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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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一、前言高速公路建设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但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安全生产风险。

为了保障项目安全顺利进行,加强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实施安全生产管理的根本原则。

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始终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抓好安全防范措施的预防性、主动性。

2. 线上线下同步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有许多工种、设备同时在进行,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应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管理,由线上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共同协作,实现整个项目的管理。

3. 分级负责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应在总包公司组织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所有现场施工单位应该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包工包费、按效付费。

三、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1.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实施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人,保证各项制度货真价实的贯彻实施。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每个施工单位应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全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保证。

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

定期组织安全演习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危机处理技能。

3. 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合理设置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减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标识内容要明确、准确,尤其是施工现场安全标识和危险性标志必须醒目、易识别、易懂。

4. 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全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测和分析工作,及时掌握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消除。

5. 安全工器具和设备管理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器具和设备。

管理人员要对这些器具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 年第393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22 年第493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2 年1 号)、《***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等现行的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合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和各标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目标:1、安全管理人员到位率100%,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率100%,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2、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责任事故千人重伤率不超过0.15,严格控制轻伤事故;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100%;4、高速公路“安全工地”考评合格率100%,达优良B 级参建标段超过30%。

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为组长、副指挥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指挥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指挥部安全部,负责指导、组织、催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有权对各标段进行处罚、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

各标段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所属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设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命名为“安全部”,严禁采用“安全保通部” 、“安全协调部”等名字),配置符合资格和数量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档案、资料的采集、报备等管理工作。

各标段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机构示意图各标段在进场后必须组织相关人员编写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资料参照《***省公路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规定》编写),按照报审程序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

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本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本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与违法违规的处罚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工程进度,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任务中。

第五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七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第八条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十三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安全监控,安装必要的监测设备,及时预警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急救服务。

第十六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范文(二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范文(二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综合预防、整体安全、全员参与、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三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第四条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配合。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任务。

第七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问题。

第八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其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科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对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和操作能力。

第十一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落实各类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危险源的管控,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实施应急演练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效果。

第五章安全监管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第十七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IO一2006),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树立“安全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生产服从安全”的思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武易晋指挥部安全保通处负责全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辖标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管控及有关工作的具体督促落实,并对所辖标段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计单位承担主体工程所需安全措施要同步设计的有关责任;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与合同的要求承担所辖标段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其标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分级职责明确责任义务,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问责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对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制度不力,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以及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项目办成立由项目办主任为组长,项目办副主任、总工程师、现场办副主任为副组长,项目办各科室、现场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设计代表组长、驻地高监和项目经理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项目办质量安全监督科和现场办安全科,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营等各个环节,涉及所有参与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各参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组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组织,明确责任和权限,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安全生产检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第七条安全设施建设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安全设施,包括围栏、标志牌、警示灯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八条安全防护措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施工路段的交通管控、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等,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第十条应急预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和调配,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第十一条应急演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能够迅速、有序地应对突发事件。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安全事故报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相关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和救援。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调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安全事故应当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方案。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法规范项目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项目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速公路项目应该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高速公路项目应该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高速公路项目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高速公路项目应该加强对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高速公路项目应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禁违规操作和违章施工行为。

第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原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所有,如有疑义,可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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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与督查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IO一2006),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承担,管生产务必管安全”的原则,树立“安全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生产听从安全”的思想,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承担。

武易晋指挥部安全保通处承担全项目安全生产监管与督查管理工作;承担所辖标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管控及有关工作的具体督促落实,并对所辖标段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监管与督查检查;设计单位承担主体工程所需安全措施要同步设计的有关责任;监理单位根据监理规范与合同的要—2—求承担所辖标段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承担其标段有关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

各单位应根据分级职责明确责任义务,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人,设立责任追究问责制,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对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制度不力,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以及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参建单位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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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IO一2006), 等法律法规, 结合本项目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树立“安全重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效益、生产服从安全”的思想, 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武易晋指挥部安全保通处负责全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辖标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管控及有关工作的具体督促落实, 并对所辖标段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计单位承担主体工程所需安全措施要同步设计的有关责任;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与合同的要求承担所辖标段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并负责其标段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落实。

第四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分级职责明确责任义务, 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人, 建立责任追究问责制, 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落实到人, 落实到位。

对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落实安全制度不力, 安全隐患治理不彻底, 以及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安全有关的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

第二节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与职责项目办成立由项目办主任为组长, 项目办副主任、总工程师、现场办副主任为副组长, 项目办各科室、现场办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设计代表组长、驻地高监和项目经理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置在项目办质量安全监督科和现场办安全科, 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项目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2、负责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工作;3、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4、督查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监督指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5、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参与建设项目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组织制定并与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目标责任书》。

7、向上级各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办质量安全科职责: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 落实项目办的各项决定。

2、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4、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5、组织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6、负责“平安工地”创建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7、参与工程安全评估及工程事故责任的调查。

8、负责施工安全专项经费的计量支付审核。

9、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归档。

现场办安全科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政策,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并予以落实。

2、监督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建立安全管理基础档案资料, 及时督促有关单位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并汇总上报。

4、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监督, 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 纠正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缺陷和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

5、督促落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适合本项目的应急救援体系、储备应急物资及应急力量, 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6、督查本项目参建单位安全设施投入, 对安全经费进行核实计量。

7、监督参建单位做好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各监理单位应成立相应安全监理部门, 驻地监理工程师作为其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各合同段监理组长及主管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 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编制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工作。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核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 进行进场检查验收和记录。

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进行旁站监理。

4、加强安全巡视检查监理,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 并向项目办报告。

5、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中应有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事故)记录, 以及规模较大或危险性大工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等内容。

6、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证。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监理单位应按规定上报。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1、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其勘察成果负责。

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工程所在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或者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 应为工程实施提供准确资料并提出对地质灾害的防治建议。

2、勘查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应当对所设计项目的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以及结构特殊和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设计单位应提供详细专门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设计, 并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4、对工程所在区域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 勘查设计单位应详细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5、勘查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 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 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并在技术交底时阐述清楚;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不能满足施工作业安全条件的, 勘查设计单位应对工程设计及时予以修改, 并出具修改方案或变更设计图纸。

第九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1、施工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2、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部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所承建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技术支持和现场管理;3、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施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针对施工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5、施工单位要按规范要求保证对劳动保障、生产安全的经费投入,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6、施工单位要保养、维修好现场施工机具及相关器材, 并按规定对施工机具及关联材料进行检测和更换, 确保施工机具和器材的完好;7、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给施工人员备齐安全防护用品, 所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8、施工单位要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9、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认真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其它工作;10、较大安全风险施工中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必须按程序报监理单位和项目办审批;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交底至现场作业人员;12、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自行支付。

13、施工单位要按时向现场办和监理单位填报安全月报表。

14、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1人/5000万元配备。

第十_大事故隐患时及时停止作业, 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3、组织协调有关生产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

4、参加对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参与安全技术交底, 负责检查班前会开展情况并做好记录,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设备验收、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督促本合同段个人安全与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节项目安全管理与施工安全控制主要程序第十_大工程(范围为: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6.爆破工程:7.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8、边通车边施工的工程;9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预案, 必须附有安全监测、计算分析结果;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施工安全控制需要审批施工风险评估报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预案。

施工单位须编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现场办、监理审核后由监理批复实施。

第十_大危险源清单, 通过经常性的全面检查, 查违整改, 展开施工过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求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按照时限及确定的要求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可控。

第二十_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并根据安全生产的动态及时采取措施。

第二十_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由项目办及有关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施工单位要对进场工人及调换工种后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殊工种(电工、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和起重机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爆破作业等)工人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 还要进行特种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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