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场所高压线的标准规范
高压线高度标准

高压线高度标准高压线是指电压在11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线路,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建设和运营高压线路时,必须严格遵守高压线高度标准,以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首先,高压线的高度标准是指高压线距离地面的垂直距离。
根据国家标准,110千伏高压线的最低导线离地距离为7米,220千伏高压线的最低导线离地距离为10米,而500千伏高压线的最低导线离地距离为15米。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对电场强度、电晕放电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因素的考虑,旨在确保高压线路的安全运行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其次,高压线高度标准的遵守对于保障人身安全和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如果高压线的高度不符合标准,可能会导致电线与周围建筑物或树木接触,存在触电和火灾的风险。
同时,高压线距离地面过低也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如风吹、树木倒伏等,可能导致线路的短路和断线,进而影响电网的稳定运行。
因此,在设计和建设高压线路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高度标准进行,并在周围环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增加高压线的高度,以提高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在线路运行期间,也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线路的高度,确保高压线的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总的来说,高压线高度标准的遵守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维护,才能确保高压线路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周围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应该高度重视高压线高度标准的遵守,共同维护好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高压线距住宅国家安全标准.pdf

高压线距住宅国家安全标准准1.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多少?答:1KV以下距离为4米;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154-220KV距离为10米;350-500KV距离为15米。
2.根据《电子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为 1.0米,1千伏至10千伏为1.5米,35千伏为3.0米,66千伏至110千伏为4.0米,154千伏至220千伏为 5.0米,330千伏为6.0米,500千伏为8.5米。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责任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在当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有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第四条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第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用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
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高压线与企业安全间距要求标准

高压线与企业安全间距要求标准
高压线与企业安全间距要求标准通常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制定,以确保企业的安全运营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以下是一些普遍的高压线与企业安全间距要求标准:
1. 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简称IEC)的标准IEC 61936-1《电力输配电网和工业用电网
络的规划、设计和运营》提供了有关高压线安全间距的指导。
根据该标准,一般的安全间距要求如下:
- 高压线与居住区、工商业用地的最小垂直距离为10米;
- 高压线与建筑物、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0米;
- 高压线与道路、车辆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0米;
- 高压线与停车场的最小水平距离为5米。
2. 根据国内的相关标准和规范,高压线与企业安全间距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一般也会参考国际标准。
例如,中国的《电力设施安全距离》(GB 50152)规定了高压线与不同场所的安
全间距要求:
- 高压线与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区域的最小垂直距离为10米;
- 高压线与非住宅建筑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0米;
- 高压线与道路、车辆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0米。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参考标准,具体的高压线与企业安全间距要求可能会因地区、线路电压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企业在规划和建设时,应咨询当地的电力供应单位或专业机构,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来确保安全。
高压线与建筑物距离标准

高压线与建筑物的距离标准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标准:
1. 中国标准:根据《城市电力设施设计规范》,高压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为7米,且不得小于
2.5倍的高压线对地高度。
2. 美国标准:根据美国国家电气代码(NEC),高压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为10英尺(
3.05米),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在人口密集区或易发生火灾的地区。
3. 欧洲标准:根据欧洲电气工程师协会(CENELEC)的标准,高压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为5米,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在人口密集区或易发生火灾的地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的距离要求可能会因地区、电压等级、地形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建设中,应当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关于高压线的规范标准规定

A:《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第二节保护措施第十一条电力设施产权人应当在电力设施易受损坏地段或者位置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和输送管路保护区的显著位置,设置电力设施保护标志,标明保护区的宽度和相应的保护规定;(四)在架空电力线路穿越人口密集以及人员、车辆(机械)活动频繁地段的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五)在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及变压器平台的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擅自移动电力设施保护标志、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一)盗拆或者破坏杆塔、变压器材,盗割电力导线、拉线;(二)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悬挂物体、拴牲畜、攀附农作物;(三)向电力导线抛掷物体;(四)在架空电力线路两侧各三百米的区域内放风筝或者其他放飞物;(五)擅自在电力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或者在柱上变压器下堆放物品;(六)擅自攀登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电力、通信、广播等线路,安装广播喇叭、照明灯具、广告牌等;(七)擅自开启井盖进入电力电缆沟或者在电力电缆沟内敷设其他管线;(八)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者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九)挖掘接地极,破坏、堵塞、占压接地极检测井、渗水井、注水系统等设施;(十)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及输送管路保护区内实施下列行为:(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烧窑、烧荒、焚烧秸秆,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堆放谷物、草料、易燃易爆物品和垃圾、矿渣及其他堆积物,垂钓、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制作、存放、悬挂气球等易漂浮的物体;第十五条禁止在距三十五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接地极外缘五米的区域内和距三十五千伏以上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接地极外缘十米的区域内取土、打桩、钻探、挖掘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应当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一)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从事起重、升降机械作业及打桩、钻探、挖掘等可能危及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作业;(二)在电力设施周围水平距离五百米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三)与架空电力导线的垂直距离小于安全距离的运输机械及装载物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高压线距住宅国家安全标准

(一)盗窃、哄抢库存或者已废弃停止使用的电力设施器材的;
(二)盗窃、哄抢尚未安装完毕或尚未交付使用单位验收的电力设施的;
(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电力管理部门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四)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的安全距离为:
电压等级最大风偏距离最大垂直距离
35~110千伏?3.5米?4.0米
154~220千伏?4.0米?4.5米
330千伏?5.0米?5.5米
500千伏?7.0米?7.0米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树木应当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所需费用由树木所有者负担。
高压线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220千伏的高压线在百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132千伏的高压线在数十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11-66千伏的高压线在十数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埋藏在地下的高压线只在数米范围内的电磁辐射强度超过0.4微特斯拉。
我国的高压线建设标准远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我国的标准规定:磁感应强度低于100微特斯拉就满足高压线建设标准。
第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用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高压线地埋标准

高压线地埋标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高压线路开始采用地下埋设方式,以增加城市用地的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生活和城市运行的安全。
在高压线地埋工程中,合理的标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基础。
高压线地埋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线路布置标准:根据地形地貌、道路、建筑、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线路布置,确保线路安全、可靠、经济。
二、材料标准:地埋高压线路的材料应具有耐腐蚀、耐磨损、耐候性好、绝缘性能优良等特点,同时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三、施工标准:地埋高压线路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运行维护标准:地埋高压线路的运行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电力设施管理条例》等,定期进行巡检、检修、清洗及维护,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总之,高压线地埋标准是保障地埋高压线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才能确保地埋高压线路的安全、可靠和长时间运行。
- 1 -。
高压线安全距离规范

高压线安全距离规范
高压线安全距离规范是指在设计、施工活动中,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来保护高压线安全的规范。
高压线安全距离规范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安全距离的计算。
1、法定安全距离:依据《高压线路设计规范》和《高压线路建设及养护规程》的规定,根据高压线的电压等级和线路的架设形式,确定了不同类型的高压线路的法定安全距离。
2、实际安全距离: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改变法定安全距离的情况,这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确定实际安全距离。
二、安全距离的标准。
1、电压等级:高压线安全距离的标准主要根据电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电压等级为1000V以上的线路,安全距离应大于10米;电压等级为1000V以下的线路,安全距离应大于5米。
2、线路架设形式:根据高压线路的架设形式不同,安全距离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悬空线路距离要大于沟槽线路距离,沟槽线路距离要大于地穿线路距离。
三、安全距离的实施。
1、设计和施工时,应根据高压线的电压等级和线路的架设形式,准确计算安全距离。
2、应严格按照安全距离规范,以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距离规范分为三类: (1) 对于普通常规的高压线,距离应该满足最小值的要求,即2.5m; (2) 对于山坡和谷地,由于高压线受到地形的影响,距离应该满足最小值的要求,即5m; (3) 对于架空线路,距离应该满足最小值的要求,即7m。
此外,在实际施工中,应进一步考虑实际情况,在不影响线路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增大安全距离,以确保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7 城市供电设施
一般规定
第7.1.1条规划新建或改建的城市供电设施的建设标准、结构选型,应与城市现代化建设整体水平相适应。
第7.1.2条城市供电设施的规划选址、选路径,应充分考虑我国城市人口集中、建筑物密集、用地紧张的空间环境条件和城市用电量大、负荷密度高、电能质量和供电安全可靠性要求高的特点和要求。
第7.1.3条规划新建的城市供电设施,应根据其所处地段的地形、地貌条件和环境要求,选择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的结构型式与建筑外形。
第7.1.4条规划新建的城市供电设施用地预留和空间配置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要求。
(第1.0.5条布置、预留城市规划区内发电厂、变电所、开关站和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位置和用地时,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
城市电力线路
第7.5.1条城市电力线路分为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线路两类。
第7.5.2条城市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7.5.2.1条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
路径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避免跨越建筑物;对架空电力线路跨越或接近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和附录的规定;
第7.5.2.2条 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应规划专用通道,并应加以保护;
第7.5.2.3条规划新建的66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穿越市中心地区或重要风景旅游区;
第7.5.2.4条宜避开空气严重污秽区或有爆炸危险品的建筑物、堆场、仓库,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第7.5.2.5条应满足防洪、抗震要求。
第7.5.3条市区内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新建、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7.5.3.1条市区高压架空电力线路宜采用占地较少的窄基杆塔和多回路同杆架设的紧凑型线路结构。
为满足线路导线对地面和树木间的垂直距离,杆塔应适当增加高度、缩小档距,在计算导线最大弧垂情况下,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街道行道树之间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和附录的规定;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中对电力电
缆敷设的技术要求,并应满足城市桥梁设计、安全消防的
技术标准规定。
第7.5.9条城市地下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遵循下列原
则:
第7.5.9.1条应根据地下电缆线路的电压等级,最终敷设
电缆的根数、施工条件、一次投资、资金来源等因素,经
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敷设方案;
第7.5.9.2条当同一路径电缆根数不多,且不宜超过6根
时,在城市人行道下、公园绿地、建筑物的边沿地带或城
市郊区等不易经常开挖的地段,宜采用直埋敷设方式。
直
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
地下管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之间的安全距
离,不应小于本规范附表D的规定;
第7.5.9.3条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方和不宜直埋且无机动
荷载的人行道等处,当同路径敷设电缆根数不多时,可采
用浅槽敷设方式;当电缆根数较多或需要分期敷设而开挖
不便时,宜采用电缆沟敷设方式;
第7.5.9.4条地下电缆与公路、铁路、城市道路交叉处,
或地下电缆需通过小型建筑物及广场区段,当电缆根数较
多,且为6-20根时,宜采用排管敷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