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办理社保
社保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办理(bànlǐ)业务流程须知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yǐxià)材料:(1) 单位的参保申请;(2)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jīgòu)代码证复印件(3)编办对单位成立和性质的批文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6)参保职工劳动合同花明册或临时用工协议(xiéyì)(7)职工花名册复印件(8)职工签名的工资表(加盖公章)一、养老保险(yǎnɡ lǎo bǎo xiǎn)办理需知1、自谋职业人员缴费核定办理时间:每年5月-11月/每月1-15日(1)新参保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①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2)原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养老保险手册或身份证(无手册需提供上年度缴费单据)2、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时间:每月1-10日(1)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备资料①提供新单位的社会保险编码②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⑤转入关系表2、企业养老保险增减变动办理时间:每月16-25日新增:①批量新参保格式表②劳动合同花名册③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减少:①表四附一②解除劳动关系文件二、离退休人员办理需知离退休人员新退增加及死亡减少变动业务办理时间:每月25—30日1、退休人员新增资料:①退休审批表原件②养老保险手册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⑤农行温泉分理处开户存折复印件。
2、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资料:①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消户证明复印件)②火化证复印件③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属单位的职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由单位出具工资停发通知3、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办理需知(1)、居住本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属单位的每年3-4月到单位进行认证,属个体自谋职业的每年3-4月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认证。
(2)、居住外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两次,3月份一次,9月份一次,需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进行认证。
新参保企业社保登记业务

http://61.144.253.110/netapp/action/MainAction?ActionType=agreepage&xkbh=993&xkzx=00
状态查询
/NetApplyWeb/
办理结果
/NetApplyWeb/
2、在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1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窗口提交《登记表》及办理材料,逾期不办的,网上申报的信息将自动作废,企业需重新申报。
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社会保险登记证》,自申请单位登记认定之日起有效。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市社保机构每年定期对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年检,并对年检合格的,发给社会保险年检证。
相关表格标准Leabharlann 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快速通道分类
征收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银行证明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申请受理机关
企业所在辖区社保机构部门
决定机关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事程序
1、登录社保网站→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陕西社会保险登记表表样

陕西社会保险登记表表样一、概述陕西社会保险登记表是陕西省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
该表格由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定,用于登记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信息,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表头信息1、单位名称:填写参保单位的全称。
2、单位编号:由社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单位分配的唯一标识编号。
3、登记类型:根据参保单位的实际类型选择,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4、登记证号: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登记证号码。
三、单位参保信息1、单位:填写参保单位的实际。
2、邮政编码:填写参保单位的邮政编码。
3、所属行业:根据参保单位的实际行业选择,如制造业、服务业等。
4、经济类型:根据参保单位的实际经济类型选择,如国有、民营等。
5、法定代表人:填写参保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6、:填写参保单位的。
7、人:填写负责社保事务的人姓名。
8、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参保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9、营业执照号码:填写参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号码。
10、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并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1、所有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填写,确保无误。
2、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需变更或注销登记,请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4、本表一式两份,社保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各留存一份。
表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标题:表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概述表二"是用于记录和登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的工具。
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登记表的编制和运用是确保参保人员权益和信息准确性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表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的结构、内容及使用方法。
二、表格结构表二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主要包括表头、正文和备注三部分。
1、表头:包括单位名称、填表日期、填表人签名等信息。
2、正文:包括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号码、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所属部门或单位等。
浙江企业社保缴纳流程

浙江企业社保缴纳流程浙江省自2023年7月1日起,优化调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
一、优化调整申报缴费流程内容自2023年7月1日起,将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缴费人”)此前实行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优化调整为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以下简称“自行申报”)。
具体范围是:(一)用人单位(含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及其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三)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二、申报缴费方式及时限(一)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
(二)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调整职工缴费工资。
2023年7月1日前,在职职工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尚未申报2023年度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于2023年7月1日至8月15日向税务部门申报2023年度缴费工资。
2023年7月1日后,职工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于参保当月底前向税务部门申报当年度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确认应缴费额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三)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自行申报缴费基数,并按月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缴费人因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需补缴的,仍应当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报缴费渠道(一)用人单位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缴费工资申报、缴费等业务。
外来务工人员社保细则

余姚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实施细则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余姚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余政发〔2008〕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仅指编制外用工)参加社会保险参照执行。
外来务工人员是指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不具有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人员)。
二、社会保险内容和缴费标准(一)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用人单位应当自与外来务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之月起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统一由用人单位缴纳,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不缴费。
社会保险具体缴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外来务工人员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当期实际工资,下同)确定。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宁波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宁波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确定;高于宁波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宁波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确定。
缴费比例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类别相关文件规定确定。
2、大病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按宁波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缴费比例为2.5%,另按缴费比例0.5%缴纳重大疾病救助金。
3、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按不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企业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原则确定,目前最低月工资标准为750元。
缴费比例为13%,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4、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按宁波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确定,目前最低月工资标准为850元。
缴费比例为2%。
5、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按宁波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本政策

社会保险费征收基本政策社会保险费征收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基础工作,社会保险费能否按时足额征集关系到各项社保待遇的发放与员工本人的切身利益。
因此,各用人单位应对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一、我市开展的社会保险险种与适用范围目前,我市开展的社会保险有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医疗五个险种,同时由社保机构代办的还有住房公积金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下面简单介绍各险种的适用范围:(一)养老保险1、法律根据目前,我市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下列简称《养老保险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
我市的社会养老保险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等。
社保征收部门(简称征收部门)征收基本养老保险与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两项费用。
2、缴费比例与参保范围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特区内的企业(包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员工。
缴费标准:员工月工资总额×13%(其中企业缴交8%,员工缴交5%)。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适用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区内的企业及其本市户籍的员工。
缴费标准:员工月工资总额×1%(全部由企业缴交)。
宝安、龙岗两区的养老保险参照执行。
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参照执行。
3、其它规定(1)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经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证明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
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分别退还企业与员工本人。
(2)在外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
①在本市已缴交养老保险费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分别退还企业与员工本人。
②如在本市参保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取消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并由社保机构追回已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分别退还企业与员工本人。
(3)员工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地方(或者企业)同时参加养老保险。
企业申请办理社保工作流程

企业申请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流程是怎样?一、登记范围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二、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地税登记证;(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表格填报说明:1、社会保险登记表“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2023如何办理社保

2023如何办理社保2023如何办理社保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
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
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2%。
用人单位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及抢救、急救。
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其中个人也要按规定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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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办理社保
一、社会保险开户、变更、注销业务
1、开户
(1)市内四区的外资企业初次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经企业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工商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事处、分公司的携带总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管理手册》(在劳动工资台办理基本信息需填写完整);经劳动部门鉴证的《招用职工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必须由参保职工本人确认缴费基数等信息后在备注栏签名);开户前一个月的工资凭证;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开设专用缴费帐户,并提交《网上扣费授权书》。
每月11日至25日到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台(以下简称社保业务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开户手续。
社保业务台核发单位编号同时审核确认五项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
单位经办人提交《劳动保障管理手册》及转帐支票(或现金)到社会保险财务工作台(以下简称社保财务台)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携带已核准的《**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为初次就业职工登记办理《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和《医疗证》。
(2)基数核定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个人实际工资为基数;年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
每年3、4月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进行一次社会保险费基数年度审核,同时确立本年度“社平”工资。
(3)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
生育保险:单位0.9%,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城镇户口1%,农业户口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根据行业0.5--1.2%,个人不缴纳。
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
1、缴纳社会保险基金(每月1至10日)
企业在接到“社会保险征缴通知”后,将保费于每月10日前存入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缴费专户,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网上银行划转社保费,缴费成功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邮寄“缴费票据”。
对于无开设银行帐户条件的企业,提交《**市劳动保障管理手册》及银行转帐支票或现金,按“一票制”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逾期缴纳按日加收2‰滞纳金,跨月另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利息。
2、办理增加投保人员手续(每月15日至25日)
(1)新增人员属初次参保
企业填报《**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以下简称《增减变化表》)(必须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和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社保业务员审核后将初次参保职工信息录入微机并核发个人社会保险编号。
企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和《医疗证》。
(2)新增人员属再次就业
新增人员属本市统筹范围内调动的,职工必须使用其在本市使用的唯一个人社会保险编号。
接收单位将其个人社会保险编号填至《增减变化表》上,携此表与《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为其办理增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