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医疗服务能力提升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12.24•【分类】其他正文国务院关于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201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家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财政医疗卫生资金投入和使用的基本情况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坚持把医疗卫生放在重要位置,健全投入机制,加大保障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投入机制不断健全,保障范围逐步明晰。
根据医疗卫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特点,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医疗卫生经费的体制机制。
对公立医院,其运行成本主要通过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进行补偿,政府主要承担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等支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政府主要承担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支出,以及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办法核定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政府承担其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并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等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
同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地方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革承担主要投入责任,中央政府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鼓励多渠道筹集医疗卫生资金,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激发市场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执行监控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3:天津专员办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办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工作,提高监控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专员办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3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是指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办内相关处室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并对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开展重点监控。
全面监控是指以本地区所有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为对象,对其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开展的监控。
重点监控是指以具体专项转移支付为对象,对其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开展的监控。
全面监控是常规性工作,是重点监控的基础。
重点监控项目由部内相关司局提出并纳入年度监管计划,也可以由我办根据工作需要和地方实际自行确定并报部内相关司局备案后实施。
第三条执行监控责任落实。
各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承担业务范围内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全面监控工作。
重点监控工作依据财政部年度监管工作计划确定的具体项目组织开展。
第四条全面监控主要内容。
(一)资金下达及时性。
地方财政部门是否在接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达本级相关部门或者下级财政部门;(二)共同责任落实。
国务院、财政部明确规定地方有具体负担数额、比例的共担类专项转移支付中地方承担资金部分是否落实;(三)预算执行进度。
预算资金的实际支付情况,以及整体进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四)存量资金盘活。
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拨付、调剂、缴回,造成资金闲置沉淀;(五)专项转移支付整合。
专项转移支付整合使用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等;(六)其他违规情况。
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预算科目下达预算、主管部门(单位)直接向下级下达资金、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等清况;(七)其他需要关注的内容。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最新版】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自评报告一、基本情况(一)中央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1.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601万元。
其中,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865万元,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2736万元。
2.绩效目标(1)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目标2:推广绿色高效技术;目标3: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目标2: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目标3: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目标4: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我市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1.下达预算市财政已将3601万元全部下达有关区市和单位。
其中,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865万元(青财农指〔2017〕41号)、(青财农指〔2017〕42号),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2736万元(青财农指〔2017〕40号)。
具体分配如下:畜禽健康养殖资金500万元,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资金300万元,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65万元,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补助资金720万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603万元,重大动物疫病扑杀准备金2.672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经费(2017年先打后补)77.302万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经费(预拨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资金)333.026万元。
2.绩效目标(1)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影响持续降低;目标2:探索出适合本地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先进技术;目标3: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目标4: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
(2)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0%,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70%以上;目标2:保障强制扑杀措施实施,有效控制和清除传染源;目标3: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目标4:经费统筹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完整word版)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题目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考点清单+预测试题+考点批注】一、最重要考点1、乡村振兴三步走(1)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3)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2、【重点】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3、【重点】乡村振兴发展的具体要求:(1)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2)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3)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4)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5)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6)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7)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地)(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9)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4.立法与其他(1)加快土地管理法修改(2)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3)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4)制定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5)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6)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5、基本原则(1)坚持党管农村工作(2)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3)坚持农民主体地位(4)坚持乡村全面振兴(5)坚持城乡融合发展(6)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7)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二、重要表述1、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3、【重点】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4、【重点】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3、【重点】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4、【重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主攻方向: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7、农业经营者队伍: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8、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9、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10、特别法人: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12、义务教育发展机制: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13、人力资源开发机制: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14、多元投入格局: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15、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16、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重要建设1、高标准建设国家南繁育种基地:海南省南繁基地是我国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南繁育种科研基地2、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3、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4、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5、华北地区: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6、东北地区: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四、通用型考点1、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2、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3、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4、河长制: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5、湖长制:将理顺管理关系和管理的体制,是“河长制”基础上及时和必要的补充6、三北防护林:西北、华北、东北7、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8、雪亮工程建设:“雪亮工程"是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8.25•【文号】•【施行日期】2011.08.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1年8月2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运行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总体良好。
在此基础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财政发展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1-7月,全国公共财政收入66739.92亿元,完成预算的74.4%,比2010年同期(下同)增长30.5%。
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4147.21亿元,增长26.6%;地方本级收入32592.71亿元,增长34.9%。
1-7月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是经济运行总体良好及企业效益提高的综合反映。
主要原因:一是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1-7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8%,进出口总额增长25.1%;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8.7%,带动财政收入增长较快。
二是价格水平上涨。
1-7月,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分别同比增长5.5%、7.1%和10.4%,相应以现价计算的财政收入也增长较快。
三是特殊增收因素。
受部分上年末收入在今年初集中入库等特殊增收因素影响,进口环节税收等相关税种增幅较高;上年企业效益较好,汇算清缴集中入库的企业所得税增加较多。
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正文:---------------------------------------------------------------------------------------------------------------------------------------------------- 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2007年6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国务院委托,我着重就规范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社会结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非常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全国人大对此十分重视,积极给予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转移支付体系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管理不断加强,转移支付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但受一些因素制约,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并逐步加以规范。
一、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情况(一)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实施税收返还,将中央通过调整收入分享办法集中的地方收入存量部分返还地方,保证地方既得利益。
目前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
其中,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按1:0.3增长比率计算,所得税基数返还为固定数额。
中央财政并不拥有税收返还的分配权、使用权,这部分收入实际上是地方财政可自主安排使用的收入,在预算执行中通过资金划解直接留给地方。
2006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3930.22亿元。
这部分收入作为中央财政收入计算,2006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2.8%;如果将其视同地方财政收入,则2006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2.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0•【文号】国办发〔2018〕83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8〕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8月20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聚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重点难点问题,勇于突破政策障碍和利益藩篱,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抓落实、见成效,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投入保障可持续、健康事业得发展。
一、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1.进一步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分级诊疗考核,落实牵头医院责任,调动牵头医院积极性,加强行业监管。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国残联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2.完善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服务价格、财政投入等配套措施,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远程医疗服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负责)3.及时总结地方经验,指导各地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政策,拉开报销比例,引导合理就医。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5.09.29•【文号】财预[2015]163号•【施行日期】2015.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15年9月29日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是编制和分配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四条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是指以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下达、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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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
2018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共计592万元,其中《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财社〔2017〕144号下达240万元;《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财社〔2018〕70号下达40万元;《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桂财社〔2017〕133号)结转24万元;《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121号)下达280万元;《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153号下达8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中央下达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592万元,实际到位59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280万元,均
用于医疗设备采购;《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桂财社〔2017〕133号)结转24万元,因为未招录到符合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条件的人员,致使项目资金无法使用支出;《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121号)下达280万元和《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153号下达8万元,由于2018年12月才收到的上级补助资金,因此2018年项目没有实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使用规范,根据到位情况、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支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全县共3家公立医院参与综合改革,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2)质量指标。
通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医院在设备投入的不足,有效保证了医院将有限的财力用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推进了医院的发展。
项目绩效主要表现在:1、医院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人员配置比例符合各类医院配置标准,人员结构得到优
化,为医院的发展提供了人力及智力保障;2、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3、医疗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4、医院经济效率进一步增长,各项目单位业务收入均比2017年有所增加,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中。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3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小于9%,稳定在合理水平中。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低于30%。
均达到预定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服务对象满意度。
各项目单位均建立了患者满意度监测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根据平时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各单位患者满意度均在90%以上,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第五批)的通知》桂财社〔2017〕133号)结转24万元,因为未招录到符合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条件的人员,致使项目资金无法使用支出;《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121号)
下达280万元和《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18〕153号下达8万元,由于2018年12月才收到的上级补助资金,因此2018年项目没有实施。
该项目将于2019年由县人民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实施。
2、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提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服务能力,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公益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建议应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并增加财政拨款用于人才引进和人员培训,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
(2)构建资金绩效评估的长效机制。
资金的绩效评价可以全方位地反映资金总体使用状况,使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评估等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资金使用上全程监督和实时跟踪问效,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建议拓宽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范畴,及时通报各单位绩效评价结果,达到互相借鉴、相互学习、共同促进的效果。
(3)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一是对绩效评价中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一核实,是制度缺陷或不足的,要修订和补充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源上防止问题和情况的出现;二是对各项目单位发现的个性问题,积极敦促项目单位建立问题台帐,采取销号式的方式,逐一将问题解决,杜绝问题情况的出现。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将利用本项目的自评结果来完善下一年度的绩效项目的指标设定,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