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_1467-2017_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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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01

B 09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467—2017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基本要求

Basic requirement for rapid testing laboratory for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17-09-14发布2018-01-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建设要求 (1)

5 仪器设备 (2)

6 人员 (2)

7 工作要求 (2)

附录A(资料性附录)仪器设备基本配置表 (4)

附录B(资料性附录)工作流程图 (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江、温雅君、高景红、肖志勇、黄宝勇、闫建茹。

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要求、仪器设备、人员和工作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的快速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农产品生产和/或销售组织或个人建设快速检测实验室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35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产品 agri-products

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3.2

快速检测实验室 rapid testing laboratory

采用酶联免疫、酶抑制、胶体金等快速检测技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的实验室。

4 建设要求

4.1 建设原则

4.1.1 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和标准,因地制宜、经济合理、使用方便和管理规范。

4.1.2 实验室建设结构设计,抗震、防火等要求应符合GB 50352、GB 50011和GB 50016的相关规定。

4.1.3 实验室节能、节水要求应符合GB 50189的相关规定。

4.1.4 实验废液、废渣、废气的排放应符合环保的相关规定。

4.2 检测能力

4.2.1 应以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测为主。

DB11/T 1467—2017

4.2.2 应满足本辖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基本需求,年检测能力不低于1万项次。

4.3 功能分区

4.3.1 应根据本辖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量,确定其建设规模,应满足实验室功能分区的基本要求。

4.3.2 应进行功能分区,各功能区的基本要求见表1。

表1 实验室的功能分区及基本要求

功能分区用途及基本条件

实验区用于实验样品前处理、保存及检测。

办公区用于样品的接收、核对、登记、出具检测结果、存档及信息通讯等。

4.3.3 实验区应能满足安放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及人员操作的条件要求。

4.3.4 对互有影响、可能干扰检测结果的相邻区域应有效隔离。

4.4 实验室环境

4.4.1 实验室的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等,应满足仪器设备运行和检测方法对环境条件的要求。4.4.2 对互有影响、可能干扰检测结果的相邻区域应有效隔离。

5 仪器设备

5.1 配备原则

应具备与快速检测能力相适应的检测仪器设备,优先选择国产仪器设备。

5.2 配备要求

5.2.1 仪器设备基本配置参见附录A中表A.1。

5.2.2 实验室的实验台、药品柜、档案柜及办公设备等应按需配备。

6 人员

6.1 实验室应有熟悉检测技术的专职检测人员和负责审核签发检测结果的人员。

6.2 检测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与所从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

6.3 检测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7 工作要求

7.1 开展本辖区日常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应即时检测,及时上报。

7.2 应承担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抽样工作,并协助调查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性事件。

7.3 应制定实验室工作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责任、抽样、样品管理、仪器设备、试剂供应品、样品检测、记录保存、结果保密、安全卫生与管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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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应制定检测工作流程,包括接收任务、样品采集、样品登记、样品预处理、样品检测、结果上报和资料存档等全过程。检测工作流程参见附录B中图B.1。

7.5 抽样应符合规定要求。抽样记录内容齐全、信息准确。检验结果和相应的原始记录应独立归档,保存期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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