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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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员工,包含公务差旅费、项目差旅费等范畴。

第二章差旅费报销申请与审批第三条差旅费报销申请1.差旅费报销申请应当提前至少3天填写并提交财务部门。

2.申请单应认真列明差旅费用明细,包含交通费、留宿费、餐饮费等。

3.申请单应附上差旅费发票、行程单、差旅费标准等相关票据和证明文件。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审批1.差旅费报销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

2.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并填写相关看法。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第五条差旅费标准1.公务差旅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在标准由财务部门定期更新。

2.项目差旅费标准由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经费预算确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差旅费报销范围1.公务差旅费报销范围包含交通费、留宿费、餐饮费、会议费等。

2.项目差旅费报销范围由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确定。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凭证1.差旅费报销凭证应包含有效发票、行程单、出差申请单等。

2.每张报销凭证都应注明差旅目的、出差日期和地方、交通方式和费用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流程第八条差旅费报销流程1.员工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并提交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有问题,则退回申请人;如无问题,则进行财务审核。

3.财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转交给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批。

4.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并填写相关看法。

5.财务部门依照审批看法进行核准并进行财务报销。

第五章差旅费报销管理第九条差旅费报销核算1.差旅费报销核算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内容包含差旅费用明细、差旅费报销标准、核准金额等。

2.财务部门应及时与报销人核对报销金额及相关事宜,并做好记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出差审批程序和权限1、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等(详见附件)。

2、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领导确认,总经理审批。

管理层成员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几个部门协同出差的,由主办业务部门填写《出差申请单》,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回公司三天内补办手续)。

3、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必须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

借款须由总经理签字。

4、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总经办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同意,并及时报总经办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5、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1、交通费1.1城市间交通费(1)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2)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

飞机票及航空保险由总经办负责办理。

(3)管理层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随行的1人(系其他人员)可乘坐同等交通工具。

(4)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1. 2市内交通费管理层凭有效票据按实结算; 其他人员每人每天限额40元,凭有效票据结算。

2、住宿费(1)管理层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2)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为:管理层400元/间/天;其它人员300元/间/天。

(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 引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也渐渐变得繁琐和多而杂,差旅费报销管理也成为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极为紧要的一项。

为了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以确保差旅费报销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制度的重要内容2.1 差旅费报销的范围差旅费报销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工作任务需要出行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费、餐费、留宿费、通讯费、保险费等。

2.因公外出期间的其他费用,例如参观考察费等。

2.2 差旅费报销管理程序差旅费报销管理程序包括以下流程:1.出差申请:出差前,申请人应向主管部门提出出差申请,申请出差时间、目的、行程布置、估计花费等信息,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2.出差备案:事业单位应当对出差情况进行备案,并将备案材料交由财务管理部门记录备案。

3.差旅费用报销:出差人员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费用支出,并在出差结束后尽快向主管部门提交差旅费报销申请,申请报销范围内的差旅费用。

4.差旅费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批,并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进行报销。

5.差旅费汇总: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对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汇总,并定期向领导层报告差旅费支出情况。

2.3 差旅费报销管理的注意事项在差旅费报销管理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差旅费报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出政策范围。

2.差旅费报销申请应当照实填报,并供给真实凭证。

3.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变更出差布置或更改行程。

4.差旅费用支出应当严格依照预算布置。

3. 制度执行制度应当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并追究不执行、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的责任。

在实在执行中,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强化统筹协调,协作搭配,切实做好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工作。

4. 结语建立和完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中的一项紧要任务。

通过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有效地保障了事业单位的经济运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篇: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1.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2份),出差三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出差到省外参加会议和学习培训的无论时间长短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出差申请单交给行政事务部考勤人员,考勤人员按出差申请单统计出勤。

2.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补助费、公杂费补助。

3.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

4.出差人凭出差审批单申请预借差旅费。

二、城市间交通费1.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除飞机票和汽车、火车、轮船等车船票的票面额度外,还包括购买飞机票和车船票的订票费、退票费,以及出差途中的行李托运费和寄存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等发生的超支费用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职务级别交通工具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正、副经理其余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软、硬席(软座、硬座、硬卧。

硬席(硬座,硬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二等舱一等舱二等舱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商务舱特殊情况需申请后乘坐特殊情况需申请后乘坐2.乘坐火车,白天乘车超过8小时或夜间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3.因工作需要,领导带有随行人员的,随行人员可以与该领导乘用相同级别交通工具。

4.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事先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5.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1.同性别工作人员出差,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有单数的,单人可住单人间或标准间。

两人住一个标准间的,只按公司规定标准报销一人住宿费,两人为不同级别职务的,可按高级别职务标准报销。

住宿费标准见附件一中规定的“住宿费”项目。

四、餐饮补助费1.出差人员的餐饮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财行[2006]31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

在此期间,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

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

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各地区饭店定点工作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一、概述差旅费报销是指员工在公务差旅期间发生的交通、食宿、交际招待等费用的报销。

为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保障单位财务合规,制定本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员工在公务差旅中的差旅费报销事宜。

三、差旅费报销申请1.出差前,员工应按照出差申请流程进行出差申请,并说明出差目的、时间、预计费用等内容。

2.差旅费报销申请需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凭证和票据。

3.出差回来后,申请人应尽快向财务部门提交差旅费报销申请。

四、差旅费报销审核1.差旅费报销申请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和核实。

2.财务部门审核时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的票据和凭证,核实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3.如果发现差旅费申请存在错误或问题,财务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完整或进行调整。

五、差旅费报销审批1.差旅费报销经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需要经过领导审批。

2.领导审批时应对差旅费的必要性进行评估,确保费用合理合规。

3.审批通过的报销申请会尽快进行报销,审批不通过的需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

六、差旅费报销标准1.差旅费报销标准应根据单位的财务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制定与员工职位、职级相适应的差旅费用标准。

2.差旅费用标准应包括交通、住宿、餐饮、交际招待等方面的报销限额。

3.差旅费报销标准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与市场价格相符合。

七、差旅费报销凭证1.差旅费报销申请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票据和凭证,如交通票据、住宿发票、餐饮发票等。

2.票据和凭证应包含完整的信息,如发票抬头、价格、消费日期等。

3.票据和凭证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保存,以备未来核查和审计使用。

八、差旅费报销核算和报销1.差旅费报销核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报销金额准确无误。

2.报销金额应与实际支出相符,并符合财务规定的报销标准。

3.报销过程中,财务部门有权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查,确保报销费用的合规性。

九、差旅费报销审计和反馈1.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定期审计,确保报销行为合规合理。

差旅费管理办法6页word文档

差旅费管理办法6页word文档

差旅费管理办法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出差。

分管负责人出差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负责人汇报,由分管负责人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负责人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事前经分管负责人同意,事后由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对由此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一定的比例扣发薪金。

特殊情况由分关负责人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

下同):(2)伙食补助费:(3)市内交通费:(4)交通工具标准:三、报销办法(一)住宿费报销办法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负责人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1. 引言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组织内部员工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确保费用开支合理、透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 定义2.1 差旅费:指因公务需要,员工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通信、会务等费用。

2.2 出差:指员工根据组织安排的任务和行程,离开工作单位前往其他地区或者国家进行工作的行为。

3. 差旅费预算与审批3.1 差旅费预算编制:根据组织的年度预算计划,财务部门协助各部门编制差旅费预算,并提交审批。

3.2 差旅费预算审批:差旅费预算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确保预算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差旅费报销4.1 报销范围:差旅费报销工作涵盖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信费、会务费等相关费用。

4.2 报销标准: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和组织制定的差旅费用标准执行。

4.3 报销材料:员工应提供有效的报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行程单、出差申请单等。

4.4 报销流程:员工在完成差旅费用后,需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并提交给上级主管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查和报销操作。

5. 差旅费管理5.1 差旅费控制:组织应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费用在预算范围内,避免超支。

5.2 差旅费审计:财务部门应对差旅费用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措施。

5.3 差旅费统计:组织应建立差旅费用统计制度,对各部门、员工的差旅费开支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为预算和决策提供依据。

6. 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附件1:差旅费预算模板附件2:差旅费报销申请表7. 法律名词及注释7.1 差旅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因公务需要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7.2 预算计划:组织根据经济和财政情况,制定并安排用于差旅费的经费计划。

7.3 报销:员工根据差旅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向组织申请补偿相关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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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苏财行〔〕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行〔〕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

常驻地是指县级机关和各镇(区)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区域。

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的公务出行,不属于出差范畴,不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事先如实填写《射阳县公务出差审批单》(附表),并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
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严禁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本通知以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差旅费标准为基础,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的,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可乘坐飞机。

第九条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十条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本单位机要应急通信用车的,应当严格执行省、市、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机要应急通信用车使用规定。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含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到县外出差,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附表)。

县内出差,确需住宿的,在每人每天元限额内凭住宿费发票报销。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规定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在限额内凭住宿费发票报销。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县外出差,执行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附表),按规定包干使用。

县内出差,伙食补助费在每人每天元限额内凭餐费发票报销。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报销出差期间餐饮发票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费;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除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况外,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并由其出具收取证明。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八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工作人员到盐城市外出差,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元包干使用;市内县外出差,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元包干使用;县内出差,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元包干使用。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除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况外,应当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并收取相关凭据。

由本单位派车的,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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