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规范(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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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池处理污水工程技术方案

沼气池处理污水工程技术方案

沼气池处理污水工程技术方案1.1分散景点污水特点1.1.1分散旅游景点“旅游景点”是一种通俗的称谓因为从广义上讲任何一个可供旅游者或来访游客参观游览或开展其它休闲活动的场所都可以称为旅游景点。

xx湖湿地有着完整和系统的景观规划,但因为是自然景观,无法将所有景点集中在一处,因此,整个区域除了已经规划了的功能区外,一些不在集中区域的景点仍然将承担起一定的服务功能。

1.1.2景点污水因为分散的景点主要功能还是接待游客,而住宿、餐饮等功能仍然将由规划中的功能区负责,所以分散景点的服务功能主要包括为游客提供旅游产品出售、短暂休息和如厕等。

这也就意味着,分散景点需要为之配套的主要是对粪污的处理。

1.1.3污水特点生活污水按照其来源和污染物浓度可分为黑水和灰水两部分,黑水即厕所污水,污染物浓度很高,水量较小,对生活污水中有机物、氮磷和悬浮固体贡献很大。

灰水主要包括洗衣水、洗澡水、淘米水等,污染物浓度较低,水量较大。

根据文献上报道的我国黑水和灰水的水质监测数据,取平均值作为本项目所在地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工程的设计进水水质,如表4.1-1所示。

表4.1-1生活污水分散处理工程设计进水水质可见,该项目待处理污水主要特点是浓度高。

而作为景区的厕所,其排放量则将根据游客数量来确定,且存在短时间内排放量大的间歇性特点。

1.2工艺与设施1.2.1工艺设施选取本项目处理对象为分散景点黑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该类型项目与农村生活污水最为接近,因此本方案拟在《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内进行相应的选取,并结合南方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处理及“规划”中拟定方案进行选取。

根据规范中所述,在改厕完成后,对黑水可在以下处理方式中进行选择:堆肥、三格式化粪池、净化沼气池。

1、堆肥主要利用多种微生物的作用,将植物有机残体,进行矿质化、腐殖化和无害化,使各种复杂的有机态的养分,转化为可溶性养分和腐殖质,同时利用堆积时所产生的高温(60—70℃)来杀死原材料中所带来的病菌、虫卵和杂草种子,达到无害化的目的。

沼气工程规范

沼气工程规范

沼气工程规范沼气工程是利用各种有机废弃物经过生物分解过程产生的气体,通过成熟的沼气发电技术,将其转化为清洁能源,使得有机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

为了确保沼气工程的安全高效运行,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一、选址与布置1. 沼气工程应建在远离居民区的空旷地带,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 沼气工程应具备充足的供应原料,选择合适的废弃物处理方式。

二、设计与材料选取1. 沼气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排放标准。

2. 沼气池及其他主要设备应采用耐酸碱、抗腐蚀的材料。

3. 设备选用应考虑其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三、施工与安装1. 沼气工程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和环保。

2. 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3. 沼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操作与维护1. 沼气工程应有专门的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2. 沼气设备每日、每周、每月、每年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

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维修情况。

3. 沼气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检测沼气的成分、压力等参数。

五、环境保护与排放标准1. 沼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应进行有效的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 废弃物处理过程中应采用无害化处理方式,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3. 沼气工程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其运行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六、安全管理1. 沼气工程应配备消防设备,并每年进行消防检查。

2. 沼气工程应设立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

3. 沼气工程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员工培训,确保员工安全操作。

沼气工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保证沼气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环保效益。

同时,规范的执行也可以推动沼气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建设管理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建设管理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建设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6•【字号】豫政办[2007]103号•【施行日期】2007.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建设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07〕10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沼气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沼气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农村沼气建设是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中强调,要“继续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

我省作为农业、畜牧大省,地处亚热带和暖温带过渡地带,发展沼气有着充足的原料资源和非常适宜的气候条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

从2006年起,已连续2年把农村沼气建设列为向全省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政策和措施,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技术推广和服务管理体系,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07年7月底,全省农村沼气用户已累计达到221万户,并涌现出了沼气治污、沼气发电、沼气烧锅炉、沼气集中供气等一大批各具特色的沼气建设典型,广大农民建设沼气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但在沼气建设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缺乏统一的组织管理,不能进行有效监管;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了技术标准、建设规范和综合利用等,在质量和安全方面存在隐患。

沼气池设计规范范文

沼气池设计规范范文

沼气池设计规范范文一、结构设计1.沼气池采用圆形或方形结构设计,圆形结构应满足等径均布的原则,方形结构应满足长度与宽度之比在1:0.8到1:1.2之间。

2.沼气池顶部应设置防晒遮盖,以防止日光直射使得沼气产量减少,同时遮盖应保证通风并防止积水。

3.沼气池底部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底排管,以便于沼渣的排放和沼气的提取。

二、尺寸设计1.沼气池的尺寸应根据家庭或单位的人口数量来确定。

一般来说,每人每天产生的污水约为0.3-0.5立方米,沼气池的有效容积应按照总人口乘以每人每日沼气需求量来计算。

2.沼气池的有效容积应设计为总容积的80%-90%,以便于沼渣的沉淀和沼气的存储。

3.沼气池顶部防晒遮盖的高度应保证遮盖不直接接触沼气,同时要考虑沼气池底部可能产生的压力。

三、材料选择1.沼气池的设计应选用耐腐蚀、耐候性好的材料,例如玻璃钢、钢筋混凝土等。

其中,玻璃钢具有重量轻、耐水、耐腐蚀等优点。

2.沼气池顶部防晒遮盖的选择应考虑遮光性好、耐用的材料,例如塑料材料或玻璃纤维材料。

四、安全性设计1.沼气回路应设置安全阀,以防止沼气增压过程中超压的危险。

2.沼气池顶部遮盖应具备防滑性能,以防止人员在维护和清理时滑倒。

3.沼气池底部的底排管应设置切断装置,以便于维护和维修时切断沼气供应。

五、施工工艺1.沼气池施工前,应进行地表勘测,以确保沼气池的建设地点不受洪水或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2.沼气池的施工过程应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施工工艺进行,防止施工质量不过关。

3.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沼气池的压力测试、漏气测试以及安全性检查,确保沼气池的正常使用。

综上所述,沼气池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结构设计、尺寸设计、材料选择、安全性设计、施工工艺等内容。

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设计,并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以确保沼气池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沼气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沼气工程是利用有机废弃物进行生物发酵产生沼气的一种可持续能源技术。


沼气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遵循一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沼气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关内容,以期为沼气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提供指导。

首先,沼气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在设计过程中,
应当考虑到沼气工程的规模、地理环境、原料种类等因素,合理确定沼气池的容积、发酵周期、气体利用设施等参数。

同时,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安全性和环保性,确保沼气工程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身造成危害。

其次,沼气工程的建设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设计要求选择材料、施工工艺和设备,确保沼气池的密封性和结构强度。

此外,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在沼气工程的运行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和维护。

沼气发酵过程需要一定的温度、PH值和有机物浓度等条件,运行人员应当根
据相关标准进行监测和调控。

同时,沼气的收集、净化和利用也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沼气的质量和安全。

总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对于沼气工程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起着至关重
要的作用。

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可以保障沼气工程的安全、高效运行,同时也有利于沼气工程的推广和应用。

希望相关从业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共同推动沼气工程的发展和利用。

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与运行规范(四篇)

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与运行规范(四篇)

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与运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前期准备: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2. 设计与施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包括沼气池、沼气管道、发电设备等的布置和设计。

施工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

3. 设备选用与安装:选择符合规范的沼气池、发酵装置等设备,并按照规范进行正确的安装和调试。

4. 运行与维护:包括沼气发酵的操作控制、日常维护、设备保养等工作。

同时,还需要定期对沼气工程进行检修和检测,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对沼气工程运行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6. 环保管理:沼气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沼气处理、废水处理、废弃物处理等。

7. 监测与数据统计分析:建立沼气工程的监测体系,对沼气的产量、气质、温度等参数进行监测和记录,并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

8. 能源回收利用:合理利用沼气资源,提高能源回收利用率。

对沼气进行加工,如发电、供热、燃料等。

9. 运行管理与设备更新:建立沼气工程的运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修和更新。

以上是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与运行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还需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

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与运行规范(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沼气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以规范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建设与运行。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年处理能力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建设与运行。

第三条大中型沼气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和安全标准,保障工程的顺利建设与运行。

第二章工程建设规范第四条大中型沼气工程的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1. 优先选择平坦地形,不得选址在易受水淹、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2. 选址应远离居民区、饮用水源地、湖泊等敏感区域;3. 选址应方便设备运输、材料供应、施工施工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0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0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0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7.03.23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506号
•【施行日期】2017.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0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
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54-2017,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原《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CJJ/T54-93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7年3月23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函[2010]16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函[2010]16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城函[2010]16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海南省水务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的要求,推进城镇减排工作,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和运行的监管,我们制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城建司联系。

联系人:毛联华章林伟联系电话:************(兼传真)************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考核。

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务厅(局)、市政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第四条考核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考核指标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效率、污染物削减效率以及监督管理指标。

第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每年5月前,对上一年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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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规范(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490-83 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技术规范(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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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制定规范的目的为保证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以下简称净化池)的质量,使设计、工程质量验收和运行管理符合适用、经济、环保、安全等的基本要求。

实现小城镇和村镇污水处理资源、无害化,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小城镇和村镇及排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城市生活污水净化池的建造。

1.3 主要内容本规范规定了净化池的设计、工程质量验收和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1.4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T4751 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标准GB7636 农村家用沼气管路设计规范GB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50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NYXXX-200XGB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20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331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2 生活污水净化池设计2.1 生活污水水量及水质2.1.1 生活污水水量2.1.1.1住宅生活污水水量住宅生活污水定额,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按实测污水量取值。

在无实测污水量数据时,可按表一确定。

表一住宅生活污水水量序号住宅类别卫生器具设置标准单位生活污水定额(L)1 小城镇有大便器、洗涤盆无沐浴设备每人每日 95-150有大便器,洗涤盆和沐浴设备 140-220有大便器、洗涤盆、沐浴设备和热水供应170-3002 村镇集中给水龙头取水每人每日30-80户内有给水设备,无卫生设备 50-100户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无沐浴设备90-140户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沐浴设备150-200NYXXX-200X注:住宅楼按实有建房套数计算,小城镇和村镇每套住房分别按3.6人~4人计算。

2.1.1.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按GB/T50331.3.0.1,表3.0.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地域分区三、四、五执行,见表二。

表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日用水量(升/人.天) 适用范围120-180 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150-220 广西、广东、海南100-140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2.1.1.3小城镇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污水量小城镇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污水水量按实测污水量取值。

在无实测污水量数据时,可按表三确定。

表三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污水定额序号建筑物名称单位生活污水定额(L)1 集体宿舍有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每人每日每人每日 40-80 80-1602 旅馆、招待所有集中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设有浴盆的客房每床每日每床每日每床每日 40-80 80-160 160-2503 宾馆客房每床每日300-4004 医院、疗养院、休养所有集中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设有浴盆的病房每病床每日每病床每日每病床每日 40-80 80-160 200-3005 门诊部、诊疗所每病人每次10-206 餐饮业营业餐厅企业机关学校食堂每顾客每次每顾客每次 10-15 8-127 幼儿园、托儿所有住宿无住宿每儿童每日每儿童每日 40-80 20-408 办公楼每人每班20-409 中小学校(无住宿)每学生每日20-4010 公共厕所每蹲位每日按实测值确定NYXXX-200X2.1.2 生活污水水质生活污水水质应按实测值确定。

当无实测值时,BOD5可按2.1.2.1和2.1.2.2取值。

2.1.2.1小城镇及村镇住宅生活污水BOD5可在160~600mg/l之间取值。

2.1.2.2 公共建筑生活污水水质小城镇医院生活污水BOD5可在200~400mg/l之间取值小城镇旅馆生活污水BOD5可在150~400mg/l之间取值。

小城镇餐饮店生活污水BOD5可在250~700mg/l 之间取值。

2.2 基本设计参数2.2.1 工艺设计参数2.2.1.1 工艺设计分类A型:主要适用于经济落后、环境容量较大,容易发生肠道传染病的村镇。

主要处理高浓度生活污水和公共厕所的粪便污水。

B型:适用于经济欠发达,有一定环境容量的城镇。

主要处理居民住宅、其它公共建筑生活污水及水冲式公共厕所的粪便污水。

C型:适用于无污水处理厂的小城市及大城市未设排水管网的郊区。

主要处理城市住宅及其它公共建筑物的生活污水。

2.2.1.2 出水水质。

A型工艺净化池: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到GB7959的要求。

B型工艺净化池: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到GB18918三级要求。

C型工艺净化池:处理后的污水达到GB18918一、二级。

2.2.1.3 工艺流程A型工艺净化池:采用多级折流厌氧消化工艺,一般HRT为8-40d。

采用多级串联组成。

B型工艺净化池:采用多级折流、逐段(分前处理和后处理)降解消化工艺,一般HRT为NYXXX-200X3-8d。

一般前处理段设置少量填料,后处理段设置滤料。

C型工艺净化池:一般由沉砂除渣、折流厌氧消化、厌氧滤池、兼氧过滤或接触氧化、消毒等单元过程组成。

若出水需再生利用时, 工艺按GB5033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设计。

2.2.2 结构设计参数2.2.2.1 结构可靠度a). 净化池正常使用年限50年。

b). 钢筋混凝土结构安全等级2级,砖石结构3级。

2.2.2.2 荷载a)地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4.5kN/m2。

b)沼气气压荷载标准值≤6kpa。

c)地面车辆荷载按汽-10计算。

e)特殊荷载按实际出现的特殊荷载计算。

2.2.2.3 材料a)混凝土、钢材地下构筑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级,钢筋采用Ⅰ、Ⅱ级。

b)砖、石砖石结构中,砖采用MU10级以上烧结普通砖。

石材采用MU30级以上。

砌筑水泥砂浆不低于M10级。

c)加强型塑料等其它材料。

d)密封材料净化池要求使用密封剂和防腐材料。

NYXXX-200X2.2.2.4 地基承载力≥120kPa。

2.2.2.5 地下水位在地面0.70m以下。

2.2.2.6 净化池24h漏损率≤3%。

2.2.2.7 净化池地面覆土应≥250mm。

2.3 工艺设计2.3.1 工艺要求a)污水应单向流动,并采取进水压气,不应采用返水压气。

b)净化池的水力坡度≥5‰,且进出水标高差应≥200mm。

C)净化池应设置检查维修用的旁通管。

d)净化池排出的污泥必须经过消毒处理。

2.3.2 容积计算A型有效容积=处理的污水量×滞留期A型总容积=处理的污水量×滞留期×综合系数(应在1.20-1.45)当处理日污水量小于或等于10m3时可采用两级串联,第一级容积宜占总容积的2/3。

当处理日污水量大于10m3 时可采用三级串联,第一级容积宜占总容积的1/2,二级、三级各占1/4。

B型有效容积=处理的污水量×滞留期B型总容积=处理的污水量×滞留期×综合系数(应在1.25-1.50)C型净化池容积为各处理单元容积之和。

各处理单元容积应按照相关规范或资料计算。

2.3.3 平面布置净化池平面布局应因地制宜,且便于清掏、管理。

净化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30m,离建筑物近距不宜小于5m。

2.3.4 工艺构造要求NYXXX-200X2.3.4.1 净化池总容积不小于10m3。

2.3.4.2 净化池深度不应低于1.60m,宽度不得小于1.00m,长度不得小于2.00m。

圆形井口直径不得小于0.60m。

长方形井口宽度不得小于0.50m,长度不得小于0.70m。

2.3.4.3净化池的输料管直径不宜小于200mm。

2.3.4.4净化池内各处理单元过程均应合理布水。

2.3.4.5 填料应采用比表面积大,适宜细菌附着,保证生物惰性,保证机械强度,合适的形状空隙度的材料。

2.3.4.6 滤料应采用保证生物惰性,保证机械强度,有合理的级配。

2.4 结构设计2.4.1 当净化池采用土木结构时,应符合GB50009、GB50010、GB50003、GB50007、GB50069 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4.2当净化池采用非土木工程结构制造时,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技术要求。

2.5 配套设施2.5.1净化池的配套器件:导气管、输气管、三通或四通、开关、压力表、积水器、安全阀、线卡、脱硫器和沼气燃具等质量应符合各类产品标准的规定。

2.5.2 配套器件安装应符合GB7636和GBJ16的有关规定。

2.6 净化池施工净化池施工参照附录B的规定。

3 工程质量验收3.1 一般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GB50204、GB50203、GBJ141、GB50268和GB7959、GB18918、GB50335、GB/T4751的要求。

3.2 工程验收NYXXX-200X3.2.1 净化池构筑物、设备及管道施工完毕必须经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隐蔽工程必须经过中间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3.2.2 中间验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共同进行。

中间验收时应按本规范各部分及相关规范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并填写中间验收记录。

记录格式和内容应符合GBJ141的有关规定。

3.2.3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管理(使用)、质量监督及有关单位联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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