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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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配套措施的通知(长政发〔2017〕19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配套措施的通知(长政发〔2017〕19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中心配套措施的通知长政发〔2017〕1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18日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为提升我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创新驱动,减轻企业负担,发挥政府引导功能,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推进我市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制订本措施。

一、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办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对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科研经费投入总量全市排名前100名及年度科研经费投入总量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全市排名前100名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统计局)。

(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研发机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区域或行业创新平台。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 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对新批准设立的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最高给予 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三)鼓励企业开展科技交流。

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

支持企业以人才引进、技术引进、合作研发、研发外包等方式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支持企业并购国外研发机构,对经核准实际投资额 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给予适当补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05•【字号】日政发〔2017〕13号•【施行日期】201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的通知日政发〔2017〕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日照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已经2017年6月9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5日日照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突破园区、聚力招引”的实施意见》(日发〔2015〕7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发〔2017〕7号),制定如下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一、支持引进先进技术。

对技术合同登记、专利权转让登记或专利实施许可备案额度在50万元以上从外市引进的先进技术项目,在有关项目登记或备案实施后,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效果,给予技术交易额10%补助,每项最高补助30万元。

对促成不低于5项外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30万元。

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财税扶持政策,推动企业科技研发投入逐年递增。

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企业研发经费给予后补助。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的大型企业,按照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给予后补助,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5%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照研发投入1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补助经费最高1000万元,在省财政承担50%的基础上,市财政承担30%、区县财政承担20%(市属企业由市财政承担)。

优品课件之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

优品课件之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2017年,是“十三五”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一年。

为全力推动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档升级,主动融入xx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聚型、高效率的区域创新体系,特制定2017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抢抓xx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契机,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创新发展理念,开展“科技创新促进年”活动。

突出实施产学研合作、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加速产业提档升级步伐、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优化创新载体布局、完善区域创新服务体系等重点任务,努力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和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为2020年建成创新型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主要工作目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x%;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比年初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新增、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x家以上,新增孵化面积x万平方米;确保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重点工作:一、推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着力打造全市创新高地1.实施企业研发质量提升工程。

支持光电、生物医药、3D打印、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领域企业,建设国家、省级研发机构,提升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

启动市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力争年内升级、新建30家市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

探索多种方式组建产学研结合、市场化运作的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xx海洋工业技术研究院和xx机器人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2.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功能布局。

按照一器多区、分类集群模式,加快专业孵化器建设步伐。

在动力传动、新型材料等领域,选取5家市级以上孵化器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在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等领域新建5家专业孵化器,新增孵化器面积20万平方米。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总结的报告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总结的报告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总结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7.04.24•【字号】青科发政〔2017〕59号•【施行日期】201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总结的报告科技部: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总结报告的通知》(国科办函厅〔2017〕214号),现将青海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总结报告报上,请审阅。

2017年4月24日(联系人:赵长健联系电话:0971—8244525)青海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总结报告2016年,党中央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吹响了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

习总书记提出“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特别是在视察青海时强调“青海在科技、教育、人才方面要‘弱鸟先飞’,奋起直追,下决心把创新这个短板补起来”。

省委召开十二届十二次全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从战略高度和全省发展全局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一年来,青海省科技创新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省委提出的“四个转变”发展新思路,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贯彻《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一、主要改革和政策措施(一)加强创新驱动发展顶层设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并经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明确了着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战略布局,描绘出我省创新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远景。

2023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

写一篇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1000字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发展,科技创新已经成为了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之一。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需要继续努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为我市经济的稳步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下是我市年全科技创新工作要点:一、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是科技创新的核心环节,对于优化技术创新体系、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提升平台功能和创新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企业和高校。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具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经济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我们需要着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专项行动和法律监管,保护和利用好知识产权。

三、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是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我们需要加大对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以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人才流动和创新,提高科技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四、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政策支持是推进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有助于激发创新潜能和加强科技创新投入。

我们需要持续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和高校参与科技创新。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科技创新是全球性的,需要通过国际交流和合作推进共同进步。

我们需要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深化与国际机构之间的合作,加强与发达国家的科技创新交流,提高科技创新的水平和质量。

总的来说,科技创新对于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政策支持以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工作,以提升我市科技创新的水平和质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要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镇政办发[2016]24号【发布部门】镇江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2.19【实施日期】2016.0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镇政办发〔2016〕24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2016年全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19日2016年全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与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稳中奋进”的总基调,突出国家级重大平台创建,加强与宁镇扬高校科研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安排资金链,全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9%;研发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2.58%;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9件;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达140人年;拥有研发机构企业所占比重达40%。

一、以承载更多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为导向,着力打造“131”国家级重大平台1. 加快建设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运用市场化方式推进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形成“一区十四园”协同发展格局。

加快搭建镇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服务中心等平台。

丹阳市高性能合金材料研究院建成测试评价实验中心;句容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完成二期主体工程;扬中市建设智能成套电气试验检测等3个平台;京口区大禹山创意新社区招引企业100家以上;镇江新区新建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孵化创新企业10家。

2. 加快建设镇江国家高新区。

镇江高新区创建国家级创新型特色园区。

加快科技创新一条街建设,建成科技大厦等载体,完善镇江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功能;加快镇江知识城建设,搭建数字出版技术等3个公共服务平台,吸引30家企业入驻。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秘〔2017〕37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秘〔2017〕37号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黄政秘〔2017〕3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11日黄山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黄山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市政府设立黄山市科技创新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总量控制和竞争性申报。

第三条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在本市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本市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专利质押贷款的担保机构;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在本市的社会个人(仅限专利资助)等。

第四条凡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型企业和项目,纳入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范畴,采取事后奖补、研发资助等方式,支持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平台建设。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及以上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购置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原值10万元及以上),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15%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支持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特色产业、社会发展等开展科技研发,单个项目扶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1.加强科技创新能力。

通过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提高科研机构和高校的科研能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研人才,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引领企业。

2.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科技成果的评价和推广,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3.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对科研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完善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为科技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待遇。

4.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

优化科技政策和法规,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5.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

加大对科技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推动科技信息化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提高科技管理和科技服务的效率。

6.加强科技合作交流。

加强与国内外科技创新中心的合作交流,促进科技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科技创新的国际竞争力。

7.加强科技成果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科技成果的保护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率,保护科技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8.加强科技教育普及。

加大科技教育的力度,提高公众的科技素质,培养创新意识和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文化的普及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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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
2017年,是“十三五”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一年。

为全力推动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档升级,主动融入xx 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聚型、高效率的区域创新体系,特制定2017年全市科技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抢抓xx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契机,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创新发展理念,开展“科技创新促进年”活动。

突出实施产学研合作、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加速产业提档升级步伐、加快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优化创新载体布局、完善区域创新服务体系等重点任务,努力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和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为2020年建成创新型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主要工作目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x%;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比年初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新增、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x家以上,新增孵化面积x万平方米;确保全市科技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重点工作:
一、推动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着力打造全市创新高地
1.实施企业研发质量提升工程。

支持光电、生物医药、3D打印、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领域企业,建设国家、省级研发机构,提升优势产业核心竞争力。

启动市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力争年
内升级、新建30家市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

探索多种方式组建产学研结合、市场化运作的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xx海洋工业技术研究院和xx机器人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2.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功能布局。

按照一器多区、分类集群模式,加快专业孵化器建设步伐。

在动力传动、新型材料等领域,选取5家市级以上孵化器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在生物医药、智能装备等领域新建5家专业孵化器,新增孵化器面积20万平方米。

进一步加快市科技孵化中心、潍坊蓝色智谷等创新型孵化器建设。

3.加快xx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支持高新区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在体制机制、资源共享、财税金融、人才培养、产城融合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率先突破。

支持高新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完善、主导产业培肓以及潍柴国际研究院、北航歌尔智能制造创新技术研究院、虚拟现实研究院等世界水平研发平台建设,打通从“科学”到“技术”转化的通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模式,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区域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国际化先行示范区。

4.高水平建设潍坊市工业研究院。

突出产业主导作用,依托重点企业和院所,组建潍坊市工业研究院,建设发动机、自动变速器、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海洋技术等行业研究院,重点开展引导先进应用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引进国内外创新人才及团队、服
务在孵科技企业等工作,搭建服务潍坊、辐射半岛、面向国内外的高水平公共创新服务平台。

5.创建潍坊市科教创新园。

落实好《市科教创新园认定管理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规划建设科教聚集区,大力吸引国内外各类研究院(所)、研究生院入驻,打造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基地,吸引创新人才的凹地、研发创新的高地。

3-5年后,认定一批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好的市级科教园区。

二、培植壮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着力加速产业提档升级步伐6.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实施“小升高”科技计划,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和能源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遴选出一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服务的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力量,组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如入xx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

对接国家“创新百强”工程,积极争取省龙头企业转型试点,集成技术对接、科技金融服务等各类科技资源和手段,加大辅导、培育力度,提升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使其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总数达到x家以上。

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生物医药等创新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支持半导体发光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力争年内集群完成销售收入x亿元。

加快生物医药创新产业集群建设。

重点支持生物基材料产业化、生物制药技术培育等传统生物技术改造提升,建设一
批研发平台,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力争年内产业产值达到x亿元。

7.加速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与转化。

围绕我市重点规划和着力培育的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以及“十三五”期间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集中支持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高端攀升。

加快推动豪迈科技“高档子午线轮胎模具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与应用”等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多层次培育和全链条服务体系,全年培育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 0项。

8.推进科技惠民创新示范工程。

以寿光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一核四区一带”建设为重点方向,支持园区重点建设国家蔬菜种业科技创新平台、蔬菜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农业(蔬菜)互联网平台、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国家农业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平台、国际农业协同创新平台等六大平台,培育发展现代蔬菜种业、农业智能设施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业、蔬菜观光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信息服务业(农业大数据产业)、现代农业物流业等七大产业。

积极向上汇报沟通,争创寿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

加快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抓好国家、省级实验区动态管理,聚焦生态环境、人口健康和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创新需求,加强关键技术、共性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成果的示范。

三、加快聚集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着力提升产学研合作成效
9.积极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合作。

充分发挥潍坊国际科技合作优势,实施国际合作创新行动计划,举办境内外科技交流专项精准对接活动,推动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搭建国际科技高端合作平台。

鼓励企业在创新资源密集的美国、德国、以色列、意大利等国家,通过自建、并购、合作共建等方式建立重点研发机构。

重点推动潍坊(美国)硅谷高科技孵化器、中以(潍坊)科技转移平台等十大科技国际化工程,共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提升企业国际化水平。

10.加快聚集国内创新资源。

继续深化与中科院、清华大学、东北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交流,举办对接洽谈会、专家诊断、企业考察、项目路演等对接活动,全年举办对接活动6次,推动100家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务实合作关系,促成30个技术项目来潍转移转化。

积极吸引国内重点高校院所、研发机构来潍设立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全力推动中科院所属院所、复旦大学、中国农科院等来潍建设研发分支机构。

11.提升产学研合作成效。

进一步发挥科技合作联络员作用,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以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合作、创新载体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为重点,完善区域特色产业与高校优势学科紧密结合、互动发展的机制。

对与高校院所达成的合作协议,派出专人及时调度,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

探索实行“互联网+”产学研合作新模式,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招院引所的政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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