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公务员的调任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2.29•【文号】中组发[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2.29•【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何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人事部1995年3月31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1996年1月29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8年2月29日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调动转任程序

公务员调动(转任)程序(附公务员工作调动申请出范文)公务员(de)调动包括调入和调出,其中:调入(de)程序:一、申请调入单位办理公务员调入手续时须先提交以下材料:(一)调入单位或当事人书面申请.(二)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三)列入党政群机关单位人员审批表复印件一份或区编委主任批件.二、调档向调出单位所在地(de)组织人事部门开出调档函.三、审档对拟调人员档案进行审查,同时调入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一)调入单位对拟调人员(de)考察意见.(二)调出单位对拟调人员(de)鉴定材料.(三)县级以上医院(de)体检材料.(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已婚(de),附上当地计划生育部门(de)计划生育证明;离婚(de),附上离婚证明书.四、开出调令符合调入条件(de),向调出单位所在地(de)组织人事部门开出调令.五、报到拟调人员持调出单位所在地(de)组织人事部门开出(de)介绍信到我局报到.调出(de)程序:一、申请调出单位办理公务员调出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一)调出单位或当事人书面申请.(二)调入单位所在地(de)组织人事部门开具(de)商调函.(三)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二、调出档案凭调入单位所在地(de)组织人事部门开具(de)调档函,向调入单位所在地(de)组织人事部门发出档案.三、调出凭调出单位(de)调动介绍信,向调入单位所在地(de)组织人事部门开出公务员调动介绍信.附:公务员工作调动申请出工作调动申请书尊敬(de)XX政治处:我叫XX,1985年X月X出生,四川XX人,系XX单位民警.本人毕业于XXXX 大学,法学、文学双学士学历,于2008年7月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本单位,2009年7月转正成为一名正式(de)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工作(de)这一年多(de)时间里,我从一个刚刚跨出校门(de)毕业生,成长为一名合格(de)民警,我是xxxx单位培养起来(de),我热爱xxxx 工作.工作中我兢兢业业,积极学习,努力钻研,与同事和睦相处.不过,时过境迁,由于种种原因,本人郑重向上级领导申请调回家乡工作,现把申请调动原因一一陈述于下:原因之一:报父母生养之恩我(de)父母只有我这一个女儿,对我非常钟爱.本人自初一起,就一直在校寄宿,细算下来,时至今日,自己在父母身边(de)时间远没有在外面求学、工作(de)时间长.在我求学期间,父母含辛茹苦地供我上学,我那时又少不更事,让他们耗尽了心血.近年来,父母年岁已高,身体都不好,均患有严重(de)骨质增生,腰椎间盘突出等病症,各地医院.由于路途相隔,本单位工作又忙,我至今没有为他们尽过一天赡养义务.扪心自问,他们一辈子为我做得太多,而我为他们做得太少.古语云:“养儿防老.”又说:“百行以孝为先.”李密一篇陈情表,千古流传,“乌鸟私情,愿乞终养”(de)名句深深打动了我.如今,我国因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党中央、国务院一再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老有所养无疑是构建和谐社会(de)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赡养老人也是婚姻法、继承法所规定(de)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de)需要,也是个人(de)需要.每个家庭都有老人,每个人也都会老.为此,希望能回到父母所在地,尽一份人子(de)义务,让他们有一个快乐(de)晚年.原因之二:尽人妻之责相识是平淡(de),相爱是美好(de),而相离却是残酷(de),我(de)爱人是大学(de)同班同学,为了当初各自(de)梦想,我们任琼州海峡(de)阻隔,与3500公里(de)遥远,一直坚守着这份朴实(de)爱情.爱人是xxxx一名普通民警,面对高墙之下终日与世隔绝(de)环境,枯燥高危(de)工作,他没有退缩,早已把自己投入到那激浊扬清、矫莠为良(de)劳教事业中,我时常为他感到自豪不已.人人都说爱情是距离产生美,小别胜新婚.可如果长时间两地分居,恐怕爱情难以不被被距离谋杀掉.爱一个人就是要和他生活在一起,婚姻(de)最终目(de)是两个人能够相濡以沫.一起面对解决问题,共同分担痛苦,一起享受生活当中(de)点点滴滴.男人坐在电视前看足球赛,女人在厨房忙着做晚饭,然后一起吃饭,说说话.这样(de)幸福是多么简单而又朴实.可是,如今我一个人身处异乡,举目无亲,累了(de)时候,回到家,永远都是四面徒壁(de)孤单和清冷.想念(de)时候,只有一个冷冰冰(de)背后逐渐陌生(de)声音.生病(de)时候,没有关心,没有亲吻,没有安慰,没有拥抱.甚至,一碗简单(de)白粥也没有......别期若有定,千般煎熬又何如原因之三:谢故乡培育之情四川——生于斯,长于斯,让我魂牵梦绕(de)故土,这里承载了我太多美好(de)回忆,寄托了我太多(de)希望.5.12大地震瞬间夺走了无数鲜活(de)生命,摧毁了无数幸福(de)家园,在这场灾难中,我饱受了失去亲人(de)痛苦和板房生活(de)艰辛…对于灾区(de)父老乡亲而言,失去家人和家园(de)伤痛,还没有平息,马上又会迎来实际(de)问题:接下来(de)生活如何继续虽然上有高层领导(de)承诺,下有善良人们(de)帮扶,但灾后重建显然不能一对一(de)进行,挚情勿忘报桑梓,我相信坚强(de)眼泪,灾后重建,女人不是弱者我愿意通过自己(de)身体力行回到家乡,投入到灾后重建(de)热潮之中,去担当能给生命留下感动日子(de)责任.总而言之,本人父母需要赡养,家庭需要照顾,诺言需要兑现.为解决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de)投身工作,本人热切希望调回家乡工作,恳请组织批准.本人调离后,仍然会把本单位当做自己(de)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她(de)发展,保守单位(de)秘密,尽自己(de)绵薄之力为她继续作贡献.此致敬礼、申请人:xx年x月xx日。
2019年新版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与本人
关系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职级/职称)
户口所在地
现工作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调入机关意见
(盖章)
年月日
调入机关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审批(备案)机关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中共中央组织部制
附件
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籍贯
出生地
户口
所在地
民族
参加工
作时间
政治面貌
专业技术职务
健康状况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
职务(岗位等级
/职称)
调入单位规格
行政
编制数
实有
人数
拟调任职务
(职级)职数
空缺
职数
调入单位及
拟任职务(职级)
简
历
奖
惩Hale Waihona Puke 情
2019公务员转任程序

公务员转任程序一、适用范围科级以下(含科级,下同)公务员转任。
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在实行(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之间的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之间的转任)。
这里专指跨地区、跨部门的调动。
二、文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广东省公务员调任、转任工作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266号)。
三、办理转任所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具“与原件相符”和印章)(一)调入需要提供的资料1、用人单位要求调入人员函件一式一份。
函件内容包括转任理由、单位编制及职位空缺情况、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对拟调入人员的考核意见;2、《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表格需加具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和印章;3、调入人员最高学历、学位和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4、转任科级职务的公务员,需同时提交《公务员任免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交党委(组)讨论记录复印件;5、照顾夫妻分居的,需附上结婚证和在拟调入城市工作一方的户口复印件。
其中,属照顾军人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附上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随军批件和近期内是否安排转业的证明;6、已婚的,提供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全省统一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离婚的,要附上离婚证明书;7、子女需随迁的,要提供其户口本复印件;8、体检资料;9、编制使用卡,其申请使用请按《关于实行“编制使用卡”制度的通知》(江机编办[2006]52号)要求办理,网址:;10、个人档案(外地的公务员由人事局发函调档);11、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市直单位之间的转任,提供以上第1、2、3、4、9、11点所列资料即可。
(二)调出需要提供的资料:1、《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表格需加具调出、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和印章;2、调出市直单位的需提交调入方人事(组织)部门商调函。
四、工作程序(一)跨市区转任办理程序1、调入(1)提交材料。
所需提交资料齐全,经公务员管理科审核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通知拟调入单位办理手续。
公务员调动(转任)程序

公务员调动(转任)程序(附《公务员工作调动申请出》范文)公务员的调动包括调入和调出,其中:调入的程序:(一)(三)(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已婚的,附上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婚的,附上离婚证明书。
四、开出调令符合调入条件的,向调出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出调令。
五、报到拟调人员持调出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出的介绍信到我局报到。
调出的程序:一、申请调出单位办理公务员调出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一)调出单位或当事人书面申请。
(二)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商调函。
(三)《公务员调任、转任呈批表》一式三份。
尊敬的毕业于在参加工作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从一个刚刚跨出校门的毕业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民警,我是xxxx单位培养起来的,我热爱xxxx工作。
工作中我兢兢业业,积极学习,努力钻研,与同事和睦相处。
不过,时过境迁,由于种种原因,本人郑重向上级领导申请调回家乡工作,现把申请调动原因一一陈述于下:原因之一:报父母生养之恩里的遥远,一直坚守着这份朴实的爱情。
爱人是xxxx一名普通民警,面对高墙之下终日与世隔绝的环境,枯燥高危的工作,他没有退缩,早已把自己投入到那激浊扬清、矫莠为良的劳教事业中,我时常为他感到自豪不已。
人人都说爱情是距离产生美,小别胜新婚。
可如果长时间两地分居,恐怕爱情难以不被被距离谋杀掉。
爱一个人就是要和他生活在一起,婚姻的最终目的是两个人能够相濡以沫。
一起面对解决问题,共同分担痛苦,一起享受生活当中的点点滴滴。
男人坐在电视前看足球赛,女人在厨房忙着做晚饭,然后一起吃饭,说说话。
这样的幸福是多么简单而又朴实。
可是,如今我一个人身处异乡,举目无亲,累了的时候,回到家,永远都是四面徒壁的孤单和清冷。
想念的时候,只有一个冷冰冰的电话背后逐渐陌生的声音。
生病的时候,没有关心,没有亲吻,没有安慰,没有拥抱。
甚?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的投身工作,本人热切希望调回家乡工作,恳请组织批准。
19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人事部1995年3月31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37号)、1996年1月29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人发〔1996〕13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8年2月29日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四)转任、挂职锻炼的;(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国家公务员制度强化训练测试题(1-407)
基础知识(国家公务员制度)强化训练测试题(1-407)试题1:公务员受到警告处分,但年度考核称职,可以()。
a: 按时晋升工资档次 b: 按时晋升职务c: 提前解除处分 d: 越级晋升答案: a试题2:公务员奖励的最高等级是()。
a: 嘉奖 b: 记一等功c: 颁发奖章 d: 授予荣誉称号答案: d试题3: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a: 两年 b: 一年c: 半年 d: 三个月答案: b试题4: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
a: 5-7年 b: 3-5年c: 2-3年 d: 1-3年答案: b试题5:职位分类制度是()。
a: 政府机构管理工作的基础 b: 政府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c: 政府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 d: 政府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础答案: d试题6:国家公务员必须遵守的纪律按性质可以分为四类,即()。
a: 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社会公德 b: 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职业道德c: 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社会公德 d: 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职业道德答案: a试题7:国家公务员是指()。
a: 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c: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d: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答案: c试题8:下列几种形式中,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惩处种类的是()。
a: 降级 b: 降职c: 撤职 d: 开除答案: b试题9: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后,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a: 分流的,保留三年 b: 不予保留c: 分流的,保留二年 d: 分流的,保留四年答案: b试题10:国家公务员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诉的必要理由是()。
a: 对公务员个人的处理不公正 b: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c: 公务员认为自身受到的处理或待遇不合理 d: 须有涉及公务员个人的处理决定答案: b试题11:国家公务员录用的首要原则是:()原则。
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副处长、副调研员和主任科员及以下。
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调研员、副处长和副调研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一)公开遴选1.报名范围:(1)省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
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处级以下非领导职务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doc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6号关于印发《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现将《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8年2月29日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7•【文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3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务员调任
第三章 调任程序 第九条 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公务员调任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第十条 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 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 试。
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
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 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 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 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公务员调任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 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案例
山西河津干部履历造假遭警告处分后调任住建局长 2012年05月24日 02:58 来源:潇湘晨报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薛新民调任山西省河津市住建局局长,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
第十一条 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并形 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调任人选的德、能、 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时,应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 群众和干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所在 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 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
第十二条 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 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 公示。
公务员调任
•
第十三条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
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
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第十四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 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须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 批。
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公务员调任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 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 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 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 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 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二)调入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
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 (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
,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 (四)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
歪曲事实真相; (五)调任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
公务员的调任
公务员的调任主要依 据是于08年2月29日颁布实 行的《公务员调任规定(试 行)》
公务员调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 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 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 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 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公务员调任
•
第七条 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
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
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第十六条 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 的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 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
公务员调任
• 第四章 纪律与监督 第十七条 调任必须遵守关,
• 第二章 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
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
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
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 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 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 登记。
公务员调任
•
第十五条 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
内办理行政、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公务员调任
•
第十八条 调任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违反规定的调任事项,呈报的不予批准;已经作出决 定的宣布无效,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 理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国有企业和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担 任本规定第二条所列职务,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