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空调设计规范参考依据样本
暖通空调设计依据

暖通空调设计依据
暖通空调设计依据是指在设计暖通空调系统时所必须遵循的基
本标准和规范。
它包括建筑物的热负荷计算、空调系统的选型与布局、管道与风道的设计以及空气处理设备、控制系统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来说,暖通空调设计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物热负荷计算方法和标准
建筑物热负荷计算是设计暖通空调系统的基础。
设计师需要了解并掌握各种计算方法和标准,如美国ASHRAE标准、欧洲EN标准等,以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可靠。
2. 空调系统的选型与布局
根据建筑物的类型、用途和空间布局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空调系统类型和品牌,并进行合理的布局设计。
同时,还需考虑能源效率、维护便利性等因素。
3. 管道与风道的设计
管道与风道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并考虑到空气流通的效率和舒适性。
4. 空气处理设备的选型和配置
根据设计要求和建筑物的使用需求,选择合适的空气处理设备和配置,如空气过滤器、加湿器、除湿器等。
5. 控制系统的设计与配置
设计合理的控制系统,包括温度、湿度、风量等参数的控制,以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效率。
总之,暖通空调设计依据是设计师在设计暖通空调系统时必须遵循的基本标准和规范,它直接关系到系统的运行效率、舒适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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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设计规范参考依据:目前,家用中央空调有如下四种基本方式:1、分体多联机空调系统2、水源热泵空调系统3、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加风机盘管空调系统4、分体式风管机空调系统。
为配合我院“住宅设计导则”的编制,加强设计质量管理,提高住宅设计质量,特编制本导则,望暖通专业设计同志在试行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资料,并反馈我总工办,以便今后进一步完善本导则,精益求精,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在编制过程中征求周姜象,顾锡等同志的意见,并承蒙吴有筹高工的审阅,在此表示感谢。
家庭中央空调设计导则1 总则1.0.1 为保证家用(商用)中央空调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卫生和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和上海市的夏热冬冷地区的各类住宅建筑,以舒适性要求为主,制冷量在7~80KW的家庭中央空调的设计。
1.0.3 空调设计时,除执行本导则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家用(商用)中央空调用于住宅建筑和一般公共建筑,制冷量在7-80KW范围内,带集中冷热源的舒适性空调系统。
2.0.2 空调风系统空气经冷热、过滤等处理的送回风系统。
3 设计参数3.1 室外气象参数室外气象参数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 2019版)附录表和《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采用。
3.2 室内空气质量3.2.1 冬季空调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温度18~22℃;室内工作区风速〈0.4m/s;新风换气次数1.0次/h ;3.2.2 夏季空调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温度 24~26℃;相对湿度〈65% ;室内工作区风速〈0.5m/s;新风换气次数1.0次/h3.2.3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应小于0.15mg/m33.2.4 通风与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传至主要房间的噪声级应小于46db(A)。
4 空调设计4.1 负荷计算4.1.1 在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建筑面积热指标法估算确定。
暖通空调设计规范[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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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设计规范[002]第一篇:暖通空调设计规范[002]暖通空调设计规范一般规定第2.1.1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空气调节:一、对于高级民用建筑,当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舒适性温湿度标准时;二、对于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暖通风达不到工艺对室内温湿度要求时.注:本条的第2.1.2条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空气调节房间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
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器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层高大于是10M的高大建筑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分层空气调节。
第2.1.3条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温度值不应大于50Pa(5mmH2O)。
第2.1.4条空气调节房间应尽量集中布置。
室内温度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2.1.5条空气调节房间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空气调节器的类别,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但最大传热系数,不宜大于表 2.1.5所规定的数值。
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W/(m².ºC)][Kcal/m².h.°c] 表 2.5.1 注:1:表中内寺和楼板的有关数值,仅适用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3ºC时.2:确定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第2.1.6条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基等于±0.5ºC时,其围护热情性指标,不宜小于表2.1.6的规定.围护结构最小热情性指标表2.1.6 第2.1.7条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2.1.7的要求。
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表2.1.7 注:1: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ºc的空气调节房间,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房间之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2:本条和本规范第2.1.9条规定的第2.1.8条空气调节房间的外窗面积应尽量减少,并应采取密封和遮阳措施。
暖通设计规范【范本模板】

第1章总则第1.0。
1条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第1.0。
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第1。
0.3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第1.0.5条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第1。
0。
6条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
第1。
0。
7条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第1。
0。
8条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9条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第1.0。
10条根据本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1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2。
1。
1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轻作业不应低于15℃中作业不应低于12℃重作业不应低于10℃注:①作业种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暖通设计规范【范本模板】

设备名称进口温度制冷剂为氟利昂或氨的制冷压缩机的气缸水套32卧式壳管式、套管式和组合式冷凝器32立式壳管式和淋激式冷凝器33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吸收器32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冷凝器37蒸汽喷射式制冷机的混合式冷凝器33第一节一般规定第6.1.1条空气调节用人工冷源制冷方式的选择,根据建筑物用途、所需制冷及冷水温度以及电源、水源和热源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民用建筑应采用氟利昂压缩式或溴化锂吸收式制冷。
二、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宜采用氟利昂或氨压约定缩式制冷.注: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和蒸汽喷式制冷时,尚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6。
3。
3和6。
3。
4条的规定。
第6。
1。
2条选择制冷机时,台数不宜过多,一般不考虑备用,并应与空气调节负荷变化情况及运行调节要求相适应。
注:工艺有特殊要求必须连续运行的系统,可设置备用的制冷机。
第6.1。
3条制冷量这580~1750KW(50*10~150*104kcal/h)的制冷机房,当选用活塞式或螺杆式制冷机时,其台数不宜少于两台.第6.1.4条大型制冷机房,当选用制冷量大于或等于1160KW(100*104kcal/h) 的一台或多台离凡式制冷机时,宜同时设置一台或两台制冷量较小的离心式,活塞式或螺杆式等压缩式制冷机。
第6.1.5条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制冷机可按热泵特环工况应用。
第6。
1。
6条制冷装置和冷水系统的冷量损失,应根据计算确定。
概略计算时,可按下列数值选用:氟利昂直接蒸发式系统5%~10%间接式系统10%~15%。
第6。
1.7条冷却水的水温和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制冷装置的冷却水进口温度,不宜高于表6。
1.7所规定的数值;二、冷却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及有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
冷却水进口温度表6。
1.7注:当制冷剂为氟利昂时,冷凝器冷却水的进口温度,可适当提高。
第6。
1.8条非全天使用权但在整个夏季可能经常使用的大型公共建筑,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其空气调节的冷水系统,可设置蓄冷水池。
暖通空调设计规范

暖通空调设计规范暖通空调设计规范是指在建筑物内部的供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它包括了建筑物的结构特点、使用情况、环境条件等方面的考虑,以确保室内空气质量、温度和湿度的舒适性,提供健康、安全、节能和环保的建筑环境。
以下是暖通空调设计规范的一些重要内容。
一、设计依据和标准:1.国家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
2.地方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3.国际暖通空调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设计原则和要求:1.健康与安全: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预防和控制室内污染物的产生和传播。
2.舒适性:提供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使人员在室内工作、生活舒适。
3.省能节能:采用高效的暖通空调设备和系统,减少能耗并优化系统性能。
4.环保: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可持续性:考虑建筑物的整体能源利用策略,提供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三、设计内容和要求:1.建筑物的热工性能和气候条件分析。
2.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和提供途径。
3.冷热负荷的计算和系统选择。
4.空调系统的布局和管线设计。
5.通风系统的设计参数和管道布局。
6.节能技术和措施的应用。
7.设备与系统的选型和配置。
8.控制与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和设置。
9.消防、安全与防火设计的考虑。
10.安装、验收和维护的规定。
四、设计评估和验证:1.使用建筑模拟软件进行系统的一次性评估。
2.室内空气质量监测和检测。
3.建筑物的能耗监控和数据分析。
4.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监测和评估。
总之,暖通空调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的舒适性、节能性和环保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范。
设计人员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需求,严格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建筑物的使用者提供优质的室内环境。
(完整版)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规范.doc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的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第1.0.3 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 条采暖、通风和空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统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第1.0.5 条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第1.0.6 条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
第1.0.7 条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
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第1.0.8 条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第 1.0.9 条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第1.0.10 条根据本条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室内外计算参数第一节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2.1.1 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作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 16- 20°C;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轻作业不应低于 15°C中作业不应低于 12°C重作业不应低于 10°C注:( 1)作业各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

暖通空调设计说明一.设计依据(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45—87》;(2)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3) 民用建筑采暖通风设计技术措施;(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5)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89》;(6)业主设计任务书及有关回复意见二.室内外设计参数三. 暖通工种设计范围冷热源系统空调末端系统机械通风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节能措施环保设计四.冷热源系统4—1。
冷,热负荷,本工程的空调面积为73000m2,,总冷负荷为12070kw,冷指标0。
121kw/m2建筑面积。
考虑到业主要求在公寓楼处设分体空调器,则集中式空调的装机容量为7394kw(即2100RT)。
按业主要求,冬季办公楼及水晶石部分设热风空调,而公寓楼则采用散热片采暖,经计算,办公楼及水晶石部分的冬季空调热负荷为7016kw,而公寓楼的冬季采暖热负荷为4500kw。
由给排水提供的生活热水需求量为3500kw.4-2.冷,热源设置我们在确定负荷标准、系统划分、空调方式等方面,经过了反复讨论,比较,以选取最佳方案。
该工程地区具有规划的蒸汽管网(压力0。
4Mpa),通过与业主协商,选择蒸汽型双效吸收式冷水机组700RT型号3台作为冷源,单台蒸汽消耗量为3。
542T/h,凝水回收。
公寓楼采用分体空调,室外机设于窗外,由建筑立面统一规划。
热源利用热力管网的蒸汽,为防止蒸汽压力波动对负荷侧的影响,选用半蓄热式换热器通过热交换后提供空调以及采暖的热水,空调与采暖水系统各自独立,蒸汽通过容积式换热器换热后提供生活用热水.4.2。
1空调冷源设备B1F冷冻机房设置双效吸收式冷水机组3台(700USRT x 3台);配备冷冻泵4台(3用一备),设置闭式膨胀水箱为系统定压和补水。
膨胀水箱的补水为经过自动水处理仪的软化水。
冬季的热水泵为与冷冻泵合用,到供暖季节时,通过阀门切换接入空调热水系统。
4。
2。
2空调冷却水设备冷冻机配逆流式低噪音空调型冷却塔12台(标准设计条件下单台冷却量240T/h)设于办公楼西侧,一台冷水机组对应四台冷却塔,另配冷却水泵4台(3用1备);公寓楼与办公楼的热交换间均位于地下一层,但分开设置,以保持独立性及便于系统管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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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空调设计规范参考依据:当前, 家用中央空调有如下四种基本方式:1、分体多联机空调系统2、水源热泵空调系统3、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加风机盘管空调系统4、分体式风管机空调系统。
为配合我院”住宅设计导则”的编制, 加强设计质量管理, 提高住宅设计质量, 特编制本导则, 望暖通专业设计同志在试行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资料, 并反馈我总工办, 以便今后进一步完善本导则, 精益求精, 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在编制过程中征求周姜象, 顾锡等同志的意见, 并承蒙吴有筹高工的审阅, 在此表示感谢。
家庭中央空调设计导则1 总则1.0.1 为保证家用(商用)中央空调设计的质量, 使设计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卫生和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 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和上海市的夏热冬冷地区的各类住宅建筑,以舒适性要求为主,制冷量在7~80KW的家庭中央空调的设计。
1.0.3 空调设计时, 除执行本导则外, 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家用( 商用) 中央空调用于住宅建筑和一般公共建筑,制冷量在7-80KW范围内,带集中冷热源的舒适性空调系统。
2.0.2 空调风系统空气经冷热、过滤等处理的送回风系统。
3 设计参数3.1 室外气象参数室外气象参数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 )附录表和《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采用。
3.2 室内空气质量3.2.1 冬季空调室内空气计算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温度18~22C ;室内工作区风速〈0.4m/s; 新风换气次数1.0次/h ;3.2.2 夏季空调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应符合下列规定:温度24~26 C ; 相对湿度〈65% ; 室内工作区风速〈0.5m/s;新风换气次数1.0次/h3.2.3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应小于0.15mg/m33.2.4 通风与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传至主要房间的噪声级应小于46db( A) 。
4 空调设计4.1 负荷计算4.1.1 在方案设计阶段, 可采用单位建筑面积热指标法估算确定。
(1) 冬季采暖负荷指标为: 单层住宅80~105W/m2 多层及高层住宅45~70W/m2(2) 夏季空调负荷指标为: 80~90W/m2 , 在初步设计阶段, 可采用分项简化计算, 分项内容包括围护结构、人员、设备、灯光、食物和新风, 其中围护结构负荷可按经验指标估算, 也可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 ) 表 5.0.5 中的限值套用;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均应对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逐时冷负荷计算, 并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 ) 中 5.2.13 条规定。
4.1.2 每个房间的空调末端设备选择时, 必须考虑邻室不空调时的内隔断形成的负荷。
4.1.3 在选择冷热源时, 总冷热负荷不应包括内隔断形成的冷热负荷4.1.4 在一般情况下, 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夏热冬冷地区的住宅空调冷负荷均大于冬季热负荷。
因此, 冬季热负荷可采用夏季冷负荷乘上经验系数而定, 经验系数一般以0.5~0.7 选取。
4.2 系统设计4.2.1 每个住户必须单独系统, 独立计量, 独立控制。
4.2.2 家庭中央空调系统必须设有新风。
新风量为 1 次/h 换气。
4.2.3 有条件时, 应优先采用变频或具有节能效果的变容量控制的空调系统, 变频设备产生的高次谐波强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2.4 采用分体多联机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2.4.1 同一系统中, 需同时供冷和供热时, 应选择带有热回收的多联机空调系统。
4.2.4.2 制冷剂管道另件配置, 系统控制设备的选择, 系统施工安装及质量验收, 均应符合厂家的技术要求。
4.2.4.3 在有强裂振动的房屋和有地震地区的住宅不宜采用分体多联机空调系统, 当采用多联机空调系统时, 必须将系统安装牢固和采取可靠的防振措施。
当制冷剂管道穿变形缝时必须设伸缩装置。
4.2.4.4 设计多联机空调系统时应遵循我院编制的暖通设计统一技术要求《一拖多空调系统设计》(总工办)的规定。
4.2.4.5 当制冷剂采用R410A 时, 其管壁厚度应按产品要求, 适当加厚4.2.4.6 新风系统宜采用铝合金的显热回收的新风换气机。
4.2.5 采用水源热泵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4.2.5.1 适用于大中型住宅小区, 高层公寓和大型别墅区。
4.2.5.1.1 选择机组时应对设计状况(包括干湿球温度和进出水温度)的制冷量和制热量进行修正。
425.1.2 根据冷负荷和冷却水温差(5 C )计算确定水源热泵系统的循环水量, 并考虑同时使用系数, 同时使用系数一般可按下列情况选取:1、系统循环水量小于13l/s 时, 同时使用系数取0.92、系统循环水量为13~19l/s 时, 同时使用系数取0.853、系统循环水量大于19l/s 时, 同时使用系数取0.65~0.74.2.5.2 水源的水温应在13~35C之间,水量应满足空调负荷的需要。
水质应符合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4.2.5.3 当采用地下水时, 必须遵循当地政府允许, 并要注意回灌, 保护地下水水质不被污染。
4.2.5.4 当采用江河湖海之水时, 必须对水质进行处理, 保证空调系统及设备的运行安全。
4.2.5.5 水源热泵机组应加强防振, 隔声处理, 对于隔声要求较高的房间应选用分体式水源热泵机组。
以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的有关规定。
4.2.5.6 新风系统宜采用铝合金显热回收新风换气机4.2.5.7 对于水环式水源热泵系统的冷却塔宜选用闭式冷却塔或开式冷却塔加板式热交换器和水过滤器。
4.2.5.8 系统辅助加热设备宜优先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和城市热网供热, 冷却塔应选用阻燃型冷却塔, 冷却塔应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远离烟囱, 避免飘水和噪声污染环境。
当太阳能加热不够时宜采用锅炉加热或电加热, 并配有适当的自动控制, 当水温 < 14C时,即启动电加热或锅炉加热,以节约运行开支。
4.2.5.9 循环水泵选择应根据系统水力计算决定, 对于大中型系统应设备用泵, 小系统能够不设备用泵。
4.2.5.10 水管系统宜按同程设置, 当采用异程系统时, 各支管路应设流量平衡阀。
干管水流速宜w 1.2m/s,支管水流速宜为0.6m/s左右。
水管系统应有》0.3%的坡度。
最高处设排气最低处设泄水装置, 室内水管不做保温。
封闭水系统应设膨胀水箱。
4.2.5.11 当室内需设风管时, 风管宜选用覆面为铝箔的复合玻纤风管, 管内风速2~4m/s 为宜, 送回风口风速宜控制在0.8~1.6m/s4.2.6 采用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和风机盘管空调系统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
4.2.6.1 风冷热泵的制冷效率应大于2.8 。
4.2.6.2 风冷热泵机组必须振动小, 噪音低, 并要注意减振和隔声, 尽可能远离卧室。
4.2.6.3 风冷热泵机组宜自带水泵。
4.2.6.4 风冷热泵机组应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当设在室内或阳台时, 排风口应增设弯管罩, 以使排风和进风不致短路, 并要求产品能有50Pa~100Pa的排风余压。
4.2.6.5 风冷热泵的供电宜用220V, 50HZ 。
4.2.6.6 室内机选择要密切配合装饰工程, 并满足室内合理的气流组织, 避免强烈的吹风感, 并要注意选择低噪声的风机盘管。
当选用带风管的风机盘管时, 应注意室内净空的要求并满足室内良好的气流组织, 风管内风速2~4m/s 为宜, 风管宜采用覆面为铝箔玻纤复合风管, 送风口风速控制在0.8~1.6m/s 之间。
4.2.6.7 室内水管及凝水管必须保证不漏, 不渗, 不结露滴水, 做好保温, 保温材料宜用橡塑泡沫塑料(难燃B1 级) , 管道穿墙穿楼板必须按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4.2.6.8 新风系统宜选用铝合金显热回收新风换气机。
4.2.7 采用分体式风管机空调系统时, 应符合下列规定:4.2.7.1 要选用低噪声空调设备, 并注意做好防振隔声, 消音措施。
4.2.7.2 在建筑净空允许的条件下, 宜设双风道系统, 当净空不高, 选用双风道有困难时, 应注意回风畅通, 尽可能按上送上回的通风方式布置。
4.2.7.3 空调系统不宜太大, 一个风管机管3~4 房间较合适。
4.2.7.4 风管采用复合玻纤风管为宜, 风管内风送不宜太大, 控制在2~4m/s为宜,风口风速控制在0.8~1.6m/s 为宜。
〉4m的高大厅室, 顶送风口风速需验算射流状况。
4.2.7.5 新风量应满足1~1.5 次换气要求。
4.3 空气处理与分布4.3.1 空调系统的新风和回风应经过滤处理。
4.3.2 室内空气分布宜采用上送上回方式, 当采用侧送时, 回风口宜布置在送风的同一侧下方。
人应处在气流的回流中, 室内气流布置应均匀, 避免死角。
433 空调的夏季送风温差不宜大于10C4.3.4 房间空调空气循环次数不宜小于5次/h。
4.3.5 送风口风速应根据送风射程, 送风方式、风口类型, 安装高度, 室内允许噪声和风速标准等因素确定。
对有消声要求的场所风速按下表选取:表 4.3.5 风速选择表( m/s)室内允许噪声DB( A) 主风管内风速支风管风速出风口风速( 散流器后)25~35 <2 < 1.6 < 0.8< 40 <3 < 2.4 < 1.2<45 <4 <3.2 <1.6< 50<5<4<2< 55W6<4.8< 2.4< 60<7< 5.6< 2.84.3.6 回风口不应设在射流区或人员长期逗留地点, 可采用集中回风或走道回风, 但断面风速, 不应大于0.5m/s 。
表 4.3.6 回风口风速选择表回风口位置吸风速度m/s房间上部4~5房间下部不靠近人经常停留的地方3~4靠近人经常停留的地方1.5~2.0用于走廊回风时1.0~1.55 设备、管道与布置5.1 一般规定5.1.1 设备及管道材料的选择与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条例和当地地方标准的规定。
5.2 设备材料选择5.2.1 优先选用环保、节能空调产品5.2.2 风管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当采用复合材料风管时, 其覆面材料应为难燃B1 级。
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5.2.3 矩形风管的宽高比不宜大于4: 1 。
524 冷凝水管宜采用U-PVC塑料管。
5.3 设备管道布置5.3.1 家庭中央空调的外机必须放置在通风良好, 安全可靠的地方, 严禁采用钢支架和膨胀螺栓挂装在墙上。
5.3.2 对靠近道路的建筑物安装的空调外机, 其托板底面距地高度不得低于 2.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