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企业常犯错误一览表(20200221第一版)
环保检查企业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标志标识
1、尺寸不合规、高度不合规
2、颜色不标准
3、危险废物标签:危险情况与实际不相符、危险类别与危险情况不相符
4、标签内容不齐全,日期、数量、批次等。
5、标识、标志等存在遮挡问题。
二、危废贮存间
1、地面油污、破损问题
2、贮存间收集池防雨、防渗不到位,缺少明显标识。
3、同一贮存间存在多种危废时,各危废未分开存放、标识不齐全,存放种类与危废管理计划、厂区实际产生危废种类不相符。
4、有液态、半固态危废存放,但未设置导流槽、收集池的贮存间,亦没有其他液体收集装置。
5、部分包装容器未单独粘贴标签。
三、厂区
1、厂区存在危废露天存放未及时入库情况。
(如:废油漆桶)
2、生产车间危废暂存点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化验室废液暂存点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四、书面材料
1、环评、危废管理计划、排污许可(经营企业)与台账中危废种类、数量不相符,且未做固废环境影响专题报告或申报重大改变。
2、危废管理计划内容不齐全。
3、危废贮存台账不规范。
4、危废接收企业相关资质未及时更新(所存资料过期)、危废处置合同过期。
5、危险废物培训计划、记录、总结、考核不齐全。
6、危险废物应急演练计划、演练记录、总结不完善。
7、危废管理计划、应急预案未及时到环保部门备案(备案表需区县环保部门盖章)。
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未在公共网站或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开。
吉林油田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一般违章行为

吉林油田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一般违章行为1.未穿戴劳护用品或穿戴不正确即上岗工作;2.做出有害员工身心健康的生产或工作指令;3.安排两种作业交叉进行却无安全防范措施;4.安排启用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完好的设备、设施;5.在风力5级以上(包括5级)的天气或在其他恶劣天气下未采取防范措施安排进行室外动火作业、登高作业和起重作业;6.安排工作时不考虑安全因素,或未正确进行风险识别;7.身体正对带压流程进行开、关闸门、调整仪表、调整流量、调整压力等操作;8.化验员未按规定领取、保存、使用和处置化验汽油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9.保管员和测试工未按规定登记、领取、保管和使用声纳弹;10.未经批准私自到其它岗位操作;11.不按要求佩戴岗位提示卡或应持卡操作人员上岗操作未带操作指导卡;12.不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操作指导卡或岗位提示卡要求的程序或步骤操作;13.不按现场安全提示或流程流向提示进行操作;14.办理作业票但未落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即进行各种非常规作业;15.不挂绷绳或不打千斤或不使用防脱吊卡销作业;16.作业机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好;17.作业现场安全标识牌不全;18.修井作业现场无内防喷工具,防喷器功能失效;19.施工作业无设计,无作业指导书20.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无保护接地;21.私排乱放污油、污水、油泥油土等污染物;22.建设项目未经环保竣工验收擅自投产使用;23.施工作业未按设计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24.机加员工用嘴吹车床台面上的机加铁屑;25.消防器材损坏、挪用、没有放到合适位置及定期检查;26.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用具;27.私自停用安全监控装置或防护设施;28.在电源进线处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29.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设备;30.将火种带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31.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或禁用手机的场所使用手机;32.用汽油等易燃、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33.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内使用非防爆设备、器材、工具;34.驾驶员驾车不系安全带、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内部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超速行驶;35.驾驶员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36.驾驶员驾车时接打手持电话或吸烟;37.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38.乘车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39.人为破坏GPS车辆智能管理系统行为;40.氧气瓶、乙炔瓶储存或使用不符安全规定;41.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42.临时用电接线挂接;43.电源线直接缠绕在插头上或直接用导线插入插座内;44.迟到、早退、旷工;45.当班工作期间打架斗殴;46.当班工作期间未履行健康安全环保职责;47.容留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在岗停留;48.当班工作期间串岗做与岗位无关的事;49.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没能职业健康警示标识;50.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不能使用;51.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测;52.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没有配戴防护用品和不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以及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53.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没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防护设施,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54.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不配戴个人计量剂和不定期检测;55.饮食加工人员未穿戴工作服、工作帽;56.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不清洁,有霉斑、鼠迹、苍蝇、蟑螂;57.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及容器未分开使用或无明显标志;58.不服从正确管理;59.违反HSE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其它行为。
环境监测管理知识点-检测报告的典型错误

检测报告的典型错误1 缺漏性问题分析检测报告缺漏性问题归纳起来分五类:图片缺漏、信息缺漏、标识缺漏、签名缺漏、不规范性缺漏。
1.1图片缺漏较常见的问题是样品外观检查后,有其试验后照片,而缺少其试验前照片。
仅要求检查样品试验后的外观时,报告是否必须附上其试验前的照片呢?很多检测报告都有检查试验后样品外观的要求,这本身就蕴含了将样品试验后与其试验前的外观进行比较查看、看其是否发生变化的要求。
因此,试验前必须要检查样品外观,而检查结果在报告中的体现形式,便是照片或文字描述。
由于报告给出的结果只是试验后样品外观的描述,而检测依据、检测环境、检测条件要求、试验过程等又不涉及试验前,样品接收时类似“收样时样品外观完好”这样的笼统描述也不能等同于样品试验前外观描述,所以通常整份报告并无试验前样品外观描述。
因此,试验前样品照片几乎是唯一能体现检查了试验前样品外观的证据,而且照片也比简单的描述更加客观可信。
样品经历试验后,若外观有变化,如生锈、长霉、破损等,则试验前照片就必不可少。
只有同时摆出样品试验后和试验前不同的外观照片对比,才能直接客观地证明样品是经历了某试验才导致的外观变化。
若样品外观无变化,其试验前照片则是试验前进行了外观检查的直接证明,若缺失此项,则说明试验体系运行和检测程序有问题。
这一问题之所以频繁出现,主要在于试验人员或报告编制人只关注到技术要求中外观检查是在试验后,而忽视了在外观检查中,试验后的样品有一个比较对象,即试验前的样品。
比较对象的缺失自然就导致报告的客观证据不足,信服力减弱,检测结果的可信度大为降低。
综上所述,报告中必须同时附上试验前和试验后的样品照片以进行更直观的比对,这既是展示检查结果的一种客观证据,又是体现检测程序完整和体系运行无误的有力证明。
1.2信息缺漏1)漏掉必要信息例如:①报告无检测日期;②报告无检测结果;③报告中某测试表中“温度”、“湿度”、“大气压力”空白未填。
认可准则都明确要求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日期、检测结果,且规定了当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记录环境条件,在测试表中都已设置了“温度”、“湿度”、“大气压力”等环境条件栏目,更应当填写。
检测单位试验室常见不规范情况汇总

检测单位试验室常见不规范情况汇总项目试验室常见不规范现象以下收录了目前部分工地试验室检查常见的一些问题。
一、环境:1、养护室温湿度记录室内温湿度与控制器温湿度对比记录没有;试件间距偏小。
2、有温湿度要求的胶材室、混凝土养护室、水泥标准养护箱记录不准确,水泥室温湿度记录不及时,未体现样品状态调节过程。
3、有的养护室未用循环水喷淋。
4、操作室无禁示标识。
5、化学室环境条件达不到要求,无通风换气装置。
二、仪器设备:1、仪器检定计划漏项。
新仪器、小仪器不检定、不校准;新进仪器不及时检定;回弹仪率定用钢砧有的不送检;有的未对混凝土弹性模量、抗压、抗渗试模进行校验。
2、仪器不配套,有主机少配件,有回弹仪、少钢砧、电热干燥箱上部温度计等等。
云母试验钢针不是专用的,无1L砂子堆积密度试验用量筒,无K30试验用水平尺。
3、试验仪器状态标识贴的不全(合格、准用、停用),尤其是器具:百分表、压力表、钢砧、直尺、游标卡尺、含气量测定仪少标识。
4、精密仪器防护不到位,1瓶以上精密天平、精密分析仪器无防尘、防潮措施(精密天平不放硅胶、无罩布)。
5、试验仪器自校器具不全,记录不写仪器校验编号,不注明校验依据。
【塞尺精度为0.02mm试模校准数据记录记到0.01mm】。
6、检定校准证书确认依据不准确,不结合试验规程对仪器性能要求进行确认。
仪器校准周期错误,砼试模检定周期应为6个月,写为1年,K30检定周期,应为一年,写为24个月。
仪器确认记录未归入仪器档案。
测力环无线性公式,含气量测定仪无体积标定曲线。
7、胶砂振实台、水泥胶砂流动度试验台尺寸未按规程要求制作。
8仪器运转记录中运行时间记录不规范,只记到了日,没准确到时分(h,min )。
9、现场设备台账与记录不完善,现场设备出入库记录未逐个建立,2台K30记录在一起。
10、碱含量试验(火焰光度计法)室内光线明暗程度达不到要求,不改善环境。
11、外加剂试验不填写混凝土搅拌机使用记录。
实验室监督检查中血淋淋的教训,这些错误不要一犯再犯了

实验室监督检查中血淋淋的教训,这些错误不要一犯再犯了被检查机构名称主要问题天津市红桥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用户接待场所未公示对用户的承诺;未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管理体系;人员培训记录缺有效性评价信息;人员技术档案缺任命书、授权书和质量监督记录;个别标准未按要求申请变更手续;环境设施条件不满足检测技术要求;质量控制计划缺少质量控制数据合格与否的判定依据;质量监督员的职责、质量监督计划均未按评审准则要求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有效性差;2015、2016年未开展管理评审活动;2016、2017年未开展内部审核活动;合同内容签字不全;录入子系统信息不全,统计报表子系统三次以上没填季报;未按新准则改版体系;未及时上报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承诺。
天津市宁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未见2016年客户意见反馈表;个别人员技术档案中未见授权书;原子荧光光度计检定证书未确认;《标准变更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样品登记未按程序文件规定执行;质量监督员的职责有非对人监督内容,与评审准则要求有差异;质量监督计划和质量监督记录未体现出重点监督;2016年内审时,体系文件检查表未按要求转版;其内容与2015年内审雷同;2016年管理评审要素条款未按2016年新版体系进行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资源管理系统从2014-2017一直未进行统计报表的季度填报;转版不彻底,条款与评审准则要求不符。
天津市和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未公示对用户的承诺和资质认定证书;技术档案中未见授权书和监督记录;噪声监测原始记录缺少样品检测标准方法一栏;油烟测定原始记录没有校准曲线和检出限信息;超5份报告未登记发放方式;质量监督员的职责制定与《评审准则》不完全符合,有非对人的监督,重点监督未体现出来,监督效果欠佳;内审未按《评审准则》全部条款进行;管理评审输入未按《评审准则》要求,输入不充分,管理评审整改项未做验证;合同评审内容缺检测项目是否在资质认定范围:双方责任、样品处理、复议期的内容;未填报统计报表;转版不彻底,与《评审准则》条款要求有差异。
一份环评报告七处错 甘肃环科院被责令限期整改.doc

一份环评报告七处错甘肃环科院被责令限
期整改-
环境评价报告书是对工程建设环境可行性的整体评价,而甘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一份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中,却出现了7处关键性错误和偏差。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近日通报,甘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因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质量较差而被国家环保总局责令限期整改。
这位负责人说,国家环保总局在审批过程中发现,甘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甘肃华亭中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未根据拟建厂址纳污河流下游规划水库的功能及下游水源的分布情况论证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对拟选渣场选址可行结论不当;未按相关要求明确甲醇等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空气、居民和河流的影响以及相应的环境污染消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方案缺乏可操作性;未分析评价该项目取水工程对下游生态、饮用水源的影响。
这位负责人说,因甘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报告书质量较差,不足以支持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国家环保总局责令该院进行3个月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担环评工作。
人民日报·孙秀艳。
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问题及对策

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问题及对策环境监测质量控制是保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的关键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影响质量控制的效果。
本文将针对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改善环境监测的质量。
一、问题分析1. 人为误操作:环境监测设备的操作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和操作指引,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员非专业背景、不规范操作等原因,可能出现误操作的情况,导致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受到影响。
2. 设备故障:环境监测设备长期运行,容易出现故障,如传感器失灵、显示屏不准确等情况,进而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3. 校准不及时:由于环境监测设备需要定期校准来确保准确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由于疏忽或人力不足等原因,导致设备校准不及时,从而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4. 数据记录不完整:环境监测需要每日记录监测数据和环境状况等信息,但由于工作疏忽或传输错误等原因,可能导致记录不完整,影响后续数据分析和评估。
二、对策提出1. 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对环境监测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包括设备操作和维护等知识,提高人员的专业水平;建立规范的操作指引和监测流程,明确监测仪器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操作步骤;加强人员管理,定期进行能力评估和技术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2. 健全设备维护机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设备的维护机制,制定定期维护计划,包括设备的清洁、校准和故障排除等工作,并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记录和故障情况等,及时发现设备问题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规范校准操作流程:建立规范的设备校准操作流程,制定校准频次和标准,按时进行校准工作,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建立校准记录,记录校准结果和操作人员,便于日后追溯和评估。
4. 强化数据管理和记录: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和记录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包括建立数据记录表格或数据库,并有专人负责记录监测数据;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建立数据备份和存档制度,防止数据丢失和篡改;加强数据传输的监控和安全,防止数据传输中的错误和干扰。
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问题及对策

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问题及对策环境监测是评价和监测环境质量及其变化的过程。
在环境监测过程中,存在一些质量控制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监测结果的不准确性和可靠性下降。
本文将讨论一些常见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环境监测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监测点的选择不合理。
监测点的选择应该根据环境质量的空间变化特征、地理布局和人口活动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
如果监测点的选择不合理,可能会导致监测结果不具有代表性。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进行综合分析,考虑各种因素并制定合理的监测点布局方案。
环境监测中存在的问题是监测设备的精度和准确性不足。
监测设备是环境监测的关键工具,如果设备的精度和准确性不足,可能会导致监测结果的误差。
对策之一是确保设备的选择和购买具有高精度和准确性,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以保证其性能稳定。
人为操作错误也是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中的一个问题。
环境监测过程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操作,如取样、分析和数据录入等。
如果操作不准确或不规范,可能会导致监测结果的偏差。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监测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操作错误。
环境监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还包括数据处理和分析不完善、数据共享不及时等。
数据处理和分析的不完善可能会导致监测结果的误解或遗漏。
数据共享不及时可能会导致监测数据无法及时被其他相关方利用。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建立完善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流程,并制定相应的数据共享政策,以提高数据处理和数据共享的效率和及时性。
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问题涉及监测点选择、设备准确性、人为操作、数据处理和数据共享等方面。
通过合理的监测点布局、使用精确的设备、规范的操作、完善的数据处理和数据共享机制,可以提高环境监测的质量控制水平,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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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企业常犯错误一览表(20200221第一版)一、涉及运行体系的问题1、资质认定证书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地址名称不一致;2、超出实验室资质认定范围出具认证报告;部分检测项目名称与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所列名称不一致;检测项目检测过程存在方法偏离3、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均无目录、路径,出现“评审准则”术语;程序文件封皮编写、申核、批准人员均为打印;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表述与单位实际运行情况不一致;组织机构图与部门设置不一致;未设置防范及惩罚弄虚作假的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质量手册的“公正性声明”/“质量承诺”中无“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声明;管理手册未明确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无档案管理工作程序;年度培训计划无管理体系文件的培训内容,或无外部培训要求,或没有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没有对163号令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计划安排;体系文件编制依据缺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实施令中无旧版本作废的说明;程序文件无分包内容;未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标准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完善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文件缺少文件控制编号;4、最高管理者的授权书未经母体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最高管理者或授权签字人发生变更后未办理变更手续;技术负责人变更后,未按《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对技术负责人能力和检测能力重新确认最高管理者和质量负责人发生变更后,质量手册中组织机构图、人员一览表等未更新;缺少授权签字人、报告解释人、内审员的任命文件;监督员任命文件中缺少具体的监督范围;质量手册缺少授权签字人识别表5、授权签字人抽查考试不合格,授权签字人技术档案缺少能力确认记录和监督记录;授权签字人档案中未见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机构从业的承诺;6、分析技术人员技术业绩档案登记表,未写明行政职务、任职时间及从事监测工作经历等内容;分析技术人员技术档案中无人员能力确认记录;分析技术人员缺少人员监督记录;人员监督记录未写明具体监督内容;分析技术人员能力确认未具体到检测方法,未对报告意见和解释人员进行人员能力确认;分析技术人员能力确认档案未体现培训、技能及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的考核资料;7、全年未参加国家、省级能力验证工作;能力认证未通过,且无复测提交数据;8、全年无内审、管审相关资料;年度内审未对授权签字人能力进行核查,未对前期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及跟踪验证;内审检查记录表结果均为打印;内审计划审核依据缺少163号令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管理评审计划中评审依据缺少体系文件,无输入评审具体的内容;管理评审报告中缺少“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或检验检测活动范围的变化”输入评审内容,无“提供所需的资源”的输出内容;管理评审计划表批准时间在计划评审日期和实施评审日期之后;未指定全年管理评审计划9、所用作业指导书、标准为非受控版本或是过期版本;10、未对分包方分包项目的能力进行评价(见服务/供应商评价表),未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证明材料;未对作废标准进行变更;无标准修改单受控文本;分包管理程序中无“不得进行二次分包”的规定;11、内部审核纠正措施要求表中,不符合事实描述内容未具体填写;内审核查表中无审核人员签名、日期;12、年度质量控制计划无每次检测准确度控制措施要求、无现场检测项目质量控制要求、无按标准方法要求进行质量控制要求。
13、报告登记号、样品编号无受控程序文件规定,报告编号、样品编号不能保证其唯一性;14、未按规定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二、涉及实验室设置问题1、无样品间;部分工作场所缺通风设施、环境条件不能满足检验检测工作、功能区域补齐、交叉污染区域未有效隔离;2、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各实验区域(特别注意微生物室及嗅辨室的设置);微生物实验室无超净工作台,水浴锅放置在无菌间,无空气净化设施,洁净间和准备间未独立设置,送样窗和缓冲间过于简陋无法满足微生物检验要求(详见GB19489-2008);嗅辨室面积不满足规范面积和分区要求,未配置空气净化装置(详见HJ905-2017);3、恒温恒湿间未设置去除人体静电装置;恒温恒湿间温度控制误差范围超出HJ836-2017的规定(±1℃),实验室未采取验证或纠正措施,未对检验结果开展偏离影响分析;4、实验室未设置喷淋装置,药品室无通风设施;5、废液桶未密闭,未建立危废暂存间;6、实验室未配备急救箱;7、部分工作场所未设置区域标识;关键区域缺少禁入控制标识;8、无土壤样品间和前处理间;三、涉及设备管理的问题1、仪器、标准气体的期间核查计划覆盖不全;仪器、标准气体未按期间核查计划进行期间核查;仪器期间核查未附核查原始数据;未对全部使用的标准溶液进行期间核查;2、未对仪器使用状态进行标识:如停用设备未贴停用标识;仪器超出检定周期使用;3、现有采样设备不满足规范要求;现有采样设备数量明显不合理、不满足检测任务的需求,未及时办理项目删减手续;4、仪器未贴检定/校准标识,或所贴检定/校准标识过期,或无法提供相应的检定/校准证书,未对校准/检定证书进行有效确认;5、气相色谱仪检定证书/校准证书确认表中,缺少对相应检测标准进行确定的内容;天平、烘箱使用记录未记录任务(来源/号)、无测定样品编号、记录内容涂改较多且未采取杆改签名的方式;6、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性能不满足HJ955-2018要求(可能未实际开展过检测);无石油类采样器;PHS-3C型酸度计测定氟化物精度(1mV)不满足认证方法GB/T7484-1997、HJ/T67-2001、HJ955-2018等对设备精度(0.1 mV)的要求;7、乙炔钢瓶未固定,未安装通风装置;8、仪器使用后未登记仪器使用记录;仪器使用记录未编制页码;外携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未体现任务编号信息;9、天平室未设置缓冲区,作业指导书未明确环境要求;天平室温湿度表未检定;四、涉及药品及样品储存的问题1、没有满足以下试剂存放要求:固定试剂与液体试剂分开存放;药品应设置分类管理标识,应按有机、无机、酸碱等化学特性分区储存试剂;易制毒试剂品应双人双锁存放;试剂标签应清晰,并明确有效日期;试剂出入库应有相应记录,领用记录数量应能与实际剩余数相符合;2、样品室及用于样品保存的冰箱无温湿度控制措施或相关的运行记录,样品室存放与检测无关杂物;3、生化培养箱不满足HJ505-2009培养温度(20±1.0℃)要求4、未对标准物质存储条件开展期间核查,自配标液无配制记录;5、剧毒药品无领用记录或缺少领用人签字,仅在领用后实验时称量该药品的天平使用记录中签字;6、未对标准物质和化学试剂进行验收;购买的纳氏试剂验收未对空白值进行验收;未对过硫酸钾和氢氧化钠进行含氮量验收测定;7、样品缺少标识和检定状态标识(未检、在检、已检);8、药品的储存条件不满足样品保存要求(特别注意标准物质);9、过期标准物质未及时清理;五、涉及采样及分析的问题1、同一项目的采样人员与分析人员为同一人;2、有组织废气烟气采样记录无烟尘测试仪电子打印条3、土壤制样记录中制备量过少,不满足检测规范的要求;4、纯水机放在分析实验室,存在干扰;5、水质分析:PH分析未记录样品测定时温度,PH原始记录中未做质控样;氨氮分析原始记录缺少前处理信息,或分析过程校核曲线校核点缺少标准溶液配制记录,校准曲线长期使用且未校准;氨氮原始记录未记录样品稀释过程;五日生化需氧量分析记录中未明确样品是否接种,无法判断空白稀释水结果是否满足要求;五日生化需氧量测定原始记录,无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标定记录、无滴定样品取样体积记录、培养时间记录不具体、缺少溶解氧设备信息;BOD5采样瓶不符合规范要求;环境空气中苯系物分析,查看电子存档文件未进行分段测定,未判断吸收效率;金属元素分析原始记录中未记录标准溶液信息,未体现标准曲线配置过程;悬浮物(SS)原始记录中未记录烘箱设备信息;总氮检测记录无质控措施;化学需氧量测定原始记录,未填写空白记录、无精密度、准确度控制措施(平行样)、无氯化物测定及硫酸汞加入量记录;可见分光光度计使用记录使用时间为时间点,未体现仪器设备运行时间段;石油类测定体取样体积记录不正确;色度检测原始记录,稀释过程记录不明确;透明度参数使用的卷尺未检定;地下水原始记录缺少井位、井深等信息;COD分析记录中缺少氯离子浓度粗判记录6、气体分析:非甲烷总烃气体采样原始记录未填写气体样品容器、未记录运输空白、无重复使用气袋的空白检测记录;低浓度颗粒物检测记录,恒温恒湿时间不具体;氯化物离子色谱法检测原始记录,无取样体积、定容体积记录;苯系物检测记录,未报出B段检测检测结果;谱图未体现样品编号信息或编号信息有误;谱图无页码编号,检测、校准人员未签名;嗅辨检测人员数量配备不足;饮食业油烟检测所用标物不正确,工作灶头数计算方式有误或没进行换算;烟气定电位电极法缺少仪器使用前后性能测试的信息,未按要求在检测前后使用标气进行校准(记录未体现);VOC缺少采样、实验室质控措施,或质控措施结果不满足规范要求;颗粒物原始记录中未记录实际温度条件,两次恒重称量时间间隔不足;TSP分析记录未记录标准膜信息,或未记录采样前称重日期;固定污染源烟尘浓度结果表述为ND,与GB/T16157修改单不相符;7、固定污染源采样使用设备不满足HJ397-2017要求的环境空气采样器;8、分析质控样无标准物质领用记录;9、检验检测设备设施与科研活动和科研人员共同使用;10、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未规范归档保存;事后补采样记录和分析记录(记录时间与实际采样、分析时间不一致);原始记录信息不完整;六、涉及报告及原始记录问题1、原始记录未使用最新的受控版本;2、报告中采样人员与原始记录人员不一致;报告中仪器编号与分析原始记录中仪器编号不一致或仪器信息缺失;报告中项目分析方法与原始记录不一致;报告中标准方法年号不完整;3、现场用热敏打印纸或光敏打印纸打印的原始数据未记录至相应表单,也未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4、实验室分析数据及记录无法满足量值溯源的要求;5、水质类现场采样项目缺少样品保存方式信息;6、原始记录涂改随意,未按要求杠改,或杆改后未签名;采样点位不具体;7、夜间噪声监测未记录夜间气象条件;8、报告未明确样品类型或名称,检测结果未明确样品状态;9、采样原始记录未明确样品监测项目、样品流转单无来样具体时间,或缺少样品交接信息;10、采样原始记录仅有一人签字,或虽有多人签字但仅有一人有能力;11、烟气组分测定原始记录中缺少标准气的编号和有效期信息,换算表单中无则算浓度计算公式;二氧化硫的报出结果未按照HJ630-2011技术规范中“监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时,用ND表示”的要求表述;12、实验室分析记录分析人员漏签名;13、人员比对执行情况记录表,结果符合性判断未说明依据;比对分析报告未明确比对结果的符合性;14、检测报告封面和首页未按照声明加盖专用章;15、委托方未在委托书上签名16、检测报告未标注正本、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