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保会巡逻队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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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三篇)

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三篇)

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依法设立并管理治安巡逻队,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逻队是依法行使治安巡逻职责的特殊职能队伍,其工作制度适用于治安巡逻队所有成员。

第三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的命令,忠诚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

第四条治安巡逻队的工作原则是法律权威原则、服务群众原则和奖惩分明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治安巡逻队设置队长、副队长,由上级公安机关任命和撤职。

第六条治安巡逻队队长负责全队的工作,是全队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副队长协助队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七条治安巡逻队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确定各人员的职责分工,形成科学有效的工作运行体系。

第八条治安巡逻队应定期举行集体会议和培训,加强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九条治安巡逻队应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对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对优秀者给予奖励,对不称职者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第十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持续学习,提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不断增强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治安巡逻队的主要职责是巡逻排查、维护秩序、防范犯罪、协助警方处置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治安巡逻队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巡逻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巡逻区域和时间,确保巡逻工作的全面、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做到“三到位”:人到位,即按时参加巡逻任务;装备到位,即按要求配备巡逻工具和装备;态度到位,即竖起正确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

第十四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加强对巡逻线路和巡逻区域的熟悉程度,了解当地的治安形势,掌握犯罪、安全隐患的特点和变化规律,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巡逻方式和技巧。

第十五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在巡逻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报告各类安全隐患或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置并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六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和滥用职权。

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

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

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治安巡逻队是负责维护社区和公共区域治安秩序的特定组织。

为了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治安巡逻队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的参考:1. 工作范围:明确治安巡逻队的工作范围,包括哪些区域和地点需要进行巡逻监督和维护。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定工作区域或指定固定路线。

2. 工作时间:规定治安巡逻队的工作时间,包括每天的工作时段和工作日的安排。

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轮班制度,以确保24小时的巡逻监督。

3. 巡逻计划:制定巡逻计划,明确巡逻队员的具体巡逻路线和时间。

可以根据地域和时间因素进行合理的安排,确保每个区域和时间段都能得到充分的巡逻监督。

4. 巡逻任务:明确巡逻队员的具体任务,包括巡逻、巡视、防范和处理各类治安事件等。

要求巡逻队员在巡逻过程中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5. 队员要求:制定治安巡逻队队员的要求和选拔标准,包括身体素质、道德操守、纪律要求等。

确保治安巡逻队队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6. 职责分工:明确不同治安巡逻队队员的职责分工,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

可以设立队长和副队长,对队员进行工作指导和协调。

7. 工作报告:规定治安巡逻队的工作报告要求,包括每次巡逻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等。

要求巡逻队员每次巡逻后必须提交工作报告,以便进行记录和分析。

8. 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异的巡逻队员进行奖励,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的巡逻队员进行惩罚。

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个队员的工作表现。

9. 培训和维权:定期进行治安巡逻队队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工作素质和技能。

同时,建立维权机制,保障巡逻队员的权益和安全。

这只是一个可能的治安巡逻队工作制度的参考,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重要的是要确保治安巡逻队的工作规范和效率,确保社区和公共区域的治安秩序和安全。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4篇)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4篇)

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治安巡逻队是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重要力量,规章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巡逻队的正常运转和维护治安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是一个大致的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治安工作,提高治安巡逻队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根据《治安巡逻队组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逻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助手,承担维护治安、预防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的责任。

第三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法乱纪,不得侵犯公民权益。

第四条治安巡逻队的任务包括巡逻巡查、安全防范、协助处理案件、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等。

第五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必须具备良好的队伍纪律和工作作风。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治安巡逻队实行领导分工管理制度,队长负责队伍的日常工作,副队长协助队长管理队伍。

第七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认定和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从事巡逻工作。

第八条治安巡逻队必须成立巡逻日志,记录巡逻路线、发现状况、处理结果等情况,并每日上报给公安机关。

第九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警服和标示物,不得私自擅离岗位。

第十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必须按照规定携带巡逻装备,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一条治安巡逻队必须定期进行组织会议和轮岗调配,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转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三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必须保守工作秘密,不得随意泄露工作内容和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必须按照工作要求,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

第十五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必须按照规定制止和处理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必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指挥调度,服从命令,执行任务。

第十七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执勤,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治安巡逻队成员在执行任务中,表现突出、工作优异的,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3年巡逻队规章制度

2023年巡逻队规章制度

2023年巡逻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巡逻队的工作行为,提高巡逻队的工作效率和形象,确保治安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巡逻队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的专职队伍,巡逻队员是市民的守护者,必须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群众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第三条巡逻队员必须遵纪守法,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根据法律和规章制度履行巡逻任务。

第四条巡逻队员必须保持机警、忠诚、勇敢、严肃的工作作风,严禁私人行为干扰职务履行。

对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严重者终止巡逻队员的工作职务。

第二章巡逻任务第五条巡逻队员必须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保障部署的公平、合理性,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对于工作任务的变动,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不能擅自调整任务。

第六条巡逻队员执行巡逻任务时必须具备一定的工具和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装备、通信工具、巡逻车等。

对于重要任务,上级会给予必要的支援和保障。

第七条巡逻队员执行巡逻任务时,必须注意隐蔽性和保密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并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

第八条巡逻队员执行巡逻任务时,必须保持专注和敏锐,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自己和群众的安全。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九条巡逻队员必须主动接受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技能和素质,能够胜任各项工作任务。

定期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巡逻队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和经营,不得泄露巡逻队的工作信息和对外交涉事务。

第十一条巡逻队员必须团结协作,互相扶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对于同事的失误和过失,必须保持公正和客观的态度,及时提醒和纠正。

第十二条巡逻队员必须正确使用装备和器材,保养和维护工作用具,保证装备的完好和功能性。

第十三条巡逻队员必须经常性的进行巡逻活动和防范工作,保持社会安全和治安的稳定。

对于一些关键地区和时段,必须加大巡逻和保障力度。

第四章作风纪律第十四条巡逻队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严守岗位职责,保持职业操守。

2024年站治安保卫巡查制度(三篇)

2024年站治安保卫巡查制度(三篇)

2024年站治安保卫巡查制度保安职责及管理制度一、保安负责人岗位职责1. 坚决贯彻执行项目部的各项指示,充分发挥在保安工作上的参谋与助手作用,对企业安全承担重要责任。

2. 坚守原则,不徇私情,秉公执法,吃苦耐劳,勇于担当。

领导并督促下属有效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企业人员、财产及物资的绝对安全。

3. 负责规划并部署保安部的工作计划,同时监督计划的实施与落实情况。

4. 维护工地内部治安秩序,实施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

二、保安员岗位职责1. 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保卫方面的规定。

执行交接班制度,在岗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或处理私人事务,确保安全无虞。

2. 保安员应秉持高度的责任心与公正态度,勇于担当,不徇私情。

保持高度警觉,勇于制止各类犯罪及违法乱纪行为。

3. 服从上级的指挥与工作安排,明确并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企业安全无虞。

4. 在工地内外进行巡查,果断处理突发情况。

对可疑人员及事件进行礼貌盘查与监控。

5. 定期对重要部位及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保安人员管理制度1. 保安人员在上岗前严禁饮酒,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清醒,严禁睡觉。

一经发现睡觉行为,将予以重罚。

2. 值班期间需保持高度集中,处理问题时需细致分析、果断决策、公平公正。

3. 遇到报警情况,值班人员应冷静应对,准确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值班主管报告。

严禁错报或擅自离开值班室,违者按失职处理。

4. 值班人员需定期打扫值班室,保持环境整洁、物品有序,确保各类控制台无灰尘。

出入工地管理制度(一)本工地职工管理1. 职工进入工地必须佩戴胸卡。

2. 非工作时间,禁止随意出入工地。

3. 本公司或协作企业员工进入工地时,需办理登记手续。

(二)来宾管理1. 来宾访客进入工地时,需在传达室办理登记手续,并抵押相关证件或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同时,需说明来访事由,并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后填写“会客登记单”。

2. 来宾来访时,除特殊业务需要外,其余均需在会客室会谈,不得进入工地内部。

治保会巡逻队管理办法样本

治保会巡逻队管理办法样本

治保会巡逻队管理办法治保会巡逻队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治保会巡逻队的管理,不断增强治安巡逻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辖区的社会治安状况,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木兰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治保会巡逻队(以下简称“治保队”),是为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整体水平而成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治保队员,属于社区公共服务工作人员。

第三条治保队的管理和工作情况,作为平安创立的重要环节,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第二节队员配备第四条治保队员的配备,每个社区应当按照4至6人的员额配备队员,体现“相对专一”、“随时能用”的原则。

各社区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状况和公共服务内容,配备足够的治保队员。

治保队员是社区公共服务工作人员,具有工作量大、标准较高、要求较严特点,不主张由居民组长兼任,调整充实队员时,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五条公开招聘时,应当按补充队员数1:2的数量,选择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差额竞职上岗。

社区应当组织全体居民参加竞职竞岗大会,并作好选票和记录,最后由居民代表签字手印确认。

治保队员的聘用,由党支部、居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治保队员一般为男性,必要时可聘用一定数量的女性,但要从严掌握和控制名额。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竞聘为治保队员:1.拥护中国共产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觉悟高、法律意识强,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自愿投身于保卫人民安居乐业、保一方平安的社区公共服务事业中。

2.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相对专业,敬业精神强,满腔热情,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年龄在20周岁至45周岁之间,精力充沛,机智、勇敢、灵活,能够严格依法办事。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熟悉国家政策,善于调解各种纠纷、化解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严守保密规定。

5.熟悉本地情况,包括房屋、流动人口、居民和辖区企业单位,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的交通道路等。

治安巡逻队队员执勤制度

治安巡逻队队员执勤制度

治安巡逻队队员执勤制度一、工作内容与职责二、工作时间与休息安排1.工作时间为24小时不间断轮班制,分为白班、夜班和中班。

白班为早上8点到下午6点,夜班为晚上8点到隔天早上6点,中班为下午6点到晚上8点。

2.每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通常会有1小时的休息时间。

三、执勤地点与路线1.根据治安情况和工作需要,巡逻队队员将被指派到不同的执勤地点。

常见的执勤地点包括公共场所、商业区、居民小区等。

2.巡逻队队员需要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进行巡逻,巡逻路线会定期进行调整。

四、执勤装备与器材1.巡逻队队员需要佩戴制式的巡逻服装,服装应整齐干净。

各队员需要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选择服装和防护装备。

2.巡逻队队员需要携带必要的工作器材,如手电筒、对讲机、胡椒喷雾等,确保完成巡逻任务的需要。

五、工作纪律与道德规范1.巡逻队队员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队内规章制度,不得违法违纪。

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将被严肃处理。

2.巡逻队队员需要严守工作纪律,提高自身素质,不得玩忽职守、疲劳驾驶或滥用职权。

3.巡逻队队员需要以身作则,维护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不良行为,如赌博、酗酒等。

六、突发事件处理1.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巡逻队队员需要第一时间报告上级,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件。

2.遇到暴力事件或其他危险情况时,巡逻队队员需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七、宣传与教育工作1.巡逻队队员需要积极参与社会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巡逻队队员需要在执勤过程中与市民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解答疑问,提供必要的帮助。

八、常规记录与上报1.巡逻队队员需要记录每次巡逻的详细情况,包括执勤地点、巡逻路线、巡逻时间等。

2.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时,巡逻队队员需要及时向上级进行报告,确保上级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九、队员职责和责任1.巡逻队队员需要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协助上级完成任务。

2.巡逻队队员需要与团队成员保持良好的协作,共同努力,提高执勤效率和工作质量。

2024年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

2024年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

2024年治安巡逻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治安巡逻队是依法经批准设立的专职巡逻队伍,负责执行治安巡逻、警务辅助等任务。

第三条治安巡逻队的组织、管理、执法等工作,均应依法进行,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治安巡逻队队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高度的纪律性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治安巡逻队设立总队和支队两级组织。

第六条总队负责全区域的巡逻任务,包括规划、指挥、协调和督导工作。

第七条支队负责所辖区域的巡逻任务,配合总队开展巡逻工作,实施指挥和协助。

第八条总队队长负责全区域治安巡逻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领导。

第九条支队队长负责所辖区域治安巡逻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第十条各级治安巡逻队员按照指挥关系和任务划分,履行巡逻执法职责。

第三章巡逻执法第十一条治安巡逻队按照任务分工和职责划分,执行巡逻执法工作。

第十二条巡逻执法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巡逻执法按照程序规定,应进行巡逻勘查、排除安全隐患、劝阻违法行为、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

第十四条巡逻执法人员应依法佩戴警服、佩戴警徽,行使执法权力。

第十五条巡逻执法人员应合法使用警械,依法防卫和执法。

第十六条对于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巡逻执勤,治安巡逻队员可以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七条治安巡逻队员在巡逻执法过程中,对待群众应友善、有礼、有素质。

第十八条治安巡逻队员发现群众出现危险情况时,应立即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救助和保护。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九条治安巡逻队员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命令,保持队形,不得擅自离岗或离队。

第二十条治安巡逻队员应每天完成巡逻任务,并做好相关巡逻记录。

第二十一条治安巡逻队员必须按时参加例行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二十二条治安巡逻队员应保持优良形象,不得违反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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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保会巡逻队工作规范
一、治保会巡逻队的任务
(一)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治安防范和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以交通要道、要害部位、公共复杂场所等易发案地区为重点,开展治安巡逻和定点守侯工作,加强社会治安控制力度。

(四)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活动,保护案发现场,负责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

(五)配合公安机关设卡堵截逃犯、通缉犯,收集、掌握社会治安动态信息,提供案件线索。

(六)负责检查辖区内院落门卫、店铺、停车场守护人员上岗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隐患漏洞,保障安全。

(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抢险救灾行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八)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治保工作任务。

三、治保会巡逻队工作制度
(一)每日巡逻制度。

巡逻队在民警的带领下,坚持每日分组轮班在易发案地点和时段进行治安巡逻,并将每日巡逻情况完整、准确记入《巡逻登记簿》。

(二)工作报告制度。

巡逻队在工作中,对收集到的社会治安信息和发现的案件线索、安全隐患或防范漏洞,要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对院落门卫、店铺、停车场(点)守护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要同时向公安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汇报。

做到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三)每周工作例会制。

巡逻队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辖区的治安情况,有重点的加强治安乱点和易发案地域的巡逻守侯力量,增强巡逻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经常性组织队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提高队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月考核评比制度。

巡逻队每月都要以队员上岗时间内辖区发案数、出勤率、遵守纪律的情况以及捕捉现行的质量为主要内容对每一个队员进行考核、评比,其结果报公安派出所审核,直接与工资奖金挂钩,并作为全年考核评比的依据。

(五)季度总结培训制度。

巡逻队要坚持季度工作总结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及居民群众报告工作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方式。

同时,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业务培训,对不称职或违反纪律经教育不改的队员要及时进行调整或辞退。

(六)工作簿册。

巡逻队应建立《学习培训登记簿》、《治安巡逻登记簿》、《安全检查登记簿》、《考核评比登记簿》等工作簿册。

四、治保会巡逻队保障机制
(一)统一标志。

治保会巡逻队工作时,必须统一佩戴市局规定的印有“治保会巡逻队”兰底白字式样的袖套,袖套内侧应有队员的姓名、编号,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二)治保会巡逻队工作经费的筹集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中发(2001)14号文件的精神,由政府、单位、个人共同承担,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确保经费用在队员的工资、津贴、人身保险上,保证治保会巡逻队工作经费开支。

(三)通信装备。

治保会巡逻队可配备150兆的手持电台或其它民用通信器材。

(四)治保会巡逻队可配置胶木棒、头盔,仅限用于工作时间内戒备或自卫时使用,不得违法使用。

(五)治保会巡逻队主要采取步行或骑自行车巡逻。

辖区面积较大的地方可配置机动车辅助巡逻。

五、治保会巡逻队纪律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情服务,文明值勤,不得假公济私挟嫌报复、包庇坏人、打骂群众。

(二)服从公安机关指挥,在民警指导和带领下开展工作。

(三)严禁代替民警值班值勤,参与警务执法工作和使用警车、警械等警用设备。

(四)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不得临阵脱逃和泄露工作秘密。

六、治保会巡逻队的考核奖励
(一)适时对维护治安秩序做出显著成绩的巡逻队及队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公安派出所要坚持对巡逻队
月评比季考评制度,兑现奖惩;分局每年表彰一次;市局每两年表彰一次;对个别突出的先进事迹要及时进行宣传表彰。

(二)建立治保会巡逻队工作台帐和队员业绩档案卡,并作为考察巡逻队工作和队员奖惩、留用的重要依据。

(三)派出所要根据辖区内发案情况,制定巡逻队的工作目标,要把工作时间内“两枪”、两盗“发案数及出勤、工作表现、挡获犯罪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衡量队员工作的主要指标,确保考核评比活动促进业务工作开展。

(四)对违反管理规定或工作不力的队员要及时予以调整辞退,对触犯法律的队员要依法查处,始终保持治保会巡逻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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