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组团贪腐
拆迁拆出一窝贪鼠

拆迁拆出一窝贪鼠——新疆库尔勒市征地拆迁腐败窝案剖析发布时间:2014-10-23 10:02:14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察厅2014年6月27日,对于时任和田地区副专员、库尔勒市原市长艾山江·尕依提来说,是个难忘而沉甸甸的日子。
这一天,他站在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被告人艾山江·尕依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冰冷的字眼残酷地宣告:在接下来的15年里,他不再是那个有头有脸、风光无限的地区副专员,还不到五十岁的他将在孤寂和悔恨中度过漫漫岁月。
2013年5月,根据群众举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立案查处了库尔勒市原市长艾山江·尕依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库尔勒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主任买合木提·买买提,市委原常委张玉江、巴州交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艾沙·木沙,市铁克其乡原人大主席阿布力孜·克热木,市房屋拆迁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乔建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白都力·阿布拉等多名国家公职人员,在城市拆迁、征地补偿中,利用职务便利,大肆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资金,帮助他人套取补偿款,自己从中收受贿赂的腐败窝案。
贪欲,无底的深渊库尔勒市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因盛产香梨而名扬国内外。
这些年来,库尔勒市城市建设速度突飞猛进、日新月异。
2013年,城区面积达到110平方公里,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5倍多。
政府每年投入土地征迁安置资金达上亿元,很多近郊村民因拆暴富,一夜间拿到了几套、十几套房产。
艾山江作为一市之长、拆迁办的直接领导,在金钱面前私欲膨胀,渐渐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敛财的工具,在征地拆迁和补偿问题上大肆收受私营企业老板和请托人的钱物,为其所谓的“朋友”大开方便之门。
由于城市改造需要,大量拆迁公司应运而生。
在库尔勒市14家拆迁公司中,阿某一人就注册了两家。
2004年,阿某通过艾山江的一个同学结识了时任库尔勒市副市长的艾山江,为得到艾山江的关照,此后每年过年过节,阿某都会去其家中表示一番。
土地征收领域的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研究

土地征收领域的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研究刘晓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及城市综合性建设的不断完善,不可避免地要征用大量的土地作为建设之用。
城市人口的迅速增长促使城市土地资源的需求市场日益扩张,而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导致土地的供需关系长期处于紧张状态,并导致土地价格屡创新高。
土地价格飚升并没有给土地被征收人增加收益,而是成为政府敛财及实现政绩的手段。
土地征收已经成为腐败问题的“衍生区”。
地方政府与被征收人之间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一种突出的社会现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极大地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这一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关注。
一、土地征收的现状我们国家的土地使用权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形式。
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目前无论是对国有土地还是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征收的主体均为政府。
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集权力于一身,决定征收行为,制定补偿标准,处理征收纠纷。
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并缺乏监督管理,导致政府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滥用权力。
首先,政府为卖地而征地。
政府以低廉的价格对土地进行征收,然后以高价出卖,卖地收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一些地方,土地的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
在“土地财政”上,一些地方政府的核心做法是,政府运用行政权力把集体所有或者其它用途的土地进行整合,然后招、拍、挂,这样价格就能翻几番,政府从中获得巨大收益。
其次,土地市场的高额利润成为开发商竞相追逐的焦点。
很多地方政府以土地为手段,用低廉的价格来招商引资以实现自己的政绩。
政府与开发商相互勾结,以公益目的的名义对土地进行征收,然后用于商业项目,从中获得巨额利益。
在利益的驱动下,很多政府人员铤而走险收受贿赂,为违法征地行为保驾护航。
二、土地征收领域滋生腐败的原因(一)土地征收程序不透明依据《土地管理法》和《物权法》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土地进行征收和征用,并给予补偿。
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职务犯罪问题的调查报告

马艳春
( 沈 阳 市东 陵 区人 民检察 院 , 辽宁 沈阳 1 1 0 0 1 5 )
征地拆 迁工作 中 存在职务犯罪问题 的调查报告
摘
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要: 城 市化进 程 中, 征地拆 迁工作是 是职务 犯罪高发群体 ,他们利用职权 或 多个 工作 部门 ,获得补偿款 或安 置房需
关键词 : 城市化 ; 征地拆 迁; 职务犯罪; 调查 地补偿款 1 2 0 0 余万元。
【 中图分 类号 : D F 6 3 9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 1 0 0 9 — 1 4 1 6 ( 2 0 1 3 ) 0 1 - 1 9 — 0 2 【 收稿 日 期: 2 0 1 2 — 1 2 - 0 5 【 作者 简介 : 马艳春 ( 1 9 7 0 _ - ) , 女( 汉族 ) ,
项 十 分 重 要 的 前 期 工 作 ,直 接 影 响 到 滥用职权 ,在土地征收 拆迁 补偿工作 中 要具备相应 的材料和手续 ,而材料和 手
损公肥私, 大肆贪污、 受贿。如 续的确认 ,又需要相关部 门工作人 员签 新城建设的步伐和质量。受利 益驱使 , 征 以权谋私, 甲 某 在 负责 几个 村 落 拆 迁 工作 的 半 年 字核实。故此 , 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 地拆 迁领域潜规 则盛行 , 职 务犯罪 高发 , 里, 利用职务 便利 , 在伙 同他人采取虚 列 往 往 牵涉 到不 同岗位 上 众 多 的工 作 人 社会 不稳 定 因素聚 集,极 易造成 国家资 地上物 ,肆意侵吞 国家动迁 补偿款的 同 员, 窝案 、 串案普遍 。 如甲某、 戊某、 丁某 3 产损失和社会不和谐稳定。 时, 还累 计收受他人价 值 6 0 0 余万元 的 起案件即为同一单位窝案串案。 财物 ,并滥用职权为请托人非法骗得征
深挖房屋拆迁中的腐败

深挖房屋拆迁中的腐败“过江就是浦口区检察院。
”这句话是卢承辉第一次报到时的印象。
1997年从扬州大学法学院毕业的他,20年后,已经成为浦口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17年的反贪反渎职业生涯已经让他对这份“越来越有挑战的工作”产生了难以割舍的感情。
“面对每一起渎职案件时都觉得是一次挑战,而越复杂越艰难的案件办起来就越有兴趣,越有意义。
”卢承辉告诉《方圆》记者,不断去研究犯罪主体和犯罪过程不仅能够活跃思想也能提高办案能力。
“反渎不是没有案件,而是很多时候研究不够深,在很多领域缺少敢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 在卢承辉的带领下,2012年以来,浦口区检察院反渎局共立案查办15件2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立案查办的反渎案件连续三年稳居南京市第一,而且所立案件均为重大案件。
卢承辉个人被评选为南京市十佳检察官。
线索信息整合为反渎工作开源节流方圆:据了解,你是2012年开始接手反渎局工作的,当时浦口反渎工作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卢承辉:当时的反渎工作情况并不十分理想,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办案人员的心态没有调整好。
由于浦口区地处江北,前些年的经济发展并不快,一些办案人员存在着“以前没做过”、“我可能不行”、“乡村检察院”等不良心态,导致工作缺乏自信心,办案数量少。
其次是反渎工作线索少。
办案人员自行发现反渎线索能力弱、线索成案率不高。
当时我们曾经统计过一个数据,在办理的案件中自行发现线索的比例不到30%,而发现的线索成案率也不到50%。
方圆:看到问题,又是如何解决的呢?卢承辉:我们在转变观念的同时,开始充分发挥信息科的作用。
信息科是2012年浦口区检察院自侦部门开始设立的,专门负责案件线索中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评判等工作。
科里实行信息分析员主办责任制,就是由他来统一负责案件线索管理、办理案件过程中所有相关信息的收集以及运用各种技术侦查手段,成为整个案件的“信息库”。
办案人员办案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信息,可以随时提取,避免可能出现信息不全、重复查找证据等问题,有效整合了我们整个检察院的反腐办案力量。
39万引出集体腐败案

39万引出集体腐败案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13年第3期文/ 孔力2011年,河南省许昌市检察机关侦破了该市东城区征地办31人贪污、受贿窝案,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
其中,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2人,100万元以上4人,涉案31人均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012年,许昌市检察机关又侦破了东城区动迁中心30余人的贪污、受贿窝案,腐败手段如出一辙。
受此影响,东城区征地办和动迁中心几乎全军覆没,日常工作全面停顿。
这两起系列腐败窝案,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社会反响之强烈,为河南鲜见。
39 万元拆迁“补偿”2011年初,因部分群众对许昌市东城区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发放不满,发生了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市委、市政府事件。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在东城区的拆迁过程中,补偿款很有可能被一些工作人员截流。
于是,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决定组成专案组,秘密侦破。
此时,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刚刚接群众举报称,许昌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李妍挪用公款炒股。
检察官查账后发现,群众举报属实,李妍挪用了单位60万元用于炒股和购买理财产品,两年仅赚了2000多元。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李妍个人账户内除了所挪用的60万元公款之外,还有其他资金流动。
2010年6月11日,其账户进账130万元。
经过调查核实,这些钱是服务中心的拆迁补偿款。
根据账目显示,这笔拆迁补偿款应该是169万元,剩下的39万元哪里去了?在审讯中,李妍交代,剩余的39万元转给了东城区征地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征地办)副主任姜汉杰。
事不宜迟,办案人员立即对姜汉杰展开秘密调查。
让办案人员没有想到的是,正是这39万元,让触目惊心的东城区征地办的集体腐败案浮出水面。
许昌是我国三国文化重要的发源地之一,郭沫若先生曾诗云:闻听三国事,每欲到许昌。
按照总体规划,许昌市东城区规划面积为48平方公里,是许昌市未来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近年来,许昌市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为此,东城区管委会成立了东城区动迁中心和征地办,这两单位都是科级规格。
乌鲁木齐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集体贪污窝案始末

乌鲁木齐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集体贪污窝案始末特殊“身份”促成长期“合作”原乌鲁木齐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的“身份”相当特殊:它是乌鲁木齐市房产局下属的国有企业。
1999年底,国家要求建设部门将拆迁管理与实施分离。
乌鲁木齐市房产局随即从该局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调整部分人员,成立了拆迁建设处。
当时,该处是乌鲁木齐市惟一一家拆迁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和道路改造的拆迁、拆除工作。
工作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用地单位半委托,拆迁建设处只收取拆迁劳务费;另一种是全权委托,由拆迁建设处代收代付安置补偿,结余部分作为单位利润。
因“独家经营,别无分店”,拆迁建设处的经济效益非常好。
2000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在对企业进行年审时,认为乌鲁木齐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的名称不符合企业性质,决定不再给其核发拆迁资格证。
怎么办?该处负责人灵机一动,想出了“变通”的法子――由拆迁建设处出资30万元,成立了乌鲁木齐市金司,拆迁建设处处长董金生摇身一变成了公司法人代表。
你有政府部门的“金字招牌”,我有拆迁资质,从此,拆迁建设处与金峰公司各取所需,“合作”愉快。
拆迁建设处在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既盖建设处的公章,也盖金锋公司的印章。
这种“合作”一直持续到2004年3月,乌鲁木齐市房产局正式撤销拆迁建设处,禁止金峰公司再使用拆迁建设处的名称。
村主任落马带出拆迁“黑洞”2004年,有村民向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举报称,乌鲁木齐市河南庄村财务账目混乱,村委会主任李长福“把公家的钱都装到自己口袋里了”。
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2002年,乌鲁木齐市房产局拆迁建设处拆迁二科科长查军在担任乌北站公路改扩建拆迁项目负责人期间,因该项目涉及到乌鲁木齐市河南庄村部分村民房屋的拆迁,为了得到村委会主任李长福的“支持”,查军虚增了李长福所有的一家酒店北侧部分拆迁房的面积,提高补偿标准,支付给了李长福14万余元的拆迁补偿费,而如果按规定标准实际应支付的补偿费只有几万元。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谈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对
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谈谈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对一、农村拆迁征地领域腐败案件的发案特点(一)腐败群体化现象凸显,窝案、串案居多。
因农村拆迁征地涉及被拆迁村庄村委会、被拆迁户、拆迁公司、评估公司、审计公司等多方参与,实践中往往是查处一人、带出一片,不少涉案人员上下勾结、内外联合、互相串通,共同侵吞或者骗取补偿款。
腐败群体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农村拆迁征地领域腐败现象的发展趋势和严重化趋向。
(二)腐败行为方式多样化,隐蔽性强。
农村拆迁征地领域腐败案件具有行为方式多样化、隐蔽性强的特点。
实践中常见的腐败行为方式,主要包括:一是拆迁征地人员与被拆迁人相互勾结,虚增被拆迁人的宅基地、地面附着物的数量或面积,抱团瓜分补偿款;二是拆迁征地人员自己虚构拆迁腾退资格,骗取补偿款;三是拆迁征地人员对不属拆迁征地范围或按规定不能补偿的项目进行补偿,如将违法建筑确认为合法建筑并列入补偿范围等,收取相关人员贿赂;四是拆迁征地人员采取虚列支出、伪造报账单据、重复报账等手段,直接侵吞补偿款。
由于拆迁征地人员在政策界限、权属认定、补偿标准把握上有一定弹性,加之有的地方拆迁补偿工作流程不甚透明,特别是被征房屋拆迁后土地很快平整进入施工阶段,很多涉嫌腐败的物证随之消失,这使得农村拆迁征地领域的腐败行为具有相当的隐蔽性。
(三)涉案罪名相对集中,农村“一把手”涉案现象突出。
实践中,农村拆迁征地领域腐败案件,当事人涉案的罪名高度集中,主要表现为贪污罪,只有极少数涉案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罪、受贿罪或者滥用职权罪。
可以说,拆迁征地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或者与被拆迁人、拆迁公司等相互勾结贪污补偿款的行为,日益成为查办和预防农村拆迁征地领域腐败案件的重点。
此外,在农村拆迁征地领域腐败案件中,被拆迁村庄“一把手”涉案现象突出。
如北京市海淀区近四年立案查处的六件拆迁征地领域腐败案件,都有基层组织“一把手”涉案。
这与农村“一把手”在协助基层政府从事拆迁确权等工作中有较大职务便利密切相关。
贪而不腐意思【贪腐也能组团?】
贪而不腐意思【贪腐也能组团?】【√】组团贪腐现象的逐步蔓延就会形成这样一种腐败文化:廉政者无立足之地团购是时下非常火爆的一种购物方式,不论是“聚美优品”、“聚划算”这样的网络商城,还是各大超级市场,每日的成交额都非常可观。
细究起来,其实这种购物方式火爆的原理就在于一个字——“团”: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然后去追求一种优于单个个体所得的状态。
可以适用“团结就是力量”这个原理的领域有很多很多,就连贪官们也开始挖掘到了它的妙处。
近年来,“组团贪腐”正在以一种燎原的态势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这种贪腐方式代替了传统的“单打独斗”,它让涉案人员在心理上、组织上都找到了依靠。
贪者都来组个团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的“团购拆迁”案件就是组团贪腐的典型个案。
在过去的两年间,许昌市东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下文简称征地办)和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动迁中心(下文简称动迁中心)两个部门几乎“全军覆没”,工作人员相继被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加上数人潜逃,整个征地办已经成为“空壳”,只剩下3人没审查出问题;而动迁中心也只剩下主任和数位新进工作人员勉力维持。
征地办主任李全民2008年11月才调任该职,但在贪腐方面却显得颇有“天分”。
2009年5月,李全民指使下属以贾根明名义虚造拆迁补偿协议,这是他第一次贪污,骗取了拆迁补偿款73万余元。
此后,李全民便一发不可收拾,在短短两年半任职期内累计39次贪污、受贿,平均几乎不到一个月就有一笔,均是指使下属虚造拆迁补偿协议骗取拆迁补偿款或帮助他人批办虚造拆迁补偿协议收受贿赂。
在征地办公室主任任上,李全民单独和伙同骗取、侵吞东城区拆迁补偿资金599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61万余元,涉案金额共计高达1160万余元。
上行下效,在李全民的代领下,征地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王春喜、代军峰也频频动作。
王春喜在职的短短27个月间,骗取拆迁补偿款1016万余元,受贿336万余元,总涉案金额高达1353万余元,比征地办公室主任还要多出两百万元,以平均收入计算,王春喜每月除工资以之外,还有50多万元黑金进账。
农村征地过程中“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浅析
的欠 缺, 有很 多的群众 不懂案 件 的管辖分工和 法律程序 而随意上
访 , 的则认 为聚众 闹事可 以对领 导造成压 力, 有 能较快解 决 问题 ,
( ) 一 基层 组织 建设 问题 这 些 问题 主要 表现在 有些 基层组 织不健 全 , 理涣散 , 委 管 村
以为“ 不责众 ”形成“ 闹不解决 、 法 , 不 小闹小解 决、 闹大解 决” 大 的 和党支 部的群众 意识 、 律意识淡 薄 , 法 官僚 主义严 重 , 重大事项 不 心理 , 从而错 误选择 了以闹事 的方式 来谋求解 决 问题 的途 径 , 这 开会不 商量 , 人说 了算 。少数基 层党委 、 个 政府 组织对 村级干 部 样就 出现 了对 征地 过程 中 出现 的 “ 官” 村 腐败 问题要 求惩 治的迫 管理欠 严 , 工作 方式过 于简 单 。某 些基 层党委 、 政府 组织对农 村 切性 、 理性 与行为 方式 的违法 性 并存 的局 面 。 合 由于不 懂如 何通 干 部的考 察往往 以能否完成 乡镇下 达的任 务为标准 , 缺少对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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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过程 中“ 村官” 腐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生 的特点 体 性事 件的规模 越来越 大 , 时甚至 达 到 50 以上 , 有 0人 上访群众 大 多抱着 不达 目的不罢 休的心 情 , 强行进 城 , 听劝 阻, 不 情绪激 烈, 部分 上访人 行为相 当粗野 , 比较难 控制 , 处置 不当 , 容易 若 很
农村征地过程中“ 村官” 腐败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一般涉及个
积 极预 防、 减少该类 群 体性 事件 的发生 是党政 、 司法 机关 必须高 体较多 , 多表现 为群 体上访 , 规模有 逐步扩 大趋势 , 上访群众对抗 度 重视和研 究 的问题 。
安徽专业拆迁咨询受理律师王振嵩介绍官场因征地拆迁腐败
从十八大以来,贪污腐败就与大老虎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众多省部级干部、军队干部由于贪污问题纷纷落马。
中国的官场不管是从中央还是地方甚至是基层都形成了一种当官必贪的潜规则。
在这些贪污腐败当中有很多都是由于贪污受贿征地拆迁引起的。
那么为什么征地拆迁会变成贪污腐败的摇篮呢?接下来安徽专业拆迁咨询受理律师王振嵩律师将为您介绍一下为什么由征地拆迁引起的贪污腐败越来越多,如果您也有遇到拆迁补偿问题请及时找我们安徽征地拆迁律师咨询。
近年来,网络曝光了很多乡村干部腐败案件。
据去年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这些案件多与拆迁征地安置补偿、农村“三资”、集体土地、惠农资金有牵连。
尤其是城镇建设、交通道路建设的拓展,拆迁征地成了乡村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安置补偿中却常常出现像徐水金等人那样的腐败现象,有个别地方的拆迁征地就沦为了“腐败工程”,值得引起高度警惕。
为何拆迁征地容易沦为“腐败工程”?据分析,主要原因有:一是只要涉及拆迁征地的,都是时间紧、任务很重的,县乡领导往往是要结果不求过程,从而忽视对拆迁征地工作人员的监管;二是不公开、不公示,拆迁征地常常采取各个击破,工作人员对待不同的对象暗箱操作,安置补偿标准不一,既给拆迁征地设置了障碍,更为安置补偿腐败留了后门,给拆迁征地沦为“腐败工程”埋下了伏笔。
习总书记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乡镇、村级班子都是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
去年中央巡视组工作报告说:一些地方“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
安徽专业拆迁咨询受理律师王振嵩律师认为我们一定要采取切实管用措施遏制乡村干部腐败,防止“小官巨腐”发生。
针对拆迁征地容易沦为“腐败工程”的主要原因,各级党委及其主要领导要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绝不能只求结果不求过程,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完善和落实好拆迁征地安置补偿工作制度和程序,杜绝不同对象给不同的安置补偿标准,要加大公示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拆迁征地及安置补偿标准,公开每一户安置面积或补偿金额,自觉接受当地群众监督,做到阳光拆迁征地和阳光安置补偿,杜绝暗箱操作,杜绝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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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组团贪腐作者:来源:《新农村》2013年第03期进了这个圈子,不贪就是另类,不贪就受排挤,不想贪也得贪征地拆迁:组团贪腐带来集体禁言对于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统一征地办公室(下文简称“征地办”)和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动迁中心(下文简称“动迁中心”)这两个正科级单位来说,即将到来的2013年显得非常难熬,甚至被当地官场视为名存实亡。
在过去的两年间,许昌市东城区拆迁领域60余人相继被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加上数人潜逃,东城区征地办全军覆没,日常工作全面停顿;动迁中心也只剩下数名工作人员勉强维持。
所有的涉案人员,以拆迁之名“团购”了许昌市东城区的拆迁事务,为自身谋取利益,贪污、受贿的涉案金额动辄数百上千万元。
在这场组团腐败中,负责拆迁的官员之间达成了彼此合作、互不干涉的“默契”,而被拆迁的村民和负责拆迁的官员也携起手来,一反拆迁队和钉子户斗争的常态。
贪腐系列案源起2000元2011年,许昌市检察院收到举报,称该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李妍挪用公款炒股赚了2000多元。
办案检察官查账后发现,李妍的确挪用了单位60万元用于炒股和购买理财产品,但她的经济头脑实在不行,两年总共才赚了2000多元。
案情很简单,很快就结案了。
只是另外一个细节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李妍个人账户内除了所挪用的公款之外,还有大量现金流动,仅2010年6月11日,其账户就进账130万元。
在针对这130万元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这些钱是单位的拆迁补偿费,但根据账目显示,这笔款项应该是170万元,另外的40万元哪里去了?李妍交代说,另外的钱由人转给了征地办副主任姜汉杰,据说是送礼了。
办案检察官立即对姜汉杰展开调查。
没想到的是,姜汉杰主动来到魏都区检察院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的犯罪事实。
2010年5月,时任征地办副主任的姜汉杰负责东城区徐湾蔬菜市场的拆迁工作。
本来拆迁徐湾蔬菜市场只需要向其所属的许昌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支付130万元拆迁补偿费,姜汉杰却安排人通过伪造虚假拆迁补偿协议多支出了近40万元补偿费,开出了一张169万余元的补偿费转账支票。
钱到账之后,姜汉杰仅将130万元补偿费转入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李妍的个人账户,将剩余的39万余元贪污。
而这些情况,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不仅知道,还乐得接受,甚至随后又给姜汉杰送去了55万余元感谢费,以感谢他在支付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00多万元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关照有加,使拆迁补偿费及时全部支付到位。
姜汉杰的情况在征地办是个例还是普遍存在?征地拆迁工作真的有那么大油水可捞吗?办案检察官心中仍然存有疑问,他们决定对征地办展开一次彻底摸排。
从调查家庭财产底数入手,办案检察官发现征地办主任李全民、工作人员王春喜、代军峰等人的银行存款均有异常且数额巨大。
例如,以李全民及其亲戚名义存在银行的款项就高达700余万元;王春喜、代军峰二人的银行账户资金也进出频繁,有多名疑似拆迁补偿对象向其账户转账。
终于,许昌市征地拆迁领域贪腐系列案浮出了水面。
拆迁官员与被拆迁户的密谋按照总体规划,许昌市东城区规划面积为48平方公里,是许昌市未来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许昌日报》曾这样描述过东城区前景:“我们立志打造法兰西风情社区,把这里变成永远的普罗旺斯最新消息价格户型点评。
”为此,许昌市为拆迁工作可谓投入颇多。
由于补偿费高达数亿元,为防止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贪腐现象,许昌市在规划东城区拆迁时还制定了严格的审查制度,如纪检、审计、财政单位三方监督,每一笔拆迁都要进行拍照、录像等。
初期,征地办和动迁中心的分工也是明确的,征地办负责征地,动迁中心负责拆迁。
后来,由于拆迁工作量太大,2008年东城区管理委员会就把一部分拆迁工作交给了征地办。
此时,在工作量太大的借口之下,初期严格的监督制度开始变得形同虚设。
2010年10月,许昌市东城区半截河办事处城建所的驻村干部张某,听说征地办的王春喜负责其所在的菅庄社区的拆迁工作,于是找到半截河办事处副主任韩某,希望他帮忙给在营庄的岳母的养殖场多一些拆迁补偿。
韩某答应下来,告诉对方,先量地拆迁,签协议的时候再说。
去年11月的一天,韩某约上张某见面,介绍其认识了在征地办工作的王春喜和代军峰。
几方坐下来一谈,很快就在茶馆里签订了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按此协议,张某的岳母拿到了59万余元的征地拆迁补偿费。
通常的套路下,此时张某只需要送上一笔钱就可以完成这次权钱交易了。
岂料,韩某出了个更“绝”的主意:利用张某岳母院子大、房子多的优势,再找一个身份证签署一份虚假拆迁协议,利用套出来的钱给王春喜和代军峰分钱。
不用自己花钱就能还一个人情,张某乐得为之。
就这样,一份以张某母亲贾某的名义签的虚假协议很快就过了王春喜和代军峰的手,为他们骗取了补偿费近60万元。
胆子大因为上行F效就这样,张某和王春喜、代军峰的共谋给他们带来了几十万元的收入,但这和半截河办事处大坑李村支部书记锁双林、王春喜、代军峰等的共谋比起来,只能算小巫见大巫。
得了好处的王春喜等人,没有就此停住脚步。
2010年11月,王春喜同代军峰、锁双林商议着“平时的小打小闹”没有意思,于是便找了十几个身份证,以王志国、张同庆等13人的名义制作虚假的征地拆迁协议,骗取拆迁补偿费318万余元。
用虚假协议骗取拆迁补偿费这种手段,虽然说起来并不复杂,但做起来要通过审计、财政、纪检等好几道关口,需要被拆迁者与征地工作人员密切配合。
因为要预防上级检查,虚假的协议还必须真实有据,真实的当事人、真实的身份证、真实的协议缺一不可,拆迁双方只要有一方不愿配合,此桩生意即做不成,可谓困难重重。
那么,王春喜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呢?论身份,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科员,手中并没有实权,这其实是“上行下效”的结果。
王春喜的顶头上司是征地办主任李全民。
李全民在2008年11月才调任该职,但在贪腐方面却显得颇有“天分”,上任不到半年,就熟悉了其中的赚钱之道。
2009年5月,李全民指使下属以贾根明的名义虚造拆迁补偿协议,这是他第一次贪污,骗取了拆迁补偿款73万余元。
此后,李全民一发不可收拾,在短短两年半任职期内累计39次贪污、受贿,平均几乎不到一个月就有一笔,均是指使下属虚造拆迁补偿协议骗取拆迁补偿费,或帮助他人编造虚假拆迁补偿协议收受贿赂。
在征地办主任任上,李全民单独和伙同骗取、侵吞东城区拆迁补偿费599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贿赂561万余元,涉案金额高达1160万余元。
不过说到数额,李全民却不及下属了。
王春喜在职的短短27个月间,骗取拆迁补偿费1016万余元,受贿336万余元,总涉案金额高达1353万余元。
以平均收入计算,王春喜每月除工资之外,还有50多万元黑金进账。
渐渐成了一个圈子在这起征地办贪腐案件中,有数百宗虚造拆迁补偿协议骗取拆迁补偿款行为,几乎每一宗都有两方甚至多方相互勾结造假。
用王春喜的话说,“协议要共同签字,一个人完成不了,几个人商量造个假,就出来了”。
办案检察官张剑时描述当时的情况时说:“征地办和动迁中心的工作人员各自找了亲戚朋友的身份证,虚报房屋、厂房、设备,自己编造自己批。
不存在房屋的空地,随便编造一幢楼数百平方米;不存在的一个厂,围起院墙就算一个,有时甚至连院墙都懒得围。
”而之前规定的拍照、录像等监督制度,都以“太忙”为理由被取消了。
一切监督都无从谈起,因为拆迁过后,所有的一切都变成平地,即使曾经申报的大厦万间都是虚构也无从查起。
在张剑时看来,当每个人都放弃互相监督时,组团贪腐就势成必然。
有不想贪污的吗?答案是“有”。
但是“进了这个贪腐的圈子,不贪就成了另类,不贪就得受排挤,不想贪也得贪。
”同样涉案的代军峰这样解释。
30多岁的代军峰在征地办是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色,连科员都不是,却也“不得不”贪污受贿了近800万元。
其实他家中并不缺钱,不仅有自家开的工厂,而且工厂一年的收入就比这几年他贪污受贿的总额还要多。
他贪污受贿所得的钱都存在以亲人名义开的账户里,直至案发一分钱也没动。
在问到为何要贪污受贿时,代军峰交代:“开始不习惯,后来就慢慢接受了,也就是从众心理,大家都这样做了,我不做会显得不合群。
整个单位的人只要在职权范围内,每件事都想法搞些钱,不搞钱就不正常了。
”征地办有一套潜规则征地办有一套自己的潜规则,那就是“一损俱损,一荣皆荣”。
有了能赚钱的机会,大家就会组团上阵,这是征地办里心照不宣的约定。
在侦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还遇到了这样一个细节:有一年,李全民到新疆出差,想买块和田玉,就打电话让王春喜马上打30万元给他。
李全民完全不问王春喜的钱从哪里来,回到许昌后也只字不提还钱的事。
深谙潜规则的王春喜自然也不会提还钱,而是准备好一份假协议交给了李全民,李全民看了一眼,没说任何话就把字签了。
张剑时告诉记者:“李全民没有明确讲这钱不还了,也不用教王春喜做个假协议,他明知王春喜会做手脚解决这30万元,却什么都不说,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变相的共同贪污。
”此非孤例,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动迁中心。
这两家机构本来各有分工,随着2011年征地办窝案案发,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因为负责的村不同,需要签字的手续也有差别,在需要对方配合造假的时候,两家机构也都心照不宣地给予对方各种方便。
有时乡干部、村干部、村民也会参与其中一起瓜分,在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征地拆迁领域腐败窝案涉案的31人中,近一半是乡村干部或村民。
于是,办案检察官开始将侦查重点转向了动迁中心。
经过侦查,目前与动迁中心相关的也有30多人牵扯进了这起窝案中。
这种组团腐败带来的集体禁言、集体掩护、集体串供,为办理此类案件带来了许多困难。
“其实,这种组团腐败的最大危害是具有隐蔽性,大家利益均沾,一起闷声发大财,极难侦破。
”张剑时说,“如果不是我们对此案长期的经营,掌握到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财产不正常,这个案件的黑幕很难被揭开。
”目前,许昌征地拆迁系列窝案,除动迁中心原副主任李志强等3人在逃外,征地办的涉案31人均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动迁中心涉及30余人的案件陆续处于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判决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