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高唐县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县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1)

县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1)文档XX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县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一、目的为切实加强对突发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在事故发生时能够有组织、有秩序、及时有效的救治伤病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县域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由县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县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县重特大事故的医疗救治应急处理工作。
总指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成员:县卫生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医院院长县中医院院长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指挥、协调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医疗救治工作,使伤病员得到及时救治。
负责指挥县120急救站及有关医院的协调、联动、安排、组织急救车辆和医务人员;负责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的演练计划的确定、实施;负责督察县120急救站及有关医院医疗救治车辆、药品、物资的储备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政科,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县卫生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医政股股长、卫生股股长、医政股副股长和安监局等相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挥部各项命令的上传下达,向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负责接听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令以及其他途径的接警工作;负责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的演练计划的起草和落实;负责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的跟踪反馈、总结报告;负责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接警处置和现场救治接警处置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或上级命令后,立即报告县重特大事故医疗救治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1、总指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即启动本预案。
2、根据事故的大小、性质预计需调动的车辆、人员,立即组织县120急救站、县直医院急救车和医疗救治分队的医务人员赶赴现场。
3、向上一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简要情况,命令有关医院启动医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
高唐县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高唐县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一、工作原则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事件分级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和职责一、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二、县卫计局应急办公室三、专家组四、现场医疗救治指挥部五、医疗救治机构第三部分医疗救治应急程序一、先期处置二、信息报告三、应急分级响应四、现场救援与指挥五、应急响应终止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医疗救治资源的保障二、信息系统建设三、医疗急救机构四、医疗救治应急队伍五、物资储备六、应急医疗救治经费七、医疗救治的交通运输保障八、其他保障九、医疗救援的公众参与第五部分附则一、责任与奖惩二、预案制定与更新三、预案实施时间为提高我县科学、依法、有效地应对因重特大突发事件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县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下,仔细履行责任义务,规范救援程序,使各项医疗救治工作规范、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一、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坚持属地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的原则,根据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实行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明确指挥权限。
(二)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根据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级别,迅速启动分级响应,组织足够的医疗卫生技术力量进行救治,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采取积极、果断、有效措施进行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群死群伤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科学应对、依法规范加强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的培训、演练和科研,为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提供先进、完备、熟练的技术保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四)加强合作、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医院技术力量,发挥县级医院指导作用;形成县卫计局领导、上级部门支持、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应急反应机制。
重大事故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各类重大事故,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降低事故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火灾、爆炸、地震、洪水、公共卫生事件等,涉及伤病员救治的情况。
二、组织体系与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重大事故医疗救治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和评估重大事故医疗救治工作。
2.2 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 副指挥长:由卫生健康、公安、应急、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 成员:由相关部门、医疗机构、救援队伍等负责人组成。
2.3 职责分工- 指挥长:负责全面领导重大事故医疗救治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负责相关领域的具体事务。
- 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领域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应急响应3.1 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伤病员数量、伤亡情况等。
3.2 应急启动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和伤病员数量,决定启动本预案。
3.3 救援力量调配- 紧急调配医疗救护车辆、医护人员、医疗物资等。
- 指挥部根据事故地点和伤病员情况,指定救治医院和救治地点。
3.4 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单位按照救治原则和流程,对伤病员进行救治。
- 医疗救治单位应做好伤员分类、分级救治和转院工作。
3.5 信息发布指挥部负责事故医疗救治信息的发布,及时向社会公布伤病员救治情况。
四、后期处置4.1 伤病员救治指挥部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的跟踪和评估,确保伤病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4.2 后续治疗对重伤员,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后续治疗。
4.3 灾后防疫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灾后防疫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五、保障措施5.1 人员保障-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抽调医护人员。
突发重大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突发重大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本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重大事件医疗救治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设备完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3)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
(2)优化应急资源配置,提高应急队伍素质,确保应急工作高效运转。
(3)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三、组织管理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等。
3、成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包括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物资保障、心理援助等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
5、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6、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卫生监管。
(2)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感染控制措施,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突发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确保迅速、有效地开展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提升我院应急医疗救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各类医疗救治工作,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突发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医疗救治工作。
2. 突发医疗救治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组:(1)应急指挥组: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上报和应急处置。
(2)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医疗资源,制定救治方案,开展现场救治。
(3)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设备维护、交通运输等工作。
(4)宣传报道组: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应急指挥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突发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各工作组。
(2)突发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分析事件情况,制定救治方案。
(3)各工作组按照救治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2. 应急响应等级:(1)一级响应: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或重大自然灾害,需全院全力救治。
(2)二级响应:发生较大公共卫生事件或较大自然灾害,需部分科室全力救治。
(3)三级响应:发生一般公共卫生事件或一般自然灾害,需相应科室全力救治。
五、救治措施1. 现场救治:根据突发事件情况,迅速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治。
2. 后续救治:将伤员转至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后续治疗。
3. 心理干预: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
六、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储备足够的医疗物资,确保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2. 设备保障: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满足救治需求。
3. 交通保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确保救治车辆及时到位。
4. 人员保障: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预案管理1. 本预案由突发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突发医疗救治领导小组进行修订。
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救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时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医疗救治工作。
2. 设立医疗救治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医疗救治工作。
3.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成立应急医疗救治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医疗救治工作。
四、预案启动1. 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2. 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确定救治方案。
3. 医疗救治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治小组,启动应急救治工作。
五、医疗救治措施1. 人员救治:根据伤病员病情,采取以下措施:(1)对轻症患者,给予及时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2)对重症患者,立即进行抢救,确保生命体征稳定。
(3)对危重患者,实行分类管理,实施个性化治疗方案。
2. 医疗资源调配:根据救治需求,调配医疗资源,包括:(1)医疗设备:确保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药品:优先保障救治药品供应。
(3)医护人员: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救治能力。
3. 医疗救治保障:做好以下保障工作:(1)医疗物资储备:储备足够的医疗物资,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2)后勤保障:确保救治工作的后勤保障,包括饮食、住宿、交通等。
(3)信息沟通: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应急响应1. 紧急响应: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实行紧急响应。
2. 重度响应:病情严重,救治难度较大时,启动重度响应,实行全方位救治。
3. 特大响应:病情特别严重,救治难度极大时,启动特大响应,实行全国范围内支援。
七、预案实施与监督1. 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实施与监督。
突发医疗救治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在突发医疗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降低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突发医疗事件:1. 医院内发生的重大医疗事故、传染病爆发、群体性食物中毒等;2. 社区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等导致的群体伤员救治;3. 其他需要紧急医疗救治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医疗救治工作,下设以下小组:- 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治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医疗救治小组:负责伤员的初步评估、分类、救治和转运;-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医疗救治所需物资、设备的调配和保障;- 信息联络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 宣传引导小组:负责舆论引导、心理疏导和宣传教育。
2. 医疗机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具体职责如下:- 急诊科:负责伤员的初步评估、分类、救治和转运;- 各临床科室:根据伤员病情,提供相应的救治措施;- 医技科室:提供必要的检查、检验、影像等支持;- 药剂科:提供必要的药品和耗材。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件报告:发现突发医疗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伤员情况等。
2. 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通知各相关小组和医疗机构。
3. 现场救治:- 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组织救治力量,对伤员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类;- 医疗救治小组根据伤员病情,提供相应的救治措施,包括止血、包扎、固定、心肺复苏等;-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调配医疗救治所需物资、设备。
4. 转运伤员:- 医疗救治小组根据伤员病情,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如救护车、直升机等;- 转运过程中,确保伤员的安全和舒适。
5. 信息上报:- 信息联络小组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和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等通报事件进展情况。
6. 善后处理:- 对伤员进行后续救治和康复;- 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高唐县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高唐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高唐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一)成立高唐县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应急信息报送。
(三)各乡镇、街道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四、应急响应(一)预警信息发布1. 指挥部根据预测、预报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预警内容、影响范围、应对措施等。
(二)应急响应启动1.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各级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1. 人员疏散: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影响范围,及时组织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疏散。
2. 救援队伍:启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3. 物资保障: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应急恢复1. 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制定恢复方案。
2. 各级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恢复工作。
3. 保障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保障措施(一)应急物资储备1.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
2. 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应急物资的完好。
(二)应急队伍建设1.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三)宣传培训1.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应急意识。
2. 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各级指挥部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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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一、工作原则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事件分级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和职责一、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二、县卫计局应急办公室三、专家组四、现场医疗救治指挥部五、医疗救治机构第三部分医疗救治应急程序一、先期处置二、信息报告三、应急分级响应四、现场救援与指挥五、应急响应终止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医疗救治资源的保障二、信息系统建设三、医疗急救机构四、医疗救治应急队伍五、物资储备六、应急医疗救治经费七、医疗救治的交通运输保障八、其他保障九、医疗救援的公众参与第五部分附则一、责任与奖惩二、预案制定与更新三、预案实施时间为提高我县科学、依法、有效地应对因重特大突发事件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县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下,仔细履行责任义务,规范救援程序,使各项医疗救治工作规范、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部分总则一、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坚持属地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的原则,根据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实行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明确指挥权限。
(二)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根据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级别,迅速启动分级响应,组织足够的医疗卫生技术力量进行救治,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采取积极、果断、有效措施进行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群死群伤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三)科学应对、依法规范加强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的培训、演练和科研,为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提供先进、完备、熟练的技术保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四)加强合作、联动处置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医院技术力量,发挥县级医院指导作用;形成县卫计局领导、上级部门支持、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的应急反应机制。
(五)平战结合、常备不懈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救援队伍梯队建设,抓好培训、演练,准确做好医疗救治药品、器械等物资储备工作。
二、编制依据《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特大突发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四、事件分级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一次事件出现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救治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跨省(区、市)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跨市(地)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一次事件出现人以上(包括人)受伤的突发公共事件。
、危及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的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以上(含人)死亡或失踪(包括交通事故)的突发公共事件。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和职责县卫计局在县政府和县应急办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全面负责全县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组织包括:县卫计局成立的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现场医疗救治指挥部、医疗卫生应急专家组和医疗救治机构。
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机构包括:县急救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一、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县卫计局成立相应的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承担各类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协调任务。
二、县卫计局应急办公室组织制定有关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处理制度和措施;协调做好群死群伤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分析、通报工作。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全面负责全县医疗救援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
三、专家组县卫计局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对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在紧急情况下有责任和义务接受随时调动,并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四、现场医疗救治指挥部县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现场的最高卫生行政负责同志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五、医疗救治机构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任务。
(一)急救中心为主要医疗救援机构,负责全县危重病人医疗救治。
承担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伤员转送,全县各医院急救车辆在县卫生局备案备查。
(二)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整体医疗综合救援方案的实施和对实施过程的监督,对全县急救资源的指挥、调度和协调;接收现场指挥系统信息反馈,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供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决策、快速下达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三)县疾控中心、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全县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四)各镇卫生院、防保站做好本镇、街道辖区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并有责任和义务随时接受调动支援其他镇、街道辖区内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处置。
第三部分医疗救治应急程序一、先期处置县级医疗机构接到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信息后,按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首先派出值班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立刻赶赴事件现场进行急救处理,同时,尽快了解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的性质、伤员数量、严重程度、现场困难、要求增援等信息,并立即向市急救中心调度人员和领导电话或无线寻呼反馈,同时向医院分管领导汇报。
二、信息报告(一)报告时间医院领导或急救分中心领导接到报告后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协调调遣后援力量,并在事件发生后分钟内向县卫生局通过电话初步报告。
(二)报告流程县级医疗机构急诊科调度人员为第一接警人,负责将群死群伤突发事件信息立即电话上报本单位科主任、总值班,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县卫计局。
工作时间上报县卫计局医政科,联系方式:。
非工作时间上报县卫计局值班电话,联系电话:。
县卫计局医政科负责向县应急办和市卫计委报告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三)报告内容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县卫计局接到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的报告后,立即将事件的类型、人员伤亡等情况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公室。
(达到一般事件(Ⅳ级)以上伤亡情况即要求上报县应急办)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要每日将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进展等情况向县卫计局医政科报告,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
县卫计局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县应急办报告,并在县领导指示后报市卫计委。
(达到较大事件(Ⅲ级)及以上级别伤亡情况即要求上报市卫计委)三、应急分级响应(一)级以上级别医疗救治应急反应、县政府县政府根据县卫计局的建议和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责成县卫计局成立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处理指挥部(本预案自动启动),由县政府分管卫生工作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辖区内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伤员救治;及时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
必要时,请求市政府予以支持,保证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县卫计局县卫计局接到较大事件(级)以上级别群死群伤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县卫计局局长或分管领导,并在在第一时间由县卫计局主要领导决定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到达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处置,同时分析群死群伤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并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在县政府同意下再向县卫计局报告。
根据伤亡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县卫计局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在县卫计局领导统一指挥下,县卫计局医政科负责全县卫生系统人员、车辆、物资调动等全面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工作,县卫计局综合办积极做好配合。
事情发展过程中各应急医疗卫生单位要随时进行进程报告,报告内容由县卫计局医政科汇总,并在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县应急办、市卫计委上报信息。
、急救中心作为我县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接警报告节点,急救分中心在接到级以上级别群死群伤突发事件需要医疗救助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急救中心值班人员按照规定迅速出诊,并立即反馈医院总值班或科主任,及时将群死群伤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县卫计局医政科。
急救分中心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计局卫生监督所根据现场医疗卫生支援需要情况及时组织动员本单位卫生应急力量投入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等工作程序中,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医疗救治预案与此预案对接。
(二)一般事件(级)医疗救治应急反应、县卫计局接到一般群死群伤突发事件(Ⅳ级)报告后,县卫计局医政科第一时间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医疗救援。
并及时向县卫计局主要领导和县应急办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中期、结束过程中各应急医疗卫生单位要进行书面进程报告,报告内容由县卫计局医政科汇总,并做好向县应急办、市卫计委信息上报。
、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作为我县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接警报告节点,急救中心在接到群死群伤突发事件需要医疗救助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值班人员按照规定迅速出诊、开放绿色通道,并及时将群死群伤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医院总值班,医院总值班要仔细查实群死群伤突发事件人员伤亡情况并评估事态发展状况,及时报医院主要领导,并在群死群伤突发事件发生后分钟内将群死群伤突发事件信息向县卫计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