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水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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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水电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合理、高效地管理医院的水电资源,保障医院正常运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水电使用基本原则1.节约用水用电:坚持节约用水用电,避免浪费。

2.科学管理:建立科学的水电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水电资源合理分配和使用。

3.安全用电:保障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4.环保节能:倡导环保节能理念,推广节能设施和技术。

第三章水资源管理1.医院各科室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自来水,不得私自取水。

2.水资源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配,避免浪费。

3.医院应定期检查水管道,确保水资源的正常供应。

4.使用水资源需注意节约用水,禁止水龙头长时间开启,避免漏水。

5.医院应该加强员工的节水教育,提高大家的节约用水意识。

第四章电力管理1.医院各部门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2.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3.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注意安全,禁止私拉电线、私接电源。

4.限制电器使用时间,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浪费。

5.推广LED照明等高效节能设备,提高用电效率。

第五章管理责任1.医院设立水电管理部门,负责水电资源的规划和管理。

2.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水电使用管理,定期提交水电使用情况报告。

3.严格执行水电使用管理制度,违规者将被追究责任。

第六章奖惩措施1.对于水电使用优秀的科室,可以给予表彰奖励。

2.对于浪费水电严重的科室,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院水电管理部门所有。

3.本管理制度如有补充或修改,需经医院领导审批。

经过以上规定,医院水电使用管理制度将会更加科学合理,旨在节约用水用电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医院正常运转,促进环保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希望各科室积极配合执行,共同营造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氛围。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模板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模板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水电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水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节约资源,并保障医院的生产运营。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所有水电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二、水电设备管理1. 医院设立水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水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和管理。

2. 水电设备的保养和维修要按照设备的保养维护手册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水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需要提前申请并报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设备。

4. 设备维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资格和培训,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

三、水电设备使用1. 水电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操作设备。

2. 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私拉乱接水源管道,确保设备的电气和水源安全。

3. 使用水电设备时,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注意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4. 对于出现故障的水电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部门。

5. 经过维修后的设备,必须进行测试和试运行,确认设备的功能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水电资源节约1. 医院水电管理部门要开展水电节约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节约意识。

2. 加强对水电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故障,减少能源的浪费。

3. 鼓励员工在使用水电设备时灵活运用各种技巧,合理利用资源,避免浪费。

4. 设备闲置期间,应及时关闭设备电源和水源,避免不必要的能源和水资源浪费。

五、责任与处罚1. 水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水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对于设备的损坏和故障负有责任。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扣减绩效评价、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附则1.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医院所有,解释权归医院水电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医院水电管理制度的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医院水电气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水电气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水电气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水电气管理,确保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生活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提高水电气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原则医院水电气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节约使用、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1. 成立医院水电气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水电气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总务科、能源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 总务科是医院水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水电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3. 各部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科室的水电气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水电气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第四条使用管理1. 水电气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2. 使用人员应熟悉水电气设施的操作方法,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他人职责范围内的水电气设施。

3. 医院水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 医院水电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应做好记录,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

5. 医院水电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人员安全。

6. 医院水电气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应遵循节能减排的原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节约用水用电用气1. 医院应加强用水用电用气计量管理,安装合格的计量设备,确保计量准确。

2. 各部门、科室应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用气习惯,避免浪费。

例如:及时关闭水龙头、灯具、空调等设备。

3. 医院应定期开展水电气节能培训,提高员工节能意识,降低能耗。

4. 医院应制定水电气节能措施,鼓励使用节能设备,淘汰高耗能设备。

5. 医院应加强水电气的巡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能源安全。

第六条安全防护1. 医院水电气设施应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漏电保护器、短路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样本(4篇)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样本(4篇)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样本一、概述医院水电管理是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水电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设备利用效率,保证医院水电系统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水电管理制度。

二、水电设施管理责任1. 医院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水电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2. 医院设施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水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水电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水电设施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

4. 水电设施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地进行设备的检测,确认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故障设备。

三、水电设施管理措施1. 医院应装设安全可靠的水电设备,确保设备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2. 医院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制定设备使用和维护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3. 医院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设施档案,记录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保养情况,以及相关检测报告和维修记录。

4. 水电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同时,应制定使用设备的规范操作流程,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

5. 水电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保持相关设备的完好。

四、水电设施保养措施1. 水电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保养计划,明确保养周期和内容。

2. 每周对设备进行简要检查,包括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周围环境的清洁情况等。

3. 每月对设备进行彻底检查,包括设备的各项指标以及相关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

4. 每季度对设备进行全面保养,包括设备的内部清洁、润滑油更换、设备接线的检查等。

5. 每年对设备进行大修,包括设备的部分更换、设备的电气线路检查和设备的性能测试等。

五、水电设施故障处理1. 水电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设备故障排查工作,提前发现设备故障并进行维修。

2. 对于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设施管理部门,由设施管理部门负责与维修部门联系,安排维修事宜。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文(3篇)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文水、电、气运行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水电气管理,保证医院医疗、生活用水、用电、用气,遵循“安全第一、节约使用”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一条、后勤科是医院的水电管理部门,在院领导和院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水电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医用氧气的运送工作。

第二条、医院安全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用电、水、气的领导机构,安全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后勤科、保卫科组成,其日常事务负责全院的水电气运行发展规划、用水用电用气违章查处、新(改)建工程供水供电供气方案审查等工作。

二、保障、运行、维护第三条、后勤科代表医院对水电系统的保障、运行、维护等履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职能。

第四条、后勤科下属的各个水电气班组负责医院的水电气供应和水电气系统的运行、计量、收费等工作;全院其它水电设施的日常修理、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出现供电系统重大设备、设施故障或市供电部门临时限负荷等情况时,后勤科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程或调度命令改变运行方式,尽可能地保证医院医疗重点用户供电,并及时逐级汇报。

三、停水、停电、停气第六条、如遇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安排计划停水、停电,后勤科应报院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第七条、因工程建设(施工、检修等)需要区域性停水、停电,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提前七天向后勤科提出书面申请,确定停水、停电的范围,合理安排,并按相应程序给予批复,并在两天前于医院公告栏内张贴停水、停电通知,同时在医院宣传媒体上发布公告;对可能受影响的重要医疗部门必须预先通知、直接通知到相关部门及医务科负责人。

第八条、除后勤科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水、停电。

出现发生或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时、发生爆炸、火灾、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突发性事故时,水电气维修班、配电班等班组可以立即停水、停电。

以上情况的处置应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尽可能缩小停水、停电的范围,并迅速逐级报告。

四、规划第九条、院内各新建工程,须将供水供电方案报后勤科及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工程,凡涉及到水电气设施新建或改造,均须将供水供电和内部水电系统改建方案报后勤科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医院水电管理,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证水电正常运行,设备安全合理使用,减少浪费,使员工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的好习惯,特制订本规定:一、医院水电设施,包括用水设备和用电设备,是医院固定资产的一部分。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后勤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后勤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

二、后勤部门应认真抓好医院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严格执行水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对于突发性故障,后勤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回复供水供电。

三、水电管理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

严禁离岗脱岗,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四、水电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用水、用电情况。

如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

五、医院水、电设施损坏,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后更换。

六、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水、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拉电线,因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使用人负责。

七、各科室、各部门和个人要节约用电、用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做到人走设备停。

水电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下班后要认真坚持、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八、院外用水、用电,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禁止院外人偷水偷电。

九、因违章用水用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

因违章用水、用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违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医院水电管理制度范文(2)医院水电管理制度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水电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水电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设施的维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水电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2. 职责与权限2.1. 医院负责设立并执行水电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2.2. 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负责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2.3. 全体员工负责遵守制度规定,正确使用和保护水电设施。

医院水电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水电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水电管理,保障医疗、教学、科研、生活用水用电安全,提高水电使用效率,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 能源中心是医院水电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水电管理工作。

2. 安全用电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用电的领导工作,由院领导、总务办、保卫办、能源中心组成。

3.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水电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水电设施管理1. 水电设施应保持完好,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或移位。

2. 水电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处理。

3. 定期对水电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水电使用管理1. 节约用水用电,合理使用水电资源,避免浪费。

2. 使用水电时,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水龙头,确保水电设施安全。

五、水电收费管理1. 水电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

2. 能源中心负责水电费用的收取、核算和结算。

3. 各科室应按时缴纳水电费用,逾期未缴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水电安全管理1. 加强安全用电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定期对水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

4. 遇到停电、停水等情况,应及时报告能源中心,并采取措施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七、奖惩措施1. 对节约水电、安全用电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科室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水电设施损坏、安全事故等行为的个人或科室,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能源中心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院领导研究决定。

医院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医院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医院用水用电安全,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医院用水用电管理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用水管理第四条医院用水应合理分配,确保医疗、生活、消防等用水需求。

第五条严格用水审批制度,各部门需按规定申请用水计划,不得擅自增加用水量。

第六条加强用水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做好用水设施的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第八条加强用水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节水意识,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

第三章用电管理第九条医院用电应合理分配,确保医疗、生活、办公等用电需求。

第十条严格用电审批制度,各部门需按规定申请用电计划,不得擅自增加用电量。

第十一条加强用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做好用电设施的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修,防止过载、短路等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加强用电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节电意识,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用水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定期对医院用水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用水用电安全。

第十七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水管,防止发生火灾、触电等事故。

第十九条对在用水用电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用水用电浪费、安全事故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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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水电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X x x x x x x x医院水电管理条例
为加强水电管理,保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生活用水用电,遵循“安全第一、节约使用”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能源中心是医院的水电管理部门,在院党委和院安全用电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水电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用电领导小组是医院安全用电的领导机构,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总务办、保卫办、能源中心组成,其日常事务负责全院的水电运行发展规划、用水用电违章查处、新(改)建工程供水供电方案审查等工作。

二保障、运行、维护
第三条能源中心代表医院对水电系统的保障、运行、维护等履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职能。

第四条挂靠在能源中心各个班组负责医院的水电供应和水电系统的运行、计量、收费等工作,院内增压泵房、10KV配电设施的管理维护;全院其它水电设施的日常修理、维护等工作。

第五条出现供电系统重大设备、设施故障或市供电部门临时限负荷等情况时,变电站运行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程或调
度命令改变运行方式,尽可能地保证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重点用户供电,并及时逐级汇报。

三停水、停电
第六条如遇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安排计划停水、停电,总务办、能源中心应报院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第七条因工程建设(施工、检修等)需要区域性停水、停电,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应提前七天向总务办、能源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确定停水、停电的范围,合理安排,并按相应程序给予批复,并在两天前于医院公告栏内张贴停水、停电通知;对可能受影响的重要医疗、教学、科研部门必须预先通知。

第八条除总务办、能源中心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水、停电。

出现发生或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时、发生爆炸、火灾、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突发性事故时,水电维修班、配电班等班组可以立即停水、停电。

以上情况的处置应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尽可能缩小停水、停电的范围,并迅速逐级报告。

四规划
第九条院内各单位的新建工程,须将供水供电方案报总务办、能源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工程,凡涉及到水电设施新建或改造,均须将供水供电和内部水电系统改建方案报
总务办、能源中心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项目竣工后,须经总务办、能源中心处验收合格,才能正式接入医院水电管网。

第十条凡具备单独装表计量条件的新(改)建项目均应安装水电计量装置。

水电计量装置的选型在设计或采购前必须经总务办、能源中心处同意,方可实施;工程结束后一周内将水电计量装置的技术数据(规格、型号、起始读数、出厂编号等)书面报送能源中心建档。

能源中心应尽快对该计量装置检查并加铅封。

第十一条各单位购置电器设备均须向院安全用电小组、总务办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为保证供用电的可靠安全,在购置电器设备累计功率超过1KW时,还须将计划购置设备的数量、功率等报总务办、能源中心,由能源中心、保卫办对其供用电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审核,确定相应供用电方案后再购买、安装、使用。

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第十二条为保证安全,住户原有电表不足4KW的,可申请改为4KW,所发生的材料、人工费全部由个人自理。

第十三条为保证医院水电设施的安全运行,未经能源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现有供电线路与上下水管线。

五计量、收费
第十四条能源中心依据长沙市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的水电费价格,结合实际,制定出我院的水电费价格标准,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院区内基建维修单位、门面安装水电计量装置,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已安装IC电卡电能表的住户到能源中心办理输电手续。

第十七条学生宿舍用电实行装表计量、定额指标、超用收费的办法。

具体规定为:学校按本科生每人每月度电,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月度电的标准提供免费电量,超用部份按民用电价收费。

第十八条用户要求校验水电表,可与能源中心联系,须缴纳相应费用。

校验结果超过误差范围的,退还校验费,并更换原有水电表;反之,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医院提供的计量装置,并应交纳押金。

工程结束后扣除损坏和折旧费用,退还押金。

第二十条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水电表失准,毁坏,其损失由用户负责,水电费参照该用户全年用量最高月份计算。

第二十一条有工资关系的用户在下月工资中代扣水电费,没有工资关系的用户水电费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费,逾期不交,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对拒交水电费的住户,
由财务部门从对应经费中代扣。

经催缴仍未交水电费的单位和个人,能源中心有权按规定程序停水停电。

六违章查处
第二十二条能源中心有权对院内各种场所用水、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用户应予积极配合和支持,不得拒绝和故意刁难。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接水电、毁坏水电表铅封、私自拆装和移动水电表、以不正当手段使计量装置失准等,均为盗窃水电。

盗窃水电者,能源中心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追缴应交水电费并处应交水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如违反程序购买、使用水电设施、设备,由该单位第一负责人负全责。

一经发现,院安全用电小组有权要求该用户立即停止使用,并限期整改,整改结束经能源中心验收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如使用单位未按能源中心的要求进行整改,无视安全继续使用,能源中心将对其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二十五条凡未经总务办、能源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进行水电设施新(改)建,改变原有供电线路和上下水管线等,一切责任由单位负责人和个人负责。

一经发现,总务办、能源中心有权要求该用户立即停止使用。

单位和个人必须将水电改造图纸和资料交总务办、能源中心审核,如符合设
计、施工规范和使用要求,可重新投入使用;反之,需按要求整改到位后方可使用。

否则,能源中心将对其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使用单位和个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对违章使用和浪费、盗窃水电的行为,任何单位与个人均有权监督并向能源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3527。

七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如与以前颁布的规定和标准有抵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解释权归总务办、能源中心。

第二十九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价格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遇长沙市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价格调整,以上价格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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