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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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其中不乏压覆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

然而,在项目规划阶段是否充分考虑到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问题,就成为了考验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志。

现状目前,在建设项目的环评和规划编制中,对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常常被忽略或淡化。

特别是对深层、复杂矿床资源的评估更是困难重重,评估方法也存在着较大的不足。

建议评估内容建议在项目规划或环评报告中,对压覆矿产资源开展全面而具体的评估。

具体而言,应当包括:1.确定评估区域范围和界线。

2.对目标矿产床进行确权和资源量评估,包括已被采空的矿床和尚未采空而压覆在建设项目下的矿床。

对于未确定矿床位置的地区,应当结合地质、物探等方法进行勘查。

3.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被建设项目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包括地表和地下。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源保护措施和开采方案。

4.分析开采压覆矿产资源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适当对策,保证环境安全。

5.对压覆矿产资源的开采和保护制定合理的经济和税收政策,推动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平衡。

评估方法为了对压覆矿产资源进行准确全面的评估,需要采用科学、系统而有效的评估方法。

建议采用以下方法:1.地质调研:通过对评估区域地质特征、地形地貌等因素的调查研究,确定矿床类型、储量规模和分布规律等,为后面的评估提供基础数据。

2.遥感技术:借助卫星遥感技术和高分辨率影像测绘技术,全面了解评估区域的地貌地貌、植被覆盖、土地利用等变化情况,快速准确地定位矿床和作出资源利用决策。

3.地球物理勘查:借助地球物理勘探技术,对目标矿床的物理特征进行测量和分析,深入探明矿床的地质结构和储量情况。

4.矿产资源量统计和评估:利用现代计算机软件和数学模型,进行资源量统计和评估,计算出矿产资源的总储量和可采储量,为资源开发提供科学依据。

结论保护资源、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在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中,对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和开发措施,以确保项目建设与矿产资源的保护相得益彰,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者即压覆矿产资源。

但是建设项目用地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压覆的矿产资源包括重要矿产资源和非重要矿产资源。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非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下的矿产资源及34个矿种之外的矿产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和2000年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02年7月24日下发了《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有关规定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2]128号文),规定“凡修建铁路、公路、机场、水库、电站、输电线路和大型建筑群等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都要进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一、压覆范围及评估范围的确定(一)、压覆范围坑采矿山,在征地范围加围护带的基础上,采用移动角外推至矿层投影的平面范围。

露采矿山,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坡、组构、安全爆破距离(300m)、直观可视范围等影响因素综合确定。

原则上对矿产的开采有影响的范围纳入压覆范围,没有影响的视为不压覆。

砂石等露采矿山可参考《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3-2002)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1、围护带的宽度:根据受护对象的保护等级(表1)而定,一般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规定的数值(表1)选用,即Ⅰ、Ⅱ、Ⅲ、Ⅳ级分别为20m、15m、10m及5m。

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方案

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方案

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方案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是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矿区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编制该报告需要科学准确的技术方案,以下是对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的技术方案的详细说明:一、矿产资源评估技术方案1.野外调查与取样:通过野外地质调查,了解矿石、岩石的产状、岩性、厚度等地质背景信息,并进行现场取样,以获取充分的样品面积和大范围的取样点,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2.野外勘探与测量:采用物探、地电、地磁、重力、电磁等各种手段进行野外勘探,获取地下矿产的有关信息,并进行地层分析,测绘地质剖面,提取与矿产资源相关的地质参数。

3.实验室分析与鉴定:将野外取得的样品送到实验室进行全面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矿石组成分析,通过岩矿鉴定技术确定矿石种类和品位,以及含矿量的测定。

4.地质模型构建:通过野外调查、勘探与实验室分析数据,对矿石分布进行空间重建,建立地质模型,确定矿产资源的规模、赋存特征和产区分布。

5.矿产资源量评估:根据地质模型,采用问题驱动的评估方法,进行矿产资源量计算和评估,包括计算矿体体积、矿石储量、品位、回收率等指标。

二、地质灾害评估技术方案1.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通过实地考察、航空遥感、物探、地震、地电、测地仪等多种手段,对矿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获取数据和信息。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根据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数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通过建立地质灾害预警模型,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和评估。

3.灾害风险评估:对地质灾害的风险进行评估,综合考虑灾害发生概率、灾害损失概率和经济损失等因素,定量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区的影响和风险程度。

4.地质灾害预防与控制方案:结合地质灾害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方案,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工程控制措施和灾后防护措施等,以减轻地质灾害对矿区带来的影响。

5.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根据地质灾害评估结果,编制相应的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组织与协调机构,制定灾害应急措施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置。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报告编写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报告编写
应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矿产资源保护的意识,促进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未来展望
01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 建设项目对矿产资源的影响将越来越突出。
02
未来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规范建设 项目对矿产资源的影响评估和管理。
03
应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科学 性,为保护矿产资源提供更有力的技术支持。
目的
确保建设项目合理选址,避免对重要矿产资源的压覆,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矿产 资源的破坏,保障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评估的重要性
保护矿产资源
减少经济损失
通过对建设项目进行压覆矿产资源评 估,可以避免对重要矿产资源的破坏, 保护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避免对重要矿产资源的压覆可以减少 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提高建设项目的 经济效益。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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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量估算依据
依据地质勘查报告、矿产 资源储量报告以及相关地 质资料进行资源量估算。
价值评估
评估目的
确定被压覆的矿产资源的经济价值,为补偿和赔偿提 供依据。
评估方法
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对矿产资源价值进行评估。
价值评估考虑因素
考虑矿产资源的品质、市场需求、采选成本等因素, 以确定其经济价值。
报告审核与提交
评估报告编写完成后,应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初审,确保内容的完整性和准 确性。
初审通过后,应由相关专家进行复审,对评估报告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 用性进行审查。
审核通过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向项目审批或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并按 照要求进行公示和公告。
04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案例分析
案例一
保障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编写要求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编写要求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编写要求
1、压覆矿产资源项目概述
压覆矿产资源项目是指针对矿山开采等建设活动,对处于开采工作影响下的矿产资源进行综合评价的工作,以阐明矿产资源状况并给出矿产资源总量等具体数据依据,为矿山开采立项、建设资金申请及后续的矿山历史记载提供技术支持。

(1)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工作要结合地质矿床的实际工作情况,对矿床遗留的非开采部分的矿产资源状况进行详细的勘察并进行综合评价。

(2)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时,必须充分反映地质矿床的实际情况,同时注意技术语言要通俗易懂,说明和说明要清楚准确,图表和数据要精确可靠,正文结构要清晰有序。

(3)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全文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依次为:报告摘要、主体内容和总结与结论,分别列举矿床的基本属性、开采情况、资源分布、资源总量、资源品质、资源类型及其它地质矿床信息,给出相应的评价数据与具体结论。

(4)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必须正确使用编制标准,如《岩矿评价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以。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编写要求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编写要求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编写要求一、导言在编写《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时,需要明确目的和意义,简单介绍建设项目的背景和目标,阐述本报告的编写目的和重要性。

二、项目概况在项目概况部分应该详细描述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理位置、所属行业、主要工作内容等基本情况,以便为后续评价提供背景信息。

三、压覆矿产资源评价1.研究方法说明评价所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例如地质调查、野外考察、取样分析等。

同时也要提及评价所涵盖的方面,如矿产资源的储量、质量、分布等。

2.矿产资源调查详细描述进行的各种矿产资源调查工作,包括实地勘探、测量、取样分析等。

描述时要准确、明确,并附上相关数据和资料。

3.矿产资源评价结果根据所得到的数据和资料,对矿产资源进行全面评价,包括矿产资源的存量、质量、分布、开采条件等方面的评价。

评价结果应准确、可靠,并有依据。

四、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1.建设项目对压覆矿产资源的影响根据矿产资源评价结果,对建设项目对压覆矿产资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包括对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分布等方面的影响。

2.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相关保护与合理利用措施进行评价,分析这些措施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以及对压覆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意义。

3.建设项目与压覆矿产资源的协调发展从宏观角度,对建设项目与压覆矿产资源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措施,以确保建设项目能够与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相协调。

五、风险评估与对策针对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和风险,对可能的不利因素进行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以减少不利影响并促进压覆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六、结论与建议在结论部分对整个评价报告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改进和优化方案,以及对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相关建议。

七、参考资料列出所有参考资料的详细信息,包括文献、报告、调研数据等。

确保所有引用的资料均可查找和对照。

压覆矿产资源处理的建议

压覆矿产资源处理的建议

压覆矿产资源处理的建议矿产资源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全球范围内也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矿产资源的开采、处理和利用也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来保护环境、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以下是针对矿产资源处理的建议,旨在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一、加强资源调查和评估1.加大对矿藏储量和品位的调查和评估力度,建立全面、准确的矿产资源数据库。

2.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研究,明确开发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二、促进矿产资源的高效开发和利用1.倡导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鼓励开发者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回收率。

2.加大对矿产废弃物再利用的研究和推广力度,将废弃物转化为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鼓励矿业企业与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技术水平。

三、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环境监管1.建立健全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采许可,合理安排矿区开采规模。

2.加强对矿区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制定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矿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可控范围。

3.严格执法,加大对非法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资源的合法性和环境的可持续性。

四、推动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1.开展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会对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认识和意识。

2.推动矿业企业建立绿色矿山和循环经济模式,减少矿业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3.鼓励矿业企业参与生态修复工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总之,矿产资源的处理需要综合施策,既要注重资源的高效开发和利用,也要注重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只有通过科学规划和严格监管,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同时,还需要广泛引导社会各界的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努力的良好氛围,推动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对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贵州省)

对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贵州省)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者即压覆矿产资源。

但是建设项目用地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压覆的矿产资源包括重要矿产资源和非重要矿产资源。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非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下的矿产资源及34个矿种之外的矿产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和2000年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02年7月24日下发了《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有关规定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2]128号文),规定“凡修建铁路、公路、机场、水库、电站、输电线路和大型建筑群等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都要进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一、压覆范围及评估范围的确定(一)、压覆范围坑采矿山,在征地范围加围护带的基础上,采用移动角外推至矿层投影的平面范围。

露采矿山,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坡、组构、安全爆破距离(300m)、直观可视范围等影响因素综合确定。

原则上对矿产的开采有影响的范围纳入压覆范围,没有影响的视为不压覆。

砂石等露采矿山可参考《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3-2002)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1、围护带的宽度:根据受护对象的保护等级(表1)而定,一般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规定的数值(表1)选用,即Ⅰ、Ⅱ、Ⅲ、Ⅳ级分别为20m、15m、10m及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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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新版)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者即压覆矿产资源。

但是建设项目用地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压覆的矿产资源包括重要矿产资源和非重要矿产资源。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非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下的矿产资源及34个矿种之外的矿产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和2000年1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02年7月24日下发了《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有关规定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2]128号文),规定“凡修建铁路、公路、机场、水库、电站、输电线路和大型建筑群等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都要进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

一、压覆范围及评估范围的确定(一)、压覆范围坑采矿山,在征地范围加围护带的基础上,采用移动角外推至矿层投影的平面范围。

露采矿山,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坡、组构、安全爆破距离(300m)、直观可视范围等影响因素综合确定。

原则上对矿产的开采有影响的范围纳入压覆范围,没有影响的视为不压覆。

砂石等露采矿山可参考《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水泥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3-2002)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1、围护带的宽度:根据受护对象的保护等级(表1)而定,一般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规定的数值(表1)选用,即Ⅰ、Ⅱ、Ⅲ、Ⅳ级分别为20m、15m、10m及5m。

当建筑物和构筑物受护面积较小时,应酌情加大其保护煤柱尺寸(建议加大至30m)。

河堤、库坝、水电站、溢洪隧道等大型水工建筑物,其受护面积的围护带宽度为15-20m。

表1矿区建(构)筑物保护等级划分保护等级主要建(构)筑物I国务院明令保护的文物和纪念性建筑物;一等火车站,发电厂主厂房,在同一跨度内有两台重型桥式吊车的大型厂房,平炉,水泥厂回转窑,大型选煤厂主厂房等特别重要或特别敏感的、采动后可能导致发生重大生产、伤亡事故的建(构)筑物;铸铁瓦斯管道干线,大、中型矿井主要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高速公路,机场跑道,高层住宅楼等Ⅱ高炉,焦化炉,220KV以上超高压输电线路杆塔,矿区总变电所,立交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工业厂房,设有桥式吊车的工业厂房,铁路煤仓、总机修厂等较重要的大型工业建(构)筑物;办公楼,医院,剧院,学校,百货大楼,二等火车站,长度大于20m的二层楼房和三层以上多层住宅楼;输水管下线和铸铁瓦斯管道支线:架空索道,电视塔及其转播塔,一级公路等Ⅲ无吊车设备的砖木结构工业厂房,三、四等火车站,砖木、砖混结构平房或变形缝区段小于20m的两层楼房,村庄砖瓦民房;高压输电线路杆干塔,钢瓦斯管道等Ⅳ农村木结构承重房屋,简易仓库等2、移动角:根据实测资料表明,移动角与煤层倾角、开采深度以及岩性等有密切关系。

按覆岩性质区分,单矿层取值见表2。

煤层群开采时,若下层煤开采的影响超过上层煤开采时已经移动的覆岩,则移动角在表2的基础上减小10-15°。

表2按覆岩性质区分的地表移动参数表(α<50°)覆岩类型覆岩性质移动角(度)主要岩性δ(走向)γ(上山)β(下山)坚硬大部分以中生代地层硬砂岩、硬石灰岩为主,其它为砂质页岩、页岩、辉绿岩75-80°75-80°δ-(0.7-0.8)α中硬大部分以中生代地层中硬砂岩、石灰岩、砂质页岩为主,其它为软砾岩、致密泥灰岩、铁矿石70-75°70-75°δ-(0.6-0.7)α软弱大部分为新生代地层砂质页岩、页岩、泥灰岩及粘土、砂质粘土60-70°60-70°δ-(0.3-0.5)α上表多数属中硬岩性、缓倾斜及倾斜煤层、中等开采深度(<350m)条件。

选用参数时,还应根据本区特点进行综合分析,遇特殊性况应酌情处理。

另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第24条,在设计山区建(构)筑物保护煤柱时,为防止采动滑坡和滑移的附加影响,应采取下列措施:1、位于可能发生采动滑坡和古滑坡地基上的或可能受采动引起陡崖峭壁崩塌危害的建(构)筑物,应首先考虑采取搬迁措施,否则应将可能发生采动滑坡的坡体(范围应考虑扩大到滑坡的后缘外一定距离)划入受护范围,或者采取防治采动滑坡的技术措施。

2、为防止山体采动滑移附加变形对受护建筑物的影响,当保护煤柱受护边界至煤柱边界范围内地表平均倾角大于15°时,应采用本矿区求得的山区移动角留设保护煤柱,如无本矿区实测资料而采用平地移动角留以保护煤柱时,建筑物上坡方向移动角应减小5-10°;下坡方向移动角一般应减小2-3°。

3、安全深度:开采地表下单层煤时,计算公式为:Hδ(安全深度,米)=m(煤层采高,米)·k(安全系数)。

采用充填方法采煤时,式中的m为煤层采高和充填材料压实后的充填高度之差数—即“作用高度”。

不同煤田的安全系数不相同,详见表3、表4。

开采煤层群时,则需计算综合作用厚度m,其方法详见《地方煤矿实用手册》第249-250页(附件)。

表3地面建筑物和主要井巷的安全系数煤田类别煤层倾角(度)地面建筑物和主要井巷的级别、安全系数kⅠⅡⅢⅠ0°-45°45°以上20025012517580100Ⅱ0°-45°45°以上250300150200100125Ⅲ0°-45°45°以上350400250300125150表4地面建筑物和主要井巷的安全系数煤田类别各类煤田的特征一般特征煤系上覆岩层强度的鉴定Ⅰ褐煤,大部分为新生代、中生代及部分为较老的地质年代。

煤系上覆岩层为粘结性弱的岩层。

很软的、较软的岩层,按普罗托吉亚科诺夫分级法煤系上覆岩层加权平均的强度系数小于2.5。

Ⅱ大部分为中生代,部分为古生代地层的煤田。

煤系上覆岩层为中硬岩层。

中硬岩层,按普罗托吉亚科诺夫分级法煤系上覆岩层加权平均的强度系数为2.5-5。

Ⅲ大部分为中生代,部分为地质年代较老的煤田。

煤系上覆岩层为粘结煤密层的岩层。

坚硬的岩层,按普罗托吉亚科诺夫分级法煤系上覆岩层加权平均的强度系数为5-8。

(二)、评估范围征地范围指建设项目的永久性占地范围。

在评估报告的建设项目概况中,需说明征地范围的地理坐标(可为区间值)及拐点直角坐标,并明确征地的面积。

为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对周边一带矿产的压覆情况,原则上以征地边界外推一定距离作为建设项目的评估范围。

外推的距离依据建设项目类型而定,除业主要求的外,一般取值如下:1、水库淹没区:以校核洪水位外推500-2000m。

按项目大、中、小型规模区分,小型取下限,大型取上限;按岩性区分,导水性好的碳酸盐岩外推1000-2000m,导水性差的碎屑岩外推500-1000m。

2、公路、铁路等线性工程:铁路和等级公路以线路边界向两侧外推500-1500m,非等级公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输电线路:若未确定塔基,则参照线性工程执行;若塔基已定,则按线路向两侧外推200-300m,对涉及压覆的塔基应放宽至300-500m。

4、矿井、厂区、引水隧道等:一般外推100-300m,若有含矿地层分布则应放宽至300-500m。

原则上评估范围必须大于征地范围及所确定的压覆范围。

二、评估方法采用以收集资料、实地调查、矿权核实及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收集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客观;实地调查可根据项目用地的大小合理确定图幅比例尺,以内容能表示清楚为原则;矿权核实由当地国土资源局提供。

在充分收集评估区各种地质、矿产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野外实地调查、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核实矿权设置情况,通过综合分析和评述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质勘查工作和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矿权设置情况,确定是否有查明矿产资源或已取得的矿权被压覆。

若压覆,则必须确定出压覆范围、估算压覆的资源储量以及产生的经济损失等。

需要说明的是,实地调查是为了核实资料的真实性和矿产与建设项目的相对关系,并非为了临时查明资源情况。

三、评估原则1、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不能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

但是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2、压覆矿产资源包括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和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

其中,重要矿产资源是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中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是上述34个矿种的矿床规模在中型以下的矿产资源及其它矿种的矿产资源。

3、未正式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未设置矿权,或经初步工作、未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资源(如砂石、粘土、石灰岩等),不作压覆处理。

四、评估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3、“黔国土资发[2002]128号”文4、1∶20万、1∶5万区域地质及矿产调查成果5、资料收集截止日期之前,项目所在地的所有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及成果资料6、当地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矿权设置核查表五、压覆矿产资源评述需要说明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资料来源、评审情况,原有矿产特征,有关参数及资源储量类别等。

重点阐述与建设项目的相对关系、压覆与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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