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旅游合同的履行
民19章的逐节注解

民19章的逐节注解《民法典》第19章是关于合同的章节,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对该章节进行逐节注解。
第一节,一般规定。
该节共有5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自由原则、合同的订立要件和合同的效力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条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即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2条强调了合同的自由原则,即合同是自愿订立的,不得强迫、欺诈。
第3条规定了合同的订立要件,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真实、合法,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等。
第4条和第5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终止等。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该节共有6条,主要是对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合同的接受和合同的成立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6条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7条和第8条规定了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内容和方式。
第9条规定了合同的接受方式,包括口头接受和书面接受。
第10条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要约和承诺的一致、接受的到达和其他法定条件等。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该节共有4条,主要是对合同的效力条件、合同的效力范围和合同的效力期限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1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条件,包括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合法性和合同的合同能力等。
第12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即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13条规定了合同的效力期限,包括立即生效、约定生效和条件生效等。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该节共有10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履行义务、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14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包括履行主体的义务、履行内容的义务和履行时间的义务等。
第15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期限,包括约定期限和合理期限。
第16条规定了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一次性履行、分期履行和连续履行等。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该节共有4条,主要是对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和合同的终止等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

(1)被代理人与代理人 代理的含义 之间基于委托授权或 法律规定而形成代理 关系。 代理人 (2)代理人依据代理权 与第三人之间形成的 代理行为的关系。 (3)被代理人与第三人 被代理人 第三人 之间存在的代理行为 的法律后果承受关系。
代理人代理行为的特点
1、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 活动 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活动 3、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 人进行有法律意义的活动
• • • • • • • • • • • • • •
三、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1、合同的形式 ①口头形式 ②书面形式 ③其它形式 2、合同的内容 ①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②标的 ③数量 ④质量 ⑤价款或报酬 ⑥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⑦违约责任 ⑧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节 旅游合同的效力与履行 一、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效力的概念及法律上的意义 2、有效合同 ①有效合同的概念 ②合同生效的条件 特别注意:
• • • • • • • • • •
3、无效合同 ①无效合同的概念 ②无效合同的三种情形: 当事人主体不合格; 内容不合法的合同; 无效代理订立的合同 4、可撤销的合同 ①可撤销的合同的概念 ②法律规定可撤销的合同的三种情形 ③无效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的效力,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对于当事人各方已经享有 的权利和已尽的义务在法律上作出的规定
• • • • • •
四、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合同的解除 1、合同的解除的概念 2、合同的解除的方式:协议、法定解除 3、合同解除的条件: 4、合同解除后对已经产生权利和义务的规 定 • (二)合同的终止 • 1、概念 •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定事由
合同的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 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其成立要件是:(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两 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 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 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 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 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状态。
其他原则
1、经济合理原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讲求经济 效益,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效益。例如大宗贸 易商品买卖合同,供需双方应商定选择最快、最合理的 运输方法 。 2、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成立后出现的不可预见的情 况,所谓变更,是指“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 异常变动。以更加公平公正 的方式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 益。 3、诚实信用原则:即包括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不安抗辩权 3、先履行抗辩权
情势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项: 1、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 2、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 3、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可抗 力及其他意外事故引起。 4、须情事变更是当事人所不可预见的。 5、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种类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不安抗辩权 3、先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当事人互付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的条件下, 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具有拒绝履 己方义务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4个:①双方至债务基于 同一双务合同发生 ②须双方互付的债务均已届清 偿期 ③ 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 为 ④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
旅游行业旅游法

旅游行业旅游法导言:旅游是一种重要的生活方式,旅游行业也成为一个繁荣的产业。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旅游行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重点讨论旅游法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以提高旅游行业的发展水平,保障旅游者的权益,促进旅游经济的良性循环。
第一节旅游合同的约定和履行旅游合同是旅游行业中最为基础的法律关系形式。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明确约定旅游服务内容和价格,并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合同一旦签订,则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旅游活动中,旅行社应确保旅游设施的安全性和服务的质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旅游者在旅游中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损害他人权益或破坏景区环境。
同时,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救助,并可能要求索赔。
第二节景区管理和维护景区管理和维护是旅游行业的核心环节之一。
景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景区的管理者应制定景区管理规则和规程,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景区管理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景区环境的整治和保护,确保景区的生态环境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二是景区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确保游客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三是游客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如提供导游讲解、应急救援等服务;四是对游客的行为进行监管和规范,维护景区秩序和公共安全。
第三节旅游市场的规范和监管旅游市场的规范和监管是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
一方面,要加强旅行社、景区和导游等旅游服务经营者的市场准入管理,要求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旅游者的权益。
在旅游市场中,各类旅游从业者应遵守法律法规,严禁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和强制消费等行为。
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并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加强旅游信息公示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旅游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第四节旅游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旅游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是维护旅游者权益的关键环节。
旅游政策法规

旅游政策法规》考试大纲第一部分导读1.《旅游政策法规》教材基本结构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反映我国旅游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与经验,及时体现我国旅游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新进展,为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质、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相关法律问题、胜任新时期旅游业发展需要的导游人员提供实用的助学参考教材。
《旅游政策法规》改变以前的结构,不再分编,直接按照十三章内容进行撰写。
十三章内容可以分为两个大部分:第一部分:旅游基本政策。
主要是第一章,包括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外交与台港澳政策、旅游发展战略与政策;第二部分:旅游法律法规。
包括教材第二至第十三章,具体可以分为6个组成部分:(1)旅游法律基础:第二、三章,主要介绍旅游法的概述、旅游法律关系、宪法知识和旅游合同法律制度,这是旅游法规的基础理论部分。
(2)旅游法律主体:第四、五、六、七章,包括旅游消费者、旅行社、导游人员和旅游饭店管理的法律制度,是借助旅游合同建立起的旅游法律关系主体。
(3)旅游法律客体:第八章,主要是旅游资源管理的法律制度,这是旅游活动的物质基础和载体。
(4)旅游相关法律:第九、十、十一章,包括旅游安全与保险、旅游交通运输和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5)旅游程序法律:第十二章,重点介绍旅游投诉。
(6)河北省旅游法规:第十三章,介绍了我省三个主要的旅游法规,《河北省旅游条例》、《河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旅游投诉办法》。
2.《旅游政策法规》重点章、节在教材十三章内容中,重点章为第一、三、五、六、八和第十二章,尤其是第五、六两章一直是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重点。
在各章中,第一章重点节为第一、二节;第二章为第二、三节;第三章为第二、四、六节;第四章为第二、三节;第五章、第六章整体为重点,第七章为第一、三、四节;第八章为第二、三节;第九章为第一、二节;第十章为第二节;第十一章为第一、二节;第十二章为第一、二节;第十三章为第一节。
第4章合同法3

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 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丁无权请求撤销。根据规定,因债务人以明显 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在本题中,已公司 属于善意第三人,不能撤销
(3)2月21日后,甲公司一直催告乙偿还债务, 但乙到8月底仍未偿还,甲公司亦未采取其他 法律措施。
丁是否有权代位行使甲对乙的债权?
第四,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 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代位权不是诉讼上的权利, 而是一种实体上的权利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 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 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 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 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 ,要求其支付50万元。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 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
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 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及时 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无权就扩大的损 失要求赔偿
情势变更原则
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 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 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抗辩权:用于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权利主张 的一种权利
旅游合同法简单讲义15368

一、概念(gàiniàn)
指作为平等主体的旅游企业与自然 人、法人(fǎrén)和其他组织、旅游者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 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页,共六十八页。
• 旅游(lǚyóu)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 • 旅游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 • 旅游企业与旅游者之间签订的合同 • 旅游者之间订立的合同
同
第三十五页,共六十八页。
四、无效旅游合同(hé 的处理 tong)
• 返还财产 • 折价补偿(bǔcháng) • 赔偿损失 • 追缴财产
第三十六页,共六十八页。
案例 四 (àn lì)
• 1999年7月,老师刘某等一行5人到旅游质监所投诉,诉称他们于1999年6月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泰国及中国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十日游旅游团,按照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刘某等共支付了旅行费用33 950元。但是,甲旅行 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却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给刘某等旅游者造成了损害。其中主要包括:一 是甲旅行社根本无组织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的经营范围,却大登广告欺骗旅游者;二是刘某等旅游者在登上飞机离 境时,甲旅行社即将合同一方擅自变更为乙旅行社,旅行游程均以乙旅行社的名义出现;三是由于旅行社安排不 周,致使刘某等旅游者在机场耽误行程4个多小时,造成就餐损失;四是旅行社擅自增加一天旅程,增加购物次数
经法庭审理判决,该旅游合同显失公平,应予撤销,损失由过错方当事人 负责赔偿。
旅行社怎么也想不通会有如此结果。
第十一页,共六十八页。
分析 与处理 (fēnxī)
按照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重大误解和显 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有权恳求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酌情予 以变更或撤销。
类似上述的旅游纠纷,就目前情况而言为数不少。有一些旅行社经 理很会做“生意〞,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和经历,使得那些急需 或无经历的客户签订这种违背平等互利、等价交换原那么的旅游合同 。上述的旅行社要客户每人头上增加5%的费用,这就显得不公平。 假设是仅对新增8位游客的合理(hélǐ)增收费用,那才是合情合理(hélǐ) 的。
导游原则

第四节导游服务原则为了做好导游服务工作,导游人员应该遵循下列基本的服务原则:“游客至上”原则、“履行合同”原则、“安全第一”原则和“合理而可能”原则。
一、“游客至上”原则“游客至上”,是旅游行业的座右铭。
这不仅是招徕游客的宣传VI号,更是旅游行业的服务宗旨、行动指南,也是旅游服务工作中处理问题的出发点。
“游客至上”,意即在游客和旅游行业的关系中,游客总是第一位的,没有游客,旅游服务的价值就无从体现,导游服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游客至上”,就是要求导游人员尊重游客,真心实意地为游客服务。
要求导游人员在与游客相处时要处处以游客利益为重,而不能过多地强调自己的困难,不能以个人的情绪随心所欲地对待或左右游客,而应尽可能地满足游客的正当需求。
“游客至上”,要求导游人员在为游客服务时必须符合国家和旅游行业的有关规定,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标准,并努力将规范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细微化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向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导游服务。
“游客至上”,要求导游人员平等待客、礼貌待客,热情地为每一位游客服务,对每一位游客都一视同仁,提供同等的优质服务。
二、“履行合同”原则在中国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者旅游,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合同。
作为旅行社的代表,导游人员处在旅游接待的第一线,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旅游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向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服务准则,并据此对其他旅游服务的供给进行监督,并处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三、“安全第一”原则保护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导游人员头等重要的责任。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旅游者身心痛苦,也会使旅游服务部门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还会造成经济损失,影响旅游企业乃至地区、国家旅游业的声誉,有时也会危及导游人员自身的安全。
因此,导游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带团过程中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加强安全防范,保护旅游者的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有关履行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旅行规则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 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 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
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 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
1)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 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 价。(见Case6)
2)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 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 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 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Case6:
❖ 在中缅边境办理出境手续时,旅行社让刘某在交付“出境书 药费”112元。刘某对此表示疑问,按照常规,“出境书药 费”只有12元,为何多出100元。旅行社解释说,合同中表 明的“遇难出境书药费”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出境费 100元”和“书药费12元”。刘某对此解释虽有异议,但为 了能完成全部旅游活动,还是暂时作了妥协,支付了这笔费 用。
第五节 旅游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旅游合同的变更
1、概念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指合同成立以后, 尚未履行完毕之前有合同当事人
双方依法对原合同的内容所进行的修改。
2、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处理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 未变更。
二、旅游合同的转让
1、概念
合同当事人将其享有的权利或者承担的义务全部 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即转让给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 也称为第三人。 1) 合同转让不是合同内容的改变 2)合同转让属于一种合法行为 3)合同转让应当经过对方同意或者通知对方方可产生法 律效力。 4)合同转让涉及审批手续的,还须办理有关手续,才能 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百货大楼致函空调厂,称该批空调已转让给本市的旅游涉外饭 店,请空调厂允许旅游涉外饭店于同年6月30日提货,货款 由百货大楼于当年7月2日一次付清。空调厂对此未予答复。 同年6月24日,旅游涉外饭店致函空调厂,称起将于6月30 日提货,请其做好发货准备。至6月30日,旅游涉外饭店去 空调厂提货时,空调厂以旅游饭店无权提货为由予以拒绝。 后经多次催促,空调厂仍拒绝发货。旅游涉外饭店遂诉至 法院,请求判令空调厂承担违约责任。
❖ 思考题:
❖ 1、本案例中,百货大楼与空调厂之间签订的空调 购销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 2、百货大楼与旅游涉外饭店之间签订的转让合同 是否有效?空调厂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权利转让
1)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 通过协议将自源自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 行为
第四节 旅游合同的履行
一、概念 1、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
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 二、旅游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的原则(见案例1) 2、诚实信用履行原则
三、旅游合同的履行规则
1、协议补充履行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
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 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Case7
2000年5月8日,某百货大楼与某空调生产厂家签订了一份空调 购销合同。合同约定,2000年7月1日前,空调厂向百货大楼支 付某名牌柜式空调200台,每台6400元,价格总额128万元,交 付方式为百货大楼到空调厂分批验收自提,百货大楼预付定金12 万元。 合同签订以后,百货大楼得知本市某旅游涉外饭店为了评星级, 欲在饭店里安装200台柜式空调,与市百货大楼便找到旅游涉外 饭店,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由该旅游涉外饭店直接到空调厂 提货,空调每台6550元,价款总额131万元。之后,
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必须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 2)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
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5、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规则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 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 约责任。
条件
❖ 1999年1月20日,刘某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缅 甸”8日游,并在旅行社提供的《旅游协议书》上签字,按合 同规定缴纳了旅游费4900元。旅游协议约定3月20日组团出 游。
❖ 同年1月底,国家计委和民航总局联合发文,规定个航空公 司国内票价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折扣销售,团体优惠票价 不得低于90%。鉴于飞机票涨价的情况,旅行社即与刘某协 商解决方案:一是按原计划继续出游,但需补齐机票款420元; 二是取消此次旅游,旅行社退还全部旅游费。刘某考虑已近 临春节,再安排其他旅游线路可能来不及了,就勉强同意补 交际票款,按原计划赴云南旅游。
1)由合同当事人约定
2)第三人履行债务不当时,债务人应向债 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不得因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规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复习
❖ 旅游合同履行的原则 ❖ 价格变动
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规则 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规则
❖ 旅游结束返回北京后,刘某找到该旅行社进行交涉,认为 双方既然签订了旅游合同,就应该遵守,不得随意变更。而 此次旅游中,旅行社违反约定,又额外加收532元,于是要 求旅行社退赔这笔费用。
思考题
本案例中,游客刘某的要求是否能得以实 现,为什么?
4、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规则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 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 约责任。
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 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 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 方负担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发生变动时的履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