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历年真题试卷汇
2010年--2017年司法考试卷-侵权责任法真题汇总多选

68.女青年牛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词犀利而受到观众关注,一时应者如云。
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牛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人在网站上捏造牛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
关于网民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侵害牛某的姓名权B.侵害牛某的肖像权C.侵害牛某的隐私权D.侵害牛某的名誉权【考点】人格权侵权【司法部答案】C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99条的规定,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包括干涉、盗用、假冒等。
在本体中,并不存在这些情形,因此,网名的行为并没有侵犯牛某的姓名权。
因此,A是错误的。
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的网民并没有该目的,因此,不构成对牛某肖像权的侵害。
故B是错误的。
对于C选项中的隐私权,《侵权责任法》第2条已经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本题中,网民收集和公开的私人信息,构成了对牛某隐私权的侵害。
因此,C是正确的。
本题中,有人在网站上捏造牛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属于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的行为,根据《民通意见》第140条的规定,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因此,D是正确的。
69.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
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司法部答案】ABC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98条的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健康权为自然人享有保持生理机能正常及其健康状况不受侵犯的权利。
06年-15年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汇总及答案

06年-15年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汇总及答案06年-15年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汇总及答案选择题部分201522.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
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
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B.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C.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D.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23.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
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
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C.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D.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24.甲的儿子乙(8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万元。
某日,乙玩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
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万元。
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B.甲已尽到监护职责,无需承担侵权责任C.用乙的财产向丙赔偿,乙赔偿后可在甲应承担的份额内向甲追偿D.应由甲直接赔偿,否则会损害被监护人乙的利益67.关于动物致害侵权责任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8周岁的儿子翻墙进入邻居院中玩耍,被院内藏獒咬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B.小学生乙和丙放学途经养狗的王平家,丙故意逗狗,狗被激怒咬伤乙,只能由丙的监护人对乙承担侵权责任C.丁下夜班回家途经邻居家门时,未看到邻居饲养的小猪趴在路上而绊倒摔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D.戊带女儿到动物园游玩时,动物园饲养的老虎从破损的虎笼蹿出将戊女儿咬伤,动物园应承担侵权责任201421.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560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560 单项选择题第1题: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1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
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
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
下列选项哪项正确?A.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B.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查点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未作表示的后果。
依《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丙作为受遗赠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表示视为放弃遗赠。
请注意区分法律对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不同规定。
同时在民法的考查中特别要注意法律对当事人未作出表示的意思效果进行推定的规则,这是特别容易混淆和司法考试容易考查的知识点。
知识模块:婚姻继承法第2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中级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39题)A.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B.审理案件组成合议庭时,均不可邀请陪审员参加C.审理案件均须以开庭审理的方式进行D.对案件所作出的判决均为生效判决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由此可见,在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三种一审民事案件中,第一种为涉外案件,而后两种则既有可能是涉外案件,也有可能是非涉外案件。
因此,中级法院既可受理一审涉外案件,也可受理一审非涉外案件,选项A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
请同乡蒙某帮忙。
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20题)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B解析:所谓帮工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进行了规定,即“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本题中,蒙某属于帮工人,而甲公司属于被帮工人,对于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的人身损害,应当由被帮工人来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职务侵权责任的规定也可以解决本题。
《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本题中,作为甲搬家公司员工的郭某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据此,选项B 正确,选项ACD错误。
,2.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
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24题) 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2016年卷三1题)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项,公民和税务机关之间所为的退税行为中,税务机关并不是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其和公民甲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故A 项错误。
B项,《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乙发布寻物启事的行为属于单方允诺,是特定人和不特定人之间的债的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故B项正确。
C项,丙对于女友作出的承诺属于情谊行为,情谊行为是指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者承诺。
情谊行为是一种类似于民事法律行为但又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是一种没有法律效果的约定,故C项错误。
D 项,丁作为志愿者,其和福利院之间在法律上没有互相帮助的义务,不涉及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丁定期做帮工的行为属于社会法调整范围,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如果帮工的过程中出现侵权行为,则侵权行为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但选项没有交代这一条件,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民法总则2.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
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
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
最新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试卷三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2.甲被法院宣告死亡,甲父乙、甲妻丙、甲子丁分割了其遗产。
后乙病故,丁代位继承了乙的部分遗产。
丙与戊再婚后因车祸遇难,丁、戊又分割了丙的遗产。
现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死亡宣告。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丁应将其从甲、乙、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B.丁只应将其从甲、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返还给甲C.戊从丙处继承的全部财产都应返还给甲D.丁、戊应将从丙处继承的而丙从甲处继承的财产返还给甲3.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4.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
”甲称将来一定奉还。
事后甲还了乙500元。
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再还300元B.乙应退回500元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5.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
业务员王某在与B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
B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三)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三)(4)49.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
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
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
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
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
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异议。
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B.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C.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50.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
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
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C.裁定诉讼中止D.缺席判决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
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
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B.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D.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52.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
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
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
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53.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54.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70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708 单项选择题第1题:李某夫妇外出旅游,不幸遭遇车祸,李某当场死亡,李某之妻在被救后不久亦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夫妇有子女甲、乙、丙三人,其中甲已于3年前死亡,仅遗一子丁。
乙在得知父母双亡后病情急剧加重不久就死亡,留有一子一女戊、己。
李某生前立有遗嘱将其财产的12归其孙丁继承,请问,李某夫妇的遗产(一栋房屋)应如何继承:A.丙、丁各继承13,戊、己各继承16B.丙、丁、戊、己各继承14C.丁继承23,丙继承16,戊、己各12D.丙继承14,丁继承12,戊、己各18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遗产的确定、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婚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券;(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是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该栋房屋属于李某夫妇的共同财产,在李某死亡时,只有12是李某的遗产,另12是李某之妻的财产。
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李某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李某之妻和甲、乙、丙三人。
李某之子甲先于李某夫妇死亡,其子丁可依据代位继承的规定,继承李某夫妇的遗产,代位继承规定于《继承法》第11条,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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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
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2011—卷三—22,单)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正确答案:C解析:《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乙登记结婚时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而登记结婚3年后,已达法定婚龄,则不能以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要求宣告婚姻无效,故A项错误。
欺诈不属于婚姻无效的事由,因此,B项错误。
甲、乙若为表兄妹,则构成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该婚姻无效,C项正确。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胁迫可构成婚姻撤销的事由,但不属于《婚姻法》第10条所规定的无效事由,故D项错误。
本题答案为C。
知识模块:婚姻法、继承法2.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卷三—19,单)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正确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该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依据本题题干交代,甲男与乙女的婚姻在结婚之初本来属于可撤销婚姻,但又具有无效事由,按其效力等阶应该属于无效婚姻。
离婚的前提是婚姻有效。
《婚姻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故B项当选,A项不选。
《婚姻法解释(…)》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无效婚姻之诉不存在先行调解的问题,也不得提起上诉。
C、D项不选。
本题答案为B。
知识模块:婚姻法、继承法3.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卷三—23,单)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正确答案:C解析:共同共有财产关系是非常稳固的关系,法律尽量维持其稳定性。
《物权法》第99条对此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有为共同共有,原则上在夫妻关系终止(也即“共有的基础丧失”)前,除非有“重大理由”,不能对该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那么,何谓“重大理由”呢?《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按举轻以明重的规则,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如女方的父母,或者男方的父母)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以分割夫妻财产。
现乙本人作为婚姻当事人一方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其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A选项正确。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甲的行为构成虐待行为:有钱不给医治并导致乙的病情恶化,乙有权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请求甲损害赔偿,所以,B选项正确。
但是,乙在离婚诉讼中并没有理由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现行《婚姻法》关于可以适当多分财产的规定事由。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可见一方少分或者多分针对的是“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本题未发生这些行为。
所以,C选项错误。
《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所以,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D选项正确。
解答B、D项的关键都在于认定甲的行为已经对乙构成了虐待。
本题选择C。
知识模块:婚姻法、继承法4.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
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卷三—21,单) A.刘某只能要求唐某偿还10万元B.刘某只能要求黄某偿还10万元C.如黄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唐某追偿10万元D.如唐某偿还了10万元,则有权向黄某追偿5万元正确答案:C解析:关于夫妻财产与债务的一个基本原理是: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
几个具体法条是:《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 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依《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当支持。
本题中.黄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由唐某负责偿还,但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只不过.黄某偿还后,有权依离婚协议的约定向唐某追偿。
此处的关键是分清夫妻内部约定(意思自治,怎么约定都行)与对外责任(夫妻债务,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离婚后承担连带责任)的区别。
故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本题正确答案为C。
涉及知识点:婚姻法、继承法5.甲、乙结婚的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09—卷三—20,单)A.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正确答案:B 涉及知识点:婚姻法、继承法6.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
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
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17,单)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正确答案:D解析:《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据此,王某向飞跃百货公司借款10万元虽系婚前个人债务,但所借之钱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王某和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同时,飞跃百货有限公司由张某独资设立,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我国《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因此本案中的债权人是飞跃公司,而不是其股东张某,因此应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故D项正确。
本题答案为D。
涉及知识点:婚姻法、继承法7.甲、乙结婚多年,因甲沉迷于网络游戏.双方协议离婚,甲同意家庭的主要财产由乙取得。
离婚后不久,乙发现甲曾在婚姻存续期间私自购买了两处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起诉甲,要求再次分割房产并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68,多)A.乙无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法院应当将两处房产都判给乙C.请求分割房产的诉讼时效,为乙发现或者应当发现甲的隐藏财产行为之次日起两年D.若法院判决乙分得房产,则乙在判决生效之日即取得房屋所有权正确答案:A解析:《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均规定在《婚姻法》第46条中,甲的行为不符合其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对甲的行为应当适用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而不是适用损害赔偿解决,故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