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制度大全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总则(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

由机电管理部门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根据《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内容检查其防爆性能,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

一、总则

(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管理部门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根据《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内容检查其防爆性能,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可

入井。

(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达不到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三)凡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四)每月必须根据《安阳永安煤业投资有限公司机电运输主要系统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中《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安全评价标准》和《井下电气保护管理安全评价标准》进行安全排查, 并进行安全评价。

二、要建立健全电气防爆和电气保护管理机构

(一)各矿必须成立电气防爆检查组,并配备专职人员,每个采区不得少于 2 人。区队机电班、组长和维修工可为兼职防爆检查员,兼职防爆检查员在机电管理部门备案。机电管理部门要明确 1 名副科长和 1 名工程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矿井供电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防爆设备检查

员”资格证,专

职防爆设备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取得井下电钳工操作合格证,并掌握《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三)电气防爆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新购置的或修复的及在用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测、检查和验收,对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并签发“入井许可证”、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含小型电器,电缆等)进行日常防爆检查,对井下在用电气设备三大保护进行日常检查等。各矿必须制

定专职防爆检查员的岗位责任制。

(四)供电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保护整定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开关的保护整定应随系统的变化及时变更,各矿必须每月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有关资料

进行一次修订,确保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三、要建立完善各项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一)各矿必须根据本矿实际制定防爆电气设备验收制度、入井检验制度、设备包机制度、

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

(二)各矿要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管理台帐。包括电气设备购置计划台帐、电气设备入库验收台帐、电气设备“两证一标志”台帐、电气设备使用调剂台帐、电气设备检查台帐、电气设备修理台帐、电气设备报废台帐等,实行帐、卡、图、物四对照,设备管理组每月要及时修改帐、卡、图。

(三)各矿机电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区队包机责任制和设备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电气设备必须包机到人,责任明确。

四、要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一)新购置防爆电气设备到货验收。新购置防爆电气设备到货后,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职防爆检查员对新购设备的质量和性能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随机附带的各种文件、说明书、图纸、工具附件等,以及设备的“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及其它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并现场检查其防爆性能和网上验证。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方可入库,并登记在册,建立档案。

(二)修复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根据设备的维修项目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维修设备

必须达

到完好要求和防爆标准,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三)各矿机电管理部门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领取、安装、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室和区队两级电气防爆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设备编号、型号规格、制造厂家、使用

单位、使用地点、防爆检查情况和完好情况、包机责任人等内容均要登记在册。

(四)所有电气防爆设备入井时必须经防爆检查员进行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检查合

格后,

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防爆检查合格证”应粘贴在开关盖内,机电管理部门留有存根; “入井许可证”由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开具,一式三联,机电管理部门、井口把钩工、使用区队各一份,凡无“两证”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得入井。

(五)严格电气设备入井二次检查制度。由井口把钩工负责,对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二次入井

检查,无防爆设备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不,得入井。

(六)严禁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无煤安标志的电气设备。严禁采购和禁止使用淘汰的

设备,严

禁采购非智能型低压防爆开关。

五、要加强防爆电器设备的日常管理

(一)专职防爆检查员对矿井防爆电气设备每周至少要检查两次,对井下电气设备防

爆性能和

电气保护要进行严格细致检查和试验,并及时填写防爆检查台帐。各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每

天对所辖电气设备至少检查 1 次。各矿每月必须由机电副总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电气防爆性能和电气保护安全评价工作。

(二)各矿机电管理部门应随时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情况,严禁井下积压闲置电气设

备,闲置设

备必须及时回收,时间不得超过 3 天。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或备用),都要

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三)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

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六、考核与奖罚

(一)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电气防爆性能和电气保护安全评价,各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

次电气防爆性能和电气保护安全评价工作,不进行每次罚矿2000 元,机电矿长200 元,机电管

理部门负责人200 元。

(二)凡在永安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处罚矿15000 元,矿长

1500 元,机电矿长1500 元,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1500 元,责任(区)队长1500 元,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安公司。

(1)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损伤漏出金属芯线。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金属压圈。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

(4)防爆外壳锈死打不开转盖的。

(5)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处罚矿10000 元,矿长1000 元,机电矿长1000 元,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1000 元,责任(区)队长1000元,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安公司。

(1) 一处进线装置同时窜二根电缆的,电机接线盒盖上反的。

(2) 铠装电缆盒没有灌注电缆胶而使用的。

(3) 接线箱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通气的。

(4) 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5) 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6) 防爆外壳严重变形的,开焊、裂纹(变形长度超过50mm, 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0mm 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