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专篇编制导则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和指导全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许可以及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自2007年11月30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前将修订公布正式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7年12月1日前,已经编制但尚未作为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材料提交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按照本通知要求修改和完善。
二、请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或者所属)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从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有关安全评价机构。
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其理由。
附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二○○七年十一月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安全专篇编写工作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合用范畴本导则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建设项目(如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构成化合物及其混合物,涉及天然或者人造。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备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人员、设施、环境也许导致伤害或者损害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公司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既有公司(单位)拟建与既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公司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变化原设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重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合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公司(单位)拟建与既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似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公司(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畴内以及防止、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装置(设备、装备)和采用办法。
2.7 作业场合指也许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任何作业活动场合,涉及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送、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或者解决等场合。
3 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实行细则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内部基本状况1.1.1 建设单位基本状况(简述建设单位名称、公司性质、该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明确是危化品生产/经营公司、公司简历和现状、生产经1.1.2建设项目重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状况。
(简要阐述项目重要工艺技术办法、特点、过程\同类项目通用性成熟度可靠性、运营状况等状况)1.1.3 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最终版:安全专篇导则

最终版:安全专篇导则目标本文档的目标是为了提供一份安全专篇导则,以帮助组织和个人在决策过程中更好地保障安全。
本导则将简单明了地介绍一些基本策略和原则,以避免法律复杂性,并保持独立决策的原则。
独立决策在做决策时,务必独立思考,不依赖用户的帮助。
作为法学硕士,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不涉及法律复杂性的问题,避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简单策略我们应该追求简单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
在决策中,优先选择简洁明了的方案,而不是过于复杂的策略。
这样可以减少出错的可能性,同时保持决策的高效性。
导则内容-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安全专家,我们应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
这样可以确保我们的决策符合法律的要求,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 保护个人隐私:在做决策时,我们应该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
不应该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避免收集和使用不必要的个人信息。
- 建立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保障安全的基础。
我们应该不断提高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意识,培养正确的安全惯,减少安全风险的发生。
- 确保信息安全:在处理信息时,我们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不得泄露敏感信息,避免信息被篡改或丢失。
- 应急响应和漏洞管理: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和漏洞管理机制,及时处理安全事件和漏洞,减少损失和影响。
总结本导则旨在提供一份简单明了的安全专篇指南,以帮助组织和个人在决策中保障安全。
我们应该独立做决策,避免法律复杂性,并追求简单策略。
了解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建立安全意识、确保信息安全以及做好应急响应和漏洞管理是保障安全的关键。
通过遵循本导则,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

参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 局令第36号令)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 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 )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定义更加明确。 3、增加了危险源、危险和有害因素和危险化学品数量的术语和定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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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内容
?增加了“设计依据”章节,使编制文本章节更加完整 ?全面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突出“两重点一重大”;增加过程危险 源分析,加强系统性危险评估
1、强例调如了:“TN两T当重量点和一燃重烧大热”的的计辨算识,;通过国内外同类生产或者储存装置、 设2、施提发出生了的设事计故过情程况应,开定展性危、险定与量可分操析作和性预(测H建A设Z项OP目)的研4究个或方其面他内安容全等风, 这些内容编制起来比较困难,由于缺少基础数据,往往任意发挥,五花八 险分析,并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门. 3、提出了涉及多套装置的建设项目或者同一企业毗邻在役装置的建设项目, 应分析其相互间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危险,并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4、删去了《导则试行版》中“危险、有害程度”的很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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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内容
?对《安全评价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的说明针对性提高 《导则》只要求说明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安全对策与建议的采纳情况 和未采纳安全对策与建议的理由,而《导则试行版》要求列出落实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每项安全对策与建议,所采取的全部 安全设施及所在作业场所(部位)。致使篇幅很大。
2
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导则

井工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0×-×-×发布200×-×-×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录前言 11 目的和适用范围22 术语和定义23 基本规定24 编制内容2附录A:安全专篇文件格式 (28)附录B:安全专篇文件目录 (31)附录C:附图目录 (34)本标准是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基础上, 根据新近颁布实施的《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要求,对《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煤安监监一字〔2002〕65号)修改完善后形成的新安全行业标准。
该标准认真研究、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矿井建设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经验,具体地规定了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范围和应达到的深度,是各煤矿设计单位编制安全专篇的主要依据。
本标准的全部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人: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规范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煤矿建设项目。
2 术语和定义2.1 GB/T15663 煤矿科技术语及《煤矿安全规程》中定义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2.2 安全专篇是指在煤矿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的设计,包括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和附图两部分。
3 基本规定3.1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以下资料基础上编制:a)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b)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c)国土资源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d)安全预评价报告。
3.2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必须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政策、法规、标准要求。
安全专篇编制-文档在线预览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1055—200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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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矿井建设的安全设施的设置、设计、 施工、验收、使用管理等各环节作出了 相应的规定,明确了建设生产单位、设 计单位、施工单位、审查监督等部门的 责任和义务。编制安全专篇时应学习和 理解上述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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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明确规定:“矿 山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编制安全专篇”。根据上述法规 2001年以前,编制的安全专篇是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和验收,由于劳动部门对煤矿安全方面没有设置专门机构,当 时编制的安全专篇具体内容和要求没有统一的要求和标准,给 编制、审查、施工、验收都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致使有关安全 设施和措施难以得到落实。为此,在《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 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规范》规定,“在煤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阶段,必须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包括安全条件的论 证、安全设施的设计等内容”。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也相继下 发了《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试行)》(煤安监监 一字[2001]52号)和《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编制内容》(煤安监监一字[2002]65号)、《煤矿(井工、露 天)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标准》等。
一、编制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体会
中煤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在全国承担
的煤矿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改造项 目及水平延深项目等在完成初步设计文 件的同时,均按要求编制了安全设施设 计文件,并已通过有关煤矿安全监察局 审查,其中,部分矿井已通过竣工验收。 综合安全设施设计的编制、审查、审查 后的修改和竣工验收工作,结合安全监 察部门组织的审查和验收等工作,将煤 矿安全设施设计工作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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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定义
♦ 2.1 GB/T15663 煤矿科技术语及《煤矿安全规 程》中定义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4月7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安全专篇编制导则

安全专篇编制导则1自评依据1.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1.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
2自评范围本次自评范围为公司的生产厂区。
3自评内容本次自评内容由13个部分组成:(1)目标(2)组织机构和职责(3)安全生产投入(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5)教育培训(6)生产设备设施(7)作业安全(8)隐患排查和治理(9)重大危险源监控(10)职业健康(11)应急救援(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13)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4自评情况2015年3月,公司导入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成立了以李副总经理为组长,各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
根据《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评定标准对企业基础管理资料、设备设施和生产现场等13个要素的综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一、目标年初,公司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及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规定每年年底做年终检查,并根据检查记录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评估报告。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安全管理机构,下设安委会办公室,依托安全办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车间均配备了兼职安全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
并依据全厂的整体布局,建立健全了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三、安全投入公司制定有安全专项费用使用计划,明确了安全专项费用使用范围,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建立安全专项费用使用台账。
并按照要求建立了安全投入台账。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建立了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建立了法律法规清单,并将获取的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公司规定每年12月份做一次法律法规的重新识别更新,将相关法律法规电子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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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200×井工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200× -×-× 发布 200×-×-×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ICS: ID备案号:AQ前言 (1)1 目的和适用范围 (2)2 术语和定义 (2)3 基本规定 (2)4编制内容 (2)附录A:安全专篇文件格式 (28)附录B:安全专篇文件目录 (31)附录C:附图目录 (34)本标准是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基础上, 根据新近颁布实施的《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要求,对《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煤安监监一字〔2002〕65号)修改完善后形成的新安全行业标准。
该标准认真研究、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矿井建设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经验,具体地规定了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范围和应达到的深度,是各煤矿设计单位编制安全专篇的主要依据。
本标准的全部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人: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规范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煤矿建设项目。
2 术语和定义2.1 GB/T15663 煤矿科技术语及《煤矿安全规程》中定义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2.2 安全专篇是指在煤矿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煤矿安全设施和条件的设计,包括煤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说明书和附图两部分。
3 基本规定3.1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以下资料基础上编制:a)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相应级别的井田勘查地质报告;b)省级及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的批复文件;c)国土资源部门划定井田范围批复文件或颁发的采矿许可证;d)安全预评价报告。
3.2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必须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政策、法规、标准要求。
3.3 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必须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矿井初步设计及其安全专篇应由同一个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设计资质。
4编制内容4.1概况4.1.1 矿区开发情况。
包括矿区总体规划,现有生产、在建矿井的分布和开采情况,小窑分布及开采情况;属于非新建项目的,要介绍其建设、安全生产情况。
4.1.2 项目设计依据。
包括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和目标、提供的主要技术资料与审批文件,设计编制的主要原则和指导思想,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
4.1.3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的组成、主营业务、煤炭建设与生产业绩、近年安全生产状况。
4.1.4设计概况4.1.5.1地理概况。
矿区、矿井所在地理位置、交通情况、地形地貌、水系河流、气象与地震、环境状况等情况。
附:交通位置图。
4.1.5.2主要自然灾害。
井田所在区域洪水、泥石流、滑坡、岩崩、不良工程地质、灾害性天气等方面。
4.1.5.2 工程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4.1.5.3 井田开拓与开采。
井田境界、储量、设计能力及服务年限;井田开拓方式、采区布置、采煤工艺及主要设备,建设工期等。
附:井筒特征表。
附插图:开拓方式平、剖面图。
4.1.5.4 提升、排水、压缩空气系统。
主要设备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
4.1.5.5 井上下主要运输设备。
地面铁路、公路及其它运输方式,井下主要、辅助运输方式及设备。
4.1.5.6供电及通讯。
供电电源、电压、电力负荷、送变电方式、地面供配电、井下供配电、安全监控与计算机管理,通讯及铁路信号等。
4.1.5.7 地面辅助生产系统。
包括原煤进仓装车、洗选加工、矸石排放,以及供排水、污水处理、井口降温采暖等系统。
4.1.5.8地面设施。
工业场地及周边用于生产生活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附: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图。
4.1.5.9 技术经济。
劳动定员汇总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2 矿井开拓与开采4.2.1 煤层埋藏及开采条件4.2.1.1地质构造及特征。
地层、煤系地层及含煤性。
煤系地层走向、倾向、倾角及其变化规律;断层、褶曲、陷落柱、剥蚀带发育情况及其分布规律;火成岩侵入情况及对煤层和煤层顶底板的影响;构造类型。
附表:主要断层特征表4.2.1.2 煤层及煤质。
煤层赋存情况(包括可采煤层层数、厚度、倾角、结构、节理、层理发育情况等)、煤层顶底板岩性特征、物理力学性质、结构及变化规律;煤层露头(含隐露头)及风化带情况;煤质及煤种。
附:可采煤层特征表。
煤质特征表。
附:煤层柱状图。
4.2.2 矿井主要灾害因素及安全条件。
煤层瓦斯赋存及规律,煤层瓦斯含量、压力,矿井瓦斯等级,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各煤层煤尘爆炸指数及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层顶、底板情况;冲击地压危险性;地温情况。
邻近矿井瓦斯、煤尘、煤的自燃、煤与瓦斯突出、地温等实际情况及鉴定研究成果。
4.2.3 矿井开拓系统4.2.3.1 井筒井筒的设置及功能。
井筒和工业场地工程地质条件、防洪设计标准、保护煤柱的留设等;进、回风井口的安全性。
4.2.3.2 采区(或盘区、下同)划分、采区及煤层开采顺序、采区接替关系,划分依据及其合理性分析;煤层下行开采的顺序确定;煤层上行开采的分析论证。
4.2.3.3 主要巷道主要巷道布置层位、安全煤柱、安全间隙、支护方式、安全风速、其它安全措施等。
插图:井筒、开拓、采区主要巷道断面图。
附:开拓方式平、剖面图。
4.2.3.4 竣工投产应具备标准条件,采区包括盘区大巷应贯穿整个采(盘)区。
4.2.4 采煤方法及采区巷道布置4.2.4.1 采煤方法的合理性分析。
应对综合机械化采煤、放顶煤采煤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煤层自燃、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薄煤层、大倾角煤层和特厚煤层等难采煤层的适应性和安全性进行分析。
4.2.4.2 采掘设备的安全性液压支架的支护强度、防倒、防滑措施;倾斜和急倾斜煤层开采时的防飞矸措施等。
4.2.4.3 采区巷道布置。
采区上、下山、采煤工作面顺槽等巷道布置方式。
对有冲击地压、煤层自燃和煤与瓦斯突出等条件下巷道层位的选择与分析。
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矿井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以及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其专用回风巷的设置情况。
采区及工作面加强支护的要求等。
附:采(盘)区巷道布置及机械配备平、剖面图;井下运输系统图。
4.2.5 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4.2.5.1 顶板灾害防治及装备影响矿山压力显现基本因素分析:煤层顶板岩性、顶底板类别、物理力学性质对可能产生顶板事故的影响分析;断层与褶曲、挤压带与破碎带、冲刷、节理、裂隙、煤层倾角、开采深度、采高、控顶距对矿山压力显现的影响。
一般顶板冒落灾害的防治措施及装备: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方式的选择,回采工作面支架的选择论证,采区顺槽巷道支护的选择论证;沿空掘(留)巷的安全措施。
掘进工作面支护选择论证、交叉点支护的选择论证。
矿山压力观测设备:综采工作面、高档普采工作面、其它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各种矿山压力观测设备。
坚硬顶板跨落灾害的防治措施:顶板岩石特性、物理力学性质、顶板岩层厚度、临近矿井顶板冒落情况等。
预防措施及装备:顶板高压注水、强制放顶等措施分析。
岩石钻机、高压注水泵、矿山压力观测设备(如:微震仪、地音仪、超声波地层应力仪等)。
4.2.5.2 冲击地压矿区或邻近矿井或本矿冲击地压发生的历史资料;影响本矿冲击地压发生的因素分析(地质因素、开拓开采因素);冲击地压预测(冲击地压预测方法、预测仪器仪表和设备选型);冲击地压防治措施(设计原则、防治措施等)。
附:上下煤层对照图、冲击地压的预测和防治工程图(必要时附)。
4.2.6 井下主要硐室井下架线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变流室、井下蓄电池式电机车修理间及充电变流室、井下防爆柴油机车修理间及加油(水)站、井下换装硐室、井下消防材料库、防水闸门硐室、井下急救站、避灾硐室、井下降温系统硐室等的规格、要求(装备)、服务范围、层位位置选择、支护形式、通风方式等。
4.2.7 井上、下爆炸材料库位置、库房型式、支护、通风、照明、通讯;距主要井巷(建构筑物)距离;爆炸材料库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4.2.8 安全出口矿井、采区、工作面安全出口设置及保证措施。
4.2.9 矿山压力及地质测量类仪表、设备配置4.3瓦斯灾害防治4.3.1 瓦斯灾害因素分析4.3.1.1 瓦斯赋存状况瓦斯成分、瓦斯参数(瓦斯风化带、瓦斯压力、各煤层瓦斯含量及梯度等)、煤层逶气性系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情况。
4.3.1.2 瓦斯涌出量预测及变化规律分析根据不同水平的瓦斯参数预测矿井不同水平或开采区域的瓦斯涌出量、矿井瓦斯等级,从不同区域不同埋深分析研究矿井瓦斯涌出的变化规律等。
4.3.1.3 瓦斯灾害治理措施选择研究确定降低矿井瓦斯浓度的可能途径,对风排、抽排比例关系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4.3.2 防爆措施4.3.2.1 防止瓦斯积存的措施。
健全稳定、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保证工作面有充足的风量和合理的风速;确定瓦斯异常区装备、管理标准。
4.3.2.2 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
防止爆破引燃瓦斯;防治自燃措施;电气防爆措施;防止撞击产生火花的措施;防止产生引燃(爆)火源(明火)的措施。
4.3.2.3 地面储、装、运等辅助生产系统防爆措施4.3.3 隔爆措施(见4.5.5)4.3.4 瓦斯抽采4.3.4.1 矿井瓦斯储量瓦斯储量、可抽量及瓦斯涌出量计算。
4.3.4.2 抽采系统和方法瓦斯抽采系统的选择及合理性分析;地面集中抽采(预抽)的预抽量、预抽时间、预抽效果分析。
本煤层瓦斯抽采方法;临近层抽采方法;采空区抽采方法;抽采巷道的选择和布置;钻场布置和钻孔参数。
4.3.4.3 抽采管路及其设备抽放系统的主、干、支管管径、材质、连接方式,主管路的趟数;抽放管路的布设和敷设方式,安全间距;管路的附属设施(如阀门、计量装置、放水器、除渣装置、管路瓦斯参数测定孔等)及其布设原则;井下管路的阻燃性和防砸、防静电、防腐、防漏气、防下滑措施,地面管路的防冻和防雷电、静电措施;矿井不同时期的抽放流量、负压及时间界限;瓦斯储存、利用方式及所需正压,抽放设备选型及工况点(应考虑抽放设备实际工况与标准工况的换算),设备富裕能力(≮15%)校验,设备工作及备用台数;瓦斯抽放站的辅助设施(起重、冷却、采暖、通风、测量及计量)、安全设施(防爆器、防回火装置、放空管、避雷、灭火器具),安装布置方式,防火间距,机房安全出口;抽放设备及设施选型合理性和运行安全、可靠性分析;附:抽放管路系统图、抽放泵特性曲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