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物流公司章程

物流公司章程物流公司章程 物流公司章程要怎么写呢?以下是⼩编分享的物流公司章程范⽂,欢迎⼤家阅读! 第⼀章总则 第⼀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现代企业制度,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XX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独资)。
第三条:公司享有出资⼈出资形成的全部法⼈财产权,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资格。
第⼆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XXXXX。
第六条:经营期限:三⼗年。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第⼋条:公司注册资本:XX万元⼈民币。
第九条:公司的出资⼈:XXXXXX,出资⽅式:货币。
第⼗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做出决议之⽇起⼗⽇内通知债权⼈,并于三⼗⽇内在报纸上⾄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续。
第⼗⼀条:出资⼈享有如下权利: (⼀)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对企业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 (三)向公司委派或更换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四)委派或更换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召集⼈;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六)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七)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案和利润分配⽅案,弥补亏损⽅案; (⼋)决定公司合并、分⽴、解散、增减资本和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九)公司终⽌,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修改公司章程。
第⼗⼆条:出资⼈承担以下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 (⼆)按期⾜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根据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物流公司章程制度范本

物流公司章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流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的运营行为,保障公司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XX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总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第四条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仓储管理、配送服务、物流咨询等。
第二章股东权益第五条公司由以下股东组成:(一)法人股东:XX有限公司,出资比例XX%;(二)自然人股东:XX,出资比例XX%。
第六条股东会的组成方式为:(一)由全体股东参加;(二)每位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拥有表决权。
第七条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工作。
第十条公司设立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与审计第十一条公司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结果报股东会备案。
第五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服从公司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和薪酬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六章资产管理与使用第十六条公司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由董事会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资产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经营目的,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七章变更与解散第十八条公司变更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须经股东会决议,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原因包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四)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05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物流公司章程规章制度

物流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目录• 1. 前言• 2. 公司章程– 2.1 公司名称– 2.2 公司目标– 2.3 业务范围• 3. 公司规章制度– 3.1 公司组织结构– 3.2 员工行为准则– 3.3 人力资源管理– 3.4 工作时间与考勤– 3.5 假期与福利• 4. 纪律和处罚• 5. 审批流程• 6. 结语1. 前言本文档是物流公司章程规章制度,旨在确立物流公司的运营准则、规范员工行为和管理制度。
将会详细阐述公司的目标、业务范围、组织结构、员工行为准则、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间与考勤、假期与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2. 公司章程2.1 公司名称物流公司名称为「XXX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
2.2 公司目标公司的目标是成为一家在物流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以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物流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2.3 业务范围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 - 陆运输货物的配送和运输 - 仓储服务及库存管理 - 供应链管理和订单处理 - 运输路线规划与优化 - 物流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 其他与物流相关的服务3. 公司规章制度3.1 公司组织结构公司组织结构包括: -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监督管理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 - 部门:包括市场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运营部等 - 员工:根据业务需要分为不同岗位,各司其职3.2 员工行为准则为了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 诚信:员工要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对待公司、客户和合作伙伴,不得从事违法、不道德的行为。
2. 保密:员工要严守公司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故意损害。
3. 纪律:员工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尊重上级和同事,严禁违反公司的规定和纪律。
4. 责任:员工要尊重客户需求,认真履行职责,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5. 安全:员工要关注工作场所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活动,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6. 效率:员工要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浪费,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和专业技能。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名称本公司名称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
第二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物流配送服务等相关物流服务。
第三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本金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出资。
第四条公司目标本公司的目标是建立起高效、安全、可信赖的物流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物流解决方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股东大会行使以下权力:–修改公司章程;–选举、罢免董事会成员;–通过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审议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董事会1.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人数不少于[具体人数]人。
2.董事会行使以下权力:–决定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针、战略和计划;–决定公司的投资、合作、重大承兑保证等事项;–核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选举并聘任总经理。
第七条总经理1.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并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总经理行使以下权力:–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制定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负责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
第八条监事会1.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公司财务第九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万元整。
第十条分红政策1.公司实行盈余公积、法定公积、职工奖励基金及其他储备制度。
2.公司每年根据实际盈利情况,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公司每年组织编制财务报告,向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税务机关及相关监管部门报送。
第四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十二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相关手续。
物流公司章程规章制度

物流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流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物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物流公司的名称为XX物流有限公司,简称为XX物流,公司注册地为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等相关业务。
第四条公司的宗旨是高效、安全、可靠地为客户提供物流服务,实现共赢。
第五条公司遵循市场经济原则,注重服务质量,保证客户利益,争取员工福利,创造股东价值。
第六条公司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各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公司的营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营业时间为8:00-18:00,周末休息。
第二章公司架构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业务运营。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包括市场部、运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客服部等。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支持。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做到诚实、守时、守纪。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具备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评定,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规范教育。
第十七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透明、规范”的原则,保证公司财务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及时、准确地缴纳各项税费。
运输公司_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组织形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描述,如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等]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第六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方针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循市场规律,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运输服务,实现公司、客户、员工和社会的共赢发展。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方针是:1.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2. 强化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3. 重视人才培养,提升员工素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4.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三章股东和股权第九条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股东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进行表决;2. 分享公司利润;3. 股东的股份转让权;4.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3. 遵守公司章程;4.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出资比例描述,如甲股东出资30%,乙股东出资20%,丙股东出资50%等]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五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6. 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7. 修改公司章程;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货运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明确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权利义务等事项。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宗旨:以诚信为本,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货运服务,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国内货运代理、物流配送、仓储服务、车辆租赁、货运信息咨询服务等。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六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1. 国内货运代理: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承揽、运输组织、货物中转、货物配送等。
2. 物流配送:为客户提供物流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装卸、仓储、配送等。
3. 仓储服务: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保管、库存管理、货物出库等。
4. 车辆租赁:为客户提供各类货运车辆租赁服务。
5. 货运信息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货运市场信息、运输法规、车辆维护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三章股东及出资第七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
第九条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如下:[具体出资额及出资方式]第十条股东应当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出资。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管理。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
第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6. 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7.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8.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9. 审议批准公司的重大投资方案;10. 审议批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物流公司章程范文物流公司章程

物流公司章程范文物流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的自治法规,同时也是国家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据。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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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章程范文一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市境内快递(有效期至年月日止)鲜花、礼品代送服务。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人民币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缴付到位。
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为:货币第五章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第六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在股东会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6、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买权;7、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报告。
8、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力;9、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物流公司章程范文二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生产力的发展,物流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李慧琴、郭继敏、王慧、武晓阳、王浩、张敏、方芳、郭志超、王旭艳出资设立生活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特于20XX年9月制定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生活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和规模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和规模:主要经营方式为第三方承运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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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六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南京六六物流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666号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南京市内的物流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自公司核准设立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个:5个1、股东姓名或名称:王小六、孟游、孟小娟、刘海、吴秀秀股东住所:扬州市宝应县世纪花园12栋302、连云港灌南县新安镇421号、连云港灌南县新安镇422号、扬州市高邮菱塘回族乡团结街78号、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三湖村99号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2、股东权利与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
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1、股东姓名或名称:王小六、孟游、孟小娟、刘海、吴秀秀2、出资额: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400万元出资比例:25 %、15%、15%、25%、20%出资形式:货币和土地使用权、货币、货币、货币和知识产权、货币和可以用货币评估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首期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3、出资缴纳第十三条股东认缴出资额于公司设立前一次性缴足。
第十三条股东分期出资,余额于公司设立后2年内缴足。
第十四条各股东应当于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股权转让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八条依照前两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股东会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
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主持。
第二十六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董事会第二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名。
第二十九条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 3 年。
第三十条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
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及经理第三十三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
经理对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或者执行董事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五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八章法定代表人第三十七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七条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八条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八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九条法定代表人任期 3 年。
第九章监事第四十条公司设监事会,设监事5名。
第四十一条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3年。
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章财务、会计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