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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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西安财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西安财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西财院学字[201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成才,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和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陕西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名额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划拨的总人数确定。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条件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五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经学校认定并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注册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在册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5.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当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校内二等奖学金标准以上);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七条我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必须达到校内二等及以上标准。

同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前30%,且参评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

第八条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40%的学生,如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亦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标准: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陕西大学排名(7所211)

陕西大学排名(7所211)

7.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长安大学2000年由始建于二十世纪50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济、管理、人文多种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建筑工程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很大影响的高等学府。
17.西安工程大学是由1978年成立的西北纺织工学院发展而成,其前身为1912年创办的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其后历经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纺织系、西北联合大学纺织系、西北工学院纺织系等发展阶段。1978年成立西北纺织工学院,隶属纺织工业部。是纺织工业部直属三大高校(华东纺织工学院、天津纺织工学院、西北纺织工学院)之一。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校经过长期的发展,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办学实力的普通高等学校。
10.西安科技大学坐落在世界四大古都之一的西安,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38年成立的国立西北工学院矿冶工程系(该系由天津大学矿冶系和中国矿业大学矿冶系合并组成),1957年国家高教部决定该系调整到当时已由上海迁来西安的交通大学,1958年陕西省人委、高教局决定“将西安交通大学采矿、地质两系师资及设备物资调出组建西安矿业学院,原中科院院长郭沫若题写了校名,1998年国务院决定将我校划转陕西省,1999年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
12.西安石油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石油石化技术干部的学校,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校本部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工业园,新校区位于西安市户县西安沣京工业园。

67西安财经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办法

67西安财经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办法

西安财经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办法西财院学字(2007)42号2007年10月24日为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和控制大学生心理问题、心理障碍以及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大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正常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西安财经学院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学工部、教务处、团委、保卫处、校医院的负责人,心理问题专家,各学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

职责:统筹负责我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重大危机事件的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

二、学生心理异常情况监测网络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为一级监测网络,各学院(部)为二级监测网络,学生班级、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为三级监测网络。

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初步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

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小组由3—5人组成。

各学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负责拟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积极协助学院(部)进行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413 -(一)生命第一。

发现危机苗头,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亲属参与。

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应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三)全程监护。

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四)分工协作。

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协调配合,履行职责,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一)信息畅通。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人员要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措施有力。

危机发生,工作人员应赶赴现场,指挥工作,果断采取措施。

(三)协调配合。

相关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密切协作,积极配合。

(四)记录备案。

应做好书面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保证资料完整。

(五)责任追究。

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置西安财经大学的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置西安财经大学的函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置西安财经大学的函陕政函〔2011〕166号教育部:为建设西部强省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加快高层次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2011年6月,我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对西安财经学院申请设置西安财经大学进行了考察,经省政府审定,认为该院基本达到更名大学的标准。

现就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的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西安财经学院是2001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陕西经贸学院和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是省政府与国家统计局共建、陕西省主管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274人,其中研究生363人,本科生15028人,专科生851人,生师比17∶1。

共开设本科专业37个,形成了以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

校区占地面积1579亩,生均64.68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0.99万平方米,生均37.48平方米,其中教学实验行政用房24.52万平方米,生均15.07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43万元,生均4602元;图书馆图书181.22万册,生均108册;现有专任教师940人,高级职称人数407人,其中教授126人;兼职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105人;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占教师总数的74.9%,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93人,占教师总数的20.5%。

二、设置西安财经大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设置西安财经大学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对经济管理类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科教兴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对西部地区提出了培养大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迫切要求,特别是西北地区需要就地培养能够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培养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统计、财税等面向西部、具有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更为迫切。

西安财经学院是几本

西安财经学院是几本

西安财经学院是几本
一般认为西安财经学院属于二本大学,因为这所学校在大部分省市招生批次都是本科
二批,只有个别地区在其他批次进行招生。

在吉林、黑龙江、陕西等省市,西安财经学院是在本科二批进行招生的;在辽宁省本
科不分批次录取,所以该校在本科批次招生。

看西安财经学院属于几本,不能只看这所学
校在本省招生录取批次是几本,而是要看这所学校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按本科第几批次招生。

当然,随着高考本科录取批次的合并,大学是几本的概念也会越来越淡化,但是985、三本、一般本科学校之间还是会树立起一道无形的屏障,尤其是本科学费差别及就业差别
较大。

大家看到西安财经学院第一反应可能认为这是一所三本大学,很多学校名称里带有
“学院”的都会给大家带来误解,因为像燕京理工学院、沈阳工学院、大连财经学院、辽
宁理工学院、厦门工学院等这些学校都是三本,属于独立学院。

西安财经学院是很有特色的一所学校,它由西安统计学院与陕西经贸学院合并而来,
学校优势学科有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财务学等,经管类专业是最好的专业,想学经
济类相关专业分数又不太高的同学可以考虑这所学校。

西安财经学院虽然名称上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以为是三本学校,但是现在学校已经改
名了,改成了西安财经大学,作为二本大学未来发展会更好,未来有望进入一本院校行列。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论文撰写规范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论文撰写规范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为了规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对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及装订统一规范要求如下:一、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组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为毕业论文)由封面、诚信责任书、内容摘要(中英文)、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十部分组成。

1、封面:毕业论文封面须注明:论文题目、学生姓名、指导教师、班级、专业、学号。

论文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5个汉字。

2、摘要: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论文研究的内容,中文摘要在300汉字左右,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应与中文摘要及关键词的内容相一致,译文要准确、规范、流畅。

3、关键词:关键词是表述论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关键词数量一般不超过6个。

4、目录:目录作为论文提纲,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文字应简明扼要。

目录应包括论文的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的名称、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及附录对应的页码。

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5、正文:正文应包括序言(或绪论)、正文主体和结论三部分。

序言(绪论)应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主要研究内容、范围应解决的问题。

正文主体是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一般由标题、文字、图、表格和公式等部分组成。

结论是全文的思想精髓和文章价值的体现。

应概括说明所进行工作的情况和价值,分析其优点和特色,指出创新所在,并应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方向,特别是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着重指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它集中反映作者的研究成果,表达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的见解和主张,结论要简单、明确,篇幅不宜过长。

6、致谢:对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表示感谢。

格式要求:“致谢”用小二号黑体字、居中,致谢内容用小四号宋体字、首行缩进2字符。

7、注释:注释是对论文中所应用的名词术语的解释,或是对引文出处的说明,采用脚注形式。

30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

30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西财生发〔2016〕21号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应用型创新人才,结合学校创建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类大学的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及班集体。

第三条奖学金种类包括:(一)国家级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二)学校奖学金,包括校内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奖学金。

(三)社会奖学金,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第四条荣誉称号分别为:先进班集体、三好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内综合奖学金(以下统一简称为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各分为四个等级,即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第五条奖学金参评资格(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二)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全部课程单- 184 -科学习成绩及格;(三)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出操,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四)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工作,成绩突出;(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1.当学年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党、团组织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2.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社会实践工作和集体活动,不完成有关组织交给的任务者;3.不诚实守信者;4.社会实践成绩中等以下者;5.宿舍卫生不达标者。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条件(一)国家级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依据《西安财经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对该暂行办法的第九条做以下调整: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但可以同时获得校内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依据《西安财经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对该暂行办法的第九条做以下调整: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西安财经学院新校区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财经学院新校区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财经学院新校区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西安财经学院新校区建设的质量和效益,规范新校区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基本建设是指西安财经学院新校区的校园规划、校园基础设施、校园建筑物、校园环境绿化等建设。

第三条新校区建设必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其他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勤俭办学和质量效率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倡导在建设中采用前沿的设计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科学的管理办法,提高建设质量。

第五条在建设中应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处理工程项目的具体业务。

第六条基本建设的各项工程项目,均应规范分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并按要求时间和程序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不能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确定承建单位的,应事先书面报告学院领导小组批准。

在建设中,应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质量清单招标制度。

第七条在建设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监理、决算审核,均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好整个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目的文字资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电子版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二章校园规划管理第十条校园规划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编制。

遵循下列原则:1、适应现代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趋势,充分体现布局的合理性、功能的完整性和设施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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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安排意见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1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现将本次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领导小组组长:胡健副组长:薛小荣阎东明成员:鲁联超王军生姚波王强康国伟李新宇吴旺延王佐仁铁卫王新安王命宇白呈明郁广健周潇王健刘小冬杨太康张纲李佼瑞白红武张坤薛小刚校锐刘宏佺主考:薛小荣副主考:王军生王浩鸣任维哲王健二、考试时间1、英语四级考试:2014年6月14日上午9:00--11:252、英语六级考试:2014年6月14日下午15:00--17:25三、考试地点1、英语四级考试:报名14698人,共492个考场,共设五个考区,包括:长安校区(180个考场。

其中1号教学楼38个考场、2号教学楼142个考场);翠华西校区(47个考场);雁塔校区(25个考场);行知学院(168个考场。

其中1号教学楼73个考场,2号教学楼65个考场,4号教学楼30个考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72个考场)。

2、英语六级考试:报名4148人,共141个考场,共设四个考区,包括:长安校区(91个考场,设在2号教学楼);翠华西校区(20个考场);行知学院(20个考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10个考场)。

四、考务办公室本次考试的总考务办公室设在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213教室,考务总值班室设在长安校区行政楼三层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管理科(B座-335房间)(值班人:张敏、白海荣,电话:),各考区分别设考务办公室。

(一)四级考试1、各区考务办公室地点: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南侧教师休息室;翠华西校区:教学楼二层、三层、四层、五层教师休息室;雁塔校区:教学楼二层、三层、四层教师休息室;行知学院: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4号教学楼三层教师休息室;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1号教学楼D215办公室。

2、各区考务小组成员(各考区第一人为考务小组负责人):长安校区: 1号教学楼:毛维静吴廷武金敏亢晓枫张静严进2号教学楼:褚成德赵卫东杜立琦云应平马娜霍黎朱文伟张卫华尤嘉玫张涛李江苏凤英赵彦锋纪奕娜翠华西校区:朱震林赵凤云高向萍张丽张迎春王婷麻楠雁塔校区:王勇刘昆冯铁鹰陈尧余龙云行知学院:姜海峰文宁都雪杨春梅王索因王亚红郭雷吴怡楠谢维星轩晶晶刘彦龙郑荔文崔苗苗孔延香李娜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张岗童广运邵文安晁琨孙倩胡斌王明义马明阳白富民张弛樊琳冯帆康珊丽姚挹沣(总考务:张天宇)(二)六级考试1、各区考务办公室地点:长安校区: 2号教学楼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南侧教师休息室;翠华西校区:教学楼三层、四层教师休息室;行知学院:1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长安校区1号教学楼D215办公室。

2、各区考务小组成员(各考区第一人为负责人):长安校区:褚成德赵卫东杜立琦云应平马娜霍黎朱文伟张卫华赵彦锋白忠德纪奕娜毛维静吴廷武金敏亢晓枫张静严进翠华西校区:朱震林赵凤云高向萍张丽张迎春王婷麻楠行知学院:侯方勇李明洁惠德智姜海峰王索因王亚红都雪杨春梅谢维星郭雷吴怡楠麻莉轩晶晶孔延香李娜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张岗童广运邵文安晁琨孙倩胡斌王明义马明阳白富民张弛樊琳冯帆康珊丽姚挹沣(总考务:张天宇)(三)各区考务小组职责1、四级(六级):(1)各小组领试卷的考务人员早上6:50(13:00)到保密室领取试卷;(2)其他考务人员7:30(13:30)抵达各考区;(3)监考人员8:00(14:00)准时到达各考区考务办公室,8:05(14:05)准时发放考试材料;2、负责公布考场示意图、考场规则、考场指令、考生特别提示和监考;3、负责考场布置,并主动和后勤部门联系共同清点教室桌椅;4、负责考场标识、标语等张贴及悬挂;5、协助指导监考教师按考试要求布置考场(重点是合班教室);6、负责考试当日各区考试材料的领取、分发、保管、收集、送交、保密工作;7、负责考试试卷的装袋复检工作(检查份数、排序);8、负责考试当天无线屏蔽仪的布置;9、负责考试信号的发布(哨音)。

(四)试卷整理小组:李江白海荣张敏苏凤英张涛刘昆尤嘉玫王勇(五)试卷保密小组:王浩鸣张敏白海荣苏凤英李江五、纪委、监察处(一)组长:王强副组长:1名(二)职责:1、掌管存放试卷的铁柜门锁钥匙;2、保密室监控录像每6小时回放验看并详细记录,发现可疑情况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3、6月14日上午四级8:15、下午六级14:15各考务组试卷分发过程录像的回放验看(长安校区1号、2号教学楼、翠华西校区教学楼、雁塔校区教学楼各1名),填写《试卷分发监控录像回放情况登记表》并报考务小组。

六、宣传部(一)组长:姚波(二)职责: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CET监考员守则》、《CET考生守则》等文件、制度的考前宣传(横幅、广播);2、横幅“西安财经学院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制作及悬挂;3、6月14日考试当天宣传工作;4、6月14日下午17:00前将各区试卷分发录像刻录制作成光盘交教务处,保证第二天早晨随试卷一起上交;将6月12日—6月15日期间保密室监控录像刻录制作成光盘交教务处留存备查。

七、学工部(一)组长:康国伟副组长:1名(二)职责:1、考试前督促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做好本次考试纪律宣传及诚信教育工作;2、考试中督促各二级学院辅导员核对考生身份;3、负责组织考试领导小组会议(6月14日下午16:00,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213教室),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理。

八、总务组(一)组长:张坤副组长:每考区1名(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成员:25名(卫生及用电:每个教学楼各4名,其中打扫卫生1名,教师休息室1名,电工2名;司机9人:班车司机6人,中巴车司机2人,小车司机1人)。

(二)职责:1、全面清理校园有关CET考试的信息小广告,净化校园环境,切实做好“校园考试清洁工程”;2、保证各考区所需教室的桌椅配备并将教室桌椅对齐摆放整齐(根据考场安排表,每考场标准桌椅30套);3、6月13日下午打扫完各教学楼教室(长安校区、雁塔校区)、楼道及卫生间卫生;4、教师休息室开门(6月13日下午布置考场,14日上午7:00提前开门并准备饮用水);5、各区教学楼中的多媒体教室、合班教室应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6月13日下午16:30前)、负责考试当天开门(6月14日上午7:30以前,下午13:40以前);6、关闭考试当天各考区的铃声;7、保证考试期间学生用餐及各考点学生饮用水的供应;8、保证考试当天考场的照明、插座供电(教室位置及号码见考场安排表);准备好考试当天各考区的应急发电设备(注意保持教学楼安静);9、6月13日晚学生公寓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10、6月13日下午18:00前各考区封闭教学楼(长安校区1、2号教学楼,翠华西校区教学楼,雁塔校区教学楼);11、协助做好各考区四、六级考试宣传展板的收放;12、各考区食堂6月13日下午2:30--晚上10:00向学生开放,用于自习;13、6月12日下午14:00从长安校区出发领取试题(中巴车1辆);14、6月13日下午15:00(布置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考场)、6月14日早6:50(接考务人员)用车(中巴车2辆、小车1辆);15、6月14日接送监考:上午7:10从各家属院接监考教师(按往常上班地点、路线接至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中午12:00从各考区送监考教师返回各家属院;下午18:00从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返回各家属院;16、6月15日上午8:00从长安校区出发送试卷(中巴车1辆);17、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212教室监控录像设备检测,以保证考试期间正常使用。

九、医务组(一)组长:薛小刚(二)职责:每考区1人(共3人),负责考试期间的医务工作。

十、保卫处(一)组长:李新宇副组长:每考区1名(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成员:16名(长安校区8名、翠华西校区4名、雁塔校区4名)(二)职责:1、协助教务处做好试卷的押运、保管等安全保卫工作,并协助教务处配备3名公安或武警全程参与上述工作;2、负责考试期间考点的安全保卫和校园可疑人员、车辆的巡查工作;3、6月13日下午17:00前协助总务组对各考区教学楼教室清场和封闭工作;4、6月13日下午17:00负责设立各考区警界线,适当加大警戒距离;5、保证6月13日晚校园安全警戒工作;6、负责6月14日上午7:50、下午13:50监考教师入场时的安检工作;7、负责6月14日上午8:45、下午14:45学生入场,检查准考证、学生证以及身份证;8、负责考试期间楼门的门卫工作,做好考生入场和离场的现场指挥工作;9、负责考试期间(6月12日至15日)试卷保密室外部安全及保密室24小时值班巡逻工作(3班/天,4人/班,并保证每班次中有一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及公安武警)。

十一、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一)组长:张纲副组长:张占仓成员:3名(长安校区)(二)职责:1、考前随时对校园网进行搜索,彻底清理校园网涉及CET的有害信息;考试前后(6月11日—6月16日)安排专人(信息监察员)对本校校园网、BBS及微博上的有害信息进行监控、处理和上报,每天做好监控记录;2、6月13日下午18:00至6月14日下午18:00关闭校园网;3、长安校区无线电台安装调试及各考场的听音效果测试(6月12日前完成);通知学生电台频率;4、组织技术人员,确保考试听力的正常进行:6月14日8:30播放学院呼号,9:40播放英语四级听力;6月14日14:30播放学院呼号,15:40播放英语六级听力;5、6月14日上午四级8:15、下午六级14:15长安校区2号教学楼考务组试卷分发过程录像数据复制并报教务处。

十二、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一)组长:李佼瑞副组长:贾彧成员:6名(长安校区2名、翠华西校区2名、雁塔校区2名)(二)职责:1、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无线电台安装调试及各考场的听音效果测试(6月12日前完成);通知学生各考区电台频率;2、组织技术人员,确保考试听力的正常进行:6月14日8:30播放学院呼号,9:40播放英语四级听力;6月14日14:30播放学院呼号,15:40播放英语六级听力;十三、图书馆职责:保证6月13日晚和14日全天图书馆自习室、阅览室开放。

十四、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高职学院)(一)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研究生部主任、高职学院院长)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高职学院)总支书记、教学副院长(研究生部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总支书记;成员(辅导员):长安校区:经济学院3人;信息学院2人;管理学院2人;商学院3人;统计学院2人;研究生部1人;翠华西校区:文学院2人;法学院1人;公管学院2人;外国语学院1人;雁塔校区:高职学院3人(其中1人为放音人员,2人为辅导员),上午四级在雁塔校区,下午六级1名辅导员在翠华西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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