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产品检测取证规范性建议
2024年防爆检查制度(二篇)

2024年防爆检查制度1、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的(防爆电工)专业人员具体操作。
2、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发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才准投入运行。
3、维护电工对管辖的防爆电气要坚持班班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汇报工区作好记录,发现失爆要立即整改,严禁防爆电气失爆运行。
4、机电业务管理部门对矿井防爆电气要坚持正常检查,每周对每台件防爆电气的检查不得少于两次。
5、机电业务管理部门对矿井防爆电气的检查,发现失爆除了有权现场督促整改外,还可按规定对责任者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2024年防爆检查制度(二)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防爆安全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地纷纷推行防爆检查制度,力图在预防和控制防爆安全事故方面做出更为全面和严格的规范。
本文主要介绍了2024年防爆检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检查目标、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和处罚措施等方面。
同时,本文还讨论了防爆检查制度对社会的意义和影响,并提出了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一、检查目标2024年防爆检查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控制防爆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目标包括:确保防爆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强对涉及爆炸危险的场所和企业的监管;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爆意识和自觉性;完善防爆应急预案等。
二、检查内容2024年防爆检查涵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检查防爆设备和设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检查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企业;检查公共场所和建筑物的防爆措施和安全管理情况;检查企业和个人的防爆意识和培训情况;检查防爆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等。
三、检查标准2024年防爆检查的标准主要基于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同时结合了实际情况做出了一些创新和完善。
具体标准包括:企业和场所必须具备必要的防爆设备和设施,例如爆炸防护设备、防爆电器等;仓库和工厂必须按照规定将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并且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完好性;建筑物和公共场所必须安装并定期维护防爆灯具、防爆门窗等;企业和单位必须定期组织防爆演练,并且要进行防爆意识教育等。
2024年防爆电器设备检验制度(4篇)

2024年防爆电器设备检验制度鉴于提高防爆电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之重要性,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及《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特此制订。
以下为具体规定:一、对于以下情况的防爆设备,应视为非防爆设备进行处理:1、新购入的防爆设备,若缺失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以及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必备文件;2、防爆设备若失去防爆性能,无防爆标志,且经过修复仍无法满足防爆标准。
二、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完成以下检查项目,存在故障或防爆性能受损的设备不得安装:1、核实电器设备的铭牌数据是否与接入电压及使用设备的容量相匹配;2、检查设备的外形结构完整性及其防爆性能;3、排查设备内部是否存在损坏;4、确保检修记录与验收手续完备。
三、防爆设备的安装地点不得有积水和滴水,尤其是在淋水严重的采掘工作面安装设备时,严禁堆放与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无关的物品。
设备安装应稳固,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安装要求,避免倾斜或震动。
低压开关安装后需保持水平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斜角度不得超过15度。
设备间或设备与墙壁间应保留足够空间以便检修。
四、安装后的防爆设备应满足防爆性能要求:1、螺丝和弹垫应齐全并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有锈蚀则需进行处理;2、接线工艺应符合“完好标准”;3、闭锁装置必须牢固可靠。
五、多台高压设备组合使用时,其连接器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六、矿用变压器安装前需检查是否存在漏油或损坏情况。
在井下添加变压器油时,应防止灰尘、杂物和水滴进入变压器中。
变压器油的耐压标准为新安装时____千伏,运行中____千伏,其他性能亦须符合相关规定。
电缆与变压器的连接必须通过接线装置,并确保接线牢固,电缆固定。
七、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完成后,必须由主管电气技术员、设备组、施工单位按照《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与检修细则》进行验收。
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5篇)

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一、总则1、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人员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在实际工作中便于统一掌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和第7条的要求。
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下井。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实行群检与专检相结合的四级检查制度,即设备包机人检查、矿防爆检查员检查、矿组织月检查、配合公司季度检查。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7、防爆外壳的修理,应执行《煤矿防爆型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机修厂或取得防爆检验合格证的制造厂家进行修理。
8、凡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检查。
9、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⑴防爆电气维修工(兼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⑵专职防爆检查员对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低瓦斯矿井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⑶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
二、一般规定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防爆设备标准及检查方法(三篇)

防爆设备标准及检查方法防爆设备是指在易燃、易爆气体、蒸气混合物的环境中工作时,能防止产生火花、电弧等可能引发爆炸的设备。
防爆设备的标准是为了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介绍防爆设备的标准及检查方法,以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一、防爆设备标准:1. 国家标准:我国现行的防爆设备标准主要有《防爆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 3836.1-2010)和《防爆电气设备第2部分:电气设备的防爆保护“i”》(GB 3836.2-2010)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防爆设备的基本要求、分类和选用等方面的内容,以保证设备在危险环境中的安全性。
2. 行业标准:不同行业还有自己的防爆设备标准,如石油化工行业的《石油化工企业防爆设备基本要求》(AQ 3090-2005)和《石油钻井防爆技术规程》(SY/T 4509-2016)等。
这些标准根据行业的特殊需求,进一步规范了防爆设备的选用、安装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3. 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组织(ISO)也有与防爆设备相关的标准,如《防爆电气设备》系列标准(ISO 80079)。
这些标准与国内标准相似,但在细节上可能有所差异。
如果涉及到与国外企业的合作,了解和遵守国际标准是必要的。
二、防爆设备检查方法:1. 外观检查: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坏或变形等现象。
特别要注意设备是否有裂纹或漏油现象,这可能是设备性能下降的信号。
2. 防护性能检查:检查设备的防护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这包括防尘、防水、耐腐蚀等性能的检查。
例如,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确保设备符合对应的防水等级要求。
3. 进气阻力检查:对液体或气体进入设备的通道进行检查,确保通道畅通,没有阻力。
例如,在石油化工行业,使用防爆空气净化器时,应检查滤芯是否清洁,是否需要更换。
4. 接地检查:防爆设备的接地非常重要,它能帮助将电流引向地面,减少电火花产生的可能性。
因此,检查设备的接地线是否牢固,无松动或腐蚀等现象。
还可以使用接地测试仪对设备的接地情况进行检测。
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

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细则一、前言随着各工业行业的进展,电气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起着越来越紧要的作用。
但同时,它们也会由于某些原因导致爆炸,给人员和设备造成巨大的损失。
因此,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显得特别紧要。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细则:一、检查前的准备;二、检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三、检查后的处理。
二、检查前的准备1、明确要检查的设备类型和范围,查看设备的防爆标志、产品证书等资料。
2、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使用环境,对比相关标准,订立检查方案和流程,明确检查重点和关注点。
3、组织检查人员,确保检查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学问和技能。
4、准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和设备,如万用表、红外热像仪、温度计、照明灯、气体检测仪等。
5、提前与设备使用方联系,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协调和搭配工作。
三、检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检查仪器仪表是否牢靠,校正是否合格,检查检测记录表是否完整精准。
2、检查设备的防爆措施是否完备,如防爆盒、隔爆板、隔爆屏、隔爆阀等,是否破损、松动、老化。
3、检查设备各个部位是否存在温度过高、异常噪声、阻力变大、漏油、漏气等现象,是否具备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检查设备接地是否坚固牢靠,是否存在接触不良、接地线路老化腐蚀等情况。
5、检查设备四周环境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物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检查后的处理1、依据检查结果,订立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2、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尽快停机、拆除或更换,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3、做好检查记录和报告,适时反馈检查结果,为后续的设备使用和维护供给参考。
综上所述,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是特别紧要的,不仅可以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我们应当时刻注意设备的安全性能,通过精细的检查流程和科学的整改方法,努力制造一个安全、稳定、高效的工作环境。
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人员证书

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人员证书摘要:一、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的背景与意义二、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人员的职责与要求三、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证书的获取与认证四、我国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证书的管理与监督五、持有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证书的优势与意义六、如何提高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证书的含金量七、总结与展望正文:一、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的背景与意义随着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防爆电气设备在各种危险场所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为确保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人员证书的相关内容,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领域。
二、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人员的职责与要求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人员主要负责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专业检测、评估其安全性能,并出具检测报告。
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测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国家防爆电气设备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2.具备一定的电气工程知识,了解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结构和性能;3.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责任心,确保检测过程的严谨、公正;4.具备团队协作能力,与检测团队保持良好沟通。
三、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证书的获取与认证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证书是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证明检测人员具备专业能力和资质的证书。
检测人员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证书:1.参加国家举办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测人员培训班,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2.参加各省、市举办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测人员培训班,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3.自主学习国家防爆电气设备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检测技能;4.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考试,取得防爆电气设备检测证书。
四、我国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证书的管理与监督我国对第三方防爆电气设备检测证书实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完善的检测人员档案管理系统,对检测人员进行动态跟踪和监管;2.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素质;3.加强对检测证书的审核、复审和换证工作,确保证书持有者的专业素质;4.建立举报制度,对检测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防爆电器设备检验制度(三篇)

防爆电器设备检验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防爆电器设备的安全性能,提升其使用效果,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防爆电器设备检验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防爆电器设备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检验内容1. 防爆电器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的检验;2. 防爆电器设备的电气性能检验;3. 防爆电器设备的机械性能检验;4. 防爆电器设备的环境适应性检验;5. 防爆电器设备的故障诊断能力检验;6. 防爆电器设备的耐震性能检验;7. 防爆电器设备的反复操作试验;8. 防爆电器设备的电磁兼容性检验;9. 防爆电器设备的外观和尺寸检验。
三、检验要求1. 防爆电器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2. 防爆电器设备的电气性能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 防爆电器设备的机械性能要达到设定的要求;4. 防爆电器设备的环境适应性要能够在不同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5. 防爆电器设备的故障诊断能力要能够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并及时修复;6. 防爆电器设备的耐震性能要能够在震动环境下保持正常工作;7. 防爆电器设备的反复操作试验要能够经受一定次数的反复操作;8. 防爆电器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9. 防爆电器设备的外观和尺寸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四、检验过程1. 检验机构在收到检验委托后,将委托内容、要求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制定检验方案;2. 检验机构按照制定的检验方案,对防爆电器设备进行实地检验;3. 检验机构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4. 检验机构对检验完成的防爆电器设备进行评价,并向委托单位出具检验报告;5. 委托单位收到检验报告后,根据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防爆电器设备的合格性。
五、检验结果1. 合格:防爆电器设备在检验过程中符合全部要求;2. 不合格:防爆电器设备在检验过程中有一项或多项不符合要求;3. 即期整改:防爆电器设备在检验过程中有轻微的不符合要求,但可以通过及时整改达到合格标准;4. 限期整改:防爆电器设备在检验过程中存在较为严重的不符合要求,需要限期整改,并重新进行检验。
防爆电气设备性能检查标准(2篇)

防爆电气设备性能检查标准【引言】防爆电气设备指的是能够在爆炸性环境中安全运行的电气设备,其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一系列的防爆要求和标准。
性能检查是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评估和验证的重要环节,以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防爆电气设备性能检查的标准和要求,以提高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质量和效果。
【一、性能检查的目的】1. 为了确保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事故的发生。
2. 为了验证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是否符合相关的防爆要求和标准。
3. 为了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其防爆能力和使用效果。
【二、性能检查的内容】1. 防爆电气设备的外观和标识检查:检查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标识是否齐全清晰。
2. 防爆电气设备的电气连接和接地检查:检查电气连接是否牢固,接地是否良好。
3.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水防尘检查:检查设备的防水和防尘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4. 防爆电气设备的密封性检查:检查设备的密封性能是否良好,能否有效防止爆炸性气体或粉尘的渗入。
5. 防爆电气设备的阻爆性能检查:对设备进行阻爆性能测试,验证其能否抑制、隔离和灭火爆炸性气体或粉尘。
6. 防爆电气设备的温升检查:检查设备运行时的温升是否在安全范围内。
7. 防爆电气设备的漏电检查:检查设备的漏电是否在标准范围内。
8. 防爆电气设备的过载和短路保护检查:检查设备的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9. 防爆电气设备的耐压和绝缘检查:检查设备的耐压和绝缘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10. 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检查:检查设备所处的使用环境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三、性能检查的方法】1. 目视检查法:使用肉眼进行外观、标识、连接等的检查。
2. 测量检查法:使用测试仪器进行电气连接、漏电、过载、绝缘等的检测。
3. 试验检查法:使用专用设备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阻爆性能、温升等的试验。
4. 环境检查法:对设备所处的使用环境进行调查和验证。
【四、性能检查的标准】1. 国家标准:如《防爆电气设备通用技术要求》、《防爆电气设备用金属密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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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产品检测取证规范性建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相关国家行政机关:现就我国防爆电气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管理现状,调查建议如下:一、防爆电气产品概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对防爆电气的定义为:指符合防爆标准要求,用于可能发生爆炸的气体或粉尘环境,在规定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具有防爆功能的电气产品或部件。
并将防爆电气产品具体划分为17个产品单元,具体包括防爆电机、防爆电泵、防爆配电装置类、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防爆启动器类、防爆变压器类、防爆电动执行机构/电磁阀类、防爆插接装置、防爆监控产品、防爆通讯/信号装置、防爆空调/通风设备、防爆电加热产品、防爆附件/Ex元件、防爆仪器仪表类、防爆传感器、安全珊类、防爆仪表箱类。
上述17个产品单元,在百度百科中被简单划分为防爆电机和防爆电器两大类产品。
上述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煤炭、化工等易燃爆场所,是能源、化工行业必备装备,在国计民生领域扮演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全国48家防爆电器重点生产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超过90亿元,全国38家防爆电机重点生产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超过320亿元。
二者相加,2011年,全国重点防爆电气生产厂家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超过410亿元。
其中,有理由相信,绝大部分属于防爆电气类产品。
亦有理由相信,我国防爆电气行业工业总产值绝对高于410亿元,加之国际巨头高端产品的大举进入以及未纳入统计范畴的国内防爆电气企业,市场容量亦绝对高于410亿元。
二、防爆电气产品检测取证概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和《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防爆电气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防爆电气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此证即行业内统称的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矿用防爆电气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售、采购和使用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但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
此证即行业内统称的煤安证。
根据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有关规定,制造商对其制造的防爆产品应取得防爆合格证,此证即行业内统称的合格证。
综上,防爆电气企业所生产的防爆电气类产品,除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获得与其他非防爆电气类产品制造企业一样的通用资质外,还必须取得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如出售给矿山,还必须取得煤安证。
其中,防爆合格证是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各种证书的取得,核心是GB3836.1规定的程序。
防爆电气类产品型号规格复杂,定制化产品多,相关取证量大、取证周期长、取证费用高。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企业每生产一种型号规格的防爆电气产品,首先需要根据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附录D“取得防爆合格证的检验程序”规定,到具有该产品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并由该检验机构发放防爆合格证(这些机构实际上都是企业,有国有、有民营)。
企业在取得防爆合格证后,向所在省许可证办公室(设在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按照相关要求提请申请材料,申请生产许可证。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将决定受理的资料送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际上是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审查部牵头组织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合格后,封存样品并推荐企业选择具有该产品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其中,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即具有该检验资质),检验全部合格后,由审查部上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设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查合格后,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后,由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放生产许可证。
企业如需取得煤安认证,需向安标国家中心(设在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即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提出申请,经安标国家中心初审、受理后,进行技术审查和现场审查,并委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合格终审后,由安标国家中心发放煤安证。
三、防爆电气产品检测取证存在的典型问题检验检测机构、审查机构、甚至发证机构,均是企业在运作,企业管企业,公平性何在?1、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均是企业,而且绝大多数自己或其母公司、或其下属分子公司均在进行防爆电气类产品的生产销售。
典型见下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如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下设的各地分院(上海、重庆、太原、西安等)、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电机研究所、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等。
上述检验检测机构,均为企业性质编制,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都在不同范围内承担着防爆电气产品的检测检验,而且涉及检测检验业务的,对外都以国家级的名称进行。
同时,最关键的是,都在或多或少的直接、间接生产、销售防爆电气类产品。
详细资料均可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但要网站改版可能就查不到了)。
2、检验检测机构授权过大,政企不分,其检验检测的大多数工作是履行政府职能,决定着整个防爆电气行业的发展,对外挂着政府的牌子,而其自身的挂靠单位又是企业,除了收取检验检测费用外,最主要的是自身也生产、销售防爆电气产品,公平性无从谈起。
3、防爆合格证是国家标准强制要求的,但发证机关却是上述企业。
而生产许可证、煤安证,看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但实际上却是这些检测取证机构在运作和控制。
导致这种行政审批的权威性、公正性大打折扣。
另外,生产许可证、煤安证的申领程序,核心内容大部分是一致的,但分属国家两个主管部门管理,而且在批检、抽检过程中都需要按照防爆合格证的取证办法再重复一次,检测费用、时间等成本均在增加,是否可以合并,值得商榷。
4、检验检测机构未市场化,基本不存在竞争关系,独门生意。
他们既是政府、又是企业,而且自身又从事防爆电气产品生产销售,“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存在以下现象:①当一个防爆电气企业送检的产品与检验检测机构自身生产的产品存在竞争关系时,取证困难。
其他企业的新产品因取证困难胎死腹中,而检验检测机构自身的同类产品却早早上市。
②防爆电气生产企业送检的产品及附带的技术资料无保密性可言,深感不安。
尤其是自身的产品与检验检测机构生产的产品存在竞争关系时。
③由于政企不分,高度垄断,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态度差,服务意识、市场意识淡薄,送检企业敢怒不敢言。
四、对防爆电气检测取证的规范性建议综上所述,为进一步理顺政府和企业关系,规避防爆电气检测取证过程中检测机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不合理现状,营造公平性竞争环境,促进我国防爆电气行业快速发展,缩短与国际巨头的差距,使民族工业“中国梦”得以实现,结合国家正在进行的转变政府职能,清理整顿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现对防爆电气检测取证建议如下:1、优化防爆电气产品检测取证行政审批防爆电气产品检测取证行政审批坚决不能下放,尤其不能直接交由现在的检测取证机构负责。
防爆电气产品是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其生产许可证、煤安证当然属于国家行政审批事项范畴。
但现行的看似行政审批,实际上由检测取证机构运作的方式,导致审批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降低,故强烈建议中编办,不仅只是下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同时针对必须设置行政审批的事项,比如防爆电气产品检测取证,在坚决不下方的前提下,调研、优化、强化。
根据国发[2013]39号“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中,“对同一事项,由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能够解决的,不得设定由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对可以由一个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中征求其他行政机关意见解决的事项,不得设定新的行政许可”的精神,建议中编办对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煤安证的行政审批进行优化、合并,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实施。
建议中编办牵头,将GB3836.1—2010中要求的防爆电气产品防爆合格证的发证权,从现检验检测机构收回国家,纳入行政审批。
检验检测机构只具有根据GB3836国家标准对防爆电气产品进行试验、检测并向防爆电气生产企业、国家主管部门上报检测数据的权利,不具有发证权。
2、理顺企业和政府关系将现防爆电气产品检测取证中涉及的政府职能,坚决从检验检测机构剥离,纳入政府管理序列。
国家行政机关负责防爆电气产品各种证书的发放,负责防爆电气产品的检查、监督等执法职能,同时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考核、优胜劣汰等管理职能。
检验检测机构就是企业,只不过这些企业具备检验检测资质。
对防爆电气产品进行检验检测是这些企业的营业项目之一,是正常的合同买卖关系,其卖出的产品就是实验、检测数据,其他发证权、检查、监督执法权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能,坚决不能由其承担。
3、开放防爆电气行业检测检验机构市场准入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均可按照国家认证、认可委要求,投资建设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检验试验室。
且一经国家认可,均可经营防爆电气类产品检测检验。
进而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提升检测检验的质量和服务。
4、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自产自检现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企业,绝大多数还同时进行防爆电气产品的生产销售,后续即便开放防爆电气行业检测检验的市场准入,预计大多数也要进行防爆电气产品的生产销售。
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性,国家应从政策或法律角度明确,具有对外开展检测检验资质的企业,不得自产自检。
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自身、该企业持有股份的其它企业或其他具有人事、经济履属关系的企业。
为促进行业发展,振兴民族产业,恳求中编办牵头,组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煤矿安全检查局、其他相关国家行政机关,对本建议涉及内容进行调研并采取措施。
本建议是本着对国家、行业负责的态度所提,所有内容均努力通过公开渠道进行了尽可能的求证。
但在国家未采纳及实施前,为避免受到上述检测检验企业的打击报复及业务封杀,故不能实名制,并提请国家对本建议人予以保密、保护。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