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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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特制定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
场检查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药品零售企业的现场检查,旨在检查企业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按照规范的标准进行经营管理。

第二章经营许可要求
第一节经营许可证件
第三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经营许可手续,并保持有效
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四条经营许可证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并定期更新。

第二节经营范围
第五条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经营许可证件所载明
的范围相符,并且不得超过许可证件载明的范围。

第六条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目录经营相应的药品,并不得销售未经许可的药品。

:::
附件:
1、附件1:《药品经营许可证件样本》
2、附件2:《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件标准》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经营许可证件:指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办理的经营许可手续,并获得的许可证件。

2、经营范围:指药品零售企业所能涉及的药品类型和经营行为的范围。

3、国家药品目录: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可供经营的药品目录。

药品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药品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药品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依据现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编写,适用于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药品经营企业监管人员对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进行的行政审批现场检查或对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的日常监督现场检查,指导和规范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

二、检查职责和人员要求(一)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

检查组长对具体检查工作负总责,检查员对所承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负责。

检查组应至少由2名执法人员组成。

(二)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检查人员应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应熟悉掌握国家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熟悉相关药品标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理解能力,在检查中能够正确表述检查要求,能够正确理解对方所表达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客观分析,并作出正确判断。

检查人员应对检查过程中所涉及的被检查企业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保密。

检查组长作为现场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除应具备检查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安排检查分工,控制检查进度,按照计划组织完成检查任务。

三、检查准备(一)确定检查类别及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分为: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审批检查。

执法检查应当2名以上执法人员。

日常监督检查(包括:专项检查、GSP跟踪检查、投诉举报核查、各类协查等)由派出单位确定负责人;行政审批检查(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及换证现场检查、GSP认证检查),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GSP认证检查应由2-3名GSP检查员组成。

(二)准备检查资料根据被检查单位不同类型(如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公司总部、连锁门店、个体单店、医疗机构药房等)及不同的检查目的(如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检查等)做好资料准备。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是保障药品安全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对于药品经营企业来说,了解并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规范的执行和质量的控制,监管部门需要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以下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的指导原则。

一、检查机构的职责和义务1.检查机构应承担起责任,确保检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督执法的规范要求。

2.检查机构应对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进行检查,包括品质管理、储存管理、物流管理、文档管理等。

二、现场检查的范围1.现场检查应包括药品储存、销售、物流和质量控制等环节,检查覆盖面广,确保相关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2.对于重点检查的药品,除了以上环节,还应对药品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供应商审核记录等进行检查。

三、现场检查的程序1.检查机构应事先通知被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并告知检查的时间和地点。

2.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机构应了解被检查企业的经营情况,逐项核查相关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指导意见。

3.检查机构应及时记录、整理检查结果,并向被检查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反馈。

四、现场检查的内容1.质量管理体系: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包括制度和程序是否健全、有无监督和审计的记录等。

2.储存管理:对药品存放的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确保药品质量不受影响。

3.物流管理:对药品运输、装卸过程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和设备的卫生条件、货物运输记录等。

4.药品销售:对药品销售、验收和出货的过程进行检查,包括购销合同、销售记录、追溯能力等。

5.质量控制:对药品质量控制文件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包括质量检验记录、不合格品处置记录等。

五、现场检查的要求1.检查机构应全面、客观地了解被检查药品经营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偏袒、不纵容。

2.检查机构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解释和指导,促使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合规。

3.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规行为,检查机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告诫、责令整改等。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细则
1. 应在职责文件中明确。 2. 有相应的督促文 件记录。
1. 应在职责文件中明确。 2.企业质量管理 文件应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负 责组织业务经营各环节相关部门人员共同 完成,与企业经营活动相一致。 3.应有质量管理文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 行的记录。 1. 应在职责文件中明确。 2. 应对供货单位及 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进行审核,资料存档。
1.检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 检查企业是否合法经营。 3. 检查企业是否违规经营假药。
1.审查企业申报资料是否存在人员挂 靠、兼职现象, 是否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2.现场核实企业资料与企业实际情况 是否一致,审查企业文件是否真实,相 关工作记录是否有虚假现象。 1.查质量管理文件是否有质量负责人 审核、企业负责人批准、发布。 2.查质量管理文件是否与现行法律、 法规相符。 3. 查企业的质量管理文件是否完整。 4.查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质量管 理文件的规定。
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细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
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该细则检查项目共 180(现为 176 条) 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 ) 4 项,主要缺陷项( * )58(现为 56 条) 项,一
般缺陷项 118(现为 116 条) 项。
五、新开办企业申请发证现场检查适用准入条款;连锁门店、不设置仓库、无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允许有
合理缺项。
六、结果判定:
严重缺陷项目
检查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
结果判定
0
0
≤20%
通过检查
0
0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药品零售企业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说明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二部分药品零售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二、附录部分
(一)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
(二)药品收货与验收。

《福建省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操作指南(试行)》

《福建省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操作指南(试行)》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1、统一标准,规范药品GSP认证检查,确保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零售企业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09项,其中关健项目(条款前加“*”)34项,一般项目75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健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4、结果评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合理缺项1、不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其合理缺项有5项:6807、7508、*7707、7708、8111。

2、不经营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其合理缺项有5项:*6801、*7007、*7402、*7703、*8301。

3、不设置仓库的,其合理缺项有2项:6705、7709。

4、只经营非处方药,其合理缺项有19项:*6301、*6801、6807、*7007、*7402、7508、*7702、*7703、*7707、7708、*8101、*8102、8103、*8104、8105、8107、*8108、8111、*8301。

5、只经营非处方药和中药饮片(配方除外),其合理缺项有15项:*6301、*6801、6807、*7007、*7402、*7702、*7703、*8101、*8102、8103、*8104、8105、8107、*8108、*8301。

6、药店不设置仓库的,其营业场所内应设置退货区、不合格区,色标管理适用7901条款。

7、营业场所的温度按常温库管理,检查结果适用7807、*7808条款。

福建省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操作指南(试行)。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日常检查内容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日常检查内容
4.查销售有没有核销。
16
销售凭证
1.查销售药品是否开具销售凭证;
2.查销售凭证内容是否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
17
陈列药品检查记录
查是否按月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
18
近效期药品销售
查近效期药品销售是否告知顾客有效使用期限,采取什么方式告知。
19
超范围、超方式经营
1.根据总体检查情况判断有无超范围经营情况;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方法
1
许可证照
1.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核实经营范围;
2.查证照有效期,看是否过期;
3.是否悬挂在显著位置。
2
经营品种
1.查是否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2.查是否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包括第1、2批不需要办理许可证的产品)。
3
无证经营和未备案经营
1.查是否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4
健康检查
查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是否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5
质量管理制度
查是否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药品采购、验收、贮存、养护;拆零管理;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6
药房设施设备
1.查是否设置独立的药房(库),与诊疗业务相适应(乡镇卫生院不少于20平方米,存卫生室不少于8平方米),满足常温:10-30℃,阴凉:≤20℃,冷藏:2-10℃;相对湿度为35%~75%条件。
6.查首营品种审核资料,应包括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是否审批,是否审批后采购药品。
14
计算机系统
1.根据上述抽查的品种,查看计算机系统中有无采购、收货、验收、销售记录。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及检查方法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及检查方法

大中型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 查任职文件,查阅质量负责人技术职 *6201 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 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具有 称是否符合条款的要求(查原件) 药士(含 药士和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 查任职文件,相关人员的专业技术职 药品零售中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有药师以上(含药师 称是否任命要求(查原件,如系执业 *6301 和中药师)的专业技术职称。 药师或驻店药师,执业或工作单位应 与被检查单位一致)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师(含 药师和中药 查任命文件,相关人员的学历及专业 *6401 师)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指医 技术职称是否符合要求(查原件) 学、生物、化学等专业)的学历。 企业从事药品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 查员工名单和有关人员的学历是否符 6402 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文化程度,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 合要求(查原件) 工作的经历。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 6501 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 )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 查验收员和营业员的上岗证 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岗位,工作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 6502 查有关人员的上岗证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6503 企业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查质量管理人员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 组织的继续教育。 部门培训或继续教育的证书或证明 企业从事验收、养护、计量等工作的人员,应定期接受企业组 查企业内部的培训记录(时间、参加 织的继续教育。 人员、培训内容等) 检查企业内部培训或继续教育的有关 资料
企业应有与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大型 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 按照有关规定查企业的营业场所和仓 *6701 米;中型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 库面积 20平方米;小型 企业营业场所不低于4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 于20平方米。 6702 企业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 6703 企业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 查现场 查三场地是否有效隔离,且营业场所 不应存放私人物品及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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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 他
1.企业是否存在“走票”、“挂靠”、出租出借证照行为。
2.是否采用搭售、买药品赠药品的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
3.是否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情况。
4.店堂内的广告是否经过审批、广告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
药品使用单位现场检查指南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重点和内容
1
人员管理
1.是否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是否有非药学技术人员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2.是否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3.处方药是否开架销售。
4.药品与非药品是否混放,非药品是否设专区经营。
5.中药饮片斗谱是否为正名正字,中药饮片装斗前是否经过复核,是否定期清斗,是否有错斗、串斗、生虫、发霉、变质等现象。
6.营业场所卫生是否干净整洁,储存区是否存放与药品储存管理无关的物品。
5
销售管理
6
不良事件监测与年度自查报告
1.企业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依照规定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按要求报告并处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
2.是否按规定对其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现场检查指南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重点和内容
1
机构制度
1.是否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
6.采购记录是否列明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 注册证号或备案凭证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者、购货日期等。
7.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医疗器械,是否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示,并通知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8冷藏、冷冻医疗器械是否在冷库内待验。
9.验收人员是否对医疗器械的外观、包装、标签及合格证明文件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验收记录。
2.是否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2
采购验收
1.是否对医疗器械采购实行统一管理,由指定的部门或者人员统一采购医疗器械。
2.在采购前是否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3.是否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并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进货查验情况。对冷链产品是否按要求验收。
2
标签标识
1.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有质量合格标记。
2.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等相关规定。
3.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
4.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2.是否按规定对其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化妆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指南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重点和内容
1
资质证明
文件
1.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
2.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
3.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经过备案。
4.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4.是否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5.药品与非药品是否混放。
6.中药饮片是否有错斗、串斗、生虫、发霉、变质等现象。
7.药品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4
疫苗管理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是否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索要相关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3.企业是否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独立的经营场所和库房,库房是否按质量状态要求实行“三色五区”分区管理;
4.经营冷链产品的,是否配备了冷库、冷藏车、冷藏箱或保温箱,并进行验证,以符合储运过程中对温度控制的要求;
5.是否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5
销售管理
1.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是否建立销售记录制度;销售记录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使用维护转让
1.是否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2.是否按规定建立和保存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使用记录。
3.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录。
4.是否对使用期限长的大型医疗器械逐台建立使用档案,按要求记录并保存其使用、维护等情况。
5.是否按规定索取、保存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相关记录。
2.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是否进行岗前和年度健康检查,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3.是否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是否有培训记录。
2
购进验收
1.是否建立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是否索取、审核、保存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购销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等相关证明文件。
3.是否有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形。
2
机构制度
1.企业是否制定符合有关法规及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对各种文件、资料、记录进行管理并按规定存档。
2.是否设置或配备与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并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质量管理、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是否在职在岗。
6.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是否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经检修仍不能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7.是否按规定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
8.是否转让或者捐赠过期、失效、淘汰、检验不合格的在用医疗器械。
5
不良事件监测与年度自查
1.是否依照规定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并按要求报告并处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
1.处方药是否凭医师处方销售。
2.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是否查看登记购买人的身份证,每次销售是否超过2个最小包装。
3.销售药品时是否开具标明药店名称、药品名称、生产企业、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4.是否开展药学服务并建立相关记录档案。
6
计算机管理系统
1.企业是否建立包括供货单位、经营品种等相关内容的基础数据。
2.是否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3.是否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情况。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指南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重点和内容
1
证照管理
1.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记载的内容变动的,是否办理变更手续。主要包括:(1)企业名称、法人或负责人变动;(2)注册地址及仓库地址变动;(3)经营场所、存储条件及主要设施、设备变动;(4)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其他重要事项变动。
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指南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重点和内容
1
合法经营
1.企业相关证照是否悬挂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便于查阅。
2.《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3.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4.是否未经许可擅自变更许可事项。
2
人员管理
1.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企业各岗位人员是否按照权限、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操作计算机系统。
3.企业计算机系统能否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自动识别处方药、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其他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
4.企业计算机系统能否拒绝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的超数量销售。
5.企业计算机系统能否对每笔销售自动打印销售票据,并自动生成销售记录。
4.是否购进、使用未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或者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经营企业购进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5.是否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6.是否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7.是否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
3.在采购前是否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是否在采购合同或协议中,与供货者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以保证医疗器械售后的安全使用。
5.随货同行单是否包括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
2.所购进药品是否有供货单位提供的发票。
3.税票的购、销方名称及金额与付款流向及金额是否相一致。
4.药品验收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5.购进中药饮片是否索取、保存同批号厂检报告。
6.连锁门店所销售药品是否为总部统一采购配送。
4
陈列储存
1.是否有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监测计、空调、加湿器等。
3
储存管理
1.医疗器械贮存场所、设施及条件是否与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产品说明书、标签标示的要求及使用安全、有效的需要。冷藏冷冻产品储存设施是否完备。
2.是否监测、记录并保存医疗器械贮存区域的温度、湿度等数据。
3.是否按照贮存条件、医疗器械有效期限等要求对贮存的医疗器械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
4
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是否建立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记录单位是否索要疫苗运输、储存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是否建立疫苗定期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检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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