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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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食药监办函〔2009〕15号

答复类别:B类

关于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

第85号提案的答复函

周孔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的建议

为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200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明确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各部门的职能,确定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于2006年9月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相关的24个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并以“宁政文〔2006〕336号”文下发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能为“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不直接参与执法,没有具体的监管职责,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业与食堂等消费环节仍然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和卫生等部门负责监管。同时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会议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应急预案、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等一系列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了工作职责、整合了监管资源。2007年,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状,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责任书,各职能部门与监管对象签订责任书,年终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有力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全市“各级政府负总责、

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已基本建立,“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部门职责已有效落实,“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

我市向来重视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历年都将新闻宣传与政务信息工作纳入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进行考核评比,要求各县(市)局在新闻宣传工作上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培训、有总结、有评比、有制度、有落实,并着力通过在《闽东日报》、《闽东侨乡报》上开辟专栏,努力强化与各级新闻媒体的合作,深入开展“药监春风行动”、“安全用药、关注民生”、“3.15”消费维权、《药品管理法》宣传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拓展宣传触角,争取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参与、支持和监督。2006年市食安办成立后,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每年均下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三进”(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和“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并去年12月还开通了宁德市食品安全网,着力编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宣传宣传监督网络。各县(市、区)食安办和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也能积极和新闻媒体密切配合,不断优化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选好宣传载体,坚持引导在先、舆论先行,全面加强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全市共开办食品药品安全电视专栏167个;电视报刊宣传1364次;发送手机短

信10多万条;举办知识竞赛25次;举办科普展览43次;刊出宣传栏、墙(板)报2600多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208次;组织群众参观食品生产企业15次430人;街头宣传悬挂横幅标语2800多条,发放宣传材料43万多份,咨询人数达60多万人次,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被各级新闻媒体、简报采用近1.5万条,我市“老少边岛渔”地区用药安全网还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中国医药报》头版头条、国家局网站、《福建新闻联播》等重要媒体或刊物刊播,有力增强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起到了较好的宣传监督作用。

虽然近年来我们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上下了很大功夫,也作了不少工作,但由于机构成立时间不长等原因,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经验还不够足,在宣传监督的广度、深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监督工作力度。一要突出宣传的实效性。着力在增强市民对伪劣食品药品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及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上使大

力气,在推介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诚信食品药品企业,曝光伪劣食品药品及违法行为上下苦功夫,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教育,促使其诚信守法,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上做真文章,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舆论氛围。二要突出宣传的群众性。在市食品安全网上开通与群众互动的栏目,并经常组织上街宣传,增强与群众的面对面接触,同时尽量选择大众化的新闻媒体,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报道,努力增强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

和参与度。三要突出宣传的针对性。抓住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时事事件,经常组织专门人员和优秀记者进行采写、报道,通过密集报道、连续报道,制造轰动效应,打造新闻亮点,引起社会和群众关注。

三、关于加大监督打击的建议

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市食安办成立以来,积极发挥政府“抓手”作用,牵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认真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有力推进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方案》的实施。各职能部门也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不断净化食品市场秩序,努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取得了一定成效。仅2008年,全市就出动执法人员26591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5010户次;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296起,罚没款61.87万元;取缔无证生产企业27家、经营企业93家、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店(馆)106家;查处不合格肉品3416公斤,不合格水产品764.5公斤,不合格奶制品376.75公斤,不合格酒类2992公斤;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起。应该说,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总体上履职是认真的,执法是严格的,工作成效也是明显的,去年11月,省政府督查组在对我市治理“餐桌污染”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后,也作出了“政府重视,协调有力;重点打击,成效显著;机制创新,宣传到位”的中肯评价。

当然,由于我国当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监管体制不顺、食品安全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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