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公司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成都市美康三杉木业有限公司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在公司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公司信息和服务,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促进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官方网站(公司新闻、行业动态、地板知识发布)、微博、微信由市场部负责日常管理。
文案策划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编写信息内容和及时提交信息;市场部负责人对专员提交信息做出审批、审核并由专员发布信息。
第六条市场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七条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及禁止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公司新闻(包括公司最新公告、通知、活动预告等)、行业新闻、地板知识;2、各种服务宣传及新品展示展销活动、重要商务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和促销活动;3、公司形象宣传、公司文化建设、公益活动;4、经销商方面成功项目案例;5、公司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责任部门将不予发布;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在公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由市场部专员编辑、整理,经部门经理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协会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发布,定稿后的信息要求当天及时发布。
学校微信微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利益,维护学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官方账号、教职工个人账号、学生社团账号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学校微信、微博安全管理制度,对平台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微信、微博平台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3. 教职工个人账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4. 学生社团账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不得利用平台进行非法活动。
四、内容管理1. 内容发布(1)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破坏社会稳定、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
(2)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捏造事实、歪曲事实、误导公众。
(3)发布内容应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名誉、隐私等。
2. 内容审核(1)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要求。
(2)各部门、各单位对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教职工个人账号和学生社团账号发布内容,应自觉接受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五、安全管理1. 账号管理(1)学校官方账号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其他账号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管理。
(2)账号管理员应定期更换密码,确保账号安全。
2. 网络安全(1)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师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2)定期对平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对恶意攻击、黑客入侵等网络安全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应对。
六、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解聘等处理。
2.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微博微信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微博、微信群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家校沟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微博、微信群,包括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以及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
三、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形象。
2. 坚持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保障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4. 保障用户权益,尊重用户隐私。
5. 维护网络安全,防范网络风险。
四、管理职责1. 学校微博、微信运营小组负责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 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由其负责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3.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对微博、微信群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管理制度1. 微博、微信群名称规范(1)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群名称应使用正式名称,如“XX学校官方微博”、“XX学校官方微信”。
(2)各班级、部门、社团等自发建立的微博、微信群名称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如“XX班级”、“XX部门”、“XX社团”。
2. 内容发布规范(1)发布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违规信息。
(2)发布内容应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不得传播负面信息。
(3)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4)发布内容应尊重他人隐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用户管理规范(1)用户注册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2)用户不得在群内发布广告、垃圾信息、恶意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
(3)用户不得在群内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4. 违规处理(1)对于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用户,将依法予以处理。
(2)对于发布不良信息的用户,将予以警告、封号等处理。
(3)对于恶意攻击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用户,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社团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XXX社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社团(以下简称“办事处”)和参加互助保障活动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职工对办事处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和谐的互助关系,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总会”)的关于基层办事处建立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要求,结合本办事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事处严格按照总会的相关要求,从维护职工利益、服务于职工的宗旨及互助保障活动宣传扩大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办事处决定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办事处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四条办事处办公室为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日常管理部门,对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及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管理。
办公室门负责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工作信息发布,资料收集,及时解决收到职工反映的新信息、新问题,定期进行汇总整理后上报领导;同时负责办事处官方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
第五条办事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责任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编辑、上报领导审核,批复后进行发布;各相关部门应配合责任部门做好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运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材料。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对日常工作中职工反映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工作。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七条在办事处官方微博(新浪)、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办事处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办事处可转发总会或各地兄弟办事处的新公告、通知、新闻、帮扶活动等;2、各种会员受益案例、会议精神、业务活动宣传等;3、办事处形象宣传、文化建设、职工困难救助慰问宣传等;4、各种健康保养以及疾病预防方面的知识宣传;5、由各部门提出,经办事处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6、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加强学校信息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规范性,树立良好的高校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建设原则与要求校报作为传统纸质媒体,要求始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始终立足于校园、服务于师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
学校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旨在及时、准确、鲜明、生动地传播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报道学校发展过程中的成绩和创新,反映广大师生的愿景诉求,更好服务于学校内涵建设的中心工作;是探索运用新媒体引导、组织和服务广大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重要载体。
学校校报和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管理机构为加强对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管理,由学校办公室牵头组建学校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运行管理小组,负责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的信息收集、图文编辑、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校报设四个版块,分别为“综合新闻”版由校办和各二级学院办公室负责;“讲坛”版由教务科研处负责;“青春”版由学工处负责;“杂文天下”版由其余各部门轮流负责。
学校办公室牵头汇总图文材料,艺术学院负责美工与排版。
三、信息的收集校报、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管理运行实行统一指导,备案审批原则。
微博、微信信息收集。
学工处和各学院每周至少提供3条微博、微信信息;其余机关单位(合署办公视同一个单位)每两周至少提供1条微博、微信信息。
部门所需要发布的信息以书面、电子版的形式传送,由微博、微信运行管理小组上报学校分管宣传的校领导审核后及时予以发布。
发布内容要求贴近学生,平衡好“你想要大家看的内容”和“大家想看到的内容”两者之间的关系,尽量做到图文兼备。
发布的信息涉及全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全局性、政策性的内容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予以发布。
校报、学校网站信息具体收集方式另行通知。
四、信息的发布与运行维护校报、学校网站、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所发布的信息,不论原创还是转发的文字、图片、视频、语音内容应精练准确,真实生动,客观合法,注明作者,转发的应注明信息来源。
职业大学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职业大学各级单位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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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官网微博微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官网微博微信(以下简称“平台”)的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障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学校形象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使用学校官网微博微信进行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官网微博微信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保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客观;4. 体现学校形象,提升学校知名度。
第二章平台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平台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平台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2. 熟悉网络传播规律,具备一定的信息编辑和发布能力;3. 熟悉学校相关政策和规定;4. 能够承担平台管理工作。
第六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循以下流程:1. 信息内容审核:各部门、各单位在发布信息前,应提交信息内容至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审核;2. 信息编辑:审核通过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进行编辑,确保信息格式规范、语言准确;3. 信息发布:编辑后的信息,由平台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发布;4. 信息反馈:发布信息后,管理员应关注信息传播效果,收集反馈意见,及时调整信息发布策略。
第七条平台信息发布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2. 不得发布虚假、诽谤、侮辱他人、煽动民族仇恨等违法违规信息;3. 不得发布与学校形象不符、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4. 不得发布未经授权的广告、商业推广等违规信息。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整改;2. 纠正:对严重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在平台上公开通报;3. 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行为,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微博微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协会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含流程图

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腾讯)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协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微信在协会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协会官方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协会官方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协会信息和服务,树立协会品牌形象,促进信息沟通、学习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是对协会官方微博、微信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协会官方微博、微信由信息部负责日常管理。
信息专员为主要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收集,督促各部门及时提交新信息、汇总、核稿、审批;负责协会官方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六条协会官方微博、微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协会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信息,由微博、微信责任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发布;各相关部门应配合责任部门做好官方微博的运作,及时提供所需信息材料。
第七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上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第八条在协会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协会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协会最新公告、通知、行业新闻、活动预告;2、各种会员服务宣传及会员单位美食展示展销活动、重要商务活动宣传,行业及市场动态;3、协会形象宣传、协会文化建设、公益活动、餐饮美食文化等;4、餐饮产业方面成功项目案例;5、餐饮经营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6、由各部门提出,经协会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7、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要求:报送信息及时、准确,注明信息来源,文字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提供相关照片,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责任部门将不予发布;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程序在协会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由信息部编辑、整理,经信息部分管领导(张副秘)审核方可统一对外发布,涉及协会重大事项的信息报请秘书长审阅,经批准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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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微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大理幸福龙国际酒店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公司微博、微信在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规范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微博、微信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微博、微信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树立练良好企业形象,有利信息沟通、促进学习交流、客户问题反馈的信息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微博、微信总管理归口责任部门为营销部,负责日常管理。
营销部营销客服为工作联系人,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递交信息,微博、微信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以及顾客诉信息的受理、答复和回访工作。
第五条微博、微信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各部门分别负责所辖工作的信息提供;各部门需配合营销部工作,对营销部需要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拟发布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三章内容要求及信息发布程序
第七条在公司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八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范围1、各种业务宣传及促销活动,重要活动、行业及市场动态;2、行业应用等信息化方面的宣传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案例;3、公司研发新菜品宣传;4、企业形象宣传等;
5、经营管理经验和心得交流方面的信息;
6由各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7、公司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发布或转发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信息采编要求 1、各责任部门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要注明信息
来源,对于 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
量达 到图文并茂。
140字以内;图片采用JPEG 格式,图片大小大于1MB 小于 500M
文件格式可采用 avi 、wma 、mov rm 、rmvb 、3gp 、
mp4.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程序 1、由分工责任部门进行信息收集、 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
部门负责人审核, 营销部审核把关后,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
相关资料由各部
门存档备 查。
2、发布信息由各部门指定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 审核,经
营销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布。
3、审核通过的信息内容,由营销部统一操作发布、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通过
微博开展网上互动或组织实时活动的,由 各部门提出申请,经营销部负责人批准后,官
方微博登陆权限方可授权给需求部 门,由需求部门直接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客户信息事项处置程序 1、客户咨询类信息,由营销部直接给予答复或协调处
理,对于不能答复或处理 的,可协调其他部门给予答复或处理。
2、对于客户投诉类信息,转客服协调处理。
第四章 公司微博管理
第十四条 任何人未经公司微博、微信专门管理人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
2、微博文字信息应在 5MB 上传视频不超过
3、微信每天群发一次, 群发前需进行测试。
微博、微信访问密码由营销部负责管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自 泄漏。
为了鼓励并重视该工作,使公司微博、微信能充分发挥作用,各部门 须抓住工
作重点发送信息,要保证质量优良,从而提高企业知名度、美誉度,促 进业务
发展。
第十七条发生以下情况的给予罚款惩罚,罚款金额 200-500元不等:
(1)对微博、微信维护工作重视不够,虽指定专门人员但其未尽职责的;
(2)不按要求提报微博、微信信息,经多次督促仍不及时改进的。
第十八条凡有以下情况的除罚款外,还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违反规定造成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的部门及个人;
(2)影响公司形象的不良行为。
第五章 操作流程
第十九条 微信平台内容选材:以文字、图片、图文、语音、微视等多种方式轮 换使用发送,以店内活动和店内宣传为主要内容。
1、 信息准确无误,传播力强。
2、 体现融食代美食城特色相关内容;
3、 原创或部分原创将信息媒介嫁接到融食代企业文化中;
4、 实时报道最新动态和新闻应第一时间做信息共享;
5、行业信息、实时动态、及时报道,可添加注解权威评论;
1-1文字:以“各种趣味活动”的模式进行推广,根据店内活动进行奖励回馈。
1-2图片:将店内活动或宣传内容汇集到一张图片上, 以图片的形式发送给客户。
此类方式用于新活动推广,且必须内容简洁。
1-3图文:图文信息是十分传统的一种发送方式,仅作为点缀穿插在其他方式之 间进行的发送。
内容以美食健康、店内活动、新菜品特色菜等为主。
1-4语音:将融食代的活动或宣传内容以文字的形式编辑好,由公司领导或普通 话标准的同事进行录音与后期制作, 以语音的形式进行发送(此类形式部分明星 较为常用,公司使用较少,所以推起来比较新颖)。
1-5微视:可在法定节假日、融食代重大活动或者重要宣传内容时使用。
第二十条每日微信平台分享的信息条数 每日固定1条信息分享;(固定的条目数形成习惯,可传达视觉统一、内容简洁, 可读性高); 时间:是指在微信平台上信息发送到手机客户端的时间 发送时间:中午:11: 30-13: 30 下午:17: 00-18:00
(注:工作日上午工作量较大,不易阅读翻看微信,中午吃饭休息时间可以阅读;
官方微博、 微信资料。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下班坐公交也可以阅读)
周六、日发送时间上午10点
(注:按休息日的习惯,晨起不会过早,所以10点左右的时段,即不会打扰到受众,又可及时送达信息)
格式:在微信平台上每一条信息编辑的格式标题格式要求统一,简治、明确,
加强品牌推广:字号:小三号、字体:正文宋体加粗、颜色:黑色。
如:
[融食y代] 周.一 : ************** 正文:首固定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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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融食代地址、联系方式和二维码字号:小四号;字体:正文宋体;颜色:黑色或青蓝各段落小标题可根据排版要求,调整字体、字号、颜色。
第二十一条指定固定人员进行专人维护专人管理
客服人员另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是信息反馈,分析受众信息掌握受众需求,设
定每周以报表形式总结汇报。
(如:统计受众人员层次,区域、年龄、关注内容等等)为改进微信息提供充足的依据和改进方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