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固体废弃物处理经验
新加坡固体废物收运系统

新加坡固体废物收运系统作者:韩蕙刘艳菊余蔚青来源:《世界环境》 2018年第5期位于东南亚的新加坡国土面积714.3平方公里,人口560.73万(2016年),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7850人。
新加坡的固体废物产量多年来显著增加。
送去处置的废物数量从1970年的每日1260吨增加到2016年的每日8559吨(这其中并不包括已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基于有限的土地面积和人口密集的生活环境,高效的垃圾收集和处置系统显得至关重要。
新加坡国家环境署(NEA)实施的一套先进的废物管理系统可以作为大中型城市市政管理的参考模式,本文将重点介绍其高效清洁的垃圾收运系统及以收运商为主体的垃圾分类回收模式。
一、新加坡固废管理体系概述新加坡固废管理可分为公共固体废物收集系统(PWCs)及一般固废收集系统(GWCs)两大体系,分别针对一般居民以及工商业者。
固废管理的全过程可分为三个责任主体的行为阶段,分别是个体行为、企业行为及政府行为。
个体行为是指街区居民和普通工商业者对自己产生的垃圾进行整理、投放、申报并交纳垃圾清运费用,避免非法倾倒垃圾等行为。
企业行为是指各垃圾收运商采用有效的手段收集居民及工商业者的各类垃圾,完成垃圾回收分拣和分类工作,运送至各末端处理设施并交纳垃圾处理处置费用。
收运商也可以在获取特殊垃圾处理资格后,建设专业设施对工商业各类特殊垃圾进行处理处置。
政府行为即指NEA对生活垃圾的末端处理处置及固废管理全过程的监管行为。
在新加坡,生活垃圾末端处理5大设施及转运站均属国有,由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对垃圾收运商收取垃圾处理费,并通过价格机制引导调整垃圾物流。
图1展示了新加坡固废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垃圾收运体系——公共固体废物收集系统(PWCs)新加坡于1996年开放企业进入垃圾收集清运领域,NEA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任命公共废物收运商,按照地理区域划分服务范围。
拟竞标的公司需首先通过资格预审,中标后获得许可证,服务期限为7-8年,在此期间为各个部门提供固体废物和可回收物品收集服务。
新加坡:垃圾变废为宝高效发展的选择

新加坡:垃圾变废为宝高效发展的选择新加坡作为一个城市国家,人口密度大。
城市化带来的所有问题,如水资源短缺、交通拥堵、城市垃圾等等,新加坡都遇到过,但是新加坡政府根据自己的国情,详细地制定了各种相应的策略和措施,使新加坡不仅变成了一个花园城市,更是亚洲首屈一指的宜居城市。
而其中的城市垃圾处理,成为新加坡环境保护的最大亮点“把握绿色经济机会、尝试各种新的科研技术、努力推广绿色环保的商业模式和解决方案,力争把新加坡发展成为全球洁净科技中心”,这是新加坡政府近年来为打造一个新型的城市国家和国际性大都市而发出的行动口号。
焚化技术使90%被烧掉的垃圾转换成了电力发展环保产业是一个现代化国家的首要标志,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垃圾处理问题。
根据新加坡“环保绿化计划2012”计划,新加坡目前已经达到60%的垃圾再循环利用率。
为了减少垃圾的存储量,新加坡用焚化技术来减少垃圾体积。
在焚化垃圾的过程中,90%被烧掉的垃圾转换成了电力,只剩下10%的固体垃圾需要填埋。
目前,新加坡3%的电力是由垃圾焚烧产生的,大约是新加坡主岛上所有路灯用电量的3倍。
如此一来,不仅大大延缓了垃圾填埋场被“填满”的进度,而且还能利用最新的科研成果把再循环的灰烬与淤泥,经过烘干颗粒化处理,转化成有用的建筑材料。
使用混凝土再生材料,建筑垃圾再循环率已经达到98%另外,据新加坡国家建设局统计,新加坡每年大约有40个私人住宅、20个商业大厦、30个工业厂房以及40个杂项建筑的大型拆除项目,由此而产生出大约150多万吨的混凝土废料。
以前这些废料大多被送往垃圾场填埋,少部分被用来当做铺建临时道路的材料。
从2011年起,新加坡政府开始允许建筑开发商使用再生混凝土骨料来建造不超过20%的建筑物结构。
据科学测试,再生的混凝土骨料可以直接取代普通石头,用在建筑结构中,即使建筑物百分之百使用再生混凝土也没有任何问题。
此举不仅可以让建筑过程更加环保,而且还提高了新加坡建筑材料的自给自足能力。
新加坡固体废弃物处理经验

为一个国土面积仅仅707.1平方公里,人口却已然逼近500万的城市岛国,新加坡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曾一度面临“垃圾围城”的威胁,日均近1.7万吨的废物产生量严重威胁着新加坡的可持续发展。
自2001年至今经过十年努力,新加坡已经提前完成了绿色计划的目标,赢得了“花园城市”美称。
一、新加坡废弃物管理的体系新加坡废弃物管理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置等流程。
(一)废弃物的产生与构成新加坡城市固体废弃物依据其产生来源,通常分为以下三类: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和事业机构废弃物。
生活垃圾(Domestic Refuse)是指家庭、商场、食品中心和服务性商业场所等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工业废弃物(Industrial Refuse)是指工业部门产生的废弃物,但是其中不包括需要特殊处置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事业机构废弃物(Institutional Refuse)则是指各种政府部门、法定组织、医院、学校公益项目等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其中事业机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合并统称为家庭与商业废弃物(Domestic and Trade Refuse)。
在新加坡工业化的早期,城市废弃物总量迅速增加。
1999年的废弃物处置量几乎是1980年的3倍,其中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的处置量都有显著增长。
1992年新加坡环境局建立了推进垃圾减量化部门,在全国推动和促进废弃物减量化活动。
20世纪末,新加坡逐渐步入后工业化时期,垃圾减量和循环利用产业不断发展,新加坡的工业废弃物经过约15年的持续增长后在1997年开始逐渐下降,废弃物总量也逐渐平稳。
2000年之后,新加坡的家庭与商业废弃物的产生依旧呈上升趋势,但上升速度较慢,基本保持稳定。
工业废弃物的产生则呈不断下降趋势,从2000年的每天回收3931吨下降至2009年的3031吨。
新加坡固体废弃物中产量最大是纸张,占到21%,其次是建筑垃圾、黑色金属和食物垃圾。
对于环境损害较大的塑料垃圾相对比例较小,仅占废弃物的11%。
新加坡固体废弃物治理策略

新加坡固体废弃物治理策略新加坡是一个人口近500万、国土面积707.1平方公里的城市岛国,日产固体废弃物约1.7万吨。
新加坡将城市固体废弃物分为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和事业机构废弃物三类。
生活垃圾是指家庭、商场、食品中心和服务性商业场所等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工业废弃物是指工业部门产生的废弃物,但不包括需要特殊处置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事业机构废弃物是指各种政府部门、法定组织、医院、学校公益项目等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其中事业机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统称为家庭与商业废弃物。
(1)组织管理新加坡环境及水资源部下属环境局负责固体废弃物管理。
为加强废弃物管理,促进“可持续新加坡”目标的实现,环境局下属的环境署成立了废弃物与资源管理部,直接负责废弃物回收与处理,其主要职责是规划、发展、管理废弃物处理设施,运营和维护Tuas海上转运站、Ulu Pandan等4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和Semakau垃圾填埋厂,控制管理新加坡9个区域的家庭与商业废弃物的收集,控制管理市场化模式下企业经营的处理设施(设计-建设-运营-拥有的DBOO模式或建设-运营-移交的BOT模式的处理设施);对废弃物处理的相关企业(包括废弃物收运、回收、处理企业和设备制造企业)进行资格评定、审核和监督,并颁发相关执照;对违法倾倒垃圾进行惩罚。
(2)收运回收新加坡废弃物收运与回收行业已经从建国初期的政企合作、公私合营转变为现在的全面市场化。
废弃物收运公司通过政府部门的资格评定后,再通过竞投废弃物收运牌照来获得某一地区的垃圾收运权,竞投成功的企业可以获得5年或7年的垃圾收运合同,并获得合同期内向居民和商业企业收取垃圾处理费用的权利。
为提高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的效率,新加坡将一般废弃物回收商分为A 、B、C三类:A类回收商负责回收无机垃圾,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开挖土、树干、废弃家具、家电、木包装箱和托盘等大件物品;B类回收商负责有机垃圾回收,主要包括餐厨垃圾和其他可腐烂的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C类回收商主要负责废污水处理厂、水密封式厕所、化粪池和其他卫生设施所产生的污泥及油脂。
赴新加坡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合利用考察报告

赴新加坡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合利用考察报告新加坡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合利用概况新加坡建筑垃圾管理职能主要由环境和水资源部下属的国家环境局履行,该局设环境公共卫生署、环境保护署、气象服务署、政策规划署、3p伙伴服务署、新加坡环境学院等,承担审批标书、签发废物收集商牌照、公布废物收集商作业规范、监管废物收集商的表现等职能。
目前国家环境局共有6000多人,包括环境监察人员及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人员。
另外,新加坡于1998年成立了市镇理事会,属半官方半民营性质,在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下,负责管理社区内公共环境的日常清洁、园林保养、日常与周期性的维修工程、社区改进计划、中期翻新计划、建筑物日常管理与定期维修服务、以及与居民交流等工作。
20**年,新加坡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60万吨,日均产生量约为1600吨,其中98%的建筑垃圾得到了处理,50%的建筑垃圾实现了循环利用。
新加坡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合利用的主要做法一是推行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战略。
建筑工程广泛采用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理念,优化建筑流程,大量采用预制构件,减少现场施工量,延长建筑设施使用寿命并预留改造空间和接口,以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同时,对建筑垃圾收取每吨77新元的堆填处置费,增加建筑垃圾排放成本,减少建筑垃圾排放。
二是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利用。
承包商为减少建筑垃圾处理费用,一般在工地内就将自身可利用的废金属、废砖石分离,自行出售或用于回填和平整地面,其余则付费委托给建筑垃圾处理公司。
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场所内,对建筑垃圾实施二次分类:已拆卸的建筑施工防护网、废纸等将被回收打包,用于再生利用;木材用于制作简易家具或肥料;混凝土块被粉碎后加工用于制作沟渠构件,粉碎的砂石出售用于工程施工。
未进入综合利用厂的其他建筑垃圾被用于铺设道路或运送至实马高岛堆填区填埋。
三是通过政府管制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市场。
新加坡有5家政府发放牌照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专责承担全国建筑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理及综合利用工作。
新加坡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发展概况

新加坡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发展概况一、新加坡的垃圾分类概况新加坡作为一个城市国家,人口密度大。
城市化带来的所有问题,如水资源短缺、交通拥堵、城市垃圾等,新加坡都遇到过,但是新加坡政府根据自己的国情,详细地制定了各种相应的策略和措施,使新加坡不仅变成了一个花园城市,更是亚洲首屈一指的宜居城市。
其中的城市垃圾处理,成为新加坡环境保护的最大亮点。
新加坡政府近年来为打造一个新型的城市国家和国际性大都市,主要从两方面着力——减少垃圾的产生和废物回收。
新加坡以“零垃圾国家”为目标,从源头上控制垃圾,并努力实现垃圾的重复利用和回收,给予垃圾第二次生命。
从源头控制垃圾方面,最有名的就是一项由新加坡政府、工业企业和非政府组织联合发起签署的“自愿包装协议”。
新加坡每天产生的固体垃圾在过去几十年显著增长,一套有效的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成为新加坡国家环境局管理垃圾的关键。
为有效处理居民生活垃圾,政府将整个新加坡分为七大区域,采用统一招标方式,由有资质的垃圾收集商参与投标。
新加坡政府规定,垃圾收集商运送垃圾时必须附上运单,上面注明垃圾类别和垃圾源头。
焚化后所产生的灰烬及不可燃烧垃圾,例如建筑废料和工业残渣等,将被集中送到大士南海运转换站,再由推式拖船与平底船于傍晚出发运至离岸的实马高垃圾埋置场填埋。
实马高垃圾埋置场位于新加坡南部,由实马高岛和邻近的锡京岛相互连接、围海而成,是世界上第一个从海域发展出来的垃圾埋置场。
为了不污染环境,岛的四周都铺设不透水的保护膜,确保填埋垃圾中的有毒物质不会流入海中,这样的处理方式让他们的环境事业更进一步。
二、新加坡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新加坡政府首先制定了一系列固废处理的法规和标准,包括《环境保护和管理法》《环境公共健康(有毒工业废弃物)管理条例》《环境公共健康(一般废弃物收集)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新加坡垃圾的收集及处理作了详细的说明与规定,并且具有可操作性,在法律上确保了垃圾处理规范化、科学化与可持续发展,这些法律也详细叙述了有关垃圾的收集、转运与丢弃。
新加坡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于填海造地技术的研究进展

chemical stabilized MC and IBA mixture for strength improvement. Engineering properties and heavy metal leaching based on European
Abstract: Recentlyꎬ due to fast urbaniza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ꎬ demand on reclaimed land is greatly increased in coastal
countries and areas including Singapore. Limited resources of conventional filling materials cannot fulfil such a demand of increasing
German LAGA standardsꎬ heavy metal leaching from matrix material fulfilled the requirements for construction material. Compared with
Dutch Soil Quality Decree 2007ꎬ the matrix material met industrial soil standard. Engineering and environmental tests proved the feasibility
新加坡、香港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的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

新加坡、香港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的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一、新加坡城市垃圾收运处理和管理系统。
新加坡由于大力推广垃圾减量和循环利用,城市垃圾产量(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近几年呈稳定并有下降态势,2000年日产7643吨,2001年日产7670吨,2003年日产6863吨。
垃圾成分较稳定,含水率40%~45%,平均低位热值6000~7000 kJ/kg。
1.生活垃圾收运。
新加坡的生活垃圾大部分产生于组屋(政府规划建设的高层住宅小区),通过垂直垃圾管道将垃圾从各楼层输送到地面。
早期的楼房设有多条垃圾管道,每两户共用一条,垃圾投放口设于家庭厨房内。
使用240升或1100升的标准移动式垃圾箱(桶)在垃圾管道出口接收储存垃圾,利用前顶装或后装垃圾压缩车在路边将垃圾箱内的垃圾卸入,运往焚烧厂。
由于移动式垃圾箱接收储存垃圾的过程中无法实现密封,产生臭气影响环境,近年建成的楼房已改为每栋楼只设一条垂直管道,管道下设置大型固定式密封储存箱接收储存垃圾。
储存箱内设有垃圾排出螺旋,当后装式垃圾压缩车的尾部和储存箱出料口对接时,可通过螺旋的旋转将垃圾自动排出,卸入垃圾车厢,这个过程不超过10分钟。
每层楼设一个垃圾投放口,安装脚踏控制的密闭门,没有臭气溢出。
垂直垃圾管道由水泥预制管构建,内壁未经特殊处理,可降低建设成本。
垂直垃圾管道顶端设有冲洗口,可定期对管道内进行冲洗消毒灭虫。
流程如下:袋装垃圾一垂直管道一固定式密封储存箱一后装垃圾压缩车一焚烧厂对于单家独户的排屋或别墅,每户放置一个移动式垃圾桶收储垃圾,垃圾压缩车在路边装运。
流程如下:袋装垃圾一移动式垃圾桶一后装垃圾压缩车一焚烧厂2.生活垃圾处理。
新加坡的垃圾处理政策是:“发展与维持足够的焚烧厂以焚烧全部可以焚烧的垃圾;发展与维持足够的填埋场以处理全部不可焚烧的垃圾和焚烧后的灰烬”,实行全量焚烧、灰渣填埋的垃圾处理方式。
新加坡现有4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和一个填埋场,4个垃圾焚烧发电厂分别位于圣诺哥、乌鲁班丹、大士和大士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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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个国土面积仅仅707.1平方公里,人口却已然逼近500万的城市岛国,新加坡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曾一度面临“垃圾围城”的威胁,日均近1.7万吨的废物产生量严重威胁着新加坡的可持续发展。
自2001年至今经过十年努力,新加坡已经提前完成了绿色计划的目标,赢得了“花园城市”美称。
一、新加坡废弃物管理的体系新加坡废弃物管理体系的内容主要包括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和处置等流程。
(一)废弃物的产生与构成新加坡城市固体废弃物依据其产生来源,通常分为以下三类: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和事业机构废弃物。
生活垃圾(Domestic Refuse)是指家庭、商场、食品中心和服务性商业场所等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工业废弃物(Industrial Refuse)是指工业部门产生的废弃物,但是其中不包括需要特殊处置的有毒有害废弃物;事业机构废弃物(Institutional Refuse)则是指各种政府部门、法定组织、医院、学校公益项目等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其中事业机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合并统称为家庭与商业废弃物(Domestic and Trade Refuse)。
在新加坡工业化的早期,城市废弃物总量迅速增加。
1999年的废弃物处置量几乎是1980年的3倍,其中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的处置量都有显著增长。
1992年新加坡环境局建立了推进垃圾减量化部门,在全国推动和促进废弃物减量化活动。
20世纪末,新加坡逐渐步入后工业化时期,垃圾减量和循环利用产业不断发展,新加坡的工业废弃物经过约15年的持续增长后在1997年开始逐渐下降,废弃物总量也逐渐平稳。
2000年之后,新加坡的家庭与商业废弃物的产生依旧呈上升趋势,但上升速度较慢,基本保持稳定。
工业废弃物的产生则呈不断下降趋势,从2000年的每天回收3931吨下降至2009年的3031吨。
新加坡固体废弃物中产量最大是纸张,占到21%,其次是建筑垃圾、黑色金属和食物垃圾。
对于环境损害较大的塑料垃圾相对比例较小,仅占废弃物的11%。
新加坡的有机垃圾和可燃无机垃圾约占废弃物总量的85%左右,故而焚烧法处理可燃废弃物成为较常用的方法。
(二)废弃物的收集1996年之前,新加坡固体废弃物的收集是由隶属国家环境部(ENV)的环境健康局(EHD)和私营废弃物回收商共同承担。
环境健康局主要负责居民住宅区、小型的商业中心和事业机构的日常废弃物,私营收集站主要收集工业厂区、商业建筑物、购物中心和建筑工地等的废弃物。
政府负责收集清洁的废弃物大约占废弃物总量的一半。
除了日常垃圾收集,环保局还对大件生活垃圾处置如旧家具和大型电器提供专门清运服务,按照运输里程收取费用。
1996年后,由于人力成本的不断上升,新加坡开始实行垃圾收运产业市场化改革,并于1999年实现了垃圾收运产业全面私有化。
现在新加坡政府不再直接涉及垃圾收运产业,相关职责转为对相关企业进行资格评定、审核和监督工作。
废物收集公司经过环保部的资格评定后,通过竞投废弃物收集牌照来获得在某一地区内的垃圾收集权,竞投成功的企业可以获得7年的垃圾收运合同。
为提高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的效率,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将一般废弃物回收商(GWCs)分为A 类,B类和C类,授权其处理特定类型的垃圾,未经授权回收垃圾属于违法行为。
A类回收商负责回收无机垃圾,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开挖土,树干,废弃家具,家电,木包装箱,托盘等大件物品。
B类回收商负责有机垃圾回收,主要包括餐厨垃圾和其他可腐烂的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
C类回收商主要负责废污水处理厂,水密封式厕所,化粪池和其他卫生设施所产生的污泥及油脂。
危险废弃物和有毒废弃物须另有专业的指定回收商进行处理。
废弃物回收商可以综合采用多种废弃物收集方式。
一般来说,有直接回收、间接回收和混合回收三种类型。
直接收集是指对独立家庭的垃圾进行直接收集,主要应用在住宅区和店面商铺。
一般的,直接回收法有两种情形:送货上门收件和CRC收取。
送货上门收件是指垃圾收集商挨家挨户地进行废弃物收集。
最初常见于老式高层建筑,废弃物被堆放在地下室的垃圾箱中。
这些垃圾箱被人工转移到大型垃圾收集箱,然后被运往废弃物处理站。
2001年新加坡全国再循环计划定期为所有的居民提供免费的环保袋或环保盒,让居民们把可再利用的废品收集起来,每两个星期由指定的环保公司回收所收集的可循环垃圾。
CRC即中央废弃物专用收集槽系统。
1998年后建造的新型公寓住宅的住户可以直接把生活垃圾倒入各自公寓楼的公共倾倒口,废弃物通过收集槽进入中心垃圾收集箱,然后用小型机车送入每个公寓住宅区的中心垃圾收集室,把中心垃圾收集箱转移到运输卡车。
CRC系统极大地提高了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效率,有效地控制了废弃物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和渗滤液问题,但是建筑和运营成本较高。
间接收集是指对垃圾箱和垃圾站的垃圾进行再次收集,然后垃圾被工作人员送往指定的处理点。
除过对传统的公共垃圾箱进行间接回收以外,自2007年8月起,新加坡国家环境局计划为每5座组屋(即居民楼)设立一个废品回收站,居民的垃圾可以在那里临时存放,届时居民可以随时处理垃圾而不必等待两周,这种方式被称为寄存处集中回收。
据环境局的统计显示,2001年,全国组屋的垃圾回收率是15%,到了2007年,回收的百分比已提升至63%。
第三种方式混合收集则是直接收集和间接收集的结合使用。
(三)废弃物的处理新加坡城市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三种处理方式:循环再利用、焚烧和卫生填埋。
循环再利用:回收之后循环再利用是新加坡处置废弃物的首选,既解决了环境问题,同时也解决了焚烧和填埋成本不断上升的问题,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2009年新加坡回收固体废弃物3.48万吨,回收率达到57%,提前完成了绿色计划的目标。
预计到2030年新加坡70% 的垃圾都可以得到回收。
在新加坡的主要废弃物中,建筑垃圾、金属制品和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率较高,达83%~99%,而占废弃物比例较大的纸制品和餐厨垃圾利用率还较低,分别为48%和13%。
在新加坡政府的支持下资源再生产业蓬勃发展,出现了一批从事废弃物的再循环与再制造的著名企业。
如Morelastic绿色能源公司利用废旧轮胎制造橡胶;Cimelia资源回收公司回收电子废弃物从中提取贵金属;福传香港废物管理公司将建筑垃圾、纸张和废木料制成新的建材等。
资源再生产业的发展使得垃圾变成了金矿,同时也大大带动了废弃物清运和回收产业的发展。
焚烧:垃圾焚烧可以有效缓解新加坡废弃物填埋占地的压力。
新加坡早期兴建并正在运营的垃圾焚化厂共有4座,分别是大士焚化厂、胜诺哥焚化厂、大士南焚化厂和吉宝西格斯大士垃圾焚化厂,平均每天可消纳可燃废弃物约9600吨,已经超过了8200吨/天的设计容量。
随着城市固体废弃物的不断增长,现有的焚化场已经难以满足垃圾处理的需要,第五座垃圾焚化厂于2009年开始投入使用,每天可处理800吨固体废弃物并发电20兆瓦。
卫生填埋:由于新加坡国土面积十分有限,卫生填埋是新加坡废弃物处理的最后选择,只有无法再利用和焚烧处理的垃圾才会被填埋。
新加坡内地的两个填埋场分别于1992年和1999年达到饱和,目前新加坡共有三个填埋场,均是位于海上,其中圣马高岸垃圾埋置场于2005年对外开放,成为新加坡著名的休闲观光点和环保教育中心。
二、新加坡废弃物管理的特点新加坡的废弃物管理体系拥有法律保障、组织引导、市场机构和宣传教育四大支撑系统,这也正是新加坡废弃物管理的鲜明特点。
它的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循环再利用等流程基本做到了产业化、规范化,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废弃物管理体系。
(一)重视法律手段早在60年代初新加坡政府便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条例和相关标准,最主要的是《环境公共健康法》和《环境保护和管理法》,其中直接涉及废弃物管理的主要有《环境公共健康(公共清洁)管理条例》、《环境公共健康(有毒工业废弃物)管理条例》、《环境公共健康(一般废弃物收集)管理条例》和《环境公共健康(强制纠正工作)管理条例》等。
其中《一般废弃物收集条例》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发牌、转运和处置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条例第三条规定废弃物回收商必须拥有许可牌照。
第十四和十五条规定运送废弃物的车辆必须保证无废液的渗漏,车辆每天轮班过后必须进行清洁和保养,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环境保护和管理法》对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和汽车排放等领域做出了规定。
新加坡政府的环境保护立法在理念上并无特别之处,但是法规的条文内容详尽,权责规定清晰,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新加坡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刑峻法”的原则管理社会,在各项环境立法中都有对违法者处以刑事制裁的有关规定。
刑事制裁包括:罚款、监禁、没收、垃圾虫劳改令(Corrective Work Order,简称CWO)及鞭刑。
初次乱抛垃圾会被判处300新元的罚款,并可能遭受垃圾虫劳改。
有一次案底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新加坡元,第3次或多次被控的死硬派垃圾虫,可被罚款最高5000新元,约合25000人民币。
《环境公共健康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人在公共场所从汽车上抛掷或倾倒垃圾都构成犯罪,警察或行政长官有权没收所涉车辆。
严厉的处罚对破坏环境者有着极强的震慑作用。
(二)完善组织保障新加坡是世界上最早设立专门部门来保护环境的国家之一,完善的组织机构为新加坡管理废弃物奠定了基础。
早在1970年反污染署(APU)便在总理办公室成立,之后独立为环境发展部(MOE),专门负责新加坡的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为了适应新加坡环境保护的国情,新加坡政府对环保机构的设置不断改进和完善。
2004年环境发展部(MOE)改组为环境及水资源部(MEWR),以促进该部对作为新加坡国家战略资源的水资源的管理,其职责是确保国家拥有持续洁净、卫生健康的环境及水资源,实现“可持续新加坡”的目标。
环境发展部下辖有国家环境局(NEA)和公用事业局(PUB)两个法定机构。
国家环境局以制定实施环境政策为工作重点,致力于维持和改善新加坡的环境,确保新加坡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环境局下设有共九个内设机构,涵盖了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环境研究、环保技术和环保培训等一系列的相关领域,其中环境保护署下设有废弃物与资源管理部(WRMD),直接负责废弃物回收与处理。
公用事业局则是新加坡的水务机构,负责水资源的收集,供应,分配和废水的回收处理工作,下设的水回收署直接负责新加坡的水资源回收工作。
除环境及水资源部统筹环境保护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之外,新加坡的行业协会也致力于废弃物的回收和减量化。
1993年新加坡零售业协会(SRA)、酒店行业协会(SMA)等行业协会在各自的领域发起减量化运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01年8月,新加坡废物管理和回收协会(WMRAS)成立,协会致力于发展专业化的废物管理及循环再制造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