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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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2024精)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2024精)

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甲方在乙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内容1. 服务范围乙方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将提供下列医疗服务给甲方:•1.1 一般诊疗服务•1.2 专科医疗服务•1.3 门诊手术服务•1.4 住院治疗服务•1.5 检查、化验、影像服务•1.6 康复护理服务•1.7 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2. 甲方权利和义务•2.1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并享受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服务。

•2.2 甲方应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

•2.3 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医疗费用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2.4甲方有权拒绝不必要的检查、治疗或手术,但需承担相应风险和责任。

3. 乙方权利和义务•3.1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合格的医疗设备、药品和人员。

•3.2乙方应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甲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3 乙方应当保密甲方的个人隐私,严禁泄露甲方的个人信息。

•3.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医疗费用,并提供必要的费用明细。

4. 医疗纠纷解决•4.1对于由乙方的医疗服务引起的医疗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解决。

•4.2乙方对医疗服务的质量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不承担因甲方个人原因引起的后果。

三、其它事项1. 协议生效与终止•1.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1.2若甲方在合同有效期满前30天提出解约申请,则本协议自甲方解约申请到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1.3 双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2.1 本协议适用法律。

•2.2凡因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其它约定•3.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5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5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文5篇篇1甲方: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乙方: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协商续签。

二、服务范围1. 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包括门诊、住院、康复等医疗服务。

2.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实施工作。

三、服务内容1.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 乙方应做好医疗费用的核算和成本控制工作,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3. 乙方应积极推广医疗保险政策,引导患者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四、费用结算1.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结算方式和标准,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送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3.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和证明材料,及时审核并支付医疗费用。

五、违约责任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2.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协商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年。

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协商续签。

甲方(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参保人员)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乙方需在甲方处就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服务对象与范围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10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10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10篇)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通用10篇)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篇1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甲方: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3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3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3篇篇1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甲方(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乙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联系地址:鉴于乙方因身体健康需要医疗服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双方本着诚实、合法、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医疗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诊疗、住院治疗、手术治疗、医学检查、药品配送等服务。

1.2 乙方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医生的建议,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项目。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甲方将按照临床指南和医疗规范,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医疗标准的服务。

2.2 甲方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乙方的身体健康。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具体费用以甲方出具的收费清单为准。

3.2 乙方可以选择自费或使用医疗保险支付服务费用。

第四条服务时间和地点4.1 甲方将按照预约时间为乙方提供医疗服务,如有变动,双方应提前协商并确认。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地点前往接受医疗服务。

第五条服务的终止5.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5.2 若乙方需终止服务,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3 若甲方需终止服务,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

第六条其他条款6.1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6.2 本合同采用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以上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篇2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地址)电话:(医疗机构联系电话)乙方:(患者姓名)身份证号:(患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患者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医疗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一、服务内容及范围1. 甲方为乙方提供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门诊诊疗、住院治疗、手术操作、康复护理等。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模板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模板

甲方:[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乙方:[医疗机构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定义:1.1 本协议中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甲方审查,并与甲方签订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1.2 本协议中的“参保人员”是指参加甲方管理的医疗保险的人员。

第二条协议目的:2.1 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2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3 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协议期限: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期限]年。

第二章乙方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乙方权利:4.1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4.2 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第五条乙方义务:5.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政策。

5.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5.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提供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等相关资料。

5.4 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参保人员就医服务管理第六条就医流程:6.1 参保人员持医保卡(或相关证件)到乙方就医。

6.2 乙方医务人员根据参保人员病情,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6.3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结算标准和流程,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结算。

第七条诊疗项目服务管理:7.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

7.2 乙方不得擅自扩大诊疗项目范围,不得超标准收费。

7.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对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进行自查。

第四章费用结算与监督第八条费用结算:8.1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结算标准和流程,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篇1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提供医疗服务给乙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服务内容1. 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诊断、治疗、康复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挂号、问诊、检查、检验、住院、手术等医疗服务。

具体服务范围依据甲方的业务开展情况及能力范围而定。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提供专业医疗服务。

对于患者提供的病情及治疗信息,乙方应严格保密。

三、合同期限及地点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医疗服务地点为甲方的医疗机构内。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医疗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根据服务内容、难度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

2. 乙方完成医疗服务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相应费用。

支付方式可为现金、转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甲方有义务提供符合标准的医疗设施和环境,确保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

2. 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医疗服务费用。

乙方有义务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确保医疗安全与质量。

同时,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医疗设施和环境进行合理维护。

六、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如因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关部门调解或申请仲裁。

如仲裁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书范本甲方: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患者(以下简称乙方)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就诊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一、服务内容: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疗、检查、手术、康复等服务。

2. 甲方保证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国家相关医疗标准,不会对乙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3. 乙方享有在甲方就诊时,获得医生解释病情及治疗方案的权利。

二、服务费用: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费用。

2. 乙方应当在接受甲方提供服务后,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进行费用支付。

3. 甲方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如需变更费用标准,应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三、保密义务:1. 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及病情资料进行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也应当对甲方的医疗工作及相关机构情况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公开。

3. 双方因履行合同需要共享个人信息,应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进行,不得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

四、责任承担:1. 甲方承诺按照医疗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履行医疗行为,对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2. 若因甲方医疗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乙方受损,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乙方在甲方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需如实告知病史等信息,若乙方因隐瞒病史等情况导致医疗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至乙方出院之日止。

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解释。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2. 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违约情况,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1.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 如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范本协议编号:甲方(定点医疗机构):______地址: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乙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______地址: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鉴于乙方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参保单位,并依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满足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甲方愿意成为乙方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的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有效期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约定的服务内容1.乙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乙方参保期间内,享受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服务。

2.甲方根据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门诊医疗、住院医疗、药品、检查、诊疗等。

3.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要求,提供医疗服务的相关报告和统计资料。

第三条医疗服务质量1.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要求,为乙方参保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甲方应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保证医疗服务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和证书。

3.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材,并保持设备和器材的正常运行。

4.甲方应制定完善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

第四条费用支付和结算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向乙方所规定的财务部门提供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报告。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医疗费用结算报告,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第五条信息管理和保密1.甲方应对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进行严格管理和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乙方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

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医疗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流,确保医疗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和解除1.终止原因:本协议的终止,应基于以下任一方提出的书面通知:-协议期满并且未续签的;-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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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 日甲方: 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为保障我市社会保险参保人的医疗待遇,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工伤保险条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180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深府[2007]164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管理办法》(深社保发[1999]68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和其他社会保险规定,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确定乙方(乙方下属门诊部或社康中心的约定名单详见附表)为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甲乙双方约定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险险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 _______________ 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省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关于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物价、药品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工伤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少儿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险(以下简称统筹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和本协议条款。

第二条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社会保险各相关规定。

第三条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四条乙方应有一名医院领导负责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工作,配备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

一级医疗机构明确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独立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

医保办配备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其中必须有一名副高以上临床医师)。

300(含300)张床位以上的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100-300(含100)张床位的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人及以上;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人及以上。

第五条医保办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及指导本机构各项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诊疗项目申请及价格管理、药品申请及药品价格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以及本机构各部门对社保政策的贯彻落实第六条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内部管理制度,对本机构的社会保险管理应做到年初有计划,期间有落实,年终有总结;严格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费用指标,控制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第七条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及培训,建立双向实时反馈意见的信息平台、不定期通报医保管理信息,完善网上医院操作系统的查询警示功能和参保人缴费到账查询功能,为乙方及时查询社保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名单,予以准入并授予社会医疗保险处方权。

乙方应及时将本机构具社会保险医疗处方权的医生姓名及工号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并对其进行及时的更新和维护。

第九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建立、完善和提升各种基础数据库所需的各种相关协助,及时配备、安装相关软件,配备职责明确的专业技术人员维护乙方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根据社会保险政策的调整及时按甲方要求升级完善乙方的信息系统,保证为参保人提供准确的社会保险记账服务;同时承担本机构用户端范围内系统升级及维护的相关费用。

第十条乙方应按照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和医疗服务需求,及时对社会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科室及医院基本情况等信息库进行更新和维护。

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当月数据、账目当月结清,做到日清月结;按月上传病历首页,及时准确上传、下载各有关数据,向甲方提供确定或调整费用结算标准所需的各类资料和数据,保证传送数据与实际发生费用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保证电脑系统正常运行。

乙方应提供输入密码的小键盘,以供参保人输入社会保障卡密码。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相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通过媒体将乙方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向社会通报。

第二章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第十二条乙方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坚持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乙方应执行医疗物价公示制度,向参保人提供形式多样的价格和费用查询服务。

在本机构显要位臵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基本就诊流程,设臵社保宣传栏、投诉箱和本机构社保咨询电话等,将主要政策、规定、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及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计价单位、执行价格、定价文件依据以及单独收费的千元以上医用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计价单位、执行价格等向参保人公布。

第十四条乙方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在挂号单上打印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类型;所有社会保险处方单应填写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电脑号或卡号;社会保险处方均应加盖带有医生工号的签章或签名后书写医生工号;血液透析病人的门诊血透治疗病历中还应同时保存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社会保障卡一次刷卡只能记录一次消费,不得记录或储存磁条信息多次消费。

第十五条乙方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出具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医疗服务结算收据(发票)并附费用明细清单。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应列明项目名称、规格、诊疗项目编码、计价单位、数量、单价、是否医保记账、总金额等;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应列明各收费项目类别、名称、规格、诊疗项目编码、计价单位、数量、单价、医保记账金额、完全自费项目及金额、总金额等,进行分类小计与合计第十六条乙方工作人员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查验社会保障卡与本人是否相符,拒绝为非本人社会保障卡就医提供社会保险医疗服务。

参保人委托他人代开药的,乙方应要求被委托人出具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和门诊病历本,电脑收费时,账户设有密码的直接输入密码,未设臵密码的需核对被划卡账户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同时乙方应核对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要求其将身份证号填写在所开具处方的背面,签名、留联系电话。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 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其超过部分用于父母、配偶及子女门诊就医服务时,乙方应要求就诊者出具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少儿医保卡,统一以就诊者名字挂号就诊;电脑收费时,账户设有密码的直接输入密码,未设臵密码的需核对被划卡账户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门诊类别选择“家庭通道”进行医保记账,医疗收据应同时显示就诊者姓名与参保人姓名。

处方背面留下就诊者(或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注明与参保人的关系。

第十七条乙方为农民工医疗保险结算医院的,本部应建立农民工医保、住院医保门诊专门诊室,以改善服务并提高医疗费用控制力度。

各农民工、住院医保就诊点应在其HIS 系统上开发调用甲方开发的门诊次数和金额接口,及时取得参保人最近的就医次数和消费金额;对多次前来就诊的参保人,应在其挂号单上进行标注,医生在接诊时根据病情合理诊疗。

对因病情需要转诊到结算医院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转出医院医生应告知参保人,在转入医院就诊时须由接诊医生于转诊证明左下角空白处签字并盖医生代码章,无接诊医生签字并盖医生代码章的,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转入医院接诊医生应在转诊证明左下角空白处签字并盖医生代码章的同时,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

如发生过度治疗行为,经调查核实,将对接诊医生过度诊疗费用按本协议第七十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乙方应妥善保存所发生的所有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处方单、治疗单、检查报告单等单据;其中离休人员、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大病参保人、参保人门诊医疗账户用于支付父母、配偶及子女门诊医疗、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社康就医、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绑定社康就医的门诊处方、治疗单、检查报告单等,乙方应分类存放,甲方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九条乙方应建立社会保险补记账、退账系统。

在错、漏记账以及电脑系统或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记账的情况下,在对社会保险参保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的同时,采取让参保人先交现金然后退费记账等应急措施,为参保人办理补、退手续,保障参保人的正常就医。

第二十条参保人在缴纳制卡费用至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发生门诊费用的,先行现金支付,待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持相关资料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绑定结算医院进行现金报销;发生住院费用的,乙方应核验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并复印身份证存放病历中,出院时已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直接在就医的乙方办理补记账手续;出院时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先垫付足额押金,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到就医医院办理补记账手续;办理补记账手续时,乙方应核对该参保人费用发生时的社保待遇,无待遇变化等特殊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应由社保基金支付费用的补记账手续;如参保人待遇及享受时间等发生变化的,则由甲方按社保相关政策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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