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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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策略政府是国家公权力的重要象征,是国家权威的具体表现形式。
政府要行使好手中的公权力,就需要有强大的组织体系来执行,需要有众多政府公务人员来施行。
而要保证政府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现象,就要做好对政府的监督和控制,让政府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行政监督的问题(一)行政监督存在制度缺陷行政监督机制的作用主要在与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其运行必然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
但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却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是法制化程度不够。
“法治的精髓就是制约和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监督唯有以法律规章为后盾,才能有效避免和抵御监督过程中的权力干扰。
在我国,行政监督立法滞后,而且范围狭窄。
前者导致许多行政监督行为无法开展或难以深入,后者导致许多需要监督的行政活动脱离于行政监督范围之内。
(二)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难以量化行政监督主体监督行为形式化的另一原因就是难以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监督成果。
行政监督主体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工作是肯定要做的,但如何做以及做到怎样的程度才算完成监督任务却缺乏衡量的标准。
这使得监督主体可以用形式化的方式,来对待监督工作,常常出现行政监督主体形式上每年都对政府进行了监督,但是,从没有发现过任何问题,更不用说通过舆论方式公开政府的问题。
政府年年存在问题,却很少能被监督出来,这就使一些不法官员找到了可乘之机,利用自己手中的行政权力谋取私利,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腐败行为时有发生,不见减少。
监督行为难以量化为行政监督形式化提供了借口。
(三)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缺乏强制性在我国,政治系统内部的监督主体主要有人大、执政党、司法、监察机关等。
他们都具有监督行政权力的功能,但这种监督功能主要表现为一种权力,而非义务,因此各行政监督主体的监督主要依赖自身自觉去完成,或在人民群众的要求下去完成,没有外在的压力机制,缺乏强制性。
而行政监督主体理应为人民群众利益去监督行政权力,绝不能仅仅依靠他们的自觉性。
行政监督体制的弊端和改进措施浅议

信息不透明
行政监督机构的信息公开不够透 明,公众难以了解监督过程和结 果,导致公众对监督机构的信任
度降低。
缺乏公开性
行政监督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公 开性,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监督
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改进措施浅议
02
强化监督意识与能力建设
增强监督意识
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培养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
缺乏独立地位
02
行政监督机构缺乏独立的地位和权力,无法独立开展工作,难
以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
缺乏权威性
03
由于行政监督机构的独立性不足,其权威性也受到质疑,导致
监督效果不佳。
监督程序不够规范透明
程序不规范
行政监督机构的监督程序不够规 范,缺乏明确的流程和标准,导 致操作混乱,难以保证公正性和
透明度。
缺乏技术手段
行政监督机构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方面落后,无法充分利用信息技 术提高监督效率和准确性。
滞后于时代发展
传统的监督手段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需要引入新的技术 和方法来提高监督效果。
监督机构缺乏独立性
受到政府部门的干扰
01
行政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内部机构,往往受到政府部门的干扰
和影响,导致其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
行政监督体制的弊端和 改进措施浅议
2023-11-10
目录
• 行政监督体制的弊端 • 改进措施浅议 • 行政监督体制的完善与发展趋势 • 结论与展望
行政监督体制的弊
01
端
监督范围过于广泛
监督范围广泛
行政监督体制的监督范围过于 广泛,涉及各个领域和部门, 导致监督力量分散,难以集中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内容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行政监督职能日益完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它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行政监督的违法违纪行为屡禁不止,种种问题大量存在。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何在?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行政监督不到位。
因此,如何探索一条既符合我国国情,又有利于提高效率的监督模式,目前已成为理论界、政府部门关注的热点。
下面是本人对当前我国行政监督的现状及如何加强行政监督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行政监督;现状;对策行政监督有些时候也称为行政调查,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章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所实施的检查和督导活动。
它对国家行政实行控制的主要手段就是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行政监督的主要任务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遵从法律、规章进行检查,对行政管理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督,以防止和纠正管理中的偏差和失误,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保证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巡视活动,相继查出多名违规违纪的高级官员,这对我国行政机关产生了较大的威慑作用。
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和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行政机关的权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加强完善行政监督体制,要求行政监察机关更加严格执法。
加强行政监督是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途径。
发展民主政治,就是使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监督管理国家的权力的真正落实。
监督权是人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
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政监督的一大优势。
一、行政监督的涵义与解析(一)行政监督的涵义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利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
论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论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问题与完善对策我国行政监察制度是保障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完善对策。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就我国行政监察制度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完善对策。
一、行政监察制度存在的问题1. 监察权力单一、监察机构不独立目前我国的行政监察权力主要集中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监察机构的独立性不足,往往受到地方政府或公司利益集团的影响,无法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
监察机构的单一性也导致监察工作效率低下。
2. 行政监察程序不严谨在实践中,一些行政监察程序并不严格,导致一些被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同时也使监察工作难以展开。
这种情况下,监察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了严重的质疑。
3. 行政监察机构的职责不清晰现行的行政监察体制中,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并不明确,往往与其他掌握行政权力的部门发生角力,导致监察工作难以顺利进行。
4. 监察对象权益保障不足在行政监察的过程中,监察对象的权益保障不足,一些被监察对象可能会受到非法侵犯,从而导致监察的合法性和公信力受到挑战。
二、完善对策1. 健全监察体制,提高监察机构独立性政府应加大力度推动行政监察体制的改革,建立健全的监察机构,确保监察机构的独立性,加强对监察机构的资金、权力、人员等方面的保障,以提高其独立运行的能力。
2. 加强监察程序的法制化建设政府应进一步法制化监察程序,明确监察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规范监察程序,确保监察对象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加强监察程序的透明度,确保监察工作得到社会公众的监督。
5. 推动行政监察制度向更加法治化方向发展政府应加强对行政监察制度的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监察规则的制定和完善力度,为行政监察工作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6. 增强监察机构的专业化能力政府应加强对监察机构的职业化培训,提高监察机构的专业化能力和执法水平,为监察工作提供更加专业和高效的支持。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各方面构建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着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
但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如“漏监”、“虚监”、“难监”等问题。
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及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指出我国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阐述了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主体;监督方式;行政监督立法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法制统一、保障公民个人自由的需要。
经过行政改革,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已逐步趋于完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独立性,监督体系缺乏合力,监督效能低,监督法规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事后追惩性等,这既为行政监督的强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其提出了清晰的线索和方向,即理顺监督体制、健全行政监督体系。
形成相对独立的行政监督主体,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机制。
一、行政监督的内涵监督就是监察、督促,它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客体和监督内容。
在狭义上,行政监督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政府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约束、检查和督促。
在广义上,行政监督指行政监督的主体除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其它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行政监督是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对于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提高政府的绩效,发挥着重大的保障作用。
因此,研究我国当前行政监督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以及完善的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论述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论述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监督的机构设置不够独立,存在利益捆绑。
目前行政监督主要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负责,但这些机关设置在行政体系内,与被监督单位存在利益捆绑,容易造成监督不力、失职甚至受到干扰。
2. 行政监督权力分散、监督职责不清。
我国行政监督职责分散在多个机构和部门中,造成监督权力的分散和监督职责的重叠,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3. 行政监督法律法规落后,监督手段单一。
我国的行政监督法规尚不够完善,行政监督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依靠纪律处分和审计检查,缺乏多元化、综合化的监督手段。
为了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制度,需要采取以下几个措施:1. 建立独立的行政监督机构。
行政监督机构应独立于行政体系,避免利益捆绑,提高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可以考虑设立独立的行政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行为。
2. 整合行政监督职责,明确监督责任。
应将各个行政监督职责整合,统一由一个机构负责,明确监督责任,减少监督权力分散和重叠的问题。
3. 完善行政监督法律法规,拓宽监督手段。
应出台行政监督的专门法律法规,明确行政监督的范围和职责,并拓宽监督手段,采取多元化、综合化的监督手段,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众参与等。
4. 强化行政监督的力量和能力。
对行政监督机关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监督能力和水平;增加监督人员数量,确保监督力量充足;同时加强对内外部举报机制的建设,鼓励公众参与行政监督,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维护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浅析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浅析我国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摘要:行政监督是现代公共行政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监督和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监督体制对于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以及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以及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现行的行政监督体制经过长期发展已逐渐完善。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仍存在一些问题,使其积极作用没能得到充分发挥。
因此,我们需要针对问题提出完善的对策,使其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为我国构建高效、权威的行政监督体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行政监督体制; 问题; 完善对策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是行政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有重要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列为“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四项内容之一。
所以在新世纪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
一、对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概述公共行政学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对行政监督进行了定义。
狭义上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主要是上级对下级)和行政系统内部专设的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的视察和督导。
广义上的行政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所进行的监督。
简言之,就是对行政的监督。
行政监督体制是指有由公共行政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程序、方式、手段等要素构成的有机统一体,以及各要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时期,经过多年的曲折发展和建设,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较为全面、有效的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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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行政监督存在问题及完善措施摘要: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行的重要机制。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各方面构建完善的行政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内外结合的行政监督体系,发挥着较为全面有效的监督功能。
但也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如“漏监”、“虚监”、“难监”等问题。
本文分析了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及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指出我国行政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阐述了如何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关键词:行政监督;监督主体;监督方式;行政监督立法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法制统一、保障公民个人自由的需要。
经过行政改革,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已逐步趋于完善,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的行政监督机制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缺乏独立性,监督体系缺乏合力,监督效能低,监督法规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事后追惩性等,这既为行政监督的强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其提出了清晰的线索和方向,即理顺监督体制、健全行政监督体系。
形成相对独立的行政监督主体,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机制。
一、行政监督的内涵监督就是监察、督促,它的主要构成要素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客体和监督内容。
在狭义上,行政监督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政府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约束、检查和督促。
在广义上,行政监督指行政监督的主体除了国家行政机关以外,还包括其它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行政监督是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对于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提高政府的绩效,发挥着重大的保障作用。
因此,研究我国当前行政监督中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以及完善的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及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一)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我国行政监督是指政党组织、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等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原则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活动。
我国较完整的行政监督体制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现已初步建立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较为完整的、呈网络格局的行政监督体系。
其基本特征如下:1.行政监督主体的多元性。
行政监督主体的多元性表现在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新闻机构、公民等,都具有行政监督主体资格,体现了我国行政监督的人民主权原则。
2.行政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权力都应该受到广泛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社会行为等都可以成为行政监督的内容。
3.行政监督行为的统一性。
一方面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行政监督的领导核心,统一协调、组织各种监督力量,利于提高监督效能;另一方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互结合,共同构成了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整体。
(二)健全和完善我国行政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处于变革和转型期的社会主义中国,发展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同时,反腐倡廉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面临的一项长期任务。
建立严密有效的行政监督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必然要求。
1.加强行政监督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基本途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我国行政改革的核心内容。
依法行政就是要建立起权责统一的责任政府。
从当前我国行政体制现状来看,由于缺乏制度化的监督,公共权力所具有的强制性、单向性和扩张性日益明显,违法的行政工作人员责任追究问题变得更加困难。
因此,实行全面、系统的监督制度,不仅可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高效性,维护宪法、法律、法规的权威性;而且为构建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提供了重要保障。
2.加强行政监督是提高行政效率的有效手段从当前我国行政过程的实践来看,目前依然存在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主要表现在墨守陈规,脱离群众,滥用权力,人浮于事等,这些官僚主义的工作作风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加强行政监督,可以把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绩置于公开的监督之下,对各种官僚主义和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和惩戒,对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我国政府的行政效率。
3.加强行政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手段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广大人民的监督之下,以提高我国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意识。
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确立严格的民主监督程序,有效地监督和制约国家权力,促使政府机关切实按照人民的意志和愿望,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从而保障社会的政治民主,维护人民的政治权利。
三、我国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目前,虽然我国在行政监督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行政监督体系整体功能不强“我国的行政监督是一个多元化的体制,行政监督主体不仅是行政组织自身,还有政党、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及社会舆论。
监督体系庞大,体多,机构多,方式和渠道多,这是一个优点。
”但在监督实践中,彼此之间只有协调一致,密切配合,才能充分发挥多元化监督体系的优越性。
虽然各类监督主体都有监督权,但是行政监督中监督的范围不明确,责任不明确,以至于越权行事,滥用权力,互争管辖或互相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使行政监督出现“空白地带”,出现了办事拖拉、相互推委等不良现象。
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监督机构的威信,也弱化了我国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
(二)行政监督主体地位不高,独立性不够从外部监督上看,我国人大的权力在理论上是最高的,但实际上某些地方人大都不能行使其最高权力,因为许多地方人大往往依附于当地政府。
从内部监督上看,我国监督机构受双重领导,既受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事实上还受同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制约。
上级对下级行政监督机关是业务指导关系,没有实质的领导权,而行政监督主体更多的是依赖同级政府,受同级政府部门限制,由于受到这些部门的制约,监督机关很难将监察工作坚持到底,监督机关只会成为聋子的耳朵,是个摆设。
(三)行政监督立法滞后行政监督是一种法制监督,这不仅意味着行政监督是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也意味着行政监督应依法进行。
行政监督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就会混乱不堪,导致监督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因此,健全的监督法律体系是保证行政监督效能充分发挥的法律基础。
一方面它赋予监督者以应有的权力,保障监督者的合法权益,使其更好地行使监督的权力,发挥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对监督工作加以规范和制约,确保监督工作能够在正常的轨道内运行,遏制监督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
但从总体上讲,我国目前的行政监督立法还不完善,许多应当制定的法律一时还制定不出来。
(四)行政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行政监督人员是行政监督的执行人员,行政监督工作的具体落实要靠行政监督人员去完成。
在我国行政监督队伍中,某些人思想素质不高,他们对监督客体不敢监督,即使对他们有意见也不敢提。
另外,许多监督人员业务能力也不高,随着我国加入WTO,与国际之间的联系也日益紧密,可能出现内外联手的腐败问题和犯罪的国际化与高智能化,这对行政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也是一种挑战。
(五)行政监督方式单一,行政监督法规不完善行政监督方式主要有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而我国把监督的重点却放在“查错纠偏”工作上即事后监督上,事后监督往往是带有惩罚性的监督。
这种“马后炮”式的监督忽视了事前预防性监督及事中的过程性监督。
行政监督活动是一项经常性、连续性的活动,凡是有行政管理活动,就应伴随着对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法规也不太完善,没有相关的法律作保障,行政监督工作很难发挥其效能。
(六)不重视新闻舆论方面的监督在社会监督上,公民的批评在某种程度上是有名无实。
在现实生活中,压制、甚至打击报复群众监督的现象时有发生。
各种群众团体、社会舆论的监督由于不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其监督没有权威性和实效性。
因此,对社会舆论方面的监督重视程度不够。
四、完善我国行政监督的措施针对我国在行政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措施,确保在我国更好的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一)建立行政监督体系的协调机制加强行政监督,促进政府机关廉政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必须建立监督体系的协调机制,使隶属于各系统的监督主体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才能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的整体功能,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具体来说应做好两方面工作:首先从加强监督立法入手,从法律上具体规范和明确各监督主体的地位、职责、权限,以及监督活动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建立监督主体之间以及监督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责任、利益、权利、义务相统一和相协调的关系,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行政监督体系网络。
其次,要更好地加强各监督主体的整合,建议建立一些相应的联系制度,或增设一个协调委员会之类的机构,对各个监督主体进行综合指导和协调,使它们在监督或办案过程中能互通情况互相配合,形成有机整体,发挥整体效能。
(二)提高行政监督主体地位,确立相对独立的行政监督主体如果行政监督的主体本身受制于行政机关,那么,再美好的行政监督构想也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因此要加强立法,通过立法形式明确各监督主体的权限、职责、地位及活动范围、方式、程序等,惟有如此,才能明确各主体之间及主客体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才能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责任追究制,才能保证行政责任的正确实现和追究。
否则,在出现“监督乏力”或“监督真空”时,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难以落到实处。
因此,监督主体如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应移出行政机关系统,转入国家权力机关系统;法院体制的改革应当割断行政机关可以控制的各种权力关系等。
(三)重视和加强行政监督立法,实行行政监督的法制化行政监督立法是依法实行行政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尽快建立健全各种行政监督法规,才能为积极有效的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
长期以来,我国监督立法薄弱,尽管这几年也制定了一些如《行政监察法》之类的法规条例。
但从总体上讲,仍不能满足当前行政监督发展的实际需要。
因此,行政监督立法亟待加强,切实加强行政监督的法制化。
要明确规定立法监督、执法监督和守法监督三项内容,并把执法监督和守法监督作为重点。
监督的方式是公开监督与秘密监督结合, 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教育与处罚结合。
监督的具体手段可采用群众举报、暗访、公开曝光等。
同时要大力发挥人民法院的作用。
(四)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素质,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行政监督是通过行政监督人员的工作来实现的,要提高行政监督效能就必须提高行政监督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具体说就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锻炼自己的党性,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