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篇)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方必须制定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进行执行。
2.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并明确相关人员的报告和沟通渠道。
3. 施工方应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4. 施工方要制定明确的施工计划,包括工期、施工方法、施工顺序等,并与相关营业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与营业活动的安全不受影响。
5.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施工方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隔离带等安全设施,防止行人和车辆误入施工区域。
6. 施工方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7. 施工方要与相关的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接受监督和检查。
8. 施工方要及时向相关的营业单位和业主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告知营业线施工的时间、范围和可能的风险,提醒相关单位和业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9. 施工方要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10. 施工方要定期组织安全会议,研究解决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二)一、总则为了保障临近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维护周边居民和企业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程前期准备1. 施工方应根据工程需求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报备施工计划。
2. 根据临近营业线的具体情况,委派专人负责与相关营业线单位沟通协调,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
三、施工人员管理1. 施工方应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监督和指导。
3.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考勤制度,确保施工人员按时到岗并严格执行工作任务。
四、施工设备管理1. 施工方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024年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及措施(二篇)

2024年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及措施一、相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严格依照规定,与车务、工务、电务、供电等营业线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未签订协议者,坚决禁止开工。
施工前,必须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须得到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审批后方可执行。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明确安全预防的重点,确定责任人员,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未经审批者,不得开工。
施工人员在上道作业前,必须接受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且需通过考试合格。
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道作业。
安全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等岗位,必须通过路局有关部门的培训及考试,持证上岗,并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
在邻近营业线进行机械作业时,必须设立安全警戒线,并由专职安全防护员进行现场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不符合此规定者,禁止作业。
对于影响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维修作业,必须纳入“天窗”作业计划。
未纳入计划或未经请示许可的作业,严禁进行。
进行基础施工时,需提前与工务、电务、供电等设备管理单位沟通,共同确认地下隐蔽设施的走向和位置,并绘制相应的设备走向图。
施工过程中,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的安全监护员在场监督,并在确定设备准确位置和走向后,方可开展作业。
对未搬迁或未确认准确位置的设施,禁止使用机械进行作业。
二、其他要求在高处作业,如高大建筑物、桥梁、风雨棚等区域,必须佩戴安全带、悬挂安全网。
双层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
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应采取“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锁”的安全措施。
高大设备必须安装避雷和接地装置。
在进行封锁施工、慢行或区间作业时,必须指派驻站联络员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调度命令指定的范围和时间进行作业。
在施工慢行准备时,禁止超范围作业;封锁施工时,应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置施工作业标志及慢行地点标志,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安全防护员。
在封锁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封锁方案,并配备充足的作业人员。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 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临近营业线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所在地区的特点和临近营业线的具体情况,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第四条临近营业线的定义: 指临近铁路、公路、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营业线的施工现场。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五条临近营业线的施工管理应明确分工, 责任到人。
主要责任人包括:(一)施工单位负责人, 负责组织和管理施工作业;(二)安全员, 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三)作业人员, 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负责自身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
第六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第七条安全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并指导作业人员正确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认真履行职责,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划和组织安排;(二)临时场地的布置和管理;(三)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四)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五)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整改;(六)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巡查施工现场,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设立应急指挥中心, 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理事故,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管控的关键,按照法律法规和《铁路工程基本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要求为保障营业线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南里铁路支线工程GAC1T标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进行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施工作业“十不准”和确保行车安全的原则,严禁违章蛮干。
第四条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防护员、联络员等必须经过铁路局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在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前5天内,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编制邻近营业线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审核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六条由项目总工或方案编制人在施工作业前2天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七条由项目安全总监组织,在作业前2天内对参与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资料签字存档,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严禁进入营业线施工。
第八条由项目副经理组织,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第九条邻近营业线施工前,项目总工应组织工程技术、安全管理等人员按照方案内容对现场落实情况进行验收,现场未按照方案实施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条防护员担当防护工作时,不得兼职其他工作,并每班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危及列车运行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及营业线管理人员,每班下班前要求施工人员及时清理现场遗留机具、材料,排除一切可能干扰列车安全运行的不利因素。
夜间要看管好所有材料、机具等不丢失,及时呼唤闲杂人员远离线路,不在施工现场逗留,并按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一条由安质部负责对现场防护栅栏应隔段设置明显警示标牌,防止人员攀爬、翻越,同时对重点地段拉设警戒绳,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并进行日常的检查维护,发现损坏或缺失及时要求修复。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及措施范文(3篇)

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制度及措施范文一、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1 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1.2 施工现场应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评估,及时消除和整改隐患。
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包括警示标识、围栏等措施。
1.4 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施工。
2.2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护服,严禁酒后上岗。
2.3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施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监督。
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识1.1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以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施工区域。
1.2 在施工区域内设置明显的警示牌,标示工作区域的范围和危险提示。
1.3 利用鲜艳的颜色和明亮的灯光,加强警示标识的可见性,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2.施工现场围栏设置2.1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牢固的围栏,限制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2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并设立专人负责登记和管理。
2.3 定期检查围栏的完整性和稳固性,及时修复和加固。
3.施工设备及工具的安全使用3.1 施工设备必须经过检测和试运行合格方可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2 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使用施工设备和工具的操作规程。
3.3 在使用施工设备和工具时,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装备,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三、施工人员安全措施1.安全教育和培训1.1 施工队伍必须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2 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教育宣传点,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宣讲和培训活动。
2.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2.1 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鞋和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更换和维护。
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规范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营业线附近进行的施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路基、桥梁、隧道、轨道、电力、通信、信号等工程的建设、维修、养护、大修、更新改造等。
第三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铁路运输安全的规定和标准。
第四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充分的技术、安全、环保等可行性研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向铁路运输部门提交施工申请,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范围、施工人员资质、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铁路运输部门应在收到施工申请后,对施工方案、施工人员资质、安全措施等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九条审查通过后,铁路运输部门应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材料等。
第三章施工实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设置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机械、施工材料、施工人员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测,防止对铁路运输安全和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向铁路运输部门报告施工进度和安全情况。
第四章施工监管第十六条铁路运输部门应加强对临近营业线施工的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七条铁路运输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监管工作。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目标:1.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保护现场设备设施,减少财产损失;3.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施工效率;4.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5.持续改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原则:1.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权力;2.全员参与,群防群治:落实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制,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参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群防群治;3.科学管理,符合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对施工过程进行科学管理;4.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以预防为主,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安全防范,及时控制事故发生;5.综合治理,因地制宜:考虑营业线施工现场的特点,综合治理,采用因地制宜的办法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三、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1.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其熟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方法;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安全行为规范;3.设立安全检查标准:制定安全检查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例如佩戴安全帽、穿戴防护服、使用防护设备等;5.加强危险源治理: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防止事故的发生;6.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7.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四、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评估和改进:1.定期进行安全管理评估:定期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2.加强事故案例学习:学习和总结事故案例,吸取教训,提高对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3.持续改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和学习经验,不断改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保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临近营业线进行施工作业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临近营业线指与正常运行中的商业建筑、交通设施等具有直接或间接相连联系的地区。
第四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并按照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应急处理等。
第六条上级管理人员应严格督促、检查各级人员的安全工作,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操作,特殊情况下,应向上级报备并得到批准。
第八条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修订并及时通知所有从业人员。
第二章施工前准备第九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施工作业中的危险因素,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将其提前报送给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与临近营业线的经营单位进行沟通,确保双方对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的认可和理解,并得到相关允许。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划分,设置明确的标志和指示,确保施工区域和通行区域分离,不干扰营业线的正常运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与施工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情况时可以迅速、有序地进行应对和处理。
第三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第十六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鞋、安全带等。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的警示标识和警示栏,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并执行现场巡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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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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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邻近既有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施工安全管控的关键,管理应从细微之处做起,做到有迹象就察,见苗头就敲,成倾向就纠,严把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严格执行《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发〔2012〕610号)、铁路总公司、南昌局现行的其他有关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施工作业“十不准”和确保行车安全的原则,严禁违章蛮干。
三、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四、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施工前应对邻近营业线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并签字存档,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严禁进行营业线作业。
六、开工前,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明确责任和任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安全防护内容和措施、发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办法等。
七、行人、机械设备通过道口时或者跨越线路时,必须执行“一站、二看、三通过”制度,来车时不准抢越。
未经批准严禁私设道口,非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在既有线轨道上行走或坐卧,机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严禁任何人跳车、钻车、扒车,更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影响列车运营范围内。
八、驻站员、防护员要挑选机动灵活且责任心强的人担任,且必须经过铁路局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劳务工不得担任营业线施工的安全防护员和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
车辆。
九、车站向施工区域发车时,驻站员必须立即向现场防护员发出确报,防护员必须在现场盯控,确认现场已停止作业并确认机械材料未侵入限界,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要立即通知驻站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同时在现场设置停车防护。
行车有变化时,驻站员要及时现场防护员发出变更通知。
现场防护员必须将接到的信息及时传达至施工现场负责人。
十、驻站员负责在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手续,向施工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负责向车站值班员传达开通线路请求,驻站员和防护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标志,携带通讯设备,防护员还必须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随时观察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报驻站员和施工现场负责人。
十一、驻站员要随时与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防护员要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至准许放行状态。
十二、进行钻孔、挖掘作业前必须先确定地下无营业线设备线
缆,施工中各种沟槽的开挖,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调查,并通知营业线管理单位安全人员到场监护,监护人员未到,严禁从事上述作业;对各种电力、通信、信号电缆按要求做好防护,严防挖断电缆事件发生。
十三、发现接触网断线及部件损坏等情况时,不准直接或间接与之接触,要立即通知营业线相关部门人员到场,在接触网检修人员未到达前,应距断线接地处10m以外设置防护,严禁人员接近,施工中,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接触网支柱、地锚等设施的稳定。
十四、营业线施工准入证按操作人员发放,有效期最长一个月,施工内容、地点、操作人员有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办证,准入证要随车携带,没有准入证的设备禁止一切涉及营业线范围内的施工。
十五、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到位、盯控人员不到岗、监护配合单位人员未到场监护前,严禁任何人擅自进行临近营业线施工。
十六、施工要点实行《施工要点安全卡控卡》制度,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要点手续。
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接到
驻站员传达的调度命令,确认按规定设好防护后,方能开始施工。
十七、现场负责人要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负责人因施工所造成的行车安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八、在接触网未停电情况下,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与接触网设备带电部分必须保持不小于2m的安全距离;现场负责人应随时掌握施工进度,与有关电务、接触网等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
十九、必须确保营业线两侧排水畅通,不得因施工造成营业线安全区内积水或排水不畅。
二十、不得漏报、瞒报施工项目,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施工,坚持按点施工,严禁提前、滞后施工。
二十一、施工后坚持逐级复查制度,及时清理施工机具、路料等,达到标准和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薄》内销记交付开通使用,以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二十二、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明
确安全把关重点,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要暂停施工,监督其整改落实,对不服从的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
二十三、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和营业线监护人员做好配合,有不同意见及时向上级反映,严禁出现不听监护人员劝阻冒险蛮干的情况。
二十四、对违反本制度的队伍及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或清退出场。
云博创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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