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概念与特点
职业病危害的特点与预防

职业病危害的特点与预防职业病是由于长期接触特定的工作环境、工艺或者从事特定的劳动活动导致的一类疾病,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长期隐匿性:职业病的发病周期长、患病率低,因此在初期往往缺乏明显的症状,隐匿性较强。
而且由于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逐渐的过程,患者可能在工作多年后才出现相关症状,这使得预防和控制变得更加困难。
2. 依赖工作环境和工艺:职业病的发生与特定的工作环境以及工艺条件密切相关,这意味着只有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下从事特定的劳动活动才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因此,一旦从事相关的劳动活动,就会不可避免地暴露在职业病的危害之下。
3. 聚集性和群体性:职业病通常在特定的行业或者工种中聚集发生,因此具有明显的聚集性和群体性。
一旦某个人患上职业病,往往会引起同一工作环境中其他人的注意,并导致群体性的关注和关心。
4. 可预防性:由于职业病的发生与特定的工作环境和工艺条件密切相关,因此它具有较强的可预防性。
只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和工作环境改善措施,就可以有效地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为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制定相关的职业病防护标准和规范,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的安全、卫生标准。
2. 加强职业病监测和诊断:建立健全的职业病监测和诊断机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筛查,及时发现和诊断职业病的患者,对其进行治疗和救助。
3. 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了解,使其能够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降低职业病的风险。
4. 加强工作环境的改善:采取适当的工程控制措施,如提供适当的通风设备、安装除尘装置等,降低工作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和接触水平。
此外,还可以通过改变工艺流程、采用替代品等方式,在根本上降低工作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的概念与特点

职业病的概念与特点职业病指的是由于长期从事特定职业或工作环境中接触到特定的有害因素导致的慢性疾病。
与其他疾病不同的是,职业病具有明显的职业与环境依赖性。
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种,职业病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尘肺病、聚集性气管病、职业性肠胃病等。
职业病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长期暴露与接触职业病通常是由于长期暴露于特定的工作环境或接触特定的有害因素而引发的。
这种长期的暴露和接触可以是在空气中吸入有害气体、粉尘、烟雾等物质,或是在接触有毒化学品、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过程中。
2. 职业相关性职业病具有明显的职业相关性,即该病与从事特定职业或工作环境中接触到的有害因素直接相关。
不同的职业病通常与特定的职业或工作环境有关,如农民患职业病与农药接触,矿工患尘肺病与矿石尘埃接触等。
3. 慢性进展职业病通常是慢性疾病,它们不会立即暴发,而是在长时间的累积作用下逐渐发展,且常常呈现慢性进展的趋势。
这是因为有害物质在工作环境中的暴露通常是长期且持续的,慢慢积累导致疾病的发生与发展。
4. 群体性患病职业病通常有一定的群体性患病特点。
同一职业或工作环境中的工人,由于长期接触相同的有害物质,易于同时或相继发病。
例如,一些矿工或农民在相同的工作环境中,由于长期接触相同的有害物质,容易出现类似的职业病症状。
5. 难以治愈与复发由于职业病通常是长期暴露和累积作用的结果,治愈职业病往往较为困难且时间较长。
即使在治疗过程中,如果没有改变工作环境或工作方式,职业病仍有可能复发。
因此,预防和控制是职业病管理的关键。
6. 社会影响职业病不仅给个体健康带来危害,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严重影响。
职业病的发生和治疗会增加国家和企业的医疗成本,同时也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人力资源损失。
此外,职业病还会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心理负担和社会歧视。
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需要建立健全的职业病防护体系。
这包括制定和执行与职业病防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职业病监测与报告,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意识,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等措施。
职业病有哪些构成的要件及其特点

职业病有哪些构成的要件及其特点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职业病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职业病的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职业病的主要特点中国职业病呈现五大特点,分别是: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5、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职业病的类型分类主要类型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据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它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别是:1、尘肺。
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
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
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
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
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
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
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
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病

b. 重症时红斑肿胀明显,在此基础上有多数丘疹、水疱,炎症剧烈时可以发生大疱。 水疱破裂则有糜烂、渗液和结痂。如为烈性的原发刺激,可使表皮坏死脱落,甚至深及真皮 发生溃疡。当皮炎发生于组织疏松部位,如眼睑、口唇、包皮、阴囊等处则肿胀明显,呈局 限性水肿而无明确的边缘,皮肤发亮,表面纹理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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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接触
性皮炎
1、去除病因远离过敏源。
2、平时要吃的清淡,忌吃易引起过敏的食物,如酒、海鲜等,多吃新鲜蔬菜或水果。
3、精神要愉快,生活要有规律,不要过度劳累。 4、适当锻炼,选择适合自己的一些活动,如爬山、散步,跳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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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药中毒
①概述
因接触、吸入或食入用于防治农业 有害生物的化学物质。大量接触或误服 农药,人会出现头晕、头痛、全身乏力、 多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胸闷、 呼吸困难等症状。还会出现特殊症状, 入瞳孔明显缩小、嗜睡、肢体震颤抖动、 肌肉纤维颤动、肌肉痉挛或癫痫样大抽 搐、口中有金属味、有出血倾向等。
喝水,不要用污染的手擦脸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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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柏龙桥水泥公司
生产水泥 一、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原料粉碎、混 合、成品的包装、运输等作业均产生 大量粉尘 二、生产加工中机械设备的产生噪声
引起水泥尘肺和 噪声聋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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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泥尘肺
概述:
水泥尘肺是由于长期吸入高浓度水泥原料粉尘而引起的一种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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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噪声聋
(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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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 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再鉴定.
四、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职业病特点简答题

职业病特点简答题
职业病是指在特定工作环境中长期暴露于某种有害因素下,引起的一类与工作相关的疾病。
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病因明确:职业病通常是由于长期接触或暴露于特定工作环境中的某种有害因素引起的,例如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
这些有害因素与职业病之间具有明确的因果关系。
2. 潜伏期较长:职业病一般具有较长的潜伏期,即从接触有害因素到出现症状之间的时间间隔较长。
潜伏期的长度取决于有害因素的性质和程度,个人的体质以及工作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3. 职业关联性:职业病通常与特定的职业工种相关,即一类疾病多集中于某一行业或从事某一类型工作的人群。
例如,尘肺病主要发生在矿工和石料加工工人,噪音性聋主要发生在工厂和机械操作工人等。
4. 症状特异性:职业病的症状多具有一定的特异性,即与有害因素的性质和程度密切相关。
例如,石棉肺病的典型症状是呼吸困难、咳嗽和胸痛,铅中毒可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和贫血等。
5. 防控重要性:职业病的防控非常重要,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通过科学的工作环境管理、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和监测等手段可以有效降低职业病的发生率和危害程度。
职业病与工伤的区别

职业病与工伤的区别职业病与工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都与工作相关,但却有着很大的区别。
下面将详细介绍职业病与工伤的区别。
首先,职业病是指由于长时间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具有潜伏期长、发展缓慢、与工作环境相关等特点。
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需要长时间暴露在有害因素下。
例如,尘肺病多见于长期暴露在粉尘环境中的煤矿工人,有害因素是粉尘。
职业病具有慢性病的特点,患者往往需要长期治疗和管理。
其次,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而导致的身体伤害,包括一次性事故伤害和长期累积伤害。
工伤是突发性的,通常在工作过程中发生。
例如,建筑工人在高空作业时不慎跌落受伤。
工伤的发生与工作条件和环境密切相关,但并不需要长期接触一种特定的有害物质。
工伤通常需要立即得到处理和治疗,受伤者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的恢复和休养。
此外,职业病和工伤在赔偿和社会保障方面也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患有职业病的工人可以享受职业病赔偿和职业病社会保险。
职业病赔偿是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保险公司负责支付的,赔偿金额根据职业病的病情严重程度和损害程度而定。
而工伤赔偿则是由工伤保险来支付的,工人在工作时发生事故伤害的,可以享受工伤赔偿和工伤保险的待遇。
工伤保险是由国家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的,赔偿金额根据工伤的程度和工人的劳动能力损失而定。
最后,职业病和工伤的预防措施也有所不同。
对于职业病,重点在于控制和管理工作环境,减少或消除有害物质的接触,提高工人的防护意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体检,以便及早发现和治疗潜在的职业病。
而对于工伤,重点在于改善和完善工作过程和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装备,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减少和防止工作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职业病与工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职业病是由长时间接触特定职业或物质而导致,发展缓慢,具有慢性病的特点;而工伤是在工作过程中突发性的伤害,与工作条件和环境密切相关,需要立即处理和治疗。
职业病的概念与特点

职业病的概念与特点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职业环境中,由于长期接触某种有害物质或长期处于某种不良的工作条件下,导致工作者体内发生的与工作环境或工作过程有关的疾病。
职业病的发生与职业活动的性质、工作环境、工作强度以及职业健康和安全保护措施的落实程度等因素密切相关。
以下将重点讨论职业病的概念和特点。
(一)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是指由于长期或大量接触或吸入职业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感染性病原体或长期处于不良工作条件下,导致工作者出现的与工作环境相关的疾病。
其发生与工作的性质和条件息息相关。
职业病的定义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1. 长期或大量接触:职业病要求工作者长期或大量接触某种有害物质或长期处于某种不良工作条件下才能发生。
短期或间歇性接触通常不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2. 与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相关:职业病的发生与工作环境和工作过程密切相关。
具体来说,包括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工作条件如温度、湿度、噪音等和工作过程如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
3. 与个人因素有关:职业病的发生也与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密切相关。
不同的人在相同的工作环境下,由于个体差异的存在,可能表现出不同的职业病反应。
(二)职业病的特点1. 隐匿性和迟发性:许多职业病具有隐匿性,即在接触有害物质或处于不良工作条件的过程中,工作者可能不会立即感到有任何异常。
相反,职业病通常具有迟发性,即在长期接触或工作之后,才会渐渐出现症状和疾病。
2. 多样性和复杂性:职业病的种类繁多,且随着不同行业、工种和工作条件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
不同的职业病可能涉及不同的器官和系统,并具有不同的病理和临床特点。
3. 逐渐累积和慢性化:职业病通常是由于长期或大量接触有害物质或处于不良工作条件而发生。
因此,病因的作用是逐渐累积的,疾病的发展也通常是慢性的,需要长时间的暴露才会导致职业病。
4. 职业性特异性:职业病通常与特定的职业活动或工作环境相关,具有职业性特异性。
同一种疾病在不同职业群体中的发生率可能存在显著差异,这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工作强度等因素的不同所致。
2024年职业病的概念与特点(四篇)

2024年职业病的概念与特点(一)职业病的定义广义上的职业病泛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由于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疾病。
本节论及的职业病是狭义的职业病,即法定职业病。
它是指职工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xx年11月,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确定了我国现阶段9大类共99种法定职业病的名单。
(二)关于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生产性有害因素,是指能对职工的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并导致疾病的生产因素。
按其来源和性质可分为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过程中的和与作业场所有关的有害因素三种。
1.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1)化学因素。
目前,引发职业病的最主要的职业性有害因素被公认为化学因素。
它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毒物可分为窒息性毒物(硫化氢、一氧化碳、氢化物等)、刺激性毒物(光气、氨气、二氧化硫等)、徊液性毒物(苯、苯的硝基化合物等)和神经性毒物(铅、汞、锰、有机磷农药等)。
它们主要通过呼吸道(特殊情况下通过消化道或通过皮肤)侵入人体,对人体的组织、器官产生毒物作用,再依毒性的不同对人体的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骨组织等产生作用。
除了产生局部刺激和腐蚀作用及中毒现象以外,还可产生致突变作用、致癌作用、致畸作用等。
生产性粉尘是指能长期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包括无机性粉尘(如石棉、煤、金属性粉尘、水泥等)、有机性粉尘(如烟草、麻、棉、人造纤维等)和混合性粉尘(如金属研磨尘、合金加工尘等)。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被动吸入的这些生产性粉尘随时间的推移在肺内逐渐沉积到一定程度时,会引起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病变,即导致尘肺病的发生。
(2)物理因素。
物理性职业有害因素主要包括:①不良的气候条件;②异常气压;③生产性噪声、振动;④电离辐射,如α射线,β射线,γ射线或中子流等;⑤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微波、高频电磁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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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級預防
第一级预防是工程控制,主要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控制,还包括对现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和三废治理、控制各种有害因素,减少危害和污染,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工作环境,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二级预防是对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的预防与控制,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职业性疾病损害,早期鉴别和诊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合体检资料,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防毒防尘、防止物理性因素等有害因素的危害,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三级预防是对职业病病人的保障,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保障职业病病人享受职业病待遇,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三级预防”措施有效施行,必须是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及业务单位共同协作配合,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出具体措施才能落实。
职业病的概念与特点
(一)职业病的定义
广义上的职业病泛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由于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疾病。
本节论及的职业病是狭义的职业病,即法定职业病。
它是指职工因受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影响引起的,由国家以法规形式规定并经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的疾病。
1987年11月,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确定了我国现阶段9大类共99种法定职业病的名单。
(二)关于职业性有害因素
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生产性有害因素,是指能对职工的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并导致疾病的生产因素。
按其来源和性质可分为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过程中的和与作业场所有关的有害因素三种。
1.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
(1)化学因素。
目前,引发职业病的最主要的职业性有害因素被公认为化学因素。
它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毒物可分为窒息性毒物(硫化氢、一氧化碳、氢化物等)、刺激性毒物(光气、氨气、二氧化硫等)、徊液性毒物(苯、苯的硝基化合物等)和神经性毒物(铅、汞、锰、有机磷农药等)。
它们主要通过呼吸道(特殊情况下通过消化道或通过皮肤)侵入人体,对人体的组织、器官产生毒物作用,再依毒性的不同对人体的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骨组织等产生作用。
除了产生局部刺激和腐蚀作用及中毒现象以外,还可产生致突变作用、致癌作用、致畸作用等。
生产性粉尘是指能长期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包括无机性粉尘(如石棉、煤、金属性粉尘、水泥等)、有机性粉尘(如烟草、麻、棉、人造纤维等)和混合性粉尘(如金属研磨尘、合金加工尘等)。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被动吸入的这些生产性粉尘随时间的推移在肺内逐渐沉积到一定程度时,会引起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病变,即导致尘肺病的发生。
(2)物理因素。
物理性职业有害因素主要包括:①不良的气候条件;②异常气压;③生产性噪声、振动;④电离辐射,如α射线,β射线,γ射线或中子流等;⑤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微波、高频电磁场等。
(3)生物因素。
生物因素主要指病原微生物和致病寄生虫,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2.劳动过程中的职业性有害因素。
主要包括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作业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态不相适应、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长时间从事某一单调动作的作业或身体的个别器官和肢体过度紧张等等。
3.与作业场所有关的职业性有害因素。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作业场所的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厂房狭小、厂房建筑及车间布置不合理。
(2)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缺少通风换气设施、采暖设施、防尘防毒设施、防暑降温设施、防噪防振设施、防射线设施等。
(3)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使用个人防护用具方法不当或防护用具本身有缺陷等。
上述各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并显现病状,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如有害因素的强度(数量)、人体接触有害因素的时间和程度,个体因素及环境因素等等。
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并造成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病变时所导致的疾病即为职业病。
(三)职业病的特点
与其他职业伤害相比,职业病有以下特点:
1.职业病的起因是由于劳动者在职业性活动过程中或长期受到来自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职业性危害因素的侵蚀,或长期受不良的作业方法、恶劣的作业条件的影响。
这些因素及影响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个别或共同地发生着作用。
2.职业病不同于突发的事故或疾病,其病症要经过一个较长的逐渐形成期或潜伏期后才能显现,属于缓发性伤残。
3.由于职业病多表现为体内生理器官或生理功能的损伤,因而是只见“疾病”,不见“外伤”。
4.职业病属于不可逆性损伤,很少有痊愈的可能。
换言之,除了促使患者远离致病源自然痊愈之外没有更为积极的治疗方法,因而对职业病预防问题的研究尤为重要。
可以通过作业者的注意、作业环境条件的改善和作业方法的改进等管理手段减少患病率。
可见,职业病虽然被列入因工伤残的范围,但它同工伤伤残又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