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点: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
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

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证券市场自律是指证券市场参与者组成自律组织,在国家有关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依据证券行业的自律标准和职业道德,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改革的行为。
那么证券市场是怎么样实现自律的呢?1、证交所的监管职能包括:对证券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对会员进行管理、对上市公司进行管理2、证交所的一线监管权力:①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的证券帐户限制交易,报证监会备案②对证券的上市交易申请行使审核权③就暂停或终止股票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④对暂停或终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⑤当事人对证交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向证交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3、证交所对会员的管理①证交所接纳的会员应是依法设立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法人②证交所接纳、开除会员,应报证监会备案③证交所设立普通席位以外的席位、调整普通席位和普通席位以外的其他席位的数量,应报证监会批准④会员转让席位必须经证交所审批,严禁会员将席位出租、承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4、证交所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证交所应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①该公司的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②投资者发出收购该公司股票的公开要约③上市公司提出停牌申请④证监会依法作出暂停股票交易的决定⑤证交所认为必要时1、证券业协会成立于 1991.8.282、会员制,证券公司必须参加,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3、三大职能:自律、效劳、传导4、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由证券业协会负责自律管理①证券公司依据合同,对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管、指导、催促②证券业协会委托证交所对股份转让行为进行实时监控③证券业协会履行自律管理职责,对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效劳业务监视管理5、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1)18 周岁,高中以上文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试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2)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通过证券经营机构申请执业证书,30 日内颁证:①已被机构聘用②最近 3 年无刑事处分③未被证券市场禁入(3)取得执业证书人员,连续 3 年不从业的,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4)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5)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不为原聘用机构聘用的,原聘用机构应在 10 日内向协会报告,变更该人员执业登记(6)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在 10 日内报告协会,变更执业登记(7)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在10 日内向协会报告(8)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扰乱考场秩序的,2 年内不得参加考试(9)被证监会撤消执业证书或被证券业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可在 3 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6、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录的内容包括:根本信息、奖励信息、警示信息、处分处分信息(1)警示信息的内容包括:①受到证监会谈话提醒②拒绝证监会证监局检查、调查③执业或变更中隐瞒、编造④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持续培训或执业证书年检⑤被投诉⑥违反所在机构内部管理制度(2)无明显事实根据的匿名投诉不记录,调查不属实的投诉不记录1、中央登记制度: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全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承接2、xx.3.30 成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3、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自有资金不少于 2 亿4、证券登记结算制度(1)证券实名制(2)货银对付的交收制度:我国上市证券的集中交易采用净额结算方式,结算参与人必须按照货银对付原那么,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足额交付其应付的证券和资金,并为交易行为提供交收担保。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重点:自律性组织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重点:自律性组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重点:自律性组织导语:根据《1934证券交易法案》被合法批准的证券交易所、合法注册的证券协会、合法注册的结算机构,其职能是对其会员的行为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受有关政府部门的进一步监管称为自律性组织。
一、证券交易所的定义、特征及主要职能(一)证券交易所的定义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二)证券交易所的特征(1)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
(2)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交易采取经纪制,即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人交易所买卖证券,只能委托会员作为经纪人间接进行交易。
(3)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
(4)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
(5)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
(6)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以严格管理。
(三)证券交易所的职能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1)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2)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3)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4)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5)对会员进行监管。
(6)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7)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8)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9)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二、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即公司制和会员制。
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并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一般由金融机构及各类民营公司组建。
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必须遵守本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政府证券主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下,吸收各类证券挂牌上市。
同时,任何成员公司的股东、高级职员、雇员都不能担任证券交易所的高级职员,以保证交易的公正性。
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前模拟试题

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前模拟试题1.基金财产应当用于的投资或活动包括( )。
A.上市交易的股票B.承销证券C.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D.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①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①承销证券;②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③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④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⑤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⑥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⑦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2.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者是( )。
A.证监会B.证券交易所C.基金业协会D.银行业协会『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者:证券交易所。
基金业协会是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3.有关基金监管的说法,不正确的表述是( )。
A.基金的设立、募集、交易受中国证监会监管B.基金信息披露活动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C.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业务范围由中国证监会进行监管D.基金托管人主要由中国银监会负责监管『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基金托管人由证监会和银监会共同监管。
4.不属于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的职责是( )。
A.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B.负责涉及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重大政策研究C.对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审核D.草拟或制定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监管规则『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基金业协会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
5.证监会限制交易的监管措施,最长不得超过( )。
A.10日B.10个交易日C.15日D.15个交易日『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中国证监会限制交易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
6.下列不属于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措施的是( )。
A.现场检查B.行政处罚C.刑事处罚D.限制交易『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措施包括:检查、调查取证、限制交易、行政处罚。
证券自律管理制度

证券自律管理制度一、证券自律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证券自律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公平、公正、透明、诚信。
合法是指证券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公平是指证券市场交易应基于公平竞争,公正的原则进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公正是指证券市场交易应以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为基础,保障市场有效运转。
透明是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和交易活动应公开透明,促进市场有效定价。
诚信是指证券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应遵循商业道德规范,诚实信用,维护市场信誉。
二、证券自律管理制度的内容证券自律管理制度包括市场准入、信息披露、交易行为、信披合规、风险管理、投资者保护等多个方面内容。
市场准入是指证券市场参与主体合法合规准入市场交易,包括证券公司、特许机构、国际机构等,在申请准入时需要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范的材料,通过严格审查。
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应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包括财务信息、业务信息、关联交易、重大事项等,以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利益。
交易行为是指证券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合法合规开展交易活动,不得从事违法买卖、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信披合规是指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不得有虚假宣传、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知情权。
风险管理是指证券市场主体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内部控制、风险监测等工作,保障市场稳定运行。
投资者保护是指证券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应尊重投资者权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投资者教育意识,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证券自律管理制度的实施证券自律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依托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监管,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行业规范,促进市场自律化。
通过制定业务规则、行为准则、监督管理制度、违规处罚规定等,加强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稳健发展。
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应加强对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加强自律宣传和培训,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提高自律意识和素质。
证券从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自律性组织

证券从业《⾦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律性组织 各位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友们,店铺精⼼为您整理了“证券从业《⾦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律性组织”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站的更新! 证券从业《⾦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律性组织 第四节⾃律性组织 考点⼀证券交易所 考点⼆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宗旨是:①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国家对证券业实⾏集中统⼀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进⾏证券业⾃律管理;②发挥政府与证券⾏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③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④维护证券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我国《证券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履⾏下列职责:①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政法规;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③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④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从业⼈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问的业务交流;⑤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调解;⑥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研究;⑦监督、检查会员⾏为,对违反法律、⾏政法规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证券业协会的机构设置:会员⼤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会⻓办公室、会⻓、秘书⻓。
考点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考点四证券投资者保护基⾦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是指按照《证券投资者保护基⾦管理办法》筹集形成的、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险中⽤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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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自律管理制度

券商自律管理制度为规范证券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券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建立健全自律管理制度,做到谨慎从事证券业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确保良好的市场运作环境。
二、自律管理机构1. 券商应设立自律管理机构,由董事会或管理层主持,独立性强,职能齐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对券商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2. 自律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自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监督和管理自律事务,制定自律管理制度,监督券商员工行为,协助董事会履行管理职能。
三、自律管理制度1. 券商应当建立完善的自律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规章制度、风险控制机制、投资管理规定、信息披露准则等,确保券商内部运作合法、规范、有序。
2. 自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董事会核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券商应当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关自律管理制度,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 券商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风险管理、合规审查、内控制度等,确保券商的经营活动合法、规范、有效。
四、自律管理职责1. 券商自律管理机构应当对券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2. 券商自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机制,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应对市场风险,确保券商资金安全和系统稳定运行。
3. 券商自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券商员工的管理,建立规范的员工行为准则,指导员工做好业务培训和道德教育,提高员工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
五、自律管理措施1. 券商自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自律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禁令、处罚等,对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2. 券商自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合作,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有关违规行为,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3. 券商自律管理机构应当向券商全体股东和投资者通报券商的自律管理措施和处理结果,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和评价。
六、自律管理监督1. 券商自律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自律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点: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点: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第八章第三节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一、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我国《证券法》第102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一)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
2.提供场所和设施。
3.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隋,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
4.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
6.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入披露信息实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即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7.因突发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实行时,证券交易所能够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能够决定临时停市等。
(二)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权力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者,修订后的《证券法》在保留证券交易所的上述职能之外,还授予证券交易所以下监管权力:1.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对证券(包括股票和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申请行使审核权。
3.上市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
4.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
当事人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我国《证券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能够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三)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1.制定和公布相对应的交易规则。
2.制定和公布相对应的业务规则。
3.即时公布证券行情。
4.对于上市的证券,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相关规定,暂停或者恢复其交易。
中国证监会也有权要求证券交易所暂停或者恢复上市证券的交易。
证券交易所理应建立市场准人制度,并根据证券法规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限制或者禁止特定证券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行为。
证券 自律管理制度

证券自律管理制度一、证券自律管理制度的基本构成证券自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自律组织机构自律组织是证券市场自我监管的重要形式,由证券市场主体自愿组成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独立的行政组织。
自律组织在实行会员制度的基础上,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管理与监督,维护市场秩序与投资者合法权益。
自律组织应当依法成立,并制定详细的章程,明确自身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自律权限和责任等。
2.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自律组织行使自律管理职能的重要依据,也是规范证券市场主体行为的有效手段。
自律组织应当制定包括监督管理、道德建设、市场服务等方面的详细规章制度,明确各类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要求,规定各项自律管理的具体程序和制度安排。
3. 监督执法自律组织具有一定的监督执法职能,对市场主体行为进行检查、调查与处罚。
自律组织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执法机构,制定监督执法的规则和程序,依法合规地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决定。
4. 投诉处理自律组织应当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接收并及时处理市场主体和投资者的投诉,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信用环境。
5. 行业宣传自律组织应当积极宣传行业自律管理的理念、内容和成果,通过媒体、培训、研究等形式,提高市场主体及投资者的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共同遵守规则、诚实守信的市场文化。
二、证券自律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证券自律管理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自愿加入、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与监督、自律规则的实施和处罚约束等环节。
1. 自愿加入证券市场参与主体可以自愿加入相应的自律组织,成为自律组织的会员,并接受自律组织的规则约束。
自愿加入自律组织的市场主体应当遵守自律组织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按规则缴纳会费,接受自律组织的监督检查和处罚约束。
2. 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与监督自律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自我管理与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和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市场异常情况和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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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点: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第八章第三节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一、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我国《证券法》第102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一)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
2.提供场所和设施。
3.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隋,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
4.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5.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
6.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入披露信息实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即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7.因突发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实行时,证券交易所能够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能够决定临时停市等。
(二)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权力证券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者,修订后的《证券法》在保留证券交易所的上述职能之外,还授予证券交易所以下监管权力:1.根据需要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对证券(包括股票和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申请行使审核权。
3.上市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
4.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出现法定情形时,就暂停或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行使决定权。
当事人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我国《证券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能够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三)对证券交易活动的管理1.制定和公布相对应的交易规则。
2.制定和公布相对应的业务规则。
3.即时公布证券行情。
4.对于上市的证券,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相关规定,暂停或者恢复其交易。
中国证监会也有权要求证券交易所暂停或者恢复上市证券的交易。
证券交易所理应建立市场准人制度,并根据证券法规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限制或者禁止特定证券投资者的证券交易行为。
除此之外,证券交易所不得限制或者禁止证券投资者的证券买卖行为。
5.《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要求,证券交易所理应建立符合证券市场监管和实时监控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设立负责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专门机构。
(四)对证券交易所会员的管理1.会员的资格管理。
2.会员交易席位管理。
3.对会员自营业务和经营业务的管理。
4.对会员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检查。
(五)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管理1.制定具体的上市规则。
2.证券交易所理应与上市公司订立上市协议,以确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理应建立上市推荐人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
证券交易所理应监督上市推荐人切实履行业务规则中规定的相关职责。
3.监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暂停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并要求上市公司立即公布相关信息:该公司的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有投资者发出收购该公司股票的公开要约;上市公司依据上市协议提出停牌申请;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暂停股票交易的决定时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
4.证券交易所理应设立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情况的档案资料,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对股东持股数量及其买卖行为的限制规定,对上市公司股东在交易过程中的持股变动情况实行即时统计和监督。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成立于1991年8月28日,是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组织。
(一)中国证券业协会职责根据我国《证券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1.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
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3.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展开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5.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实行调解。
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相关内容实行研究。
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1.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1)规范业务,制定业务指引。
(2)规范发展,促实行业创新,增强行业竞争力。
(3)制定行业公约,促动公平竞争。
2.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1)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2)后续职业培训。
(3)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4)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例8_7(2020年3月考题·多选题)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体现在保护行业共同利益、促实行业共同发展方面,具体表现为()。
A.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与后续职业培训B.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C.为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资质测试和相关的后续职业培训D.制定证券业行为准则和法规【参考答案】ABC【解析】对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
具体包括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与后续职业培训、为特殊岗位的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资质测试和相关的后续职业培训、制定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3.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例8-8(2020年3月考题·判断题)证券业协会的设立是为了增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参考答案】√【解析】证券业协会的设立是为了增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控制,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2002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格管理办法》),自2003年2月1日起实施。
1.证券业从业人员的范围根据《资格管理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包括:(1)证券公司中从事证券自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4)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5)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2.从业资格的取得和执业证书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
中国证监会对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
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准和完全民事行为水平的人员均可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
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通过了相关资格考试即取得相关从业资格。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够通过证券经营机构申请统一的执业证书:(1)已被机构聘用。
(2)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3)不存有我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4)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5)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执业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理应建立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实行资格公示和执业注册登记管理。
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证券经营机构委派,能够代表被聘用的证券经营机构对外展开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展开证券业务。
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理应在上述情形发生后10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4.相关处罚:(1)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场秩序的,在两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2)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执业证书的,不予颁发执业证书;已颁发执业证书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
(3)证券经营机构在办理执业证书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故意刁难相关当事人的,或者不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4)证券经营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展开证券业务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5)从业人员拒绝中国证券业协会调查或者检查的,或者所聘用机构拒绝配合调查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给予从业人员暂停执业3至12个月,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的处罚;对机构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6)被中国证监会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因违反《资格管理办法》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执业证书的人员,中国证券业协会可在3年内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
(7)中国证券业协会工作人员不按《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故意刁难相关当事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理应给予纪律处分。
(四)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证券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录的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奖励信息、警示信息、处罚处分信息。
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自律管理(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具体来说,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理应具备下列条件:第一,自有资金很多于人民币2亿元。
第二,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
第三,主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第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名称中理应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章程、业务规则理应依法制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例8-9(2020年3月考题·判断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名称中理应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参考答案】√【解析】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名称中理应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证券登记结算采取全国集中统一的运营方式,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章程、业务规则理应依法制定,并须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职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依据《证券法》履行以下职能: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投资者在从事证券交易之前,必须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相关开户资料,开立证券账户后,才能够从事证券交易。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在无纸化交易模式下,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必须集中存人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电子数据划转方式完成证券过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