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督管理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一、总则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职责1. 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

2. 监督检查机构应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查,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三、监督检查程序1. 监督检查机构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并说明检查时间、地点、目的和内容。

2. 监督检查人员应出示有效证件,并说明检查单位和个人的身份。

3. 监督检查人员可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证照、档案和资料,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4. 监督检查人员应对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员工安全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检查,并逐项记录。

四、监督检查结果1. 监督检查机构应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制成报告。

2. 监督检查报告应包括被检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违法行为以及整改建议等内容。

3. 被检查单位应于收到监督检查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检查机构提出整改报告,并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

4. 监督检查机构应根据被检查单位的整改报告,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违法行为处理1. 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监督检查机构应立即采取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并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2. 对于存在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监督检查机构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该单位进行限期复查。

3. 对于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单位,监督检查机构应书面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4. 对于违法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员,监督检查机构应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其违法行为记入违法行为记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第一条安监机构设置和安监人员配备(一)项目部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⑴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⑵一万〜五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⑶五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⑴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⑵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项目部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严格落实协作队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并满足下列要求:⑴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⑵施工队伍或外部劳务队伍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⑶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项目部或工区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项目,项目经理部专职安监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二条安监人员的基本素质与岗位资格1基本素质与能力要求。

⑴踏实忠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⑵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知识。

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4)良好的身体素质。

2,任职资格与条件⑴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⑵取得政府部门承认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⑶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⑷经所在单位考核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具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予以有效管理和监督,并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生产过程,包括设备、人员和环境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原则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管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检查、指导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有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十条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贯彻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分管负责人应当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四条一线生产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具体要求。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制度、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等。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并将其送交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其有效执行。

第五章安全培训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十条安全培训应当涵盖安全操作规程、防范安全事故的方法和技巧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安全培训应当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并进行记录。

第二十二条新员工应当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质监站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质监站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质监站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质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1. 质监站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质监站站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站长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3. 质监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质监站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按规定报告,并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5. 安全生产应急处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完整、准确、及时。

7. 安全生产经费保障: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四、安全监督检查1. 质监站对辖区内企业、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安全生产应急处理等情况。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企业、项目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3. 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质监站负责解释。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法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领导层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决策过程。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企业领导层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责成相关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好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定并推行安全生产计划,加强对各项安全制度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2.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包括对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工作环境和员工行为的检查。

检查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安全生产检查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四、安全生产培训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

2.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和课程表,确保培训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当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估和调整,及时纠正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企业应当注重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活动等形式,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和安全行为习惯。

五、安全生产记录1.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记录制度,记录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过程和管理活动。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确保员工的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行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1.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2.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查;3. 监督检查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书和资格,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查;4. 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对安全生产场所、设备、操作、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有权制止违法违规行为;5. 监督检查人员应向相关部门和岗位提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改正。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1. 安全生产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2. 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是否符合要求;3. 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培训是否得到落实;4. 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5. 相关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履行。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1. 安全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岗位;2. 监督检查人员按计划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3. 监督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分类,并向相关部门和岗位提出整改要求;4. 相关部门和岗位应尽快整改,并向安全部门报告整改情况;5. 安全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并进行复查。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修订1. 安全部门应定期对监督检查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及时反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2. 安全部门应听取相关部门和岗位的意见和建议,在修订制度时应征求相关部门和岗位的意见,并及时将修订后的制度通知相关部门和岗位。

六、违规处罚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部门和岗位,将按照公司规定的相应处罚措施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遵守本制度的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

安全监管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管机构是国家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监督指导。

第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负有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挽救人员伤亡、保护生态环境等职责。

第四条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原则是依法行政、公正处置、科学管理、服务求实、守信用。

第五条安全监管机构实行领导负责制,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管机构设安全监督科、安全检查科、安全检测科等职能部门,并设立安全生产资料中心、事故应急救援中心等专业机构。

第七条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开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等。

第八条安全监管机构对于事故隐患的排查发现,应当第一时间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可以依法采取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第九条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机制,对于发生的事故应当及时调查原因、定责追责,并在相关单位进行警示教育。

第十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监管效能。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做到随时掌握重大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机构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建立事故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对事故类型、发生原因、处理结果进行归集和分析,形成经验教训,为预防事故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安全监管机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解决问题。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管理制度一、总体目标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为载体,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和网络建设为基础,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全体职工参与”的安全生产新格局,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体系人员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工作内容(一)管理机制全面实行“分线、分级、分片、分类”的管理机制。

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作用,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实现分线管理;不断完善供电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络,以属地管理为主,各班组按照职责、落实机构和专人,实行分片管理,针对各班组存在的危险因素,实行分类监管。

(二)管理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分有合、不留死角”的总体原则,构建管理网络。

(三)工作职能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供电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理顺工作关系。

1、供电所必须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监管职责,努力创新,改进监管方式。

履行以下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受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开展调查,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提出处理意见。

2、供电所各班组履行的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库,并报告公司安监部门;指导和协助公司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督促供电所及其从业人员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整改事故隐患;负责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3、班组履行的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协助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整改事故隐患,并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监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监督管理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三、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四、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

第二章部门职责一、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协助公司领导认真及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达标。

三、监督、检查全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以及劳动场所的卫生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企业“三废”排放的达标情况。

四、协助公司各部室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六、组织制订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七、坚持每周一次到生产现场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和召开安全例会和活动分析会,制订隐患整改计划,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采用安全检查揭示卡督办整改。

八、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档案和安全台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制度与台账。

九、参加新投入工程、设备的安装、试车、验收、投产工作,检查安全、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十、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1、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及班组长(或劳务、外包单位代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

(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2、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1、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爆破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质安课配合安全委员会申报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取证。

2、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架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在本单位的,质安课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

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安全员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造册。

三、四新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由项目部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四、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一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2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

由公司安全科配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度持证率应达80%以上。

五、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或班组教育制度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是搞好安全最重要的基础工作。

必须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为了切实开展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特订如下制度:1、班组长必须认真开展班组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在交待当天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并作好记录备查(作为考核的依据)。

2、对不开展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3、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而是抱着走过场即了事的班组且未作记录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4、作业担当、工事主任必须参加工地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接受安全教育。

5、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等多种形式予以表扬,树立典型,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对班前安全活动开展得不好的班组,利用工地黑板专栏给予暴光,同时可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奖罚制度》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六、全员安全教育。

1、全员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各部门、各级等应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图板、讲话、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地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安全教育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安全教育必须形成书面记录,教育者、受教育者签字确认。

32、项目部现场、车间、部门必须每周一次,组织开展以项目部现场、车间或部门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活动时间不得挪作他用。

3、班组每天应开好班前会和班后会,班前会上要预想当班时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KYK活动),布置防控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的安全情况。

4、公司在开停车、设备检修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产品时、节假日前,应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七、复工安全教育。

1、职工因停工、休假、离岗三个月以上,或工伤痊愈后需复工的,或因违纪违规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独立上岗操作。

2、复工安全教育由项目经理或者车间领导和安全员具体负责,车间、班组组织实施。

具体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

3、复工安全教育应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在《安全作业证》上做好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作为重新核发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的依据。

4、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

中层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必须经过资质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以后每年复训一次,取得的资质证书要登记存档。

5、班组长安全教育。

班组长安全教育是指在任职期间,由安委会及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进行授课,每年复训一次,教育的内容和考试成绩要登记存档。

八、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4九、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十、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一、编制原则1.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3.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二、编制依据。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现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5三、编制方法。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四、执行程序。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二、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三、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工事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当定期进行一次。

四、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6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五、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

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六、每年对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七、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八、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九、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

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

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第六章施工现场作业高峰预警制度根据各工事施工情况的不同,为应对各种原因引起的作业高峰情况,避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和其他状况的发生,制定本预警制度。

一、作业高峰的预警级别的识别1、现场项目部属下所有作业人员超过1/3人员加班,或部分人员加班时间在22:00以前结束,定为蓝色预警。

2、现场项目部属下所有作业人员超过1/2人员加班,或部分人员加班时间在24:00以前结束,定为黄色预警。

3、本工事所有作业人员超过2/3人员加班,或加班时间在第二日凌晨2:700以前结束,定为橙色预警。

4、本工事所有作业人员超过4/5人员加班,或加班时间在第二日凌晨2:00以后结束,定为红色预警。

二、作业高峰应对措施1、蓝色预警:作业担当、现场安全监督需全程监督,并向现场项目部通报。

2、黄色预警:项目负责人、安全课专职安全员需全程监督,并向公司项目经理部通报。

3、橙色预警:工程项目经理部部长现场蹲点指挥,项目负责人、安全课专职安全员需全程监督,后勤保障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向公司总部通报。

4、红色预警:分管副总经理现场蹲点指挥,项目经理、安全课课长需全程监督,所有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向公司总部通报。

同时安排轮休,避免出现过度疲劳引起的安全隐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