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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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小学校舍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学校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年级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档案。

(二)规范管理原则: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的规范运作。

(三)安全保密原则:学校档案涉及学校、师生和家长的隐私,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四)服务教学原则: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宗旨,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学校校舍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校舍建设档案:包括校舍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档案。

(二)校舍维修档案:包括维修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档案。

(三)校舍设施设备档案:包括设施设备采购、安装、使用、维护等档案。

(四)校舍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档案。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材料应完整、真实、准确,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二)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利用。

(三)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体系进行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学校档案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维护工作。

第七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

(二)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三)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卫生、安全。

第八条档案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破损、褪色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复制。

(二)对重要档案,应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九条学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便民原则:对档案利用者,应提供公开、便捷的档案查询服务。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__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工程,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校防震抗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使学校成为抵御自然灾害最安全的地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立足全市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举全市之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资金,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从根本上改善我市中小学办学条件,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保障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从2021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市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 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使全市中小学校舍建设质量安全性大幅提高,抗震能力明显增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对今后__和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校舍安全。

三、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各地要结合工程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

要统筹考虑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快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体规划和具体年度实施方案。

要按照“高中向城市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的原则,加大调整现有教育资源,形成教育的合理结构,促进各级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提高办学整体效益。

(二)整体推进,分步实施。

在全面摸清全市中小学校舍现状基础上,充分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等规划。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校舍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对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维修改造。

小学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小学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小学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2. 安全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3. 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4. 事故报告、事故处理记录;5. 安全设施、设备检查记录;6. 安全应急演练记录;7. 与安全相关的其他资料。

三、档案管理制度1. 设立专门的安全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安全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类别、主题等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安全性。

3. 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档案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时效性;(2)准确性:档案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3)安全性: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泄密;(4)保密性:涉及保密的档案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4. 安全档案的借阅、复制、查询等,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阅、复制、查询。

5. 安全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销毁规定执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6. 安全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价值等因素确定,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四、安全档案的使用1. 安全档案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使用安全档案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必要性:使用安全档案必须出于实际工作需要;(3)保密性:涉及保密的安全档案,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保密。

2. 使用安全档案,应填写《安全档案使用登记表》,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在学校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学校工程项目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归档、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校工程项目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学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

第七条学校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二)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变更通知等。

(三)工程项目变更、洽商、验收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四)工程项目竣工图、施工图、设计图、地质勘察报告等。

第九条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时间顺序、类别、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核对、校对、归档。

(三)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移交第十条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的归档工作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工程项目档案的移交程序:(一)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提交给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二)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资料进行审核、验收,符合要求后办理移交手续。

(三)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将档案资料存入档案馆。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好。

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档案的通知

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档案的通知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绍县教服[2008]108号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档案的通知各高中、镇(街)教管办、初中、小学、成教中心(成校)、中心幼儿园:学校校舍安全档案是规划建设和质量安全的真实记录,也是日常使用维护,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资料。

为了贯彻《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办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平安校园,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学校校舍建筑档案管理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一房一卡的校舍建筑安全档案。

现将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一、全面普查,摸清情况。

全县各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初中、小学、成校、幼儿园都要进行一次校舍建筑情况全面普查,并且落实到每一幢建筑物。

同时对校舍、土地“两证”(房产证、土地证)及土地征用手续办理情况再一次进行调查核实。

二、整理资料,建好档案。

要认真收集、整理、查阅校舍建筑档案资料,包括立项文件、投资总额、设计图纸、建造年份、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筑层数、楼屋面结构、墙体情况、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等。

每个项目都要记录在档,建好电子档案卡,做到以幢为单位,一房一卡。

三、跟踪管理,加强检查。

各校要加强日常监控,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风雨操场、体育馆等人群密集场所,特别是70年代前后、80年代及90年代前期建造的校舍,必须逐幢检查到位,不留死角。

对坡屋面、人字架、水泥桁条等承重结构的安全性和砖混、砖木结构中屋顶墙面交接处隐蔽部位要给予重点关注。

要建立校舍安全检查记录台账制度。

四、整改到位,消除隐患。

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和镇(街)政府,必要时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会诊鉴定,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修理经费,限期排除隐患。

凡因检查不细,整改工作不实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破旧校舍的改造,包括人字屋架的改造,屋面桁条椽子的翻修,梁柱、墙体、楼地面的修理,门窗的更换,扶栏的加高等涉及到结构性改造、翻修的都要有书面记载。

财务管理提升工作总结

财务管理提升工作总结

财务管理提升工作总结财务管理提升工作总结发布时间:2020-02-02财务部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税收法规、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制度及国家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财务部的工作职责。

今天我给大家为您整理了财务管理提升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管理提升工作总结范文一第一. 财务工作距财务管理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阳城的财务工作更多的还是会计工作,仅仅停留在事中记帐、事后算帐,对事务发展的预见性不够,不能将工作做在前面,往往是碰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另外,作为财务负责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参与不够主动,不能深入的掌握其经营活动的特性,只能是按照公司或领导的要求报送数据、资料,在对企业经营进行分析时往往会将企业实际丢在一边,只是按照理论上的指标去计算、去解释。

所以这方面的工作距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太远。

第二. 会计工作中仍有许多待改进之处去年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下发了《大华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组织我们学习了财政部《会计工作基础规范》,对我们的会计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尤其在一些小问题的执行上不够坚决,在对一些已形成习惯做法的问题处理上,改变起来还有一定困难。

第三. 管理工作的形式化、表面化有很多的日常管理工作作的还不够细致、深化,往往只拘于形式或停留在表面,没有起到真正的管理作用,对照制度的要求,还存在问题,针对这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将管理工作做细作深,应是今后工作中的又一重点。

第四. 缺乏沟通,对相关信息掌握不到位财务工作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反映、监督,对本部门以外的信息应及时了解,目前部门之间的协作没有问题,就是对财务暂时没用或是不相关的信息、知识没有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到用时都不知该找谁;另外和公司领导的沟通还存在问题,对领导的工作思路及对财务工作的要求还不能完全掌握,以至于使自己的工作有时很被动。

二. 鉴于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以及个人的一些想法,计划在20XX年的工作中重点应在以下问题几个方面进行改进、提高:1. 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还是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针对自己的薄弱环节有的放失;同时向其他公司做的好的财务主管学习好的管理、经验,提高自身的综合管理能力。

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制度

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制度

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校舍安全工程管理,提升学校校舍安全水平,保障师生身心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内容1.校舍建筑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设计方案、建筑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记录等。

2.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包括校舍建筑工程施工记录、施工单位整改记录、竣工验收合格证等。

3.校舍安全检测报告:包括校舍建筑结构检测报告、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报告等。

4.校舍维护记录:包括校舍维护记录、维护单位整改记录等。

5.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包括校舍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整改情况记录等。

6.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包括校舍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等。

7.其他相关资料:包括校舍安全工程管理相关文件、相关会议记录等。

三、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责任部门学校负责人为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四、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流程1.信息收集: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校舍安全工程相关资料并分类整理。

2.档案审定:学校负责人审核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确认完整性和准确性。

3.档案归档:学校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的归档管理,并制定保密措施。

4.档案保管: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的定期保管和备份。

五、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1.学校内部定期对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进行自查,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

2.学校外部相关部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的合规管理。

六、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的应用1.校舍危险性评估:校舍安全工程档案是进行校舍危险性评估的重要依据。

2.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能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提供数据支持。

3.校舍维护和改造: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可为校舍维护和改造提供参考依据。

七、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的意义1.保障师生安全: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能够有效提升校舍安全水平,保障师生身心安全。

2.规范管理: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的健全有利于规范学校管理。

3.应急预案执行:校舍安全工程档案为学校制定应急预案和指导应急演练提供依据。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项目,是指每个单体建筑物,包括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办公用房。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第四条“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地区、州、盟,下同)、县(市、区、旗、场,下同)级政府负责实施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中央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实行目标管理,地方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

国务院成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工程”实施。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等部门参加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办”)设在教育部,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负责“工程”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地应当加强对“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建立相应制度,配备精干人员集中办公,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第五条各省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工程”的实施。

具体职责包括:(一)统一组织校舍安全排查鉴定。

制订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实施方案;组织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地震等部门,提供地震灾害和其他灾害的分布情况,提出安全性评估报告与建议;统筹协调本地区专业机构和技术力量,指导和帮助市、县进行校舍安全排查鉴定,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档案。

(二)统筹制订“工程”规划。

根据排查鉴定结果以及相关标准,结合本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配置省内教育资源,制订“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一栋建筑的加固改造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报中央有关部委备案。

(三)统筹落实“工程”专项资金。

制订本省各级政府“工程”资金的分担机制和落实办法,切实加大省级投入力度,统筹落实“工程”排查鉴定经费、前期工作经费和项目建设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县资金额度;建立、健全省级“工程”资金管理机制,及时、足额下达“工程”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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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掌握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校舍建设、管理、使用、维修、改造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建设部、国家质监局2001年3月5日发布)和《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等,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每个单体建筑物,包括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办公用房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工程在实施过程和各项目在排查鉴定、规划、加固改造等各个阶段以及其他正在实施或将要实施的所有中小学校舍建设工程所形成的、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记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前条所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管理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第五条档案的归档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各市区县负责实施。

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
安办)负责对本级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检查、验收和
保存归档工作,并负责对下级校安办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中小学校舍安全档案室,指定专人、划定专门场所管理所属学校的档案,按要求
建立完整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系统。

第六条在项目招投标及与排查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
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
责任,并对项目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
具体要求。

第七条项目档案的归档工作应与项目实施同步进行。

排查鉴定时,即应开始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检查。


安办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校舍安全档案室移交该
项目的档案资料。

第八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校安办应当督促建设、排查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按照协议、合同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保管、移交工作。

属于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应当及时与有关
单位办理移交。

对于无法取得原件的归档材料,可由提供单
位确认一致性后将复印件加盖公章归档。

第九条档案可以按综合卷、规划和经费卷、监督检查卷、学校总卷和项目分卷进行分类立卷。

第十条综合卷收录本级政府部门和上级政府部门印发的与工程有关的各种文件,包括工程实施方案、工程领导小组
和办公室人员组成、工程路线图和时间表、工程简报、工程
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月报表等。

规划和经费卷收录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工程总体经费预决算等。

监督检查卷归集工程日常监督检查办法、监督检查具体实施方案、监督检查记录、专项监督检查报告等。

第十一条学校总卷按学校立卷,命名为××学校总卷;项目分卷按项目立卷,命名为××学校××项目分卷。

学校总卷归集该校校舍场址排查报告、校园整体规划、整体设计方案等文件;项目分卷归集该项目的所有建设和改造文件,包括排查鉴定报告、加固改造方案等。

第十二条经排查鉴定后确定为拆除的项目文件按学校集中归集为拆除项目分卷。

第十三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卷首编制文件目录,卷末设立备考表,标明立卷人和审核人。

第十四条各项目学校应当保存一套学校总卷和各项目分卷。

校舍情况发生变化的,学校应当及时更新,保证图实相符并报当地校舍安全档案室。

第十五条凡属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应当按照《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及城建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报送当地城市建设档案馆。

第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鉴定、保管、移交、查阅、保密、销毁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完善中小学校舍档案管理机制。

对于毁坏、丢失档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
究责任。

第三章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第十七条项目档案归档范围包括工程实施前项目建设文件、本次排查鉴定文件、项目规划文件、本次加固改造文件,具体为:
(一)能收集到的工程实施前项目在原建设和加固改造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校舍场址安全排查报告、校舍建筑安全排查报告、校舍的各种鉴定报告和检测报告、排查鉴定合同等。

(三)对于需加固改造的校舍,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四)对于需要重建的校舍,选址与立项、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本次加固改造文件分为施工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参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档案归档范围的具体内容见附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各卷的内容。

第十八条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因故对其进行的改扩建、维修、加固形成的文件资料也应及时归入项目档案。

第十九条校舍安全档案室应当及时对归档的纸质档案材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对应,并按
要求纳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永久是指档案需永久保存,长期是指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项目的使用寿命,短期是指档案的保存期限为20年。

第二十一条综合卷、规划和经费卷、监督检查卷以及学校总卷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项目分卷的保管期限为长期,具体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拆除项目分卷的保管期限为短期。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具体规定的内容应当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归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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