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

合集下载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范本模板】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范本模板】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在制作法律文书时,我们经常引用法律条文,对“条”的引用不存在争议,但涉及款、项、目的引用时则出现一些混乱,很容易使人误解,影响了引用法律的准确性。

一般来讲,一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1.条的概念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如《烟草专卖法》由46个法条组成,《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由70个法条组成。

法律规范的“条",是法律规范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完整规定,如:《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这一条就是对擅自收购烟叶法律责任的完整规定。

2.条的书写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但也有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如《烟草专卖法》第30条。

执法活动中,对一个涉法问题作出决定时,可能要适用多个法条。

如对无证运输的人进行处罚时,应同时适用《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款”1.款的概念.“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如:《烟草专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烟草专卖法》第二条有二款。

其中第一款界定了烟草专卖品的范围,第二款进一步界定了烟草制品的范围.2.款的表现形式.“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款”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

如何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

如何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

如何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是法律文书中常见的写作技巧之一,它能够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本文将介绍如何正确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

一、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的格式在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要求,通常包括法条的名称、编号和内容。

下面是一个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这个示例中,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1条,其中包括了法律的名称、编号和法条内容。

二、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的注意事项在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必须准确。

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时,必须确保法条的名称、编号和内容都是准确无误的,以免产生误导或歧义。

2. 用引号标注。

在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时,一般需要使用引号将法条的内容标注出来,以示区别。

同时,还可以使用斜体或加粗等方式突出法条的内容。

3. 标明法条来源。

在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时,应当标明法条的具体来源,包括法律的名称和所属的章节、条款等信息,以增加引用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4. 引用合适的法条。

在写作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法条进行引用,以确保引文的恰当性和适用性。

5. 避免过度引用。

在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时,应当避免过度引用,只选择关键的法条进行引用,以免引文过长影响篇章的流畅性。

三、如何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的示例下面是一个示例,展示了如何在法律文书中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条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而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有合法的目的和合法的形式。

上述示例中,首先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1条,然后在同一段落中又引用了第10条。

通过这样的方式,准确地引用了相关法条,增加了文书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总之,正确引用法律文件中的法条是法律文书中必备的技巧。

法条引用的正确表述 -回复

法条引用的正确表述 -回复

法条引用的正确表述-回复如何正确引用法条?法条引用是学术写作中常见的一种引用方式,可以更加准确地表达作者的观点和支持论据。

正确地引用法条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一步一步回答如何进行正确的法条引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引用的法条内容。

法条通常由法律文件或法规中的条款组成,是关于特定法律问题的规定。

在引用法条时,应该确保引用的是相关法律文件中的具体条款,而不是对条款的个人解释或总结。

其次,我们需要准确标注法条的来源。

在引用法条时,应注明所引用法律条款所属的法律文件,例如法规、法律、宪法等。

例如,可以使用类似于以下的标注方式进行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三,我们还需要注明法条的具体内容。

引用法条时应该精确地引用其内容,不要进行任何修改或改动。

可以使用引号将法条的内容括起来,或使用合适的引用格式进行标注。

引用法条的内容可以直接在正文中进行,也可以作为一个引文单独放在正文之外。

在引用法条时,还应该遵守以下几个原则:1. 引用的法条应与文章的主题相关。

法条的引用应该有助于支持作者的观点或论证,与文中的内容相一致,以加强文章的逻辑严密性。

2. 引用法条应具有权威性。

法条应来自法定的权威机构或法律文件,例如国家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以及宪法、行政法规等。

引用具备权威性的法条,可以提升文章的可信度。

3. 在引用法条之前,应适当地提供相关的背景信息。

这样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条的内容,明确其适用的背景和范围。

最后,我们还需要遵循相关的学术写作规范。

在论文或研究报告中引用法条时,应该按照相关的引用风格规范进行标注,例如APA、MLA等。

这样可以提高文章的学术规范性,并使读者更容易找到原始法律文件进行核查。

在引用法条时,我们需要以准确性为原则,确保引用的法条内容准确、权威,并符合学术写作规范。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文章的可信度和学术水平,还能够更好地支持作者的观点和论证,使文章更有说服力和权威性。

报告中有效引用法律和法规的方法

报告中有效引用法律和法规的方法

报告中有效引用法律和法规的方法引言:在进行报告和撰写论文时,合理有效地引用法律和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正确引用法律和法规不仅可以增加文章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还能够阐述问题的背景和相关规定,使读者对论题有更深入的理解。

本文将介绍六种有效引用法律和法规的方法。

一、标题:引用法律和法规的文本方式内容:在报告中引用法律和法规的具体文本是一种直接表达方式,可以准确传达法律和法规的表述和要求。

在引用法律和法规的文本时,需遵循下列几个规定:1. 使用法律和法规全称或引号标记;2. 确保引用的准确性和精确性;3. 根据需要,可以选择性地引用法律和法规的部分内容。

二、标题:引用案例与解释性文件内容:引用案例和解释性文件可以进一步解读法律和法规,并提供实际应用的指导。

在引用案例和解释性文件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 引用案例需要注明裁决机关和案例编号;2. 解释性文件的引用需注明发布单位和发布日期;3. 引用案例和解释性文件时需提供相应的上下文说明,以便读者了解案例与法律和法规的关联。

三、标题:引用法律和法规背景内容:引用法律和法规的背景可以起到衬托论题的作用,并向读者传达问题的社会和历史背景。

在引用法律和法规背景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1. 引述官方文献中对法律和法规背景的描述;2. 引述权威专家的观点和研究成果,以增加引用的权威性。

四、标题:引用法律和法规经验和实践内容:引用法律和法规的经验和实践可以通过引述相关研究成果和实证研究来支持和验证论题的观点。

在引用法律和法规经验和实践时,需考虑以下几条原则:1. 引用的研究成果来源可信可靠;2. 引用的实证研究需符合科学研究的方法和规范;3. 引用的经验和实践结果应与论题紧密相关。

五、标题:引用法律和法规的中立观点内容:引用法律和法规的中立观点可以提供多元化的论证和观点,增加文中的客观性。

在引用法律和法规的中立观点时,需明确以下几个要点:1. 引用的观点来源权威可靠;2. 引用的观点需具有公正性和中立性;3. 引用时需提供观点的出处和相关背景说明。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精修订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精修订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在制作法律文书时,我们经常引用法律条文,对“条”的引用不存在争议,但涉及款、项、目的引用时则出现一些混乱,很容易使人误解,影响了引用法律的准确性。

一般来讲,一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1.条的概念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如《烟草专卖法》由46个法条组成,《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由70个法条组成。

法律规范的“条”,是法律规范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完整规定,如:《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这一条就是对擅自收购烟叶法律责任的完整规定。

2.条的书写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但也有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如《烟草专卖法》第30条。

执法活动中,对一个涉法问题作出决定时,可能要适用多个法条。

如对无证运输的人进行处罚时,应同时适用《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款”1.款的概念。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如:《烟草专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款、项、目

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款、项、目
目隶属于项,是法律规范中最小的单位。如《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这五种情形,就是该项的五个目。目的特性与作用与项相似,不同的是项对条或款的列举式说明,而目是对项的列举式说明。项的前面冠以中文数字加括号,而目的前面则冠以阿拉伯数字,并在阿拉伯数字后加点(在具体引用法条的目时,只注明阿拉伯数字,无须加点)。如果某个法条或款的内容有项,而项下还有目的,在适用法律时就应当适用到“目”。 下面,列举几例:
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款、项、目
法律规定的结构一般分为编、章、节、条、款、项、目几个层次,在日常的文书中,我们通常只会用到条、款、项、目几个层次。
条是法律规定中具体条文的基本划分,是构成具体法律规定的基本单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就是由六十条组成的。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每个自然段为一款。该自然段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两款,分别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款前均无数字。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段冒号下为“(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该段文字虽然是另起一行,但因为上段结束符号是冒号,本段开始前有“(一)”,因此,该段文字不视为是一个自然段,也不能认为其是一款。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只有(一)到(八)项,其第(一)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而直接写“第十条第(一)项”。关于款的数目的书写。款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项,不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8项。 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四)…(五)…(六)…,该六项是对前段文字中“下列情形”的说明。“项”前冠以数字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如上所述,各项前都冠以(一)、(二)、(三)等数字,而且这些数字只能以中文数字加括号的形式出现。对含有项的法条,适用时应当适用到项;如对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的企业进行处罚,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适用到项,是对被处罚的行为的一种定性。如果不适用到项,“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的行为”就不知是五种行为之中的哪一种行为,有适用法律不正确之嫌。根据立法技术的不同需要,项可以依附于条,也可以依附于款。即条中可以有项,款中也可以有项,如《征关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就有五项。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教程文件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教程文件

法律文书怎样正确引用法律中的条、款、项、目在制作法律文书时,我们经常引用法律条文,对“条”的引用不存在争议,但涉及款、项、目的引用时则出现一些混乱,很容易使人误解,影响了引用法律的准确性。

一般来讲,一件(部)法律由章、节、条、款、项、目组成,个别重要的法典还分编。

编、章、节是对法条的归类,所以,在适用法律时只需引用到条、款、项、目即可,无需指出该条所在的编、章、节。

因此,弄懂法律规范中条、款、项、目的含义,在执法活动中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条、款、项、目,对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是大有益处的。

一、“条”1.条的概念法律规范的“条”,又称“法条”,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单位。

一部法律,都是由若干法条组成的。

如《烟草专卖法》由46个法条组成,《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由70个法条组成。

法律规范的“条”,是法律规范对某一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完整规定,如:《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这一条就是对擅自收购烟叶法律责任的完整规定。

2.条的书写一般来讲,条的数目的书写应使用中文,如《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但也有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如《烟草专卖法》第30条。

执法活动中,对一个涉法问题作出决定时,可能要适用多个法条。

如对无证运输的人进行处罚时,应同时适用《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款”1.款的概念。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如:《烟草专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烟草专卖法》第二条有二款。

其中第一款界定了烟草专卖品的范围,第二款进一步界定了烟草制品的范围。

起诉状中如何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和法规

起诉状中如何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和法规

起诉状中如何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和法规引言:在起诉状中,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和法规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准确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和法规可以增加起诉状的法律效力,并有效地支持起诉方的观点。

本文将介绍起诉状中如何引用相关法律条款和法规的方法和技巧。

一、引用法律条款在起诉状中引用法律条款的目的是为了支持起诉方的主张,并使法庭能够找到相关法律依据来进行判断。

以下是引用法律条款的正确方法:1. 书写格式在起诉状中,引用法律条款通常需要注明法律的正式名称、相关条款号码以及具体的内容。

书写格式通常为:“根据《法律名称》第X条X款,……”。

2. 引用内容在引用法律条款时,应该准确地引用相关条款的内容,并与起诉方的主张相符合。

在引用时应注意使用正确的标点符号,如引号或斜体字等。

3. 引用数量在起诉状中引用法律条款数量的多少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只有一个重要的法律条款与起诉方的主张相关,那么只需引用该条款。

然而,如果有多个相关的法律条款,起诉方可以选择引用多个条款以增加其主张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引用法律规定除了引用法律条款外,起诉状中还可以引用法律规定,以加强起诉方对违法行为的论证。

以下是引用法律规定的正确方法:1. 引用法律名称在引用法律规定时,应注明法律的正式名称,并在之前使用“根据”或“依据”的措辞来引导。

2. 引用具体内容在引用法律规定时,应准确地引用相关规定的内容,并选择能够支持起诉方主张的具体规定。

3. 引用辅助性法规和指导意见除了法律规定外,还可以引用辅助性的法规和相关指导意见,以增强起诉方的论证力度。

在引用这些辅助性文件时,应注明其正式名称和发布机构,并在起诉状中提供相关文件的副本作为证据。

结论:在起诉状中使用准确的法律引用可以有效地支持起诉方的主张,并增加其合理性和公信力。

在引用法律条款和法规时,应注意书写格式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导和混淆。

此外,可以适度引用相关辅助性法规和指导意见,以进一步强化起诉方的观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如何引用法律规定中的条、款、项、目
来源:作者:时间:2010/10/08
字体:【大】【中】【小】
法律规定的结构一般分为编、章、节、条、款、项、目几个层次,在日常的文书中,我们通常只会用到条、款、项、目几个层次。

条是法律规定中具体条文的基本划分,是构成具体法律规定的基本单位。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就是由六十条组成的。

款是条的组成部分。

在一般情况下,每一款都是一个独立的内容或是对其前一款内容的补充表述。

款的表现形式为条中的自然段。

每个自然段为一款。

该自然段前不冠以数字以排列其顺序。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两款,分别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款前均无数字。

有数字排列的不称为款。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段冒号下为“(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该段文字虽然是另起一行,但因为上段结束符号是冒号,本段开始前有“(一)”,因此,该段文字不视为是一个自然段,也不能认为其是一款。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用法律、法令等所列条、款、项,目顺序的通知》,如果某一条下面没有分款而直接分列几项的,就不要加“第一款”,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只有(一)到(八)项,其第(一)项就不要写“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而直接写“第十条第(一)项”。

关于款的数目的书写。

款的数目的书写一般应当使用中文,不用阿拉伯数字。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项,不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8项。

项是以列举的形式对前段文字的说明。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四)…(五)…(六)…,该六项是对前段文字中“下列情形”的说明。

“项”前冠以数字以对列举的内容进行排列。

如上所述,各项前都冠以(一)、(二)、(三)等数字,而且这些数字只能以中文数字加括号的形式出现。

对含有项的法条,适用时应当适用到项;如对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的企业进行处罚,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适用到项,是对被处罚的行为的一种定性。

如果不适用到项,“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的行为”就不知是五种行为之中的哪一种行为,有适用法律不正确之嫌。

根据立法技术的不同需要,项可以依附于条,也可以依附于款。

即条中可以有项,款中也可以有项,如《征关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就有五项。

目隶属于项,是法律规范中最小的单位。

如《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

这五种情形,就是该项的五个目。

目的特性与作用与项相似,不同的是项对条或款的列举式说明,而目是对项的列举式说明。

项的前面冠以中文数字加括号,而目的前面则冠以阿拉伯数字,并在阿拉伯数字后加点(在具体引用法条的目时,只注明阿
拉伯数字,无须加点)。

如果某个法条或款的内容有项,而项下还有目的,在适用法律时就应当适用到“目”。

下面,列举几例:
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十九条第二款)
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因该条只有一款,不用表述第几款)(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例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1. 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六条第(四)项第1目)
2. 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属于前两种情况中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低于买断价格,以及属于受托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则应按买断价格计算的价款于
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六条第(四)项第2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