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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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 金属结构1.1司机室1.1.1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1.2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一般应设在无导电裸滑线的一侧。

1.1.3司机室的构造与布置,应使司机对工作范围具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作和维修。

司机室应保证在事故状态下,司机能安全地撤出,或避免事故对司机的危害。

1.1.4司机室窗子的布置,应使所有的窗玻璃都能安全地擦净。

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并应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

1.1.5内部工作温度高于35℃的和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司机室应设降温装置。

1.1.6司机室应设有舒适可调的座椅、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警报器,必要时还应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1.2栏杆高度应为1050mm,并应设有间距为350mm的水平横杆。

底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70mm 的围护板。

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能承受1kN(100kgf)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塑性变形。

走台应能承受3kN(300kgf)移动的集中载荷而无塑性变形。

1.3防滑梯子踏板、走台平面应有防滑性能。

1.4金属结构的报废1.4.1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当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达原厚度的10% 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1.4.2主要受力构件产生裂纹时,应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阻止裂纹继续扩展的措施,并采取加强或改变应力的分布的措施,或停止使用。

1.4.3主要受力构件因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地安全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对于一般桥式类型起重机,当小车处于跨中,并且在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的下挠值在水平线下,达到跨度的1/70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2主要零部件2.1吊钩2.1.1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

否则,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中,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检查、维修和报废。

2.1.2起重机械不得使用铸造的吊钩。

2.1.3吊钩宜设有防止吊重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操作人员应具有有效的作业许可证;作业前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检查起重机上、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有无障碍物;起重机控制器按钮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大车运行限位应齐全可靠;起重机运行有无异常响声。

3.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上班前不得饮酒,酒后禁止吊运工作。

4.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5.检查大车和小车及路轨周围,确认无人及无障碍物时才可合主电源,电源电压应在330伏以上。

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

7.对起重机进行空载运行实验,各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二、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根据所吊物品的重量,选择正确的吊具,并检查吊具完好情况;
2、首次起吊物品时应进行试吊,将物品吊起离地面0.5米高时,停车检查制动器是否可靠;
3、吊运物品时应先点动慢速行驶再快速行驶,严禁吊运的物品从人员和设备上方通过或停留;
4 、作业时不管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5、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起重机存在安全隐患;所吊物品重量不明或超载;斜拉歪吊;物品捆绑不牢;棱角物品无防切割措施;光线昏暗或视线不清;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物品埋在地下或与其它构件有钩挂。

三、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完成后,应卸除吊具,将起重机吊钩升至合适的位置,避免人员与吊钩相碰撞;将起重机停放在规定的位置;
2、关闭起重机控制器急停钮;关闭起重机地面开关电源。

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起重设备是一种用于提升和移动重物的机械设备,由于其作业环境特殊,操作风险较高,因此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以下是起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一、操作人员要求1. 操作起重设备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起重设备的结构、原理和操作技能。

2. 操作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影响操作安全的疾病。

3. 操作人员必须在饥饿、疲劳、身体不适、酒醉等情况下,严禁操作起重设备。

二、起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1. 在开始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无明显故障和损坏。

2. 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润滑部件、检查电气设备和安全装置等。

3. 遇到设备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检修。

三、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1. 工作场所必须保持整洁,无堆放堆积物和杂物,地面平整,防止设备因无关物品而滑动或翻倒。

2. 确保工作场所没有危险的气体、化学品等,以免对设备和操作人员造成伤害。

3. 工作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标明警示标志和安全标志,以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四、起重操作安全要求1. 在进行起重作业之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起重设备的额定载荷和工作范围,严禁超载操作。

2. 在起重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视野,并保持沟通畅通,以避免碰撞和意外事故发生。

3. 严禁在人员操作范围内进行起重操作,以免造成人员伤害。

4. 起重操作过程中,禁止人员站在起重物下方或在起重物上作业,以免发生坠物事故。

5. 起重设备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稳定,禁止晃动和突然变动速度。

6. 在强风、雨雪、雷电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禁止进行起重作业,以免造成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隐患。

7. 起重设备停止使用后,必须将其归位并固定好,切断电源,确保设备安全。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在紧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规程,规范起重、运输机械的操作,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起重、运输机械的操作,包括行车、叉车、吊车等。

第三条本规程的具体实施单位是本单位的起重、运输机械操作人员。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加强起重、运输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以确保工作过程的安全。

第二章操作人员安全要求第五条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运输机械操作证书,且有效期内。

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未患有影响操作安全的疾病。

第七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熟悉操作规程、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八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装,并佩戴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保持清醒状态,不能饮酒、吸烟或服用影响安全的药物。

第三章设备安全要求第十一条起重、运输机械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定期进行检测、保养和维修。

第十二条起重、运输机械必须安装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如限位器、重载保护器、安全锁等。

第十三条起重、运输机械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操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的操纵装置和工作原理。

第十四条起重、运输机械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具备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四章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第十五条操作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无故障、无异常。

第十六条操作前必须检查和确认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排除潜在的危险因素。

第十七条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设备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避免碰撞、倾倒和其他意外事故。

第十八条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设备的工作负荷,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以免发生设备损坏或事故。

第十九条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使用合适的吊具和抓具,并严格按照使用规程操作,避免因吊具损坏导致事故发生。

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起重设备是在工业生产和建筑施工等领域中广泛应用的重要设备,其操作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要求1、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熟悉起重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和维护保养要求。

2、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视力、听力正常,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从事起重作业的疾病。

3、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保持充足的睡眠,严禁酒后操作起重设备。

4、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二、起重设备检查1、每次操作前,操作人员应对起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吊钩、钢丝绳、卷筒、制动器、减速器、电气设备等部件,确保其完好无损,无松动、变形、磨损等异常情况。

2、检查起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如限位器、超载限制器、行程开关等,确保其灵敏可靠,动作准确。

3、检查起重设备的运行轨道、桥架、支腿等结构部件,确保其无变形、开裂、松动等情况。

4、检查起重设备的工作环境,清除影响起重作业的障碍物,保证作业现场照明良好,通道畅通。

三、起重作业前准备1、了解作业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起重物的重量、尺寸、形状、起吊高度和工作半径等参数。

2、根据起重物的重量和工作要求,选择合适的起重设备和吊具,并对吊具进行检查,确保其无损坏、变形、裂纹等缺陷。

3、确定起重作业的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熟悉起重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指挥信号,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进行。

4、在起重物上系好牵引绳,以便在起吊过程中控制起重物的方向和位置。

四、起重作业操作1、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在未听清指挥信号或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得擅自操作。

2、起重设备启动前,应先鸣笛示警,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3、操作时应平稳、缓慢地进行起吊、运行、变幅、回转等动作,严禁突然启动、制动、快速升降、快速回转等操作。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起重作业是一种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涉及到重物的搬运和吊装,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下面是一份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作。

一、起重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于损坏或有缺陷的起重机械,严禁使用。

2. 进行起重作业的场地必须平坦稳固,无杂物和障碍物。

必要时,应进行坚固的地基处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稳定。

3.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起重物体的重量、形状和尺寸等信息,以及起重机械的型号、额定载荷和限制高度等信息。

4.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起重作业,如恶劣天气条件或复杂的空间环境等,必须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二、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1. 作业人员在进行起重作业前,必须熟悉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和使用说明书,了解其工作原理和注意事项。

2. 作业人员必须受过专门的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和未持证的人员进行起重作业。

3.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的额定载荷和限制高度,严禁超载和超高作业,避免因过载引发事故。

4. 在起吊物体时,作业人员必须确保起重机械和起吊设备的连接牢固可靠,防止起吊物体的脱落或下降。

5.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沉着冷静,严禁跳跃和嬉戏。

同时,禁止站在起重物体或起重机械下方,防止下落物伤及人员。

6. 在起重机械运行过程中,严禁将操作杆、绳索或其他物体投掷给其他人员,保持周围的安全环境。

三、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1. 在起重作业现场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避免闯入作业区域。

2. 在作业现场进行临时封闭,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必要时,可以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管理,以保障作业安全。

3. 对于高处作业或有坠落风险的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立防护栏杆、安全带等,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 在进行起吊作业时,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防止起吊物品与周围物体相撞或滑动,引发事故。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6篇范文)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6篇范文)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6篇范文)第1篇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2、起吊前应严格检查吊耳。

绳扣应捆绑在重物重心以上并拴绑牢固,避免重物脱钩或滑脱。

在起吊物上应拴绑溜绳,以防止起吊中重物摇摆和旋转。

3、使用两根绳扣吊装时,绳扣的夹角若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措施。

起吊重物有棱角切面,绳扣应加衬垫,以免损坏绳扣。

4、大型吊装在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

将重物吊离地面200-300毫米左右,检查各处受力情况和机索具,若无问题再正式起吊。

5、“施转法”吊装时,被吊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

在主吊滑车组的方向应有制动索具,防止设备“自动就位”而斜倒。

6、“滑移法”吊装时,若用双桅杆起吊,桅杆的仰角应一致,牵引主吊滑车跑绳的卷扬机同速。

若设备直径大于3米,应设置两套溜尾索具,并使两边受力一致,溜尾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扭转措施。

7、起吊杂乱堆放物件,应先将起吊物与其它物件分开再起吊。

起吊重叠预制混凝土构件,如粘接力过大,应先榫开再起吊,不得靠起重机械生拉硬拽。

第2篇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格式怎样的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7篇范文)

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7篇范文)

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7篇范文)第1篇汽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汽车吊禁止吊重物行驶,工作完毕后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2、汽车吊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持在保险杠的持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3、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架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4、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到最同荷时,应检查臂杆的度。

回转不得快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5、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6、操作时,应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7、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1米的距离。

禁止进行复合动作。

8、汽车吊必须严格执行汽车驾驶员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9、汽车吊在操作时,物件刚吊离地面时,先停下来,然后检查汽车吊的各部位是否正常,检查支腿是否垫牢,如有异常现象,立即落钩处理。

第2篇汽车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后,方准单独操作。

严禁无证人员单独动用起重机;2、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3、作业前,必须对工作场地环境、行驶车道、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4、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5、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中间传递信号指挥人员,或采取其它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6、起重机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应缓慢。

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7、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重物下面严禁任何人停留;8、物件起吊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子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9、不得超载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10、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升降速度要保持一致,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允许的起重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的最大起重的80%;11、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12、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13、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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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 金属结构1.1 司机室1.1.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1.2 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一般应设在无导电裸滑线的一侧。

1.1.3 司机室的构造与布置,应使司机对工作范围具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作和维修。

司机室应保证在事故状态下,司机能安全地撤出,或避免事故对司机的危害。

1.1.4 司机室窗子的布置,应使所有的窗玻璃都能安全地擦净。

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并应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

1.1.5 内部工作温度高于35℃的和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司机室应设降温装置。

1.1.6 司机室应设有舒适可调的座椅、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警报器,必要时还应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1.2 栏杆高度应为1050mm,并应设有间距为350mm的水平横杆。

底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70mm的围护板。

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能承受1kN(100kgf)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塑性变形。

走台应能承受3kN(300kgf)移动的集中载荷而无塑性变形。

1.3 防滑梯子踏板、走台平面应有防滑性能。

1.4 金属结构的报废1.4.1 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当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达原厚度的10% 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1.4.2 主要受力构件产生裂纹时,应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阻止裂纹继续扩展的措施,并采取加强或改变应力的分布的措施,或停止使用。

1.4.3 主要受力构件因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地安全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对于一般桥式类型起重机,当小车处于跨中,并且在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的下挠值在水平线下,达到跨度的1/70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2 主要零部件2.1 吊钩2.1.1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

否则,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中,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检查、维修和报废。

2.1.2起重机械不得使用铸造的吊钩。

2.1.3吊钩宜设有防止吊重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2.1.4吊钩缺陷不得焊补;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得有裂纹、无剥裂、折叠、锐角、毛刺、过烧等缺陷。

2.1.5吊钩内部不得有裂纹和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未经设计制造单位同意不得在吊钩上钻孔或焊接。

2.1.6材料a.吊钩材料应采用优质低碳镇静钢或低碳合金钢;b.锻钩一般应用GB699-65《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中规定的20钢;或一般应采用GB10051.1中规定的DG20、DG20Mn、DG34CrMo、DG34CrNiMo、DG30Cr2Ni2Mo钢制造。

c.吊钩纤维走向应力求与吊钩成形方向一致。

2.1.6吊钩的检验a.人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吊钩,以1.5倍额定载荷作为检验载荷进行试验;b.动力驱动的起升机构用吊钩,检验载荷按表1取值:表1 吊钩的检验载荷注:额定起重量。

指吊钩于正常使用情况下,所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

c.吊钩卸去检验载荷后,在没有任何明显的缺陷和变形情况下,开口度的增加不应超过原开口度的0.25%;d.吊钩应能可靠地支持住2倍的检验载荷而不脱落;2.1.7 检验合格的吊钩,应在低应力区作出不易磨灭的标记,并签发合格证。

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a.额定起重量;b.厂标或生产厂名;c.检验标志;d.生产编号。

2.1.8 吊钩出现了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用清洗油洗净钩身,再用20倍放大镜检查钩身,特别是危险断面和螺纹部分,发现表面有裂纹、破口或发裂者。

b.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c.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d.扭转变形超过10°;e.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2.2 钢丝绳2.2.1起重机械用的钢丝绳,应符合GB1102-74《圆股钢丝绳》标准,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2.2.2钢丝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2和表3的要求:表2 机构用钢丝绳安全系数注:对于吊运危险物品的起升用钢丝绳,一般应用比设计工作级别高一级的工作级别的安全系数。

2.2.3钢丝绳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

2.2.4载荷由多根钢丝绳支承时,应设有各根钢丝受力的均衡装置。

2.2.5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

使用其它方法接长钢丝绳时,必须保证接头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90%。

2.2.6起升高度较大的起重机,宜采用不旋转、无松散倾向的钢丝绳。

采用其它钢丝绳时,应有防止钢丝绳和吊具旋转的装置或措施。

2.2.7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不少于2圈。

表3 其它用途钢丝绳安全系数2.2.8钢丝绳端部固定连接的安全要求:a.用绳卡连接时,应满足表4的要求,同时应保证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b.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小于30mm。

连接强度不得小于纲丝绳的破断拉力的75%;表4 用绳卡连接时的安全要求c.用楔块、楔套连接时,楔套应用钢材制造。

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d.用锥形套浇铸法连接时,连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e.用铝合金套压缩法连接时,应用可靠的工艺方法使铝合金套与钢丝绳紧密牢固地贴合,连接强度应达到纲丝绳的破断拉力。

2.2.10 钢丝绳的维护a.对钢丝绳应防止损伤、腐蚀、或其它物理、化学因素造成的性能降低;b.钢丝绳开卷时,应防止打结或扭曲;c.钢丝绳切断时,应有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d.安装钢丝绳时,不应在不洁净的地方拖线,也不应绕在其它的物体上,应防止划、磨、碾压和过度弯曲;e.制作吊索的钢丝绳不得沾有泥砂等杂物,且不得用加热方法进行切割。

f.吊索必须由整根绳索制成,中间不得有接头,环形吊索只允许有一处接头。

g.纲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

所用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且不影响外观检查。

润滑时应特别注意不易看到和不易接近的部位,如平衡滑轮处的钢丝绳;h.领取钢丝绳时,必须检查该钢丝绳的合格证,以保证机械性能、规格符合设计要求;表5 钢丝绳报废断丝数①表中断丝数是指细钢丝,粗钢丝每根相当于1.7根细钢丝。

②一个节距,指每股钢丝绳缠绕一周的轴向距离。

2.2.11 对于符合GB1102—74《圆股钢丝绳》标准的钢丝绳,在断丝与磨损的指标上,也可按下述要求检查报废:a.钢丝绳的断丝数达表5数值时;b.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应将表7报废断丝数按表6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表62.2.12 钢丝绳吊索,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维修、更换或报废:a.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b.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c.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d.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e.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f.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g.钢丝绳热损坏:由于带电燃弧引起的钢丝绳烧熔、熔融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h.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i.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2.3 起重用焊接环形链2.3.1焊接环形链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表7的数值:表7 焊接环形链的安全系数2.3.2焊接环形连的材料,应有良好的可焊性及不易产生时效应变脆性。

一般应用20Mn2或20MnV钢制造。

2.3.3焊接环形链,在检验时应逐条进行50%额定破断拉力检验。

对合格的链条应签发合格证,并在链条上作出下述标记:a.质量等级标志,每隔20个链环长度或每米长度(二者中取小值)上,明显地压印或刻印质量等级的代号;b.在链条的所有端部,由检查人员作出明显的检验标志。

2.3.4 焊接环形链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裂纹;b.链条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c.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

d.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排除;2.4 卷筒2.4.1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

对钢丝绳尾端的固定情况,应每月检查一次。

2.4.2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凸缘。

凸缘应比最外层钢丝绳或链条高出2倍的钢丝绳直径或链条的宽度。

单层缠绕的单联卷筒也应满足上述要求。

2.4.3用于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的卷筒,采用筒体内无贯通的支承轴的结构时,筒体宜采用钢材制造。

2.4.4卷筒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h,不应小于表8的数值。

2.4.5卷筒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

b.检查卷筒裂纹,横向小裂纹允许有一处,纵向小裂纹允许有两处(应在裂纹两端钻小孔,用电焊修补)超出这一界限就应报废。

c.当气孔或砂眼的直径小于8mm,深度小于该处壁厚的20%,在100mm长度上不超过一处,全长上不多于5处,可以不必补焊而继续使用。

表8 卷筒和滑轮h1、h2值2.5 滑轮2.5.1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h2,不应小于表8的数值。

平衡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h平不得小于0.6h2。

对于桥式类型起重机,h平应等于h2。

对于临时性、短时间使用的简单、轻小型起重设备,h2值可取为10,但最低不得小于8。

2.5.2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2.5.3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2.5.4金属铸造的滑轮,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裂绞;b.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c.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d.因磨损使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e.其它损害钢丝绳的缺陷。

2.6 制动器2.6.1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变幅、运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制动器。

起升机构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必须是常闭式的。

2.6.2每套制动器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9的规定:2.6.3制动器应有符合操作频度的热容量。

2.6.4制动器对制动带摩擦垫片的磨损应有补偿能力。

2.6.5制动带摩擦垫片与制动轮的实际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70%。

2.6.6带式制动器的制动带摩擦垫片,其背衬钢带的端部与固定部分的连接,应采用铰接,不得采用螺拴连接、铆接、焊接等钢性连接型式。

2.6.7控制制动器的操纵部位,如踏板、操纵手柄等,应有防滑性能。

2.6.8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a.裂纹;b.制动带摩擦垫片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50%;c.弹簧出现塑性变形;d.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

e.拉杆、制动臂、弹簧有疲劳裂纹。

表9 制动器的安全系数2.7 制动轮2.6.1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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