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章程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制度

**村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活动,每年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年终或下年度一月份进行。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对党员的评议要对照党员标准和目标管理内容评议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对村干部的评议要根据其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进行民主测评。
三、方法步骤和要求:⑴动员学习。
学习内容以《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有关文件为主,明确评议的内容、标准、方法及要求,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⑵自我评价。
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党员目标管理的内容,认真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村干部向评议人员述职。
⑶民主评议。
对党员的评议要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进行,对村干部的评议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
⑷意见反馈。
对评议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告之本人,并将评议结果分别向支部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报。
⑸表彰处理。
对评议出的好党员和优秀村干部,要给予表扬;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支委会应提出妥善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然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基本称职干部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要求限期改正;对两次测评为不称职的干部,要给予诫勉或提请村民代表大会予以罢免。
四、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
在进行民主评议活动时,要邀请上级党委派员参加。
在评议前,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在评议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处理时,要做好思想工作。
要坚持思想教育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
原则。
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精)

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为加强对村干部的考评管理,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
二、民主评议的组织工作,根据不同的评议对象分别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
其中,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民主评议,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具体组织,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村民小组长和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座谈会等到形式进行。
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的12月或次年的1月进行。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对评议对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议。
四、民主评议的程序:一主持人报告参加评议会议的人数,宣布评议会议开始,并说明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参加会议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二被评为对象作述职报告,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根据与会人员的意见,由村党支书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代表作述职报告后,可不再进行个人述职;三与会人员对评议对象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评价或质询;四被评议对象就群众提出的意见或质询进行解释或答复;五主持人发放“民主评议测评表”,由与会人员对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测评;六由工作人员当场收回测评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场记票,并宣布测评结果;村党组织成员的,测评表和测评结果上报上级党委。
七会议小结。
主持人对测评会议进行简要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不称职票数达到50%以上的,认定为不合格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改正。
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

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乡镇、街道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村党组织、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应参照此制度进行民主评议村干部。
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落实,村党组织和村委员会具体实施,乡镇组织、民政部门负责检查指导。
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终或7月份进行。
三、民主评议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委员会班子成员、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局务管理人员。
四、参加评议人员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组长、村“五协”协会会长、村集体经济及学校负责人,特邀驻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民主评议主要内容是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评议以下工作成绩: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情况;3、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和决议情况’4、按年初分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6、为村民服务,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情况;7、工作作风及联系群众情况;8、服从村党组织领导的情况;9、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情况。
六、民主评议分“社区干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三个步骤进行、测评表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印制,评议结果由乡镇统一汇总,公布,并装入社区干部个人档案。
七、对评为优秀的社区干部,由乡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并与村干部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
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分别按照党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政、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负责搞好财务工作。
熊营村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

熊营村村干部民主评议制度一、民主评议考核村干部的标准具体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依章为民办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移风易俗,模范遵守村民自治章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本职工作,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移风易俗,遵守村民自治章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比较熟悉本职工作,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差,难于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村民意见大,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有严重违反纪律等。
二、民主评议村干部的具体方法和要求1、成立由村总支书记为组长,支部成员和村民代表5—7人组成的评议工作组,由村总支具体负责本村的民主评议工作。
2、民主评议前由每个村委会成员书面写好自己担任村干部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并填写好民主评议考核表,由村总支书记主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每位村委委员在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报告,村委会成员政绩按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
3、村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优秀票必须在50%以上,而不称职的得票率低于20%,以及优秀票最多的为优秀,不称职得票在40%以上,经了解确实不胜任现职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严重违反纪律的,应评为不称职。
4、村委会原则上评出一名优秀等次,对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由村委会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对评议不称职的村干部,由村“两委”给予警告,连续两年经评议不称职的,镇政府或村支部可以提出罢免意见,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户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罢免。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和村民委员会干部,是村民实施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和有效途径,是民主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之一,对于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巩固民主选举的成果,增强村民委员会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激励他们带领村民致富奔小康有着积极意义。
一、民主评议村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和与人为善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村干部,每年进行一次,以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民主评议工作。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是: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办事公道,廉洁清正,作风民主,遇事同村民群众商量;思想解放,开拓进取,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敢于坚持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和旧风陋习;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
四、民主评议的程序主要有五个步骤:第一述职报告。
第二村民代表向联系户通报述职情况。
第三民主评议。
第四无记名投票测评。
第五测评结果公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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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精选多篇]一、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落实村级民主管理,加强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提高村干部工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村干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定该村的《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
二、评选标准1、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担当,为人民服务。
2、工作能力:认真履行村委组织工作职责,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解等能力,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3、群众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维护村民利益,让广大村民认可和满意。
4、廉政情况:认真遵守党纪国法,做到廉洁奉公,不搞权钱交易、不收受礼金、不搞小圈子和特殊照顾。
三、评议流程1、立项筹备期:确定评议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和评议标准,印发公告告知相关工作内容以及流程。
2、宣传动员期:在今村各级宣传刊物内刊登评议公告,通知所有村民与村委干部,共同参与评议活动,确保每位村民都知晓评议流程和要求。
3、书面表决期:组织各村委、党员、村民代表,分年龄、性别、各类人别,开展书面投票。
每村委成员投票,市民代表10%的人数参与。
4、公示公告期:将村委干部评议结果及评议报告制定入村实施方案和改进路线图公示通知,征求群众意见和诉求,接受监督。
5、整改落实期:同时,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方案,对评议中出现问题和不足的部分进行整改补救,保证村委干部满足村民群众对他们的期望。
四、各责任主体职责1、村委会: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各级政府政策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推动整个评议活动的顺利开展。
2、村民代表:积极配合村委会,主动参与评议工作,依法依规行使监督权,关注并反映群众诉求和意见,对评议结果进行监督和推动改进。
3、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公正,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准确和全面,及时组织并推进行之后的整改工作。
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

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一、制度的必要性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是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投票、民主评议,将村干部的工作成绩及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和经验总结的制度。
这种制度是实行村民自治的重要方案,能够增强村民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感,提高村庄的管理效率,营造民主、和谐、良好的村风和邻里关系。
二、制度的设计原则本制度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民主性原则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是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实现村民直接参与政治、监督干部及公众评价干部的制度。
每年举办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全体村民代表(包括村干部)能够在民主、公正的投票中选举出村委会主席、副主席以及与之相应的各级干部;再通过民主评议,群众可以直接对村干部近一年的工作进行评估,进而推动村干部在工作上作出更大的努力。
2. 公正性原则公正性是本制度的核心原则。
在村民代表大会及民主评议中,应根据村干部工作成绩及表现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村民可以自由发言,并直接对干部工作表现提出意见、建议,对干部的优秀工作进行表扬,对问题、不足提出批评。
3. 透明性原则为了保证民主评议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村村民代表大会及民主评议的细节应该公布给村民,确保其能够全方位、赋有知情权地了解评议的过程和评定的标准。
三、制度的具体要求1. 评选范围每届村民代表大会都应该选举出村委会主席、副主席及与之相关的部长和干部。
公开透明地对村庄中居民身边的工作人员进行评估,追求公平公正地为每一届村委会选出最优秀的村委会。
2. 考核标准进行民主评议时,应对村委会及干部工作进行公正、客观地评估,这种评估需要制定评估标准。
这些标准应该能够客观评估村委会及工作人员在资源、人员、经济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针对管理困难和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
3. 调查组的成立为了保证评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应由选举组成已公开且具有代表性的调查组,该组成员需要和被评议者没有联系,不得牵涉到利益问题。
同时,对于对调查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范文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范文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是我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村级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下面是一份关于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的范文,以供参考。
一、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的意义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是一种通过群众参与,对村干部进行全面评价的制度安排。
其主要目的是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规范和优化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从而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1.提高村民的参与度。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强调群众的直接参与,村民可以通过评议向村干部提出意见和建议,表达对村干部工作的满意与不满意,增强村民对村干部的监督和支持力度。
2.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通过群众的评议,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村干部的不足和问题,使村干部更加关注村民的需要,提高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3.优化村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可以客观地评估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表现,为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确保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公正、科学和民主。
4.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可以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村级工作效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村民的需要和利益。
二、民主评议村干部实施的具体步骤1.准备阶段(1)成立评议委员会。
村民代表和村干部代表组成的评议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议工作,评议委员会成员应当代表不同的岗位和利益群体,确保评议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全面。
(2)制定评议细则。
评议细则应当包括评议的内容、评议的方式、评议的时间和评议的结果公示等内容,评议细则要经过广泛的讨论和协商,获得大多数村民的认同和支持。
2.评议阶段(1)开展宣传教育。
在评议开始前,通过不同的宣传渠道向村民宣传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的意义、目的和方法,提高村民对评议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收集村民意见。
村民可以通过书面、网络、电话等各种方式向评议委员会反映对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评议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和归纳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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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1、民主评议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委会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村务管理人员。
2、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根据村子实际情况,决定采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座谈等形式进行。
3、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辞职;其他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4、评议档案资料保存完整,归档备查。
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制度一、勤廉双述评议的对象勤廉双述评议的对象为农村“两委”班子成员。
二、勤廉双述评议的内容勤廉双述评议的内容包括双述对象职责履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职责履行情况包括:1、村党支部、村委会“两定”目标完成得如何,个人在“两定”目标中承担了哪些具体任务,尽了哪些责任,发挥了哪些作用;如果没有完成,原因是什么。
2、村务、党务公开情况。
3、村里的财务是否公开,办事的过程是否公开。
4、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了几件,解决的效果如何。
5、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标准及使用情况。
6、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粮食直补以及办实事的情况。
7、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集体资产处置等情况,农村抢险救灾以及救济慰问等各项补贴发放公示情况。
8、治安、农村稳定、民事调解等情况。
廉洁自律情况包括:1、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情况。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
3、村干部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办理情况。
4、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5、社会公德遵守情况。
6、其它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勤廉双述评议的方式方法勤廉双述评议工作要和“两定一查三评”工作结合起来,—并进行。
具体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干部述职述廉。
以述职述廉形式向参加评议的党员群众汇报各自当年“两定”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廉洁自律情况。
二是群众质询。
在听取干部述职、述廉之后,参加评议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于一些自己感到不清楚、不了解以及不满意的问题,可以当面提出质疑,由述职人现场向群众做出解释和答复。
三是民主评议。
参加评议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听取述职述廉并进行质询后,根据职责和廉洁自律履行情况,对村“两委”干部投出评议票,并当场汇总,将评议结果由专人填入《干部勤廉档案》。
农村干部分为优秀、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四、勤廉双述评议的总体要求1、公开承诺:双述对象年初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分别签订《职务履行与廉洁从政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报乡镇纪委办公室,一份在公示栏向群众公示,一份本人留存备查。
2、述职述廉: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应详实具体、实事求是,有无违规违纪问题都应明示,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避免粗浅空谈或工作总结式的发言,凡是群众有反映的问题应逐—解释说明。
3、考核评定:采取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每次评议结束后,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有结论意见并形成工作台帐,年底双述会议,全体与会人员对双述对象的勤廉表现分别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评定。
五、监督与保障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出具体操作办法。
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要及时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2、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为保证勤廉双述评议效果,各村每年结合实际,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双述评议活动,使村级干部勤廉双述评议制度落到实处,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落实任务,履行职责。
评议代表要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反映民意,正确履行各自职责。
4、镇党委将勤廉双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村级全年工作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
年终将各村开展勤廉双述民主测评和考核的情况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奖励挂钩,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评选先进、提拔使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5、双述评议制度落实情况将作为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第一条为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奉公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评星进级”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谈话和诫勉制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谈话和诫勉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提高村支部、村委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强化对“两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
第三条谈话和诫勉要坚持乡(镇)党委领导,乡(镇)纪委具体负责的原则;教育帮助和预防警示相结合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党委、纪委班子成员应当定期、不定期与村支部、村委班子成员谈话。
每名乡(镇)班子成员每年应当谈话5-10人。
通过谈话了解该村干部执行上级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村干部廉洁情况,并提出建议和要求。
第五条乡(镇)纪委要结合党委对农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村干部进行廉政谈话,谈话要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第六条乡(镇)纪委发现农村干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第七条诫勉谈话前,村支部纪检委员向主持谈话的同志提供以下情况:谈话对象本人及家庭情况;谈话对象本人在本村表现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有关情况。
第八条谈话的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相关资料,需要书面回复的,应当在10天内以书面形式写出有关问题。
第九条主持诫勉谈话的同志,要实事求是地向谈话对象指出需要注意和改进的问题,同时认真听取谈话对象的陈述和意见,对谈话对象要求向上级转达的意见或建议以及在谈话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乡(镇)党、纪委书记报告。
第十条诫勉谈话结束后,提出的诫勉要求及表态,要形成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签字后,存入乡(镇)纪委文书档案。
第十一条诫勉谈话一月后,乡镇纪委要安排专人针对所谈问题进行回头看,查看整改情况,确保存在问题得到纠正。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襄汾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一、村民会议制度1、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2、村民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及时召开。
3、村民会议一般是召开户主大会,如遇人民代表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和涉及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召开全体村民会议。
4、村民会议必须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5、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必须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6、村民会议有权对发生严重过失或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再担任村干部者实行罢免。
当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要求罢免村委会成员时,应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
7、村民会议参加的村民必须按时到会,遵守会议纪律,确保会议的成功。
8、每次村民会议召开前,做到准备充分,中心明确,解决方案具体,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结果,落实有回音。
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
2、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若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可随时召开。
3、村民代表会议参加人数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开会。
4、村民代表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审议作出的决定需经半数以上代表通过才能生效。
5、村民代表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和决定。
6、村民代表一年内无故三次不参加会议,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
7、村民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做到会前有议题,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结果,落实有回音。
并将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尽快向村民公开、公布和宣传。
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制度一、为了对农村财务收支和公开活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以群众代表为主的民主理财小组,在本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议事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民主理财小组要认真履行村民赋予的重要职责,依法办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议事会选举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推举组长一人,小组成员不能由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担任,成员—般每三年改选一次。
四、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报乡镇经营管理站备案,确保人员的稳定性,不能随意更换,成员的更换须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作出决定。
因病、因故缺员的,由村民代表议事会临时增选。
五、民主理财小组活动由组长主持,会议必须有村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
六、民主理财小组代表群众审核本村帐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小组最少一季度审核一次需要公开的各项财务收支情况,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一级部门反映。
乡镇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会计核算与监督,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镇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
三、财务管理制度(一)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
(二)收入管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未经批准的收费行为。
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县政府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及《收款收据》,严禁白条收费,不得坐收坐支。
(三)支出管理单位所有支出按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执行。
1、公用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公用经费列支时,由主办人提出申请,经乡镇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邮电费、水电费支出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2、旅差费经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支出。
旅差费支出根据现行价格因素和实际情况,具体按有关文件执行。
3、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必须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其规定为:全年业务招待费单位不得超过单位总收入的2%。
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进餐条据,财务不予报销。
根据单位情况,实行业务招待费定额包干制,超额部分财务不予报销。
4、办公费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由专人验收、入帐、保管。
各业务室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履行签字手续。
5、小车费用单位小车费用根据年初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单位情况,可实行小车费用包干制,即编制内每辆小车费用开支控制在7000元以内(含保险费),超编车辆不予核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