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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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为搞好环境保护,防止由于在建筑施工时造成作业污染和扰民,改善生活环境,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止大气污染,做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车辆运输必须有盖。

2、经常检查现场散装水泥是否专用车运送。

3、加强对职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教育,制定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施工现场。

4、落实环境管理人员,公司每月一次安全检查的同时对施工现场环境防护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
1)、现场临时道路有否用於铺设;
2)、乙块等有害气体是否专门保管;
3)、搅拌机、灰浆机等作业地点是否有沉淀池,污水管线、自来水源、油料仓库是否良好。

4)、施工现场道路是否指定专人适量洒水,机械设备是否清洁,
防止和减少扬尘。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一、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防止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原则1. 环境保护原则: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土地、水体、大气等环境受到污染。

环境保护原则: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土地、水体、大气等环境受到污染。

2. 安全管理原则: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发生事故和人员伤亡。

安全管理原则: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发生事故和人员伤亡。

3. 健康保护原则:施工单位应当防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物资,减少对施工人员的危害和伤害。

健康保护原则:施工单位应当防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物资,减少对施工人员的危害和伤害。

三、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责任1.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措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措施,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2.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整改要求。

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整改要求。

3. 政府监管责任: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施工单位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的责任。

政府监管责任: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确保施工单位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的责任。

四、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措施1. 废物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分类、储存和处置施工废物,确保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合理处理。

废物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分类、储存和处置施工废物,确保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合理处理。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
是指为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施工安全和保护工人健康而制定和执行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包含的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的内容:
1. 环境保护目标:设定明确的环境保护目标,如减少废弃物产生量,降低能源消耗等。

2. 环境风险评估: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对土地、水源、大气、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3. 废物管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建筑垃圾等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回收利用。

4. 水资源保护:合理利用施工现场的水资源,避免造成水体污染,使用可再生水资源进行施工。

5. 节能减排:通过科学规划施工过程,优化设计,采用节能设备和材料,减少能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6. 大气污染防控: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现场扬尘、气味等污染物扩散,如覆盖裸露的土地,喷水降尘等。

7. 噪音控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污染,如使用低噪音设备、设置隔音屏障等。

8. 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各类动植物,注意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的生态环境,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

9. 社会责任:与当地社区和相关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接受监督并纠正问题。

10. 员工培训:为施工人员开展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其遵守环保规定和要求。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节管理目标要求各施工单位依据GB/T24001-(xx)/ISO14001-(xx)环境管理标准和我集团环保手册,建立ISO14000环保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整体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建筑。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关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

使施工现场成为干净、整洁、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使之成为北京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鉴于本工程特殊的周边环境,我们将重点控制和管理现场布置、临建规划、现场文明施工、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资源的合理使用以及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用等。

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考虑对企业形象的影响、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程度、发生频次、社区关注程度、法规符合性、资源消耗、可节约程度以及对材料设备对建筑物环保节能的效果等。

第二节组织保证1、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施工现场必须严格管理,项目经理部成立10人左右的场容清洁队,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第三节工作制度1、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

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监理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施工现场降尘、降噪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降尘、降噪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降尘、降噪管理规定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因施工生产造成的扬尘和噪音破坏环境或给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根据《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ISO14001:2004)标准要求,结合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关于降尘的管理规定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降尘的有效措施。

2. 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

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根据地方法规的要求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 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措施,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废弃物清理完毕。

4. 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5. 在城区及居民区附近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6. 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入库、入仓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7. 在城区及居民区附近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小型拌合机应采用搭棚措施来降尘。

锅炉应配备除尘设备并按地方法规采用低硫煤作燃料。

8.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9.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第3条关于降噪的管理规定1.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项目配备噪声仪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噪声污染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要求。

2.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3. 在22时至次日6时不得在有居民生活区的施工场地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确需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在工地进出口悬挂公示牌,公告附近居民。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四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机构,确保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五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环保技术和绿色施工工艺,提高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平。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措施第七条建设单位在进行施工现场建设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照相关规定报经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状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并将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应当包括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并遵守环境保护规定。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立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的一切建筑施工活动。

第三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主体,应依法履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职责,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环境。

第二章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包括扬尘、废气、粉尘等污染。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污染,包括废水、泥浆、垃圾等污染。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包括施工机械、施工工艺等噪声污染。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职责。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三条鼓励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进行监督,对发现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案的;(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的;(三)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水污染的;(四)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的;(五)未加强施工现场绿化,保护生态环境的。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5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5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制度一、施工区卫生管理(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

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

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二、生活区卫生管理(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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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现场的噪音污染、废气及粉尘排放、废液排放、光污染、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因素,确保公司施工(生产)作业对环境的影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方针、目标和措施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项目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工程部是项目施工环境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安监部负责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管理规定
5.1噪音管理
5.1.1施工、生产现场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规定。

5.1.2噪音控制
5.1.2.1现场出现新的固定噪音源时,由安全监察员进行噪音测试,并比对国家标准,将检测结果通知专业主管。

5.1.2.2专业主管根据噪音检测报告安排施工,如果噪音超标,按下面程序执行:
(1)由专业工程师编制控制措施,按照“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管理制度”执行。

(2)交底按照“技术交底管理制度”执行。

(3)可采取的降噪措施包括:
●降噪措施一般可采取加设降噪安全围帘包裹或完全封闭噪声的作业场所。

●电站50MW以下机组吹管采用消音设备降噪,50MW以上机组吹管应研究降噪措施。

●在城镇和与居民点相近的工程每日22:00点后,不进行产生超标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吊装等。

●施工设施拆除应文明作业不得使施工材料(如模板、脚手管、脚手板)及施工设施从高处自由降落。

●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如耳塞、面罩等防护用品,也可轮岗,减少接触超标噪音的时间。

5.1.3进行吹管作业时,安全监察员每天进行一次噪音监测;施工现场的噪音每年由安全监察员申请地方环保部门进行一次监测。

5.2废气及粉尘
5.2.1施工采暖锅的设置和使用应由由安全监察员向地方环保部门申请认可和验收。

5.2.2保卫干事负责在施工现场采用环保型灭火器。

5.2.3施工道路由调度经理安排每日定时洒水,避免或减少施工现场扬尘。

5.2.4物资主管购入的粉状材料和可能产生的粉尘污染的物资应有包装,无包装的使用不渗漏容器并加覆盖,防止扬尘。

5.2.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专业工程师编制措施(按照作业指导书编审管理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执行)进行控制。

5.3化学品、危险品及废液
5.3.1物资主管采购的各种化学品危险品应有采取封闭式、容器式管理,由仓库保管员保管,避免和减少对环境影响。

5.3.2化学品、危险品的使用
5.3.2.1专业工程师组织编制化学品、危险品使用过程中的环保措施,按照“作业指导书编审管理制度执行”。

5.3.2.2交底按照“技术交底制度”执行。

5.3.2.3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措施使用化学品、危险品。

5.3.2.4专业施工员负责收集本专业的化学品、危险品使用后的容器、废料、废液,并将其退回物资办事处,由物资保管员统一保管。

5.3.2.5试验室所使用的化学品、危险品及废液,由试验室设专人进行管理。

5.3.3化学品、危险品使用后的容器、废料、废液按照地方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

5.4污水排放达标
5.4.1生活服务公司派专人负责食堂、生活区污水排放采用隔油池和滤网等措施。

5.4.2每年由安全监察员申请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进行一次监测。

5.5 光、固体废弃物
5.5.1电工在装设室外照明时,设置灯罩。

5.5.2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5.5.2.1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总平面规划时,明确固体废弃物集中存放点及分类贮存点。

5.5.2.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班(组)长组织收集、分类,并运送到指定存放点。

5.5.2.3项目部各部门的固体废弃物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收集、分类,并运送到指定存放地点,但打印机墨盒应退回给网络工程师,以旧换新,确实不能用的打印机墨盒由网络工程师组织送到指定存放地点。

5.5.2.4调度员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存放场地。

5.5.2.5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1)废钢材由物资主管负责处理。

(2)垃圾由调度员负责组织外运到指定地点。

(3)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由调度人员组织运送到地方专门处理机构进行处置。

(4)放射源废料由保卫人员负责按规定进行处置。

5.6管理
5.6.1各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建立本专业的施工生产环境管理台帐。

5.6.2工程部部长每月组织各专业主管和施工队伍现场负责人进行环境管理检查。

检查出的不符合项按照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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