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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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海船船员健康证书是指船员身体状况合格的证明,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定,中国籍船员应当依照有关船员管理
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取得船员适任证书,并
取得健康证明。

如果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健康证明或者健康证明
不符合要求,海事管理机构会对责任船员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暂扣责任船员的适任证书六个月至十二个月,
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

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的有效期根据申请人生理年龄而定,一般有效
期不超过2年;申请健康证的海船船员年龄小于18周岁,则健康证有效期不超过1年;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健康证有效期满的,海船船员应重新申请健康证。

办理海船船员健康证书需要前往各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设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脉搏)、内外科、五官科、心电图、腹部超声、胸部X线、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免疫)等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一)申请参加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以下称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在内河船舶上工作的所有人员和接受船舶驾驶及轮机专业教育的学生;(二)开展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培训机构;(三)开展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和考试、发证工作的海事管理机构。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称发证机关)负责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系指所有在内河船舶上工作或任职的人员在其初次上船工作或任职前接受的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船舶防火与灭火、水上救生与求生、船上救护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专业培训。

第五条参加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6 周岁但不超过60 周岁;(二)身体健康,符合《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要求》。

第六条开展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培训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取得相应的《船员培训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内河基本安全培训。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二)师资、场地、设施和设备应达到本办法附件一所列的相应标准;(三)制订必要的基本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四)建立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五)教学计划和大纲的制定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二的要求。

《船员培训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签发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开班前,应将受训人员的名册(其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等)和具体实施培训的计划报负责管理该项培训的发证机关。

渔船船员体格检查证明书

渔船船员体格检查证明书

漁船船員體格檢查證明書
檢查醫院名稱:填表日期:年月日
※體格檢查規定事項詳見後頁
體格檢查規定事項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之體格檢查,應由下列醫療機構辦理之:
1.公立醫院。

2.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

3.直轄市、縣(市)衛生局所屬衛生所。

(二)申請核發、換發漁船船員手冊或幹部船員執業證書者,應持本檢查證明書前款所列各醫療機構檢驗,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者,均不得申請。

(三)檢驗費由受檢人自行繳納,如發現其他特殊症狀,須經特別檢驗時,得由檢驗機構,另行酌收費用。

(四)體格檢查證明書自檢查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二、檢驗醫師注意事項
(一)檢驗醫師請注意第三點檢查標準規定。

(二)檢驗醫師核對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及相片無訛後,依本表所列各項目詳細檢查後,逐一記載,並於檢驗結果欄內註明「合格」或「不合格」,其不合格
者,請註明不合格項目及原因。

(三)檢驗竣事後,由檢驗醫師簽名蓋章,填寫年月日,加蓋檢驗機構印信,並於照片加蓋騎縫章。

三、體格檢查,符合下列要項規定者,判定體格檢查合格:
(一)視力:在距離五公尺,以萬國視力表檢驗,任一眼裸眼視力達0.一或矯正視力達0.五者。

(二)辨色力:能辨別紅、綠、藍三原色。

(三)聽力:兩耳能聽到5公尺距離的說話聲音者。

(四)語言:能發聲溝通者。

(五)頭頸部、脊柱及四肢、關節:功能正常,或有障礙但能勝任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一)申请参加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以下称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在内河船舶上工作的所有人员和接受船舶驾驶及轮机专业教育的学生;(二)开展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培训机构;(三)开展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和考试、发证工作的海事管理机构。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称发证机关)负责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考试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系指所有在内河船舶上工作或任职的人员在其初次上船工作或任职前接受的个人安全与社会责任、船舶防火与灭火、水上救生与求生、船上救护等基本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专业培训。

第五条参加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6 周岁但不超过60 周岁;(二)身体健康,符合《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要求》第六条开展内河基本安全培训的培训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取得相应的《船员培训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内河基本安全培训。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二)师资、场地、设施和设备应达到本办法附件一所列的相应标准;(三)制订必要的基本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四)建立船员培训质量控制体系;(五)教学计划和大纲的制定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二的要求。

《船员培训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签发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开班前,应将受训人员的名册(其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等)和具体实施培训的计划报负责管理该项培训的发证机关。

内河船员实操考试报名要求

内河船员实操考试报名要求

内河船员实操考试报名要求一、基本条件方面。

1. 年龄。

首先呢,你得达到一定年龄。

一般来说,不能是个小娃娃就来报名,得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毕竟内河船员的工作是有一定责任和风险的,太小了可干不了这活儿。

2. 身体状况。

身体得健康呀。

就像你要去参加一场马拉松,身体不行肯定跑不下来一样。

内河船员实操考试要求你得符合内河船舶船员体检标准。

不能有啥严重影响船舶操作或者会在船上突然犯病的毛病,像心脏病特别严重的,眼睛视力差到看不清楚航道标志的,那可不行。

二、资格证件相关。

1. 适任证书。

要是你已经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了,那就得按照证书的等级和范围来报名相应的实操考试。

比如说,你有个只能开小吨位船舶的适任证书,就不能去报开大型内河船舶的实操考试,这就好比你考了个摩托车驾照,不能直接去开汽车考试一样。

2. 培训合格证明。

如果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的,你得有培训合格证明。

这就像你去学做菜,得先从厨师学校拿到结业证,才能去参加厨艺大赛的实操环节一样。

这个培训合格证明得是正规机构颁发的,不能是自己瞎编乱造的。

三、报名材料方面。

1. 身份信息材料。

身份证那是必不可少的。

这是证明你是谁的关键证件,没有身份证,人家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来浑水摸鱼的呢?就像进家门得用钥匙一样,身份证就是你报名考试的“钥匙”。

2. 照片。

还得准备几张近期的免冠照片。

这照片要清晰,不能是那种美颜过度,都认不出是你本人的照片。

因为这照片要用到你的考试相关资料上,要是照片和本人差距太大,考试的时候监考老师可能都不让你进考场呢。

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不同的考试类型和你的个人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证明材料。

比如说你是特殊船舶类型的船员报名,可能需要你所在船公司的推荐信之类的。

这就好比你要去参加一个高级俱乐部的活动,除了基本的入场券,还得有特殊的推荐信才能进去。

四、报名程序方面。

1. 报名渠道。

你得找到正规的报名渠道。

一般来说,可以是当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就像你买火车票要去正规的火车站或者代售点一样。

最近 2 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最近 2 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最近2 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引言(Introduction)近年来,随着内河航运业的高速发展和内河船舶船队规模的不断扩大,船员的职业健康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内河船舶船员在船舶操作、货物运输以及维护船舶设备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其健康状况对船舶运营安全和业务发展至关重要。

近几年内河船舶船员的职业健康标准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这也对船员的体检证明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旨在探讨最近两年内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的要点,以及对未来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标准的展望。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探讨:首先,回顾近两年内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标准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对船员体检要求的影响和原因。

其次,概述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要求,包括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最后,重点介绍最近两年内体检证明的要点,探讨其重要性和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对近两年来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标准的变化和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要点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把握内河船舶船员的职业健康状况,提高船舶运营效率和安全水平。

同时,对未来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标准的展望也将为内河航运业未来的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通过本文的研究内容,读者将深入了解最近两年来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标准变化的情况,了解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的要点,增强对船员职业健康管理的认识和掌握。

此外,还将为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提供指导和参考,促进内河航运业的健康发展。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按照以下结构组织内容: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将对本文的主题进行概述,介绍近两年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标准的变化,并明确文章的目的。

第二部分为正文部分,将详细讨论近两年内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标准的变化。

首先,介绍最近两年内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标准的变化情况,例如是否有新标准的制定或修改。

然后,阐述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要求,包括体检项目、体检结果的标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0.06.29•【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0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已于2010年5月27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权限范围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的名录及权限。

第五条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任考试、发证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船员参加适任考试和办理《适任证书》提供便利。

第二章《适任证书》的签发第六条《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二)证书类别、编号;(三)持证人职务资格、适任的航区(线);(四)证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五)发证机构;(六)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相关国际公约,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16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健康证明是指用以表明海船船员身体状况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的职业医学证明。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主管全国健康证明的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设在各地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健康证明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开展健康证明发放服务的体检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及其主检医师具体负责海船船员职业健康体检及健康证明的发放工作。

第二章健康证明第五条海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第六条健康证明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船上任职部门、持证人签名及照片;(二)证明编号;(三)有关国际公约的适用条款;(四)主检医师声明;(五)发证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六)管理机构名称;(七)体检机构名称和主检医师签名。

第七条海船船员满足下列要求的,由主检医师在健康证明上签名,并加盖体检机构公章:(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二)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三)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的标准;(四)完成海船船员信息采集。

第八条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对年龄小于18周岁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有效期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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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觉
船长和驾驶部船员:无色盲、色弱、夜盲者为辨色力合格; 轮机部船员及其他:无红绿色盲、夜盲者为辨色力合格。
听力
两耳分别距音叉 50 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为合格。
血压
血压不高于 18.66/12.0Kpa(140/90mmHg),或者不低于 12.0/8.0Kpa (90/60mmHg)者为合格。
四肢
眼病及 其他
医师结论 □符合
□ 不符合
医师签名
检查项目 视力
内河船舶船员身体条件要求
合格标准
船长和驾驶部船员:双眼裸视力 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 达 4.9(0.8)及以上; 轮机部船员:双眼裸视力 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 4.8(0.6)及以上。 其他船员:按照轮机部船员标准。
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证明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姓名 申
性别
出生 日期
籍贯
请 人 身份证明

息 所在部门 □船长和驾驶部 申
□轮机部 □其他
联系电话:

本人如实申告,不具有下列疾病或者情况:


□器质性心脏病 □癫 痫
□美尼尔氏症

申 □癔 病
□震颤麻痹 □精神病
□眩 晕 □痴 呆
事 项 告 □开放性结核病和其他严重损害健康的慢性病、传染病
四肢无运动功能性障碍者为合格。
语言表达能力 语言表达无障碍,口齿清楚,无口吃者为合格。
眼病及其他
1.双眼以没有重度砂眼、斜视和其他严重眼疾者为合格; 2.无申告事项所列疾病或情况者。
事 □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照片
□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项
本人签名:
身高
体重
左眼: 视力
右眼: 医
(医疗机构盖章)

色盲 (有□ 无□) 色弱(有□ 无□)

色觉
年月日

夜盲症(有□ 无□)

左耳:

听力

右耳:

血压
四肢
语言表 达能力
上肢: 下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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