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证明书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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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证明书怎么开-有来医生

疾病证明书怎么开-有来医生

疾病证明书怎么开-有来医生疾病证明书怎么开-有来医生一、前言疾病证明书是一种医疗文件,用于证明个人患病或者因疾病需要休假或者享受特殊权益。

本将详细介绍疾病证明书的开具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疾病证明书的开具流程1. 确定疾病种类及严重程度开具疾病证明书前,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史问询和体格检查,确诊疾病种类及其严重程度。

2. 理解患者需求需与患者充分沟通,了解他们申请疾病证明书的具体目的和要求,例如工作休假、学校请假、报销医疗费用等。

3. 填写疾病证明书的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分.挣号、疾病名称、就诊日期等。

医生应子细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并在证明书上签名和盖章。

4. 提供疾病的详细描述详细描述患者所患的疾病,包括病因、临床表现、诊断依据、治疗方案等。

对于需要长期休假的患者,需要注明休假期限和康复预测。

5. 附加医疗报告和化验结果若需要进一步证明患者的疾病情况,可以同时提供相关的医疗报告和化验结果。

这些附件应与疾病证明书一同提交给患者。

6. 证明书的复印件为了便于记录和备案,医生应保留一份疾病证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医院印章。

三、疾病证明书的注意事项1. 诚实、客观、准确医生在开具疾病证明书时应真实、客观、准确地描述患者的疾病情况和需要,请勿随意夸大或者隐瞒病情。

2. 保护患者隐私医生应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在疾病证明书上披露患者的敏感信息,如疾病的具体名称。

3. 合法合规医生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具疾病证明书。

请遵守医疗伦理和专业准则,不为非法目的开具证明书。

4. 注意证明书的有效期限疾病证明书通常有有效期限,请在开具时在证明书上明确注明,以避免影响患者的各种申请。

四、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患者的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医疗文件的复印件。

2. 疾病证明书的复印件。

五、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伦理:指关于医学实践中的伦理问题研究和规范。

2. 专业准则:指医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道德规范。

医院证明怎么开范文

医院证明怎么开范文

医院证明怎么开范文
医院证明是由医院开具的文件,通常用于证明患者的病情、诊断结果、住院时间及治疗情况等。

开具医院证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患者的需要,例
如办理相关保险、请假、报销医药费等。

下面将以1200字以上的篇幅详
细介绍医院证明的开具过程。

一、医院证明的种类
医院证明的种类较为丰富,根据患者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可开具以下
常见证明:
1.诊断证明:通常需要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结果、住
院时间和治疗情况等。

2.住院证明:注明患者的个人信息、住院时间、病情及治疗情况等,
常用于请假、报销医药费等方面。

3.出院证明:通常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住院时间、病情、治疗情况
和出院建议等。

4.专科就诊证明:适用于需要患者前往其他医院或单位进一步就诊或
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

需注明患者的个人信息、病情、就诊科室和医生建
议等。

5.体检证明:用于驾驶证办理、学校入学等场合,通常需注明患者的
体检项目、结果及医生建议。

6.死亡证明:一般仅医院内部开具,用于社会治安、保险赔偿等方面。

二、医院证明的开具流程
1.患者前往责任医生或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证明申请。

2.提供所需证明的具体内容和用途,并填写申请表格。

3.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核实和审核。

医院疾病证明书

医院疾病证明书

医院疾病证明书引言概述:医院疾病证明书是一种由医院出具的文件,用于确认患者的疾病情况,提供给患者或相关部门作为证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疾病证明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以及其在不同场景中的应用。

一、医院疾病证明书的格式要求:1.1 证明书的标题和格式:证明书应以医院的正式抬头作为标题,下方标注“疾病证明书”。

整个证明书应采用正式的文书格式,包括页眉、页脚和页码等。

1.2 证明人信息:在证明书的左上方,应注明出具证明的医生或医院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1.3 患者信息:在证明书的右上方,应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二、医院疾病证明书的内容要求:2.1 疾病诊断:在证明书的正文部分,首先应详细描述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结果,包括疾病名称、病情严重程度等。

这一部分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历和检查结果进行准确的诊断。

2.2 治疗方案:接下来,证明书应详细说明患者所接受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或其他治疗措施。

这一部分应包括治疗的时间、频率和剂量等信息。

2.3 预后评估:最后,证明书应提供关于患者疾病预后的评估,包括康复时间、康复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这一部分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进行客观的评估。

三、医院疾病证明书的应用场景:3.1 请假证明:学生或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通常需要提供医院疾病证明书作为证据。

3.2 保险理赔:患者在购买医疗保险后,如需进行理赔,通常需要提供医院疾病证明书作为理赔申请的必备文件。

3.3 法律诉讼:在一些法律纠纷中,医院疾病证明书可以作为证据来支持患者的主张。

四、医院疾病证明书的注意事项:4.1 真实准确:医院疾病证明书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患者的疾病情况,医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客观的诊断和评估。

4.2 专业性:证明书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生出具,以确保其专业性和可信度。

4.3 保密性:医院疾病证明书涉及患者的隐私信息,医院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证明书的保密性。

医疗证明书怎么开

医疗证明书怎么开

医疗证明书怎么开
在生活中,有时候我们需要一份医疗证明书。

这个证明书通常用于证明我们身体状况的健康情况。

例如请假、参加某些活动、申请保险等。

下面将会介绍医疗证明书的开具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医疗证明书的开具流程
1.首先,我们需要找到一家正规医院或者诊所。

需要注意的是,这家医院或者诊所需要拥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到医院或者诊所的医生办公室,询问需要开具医疗证明书的医生。

医生需要对我们进行身体检查,并对身体情况进行评估。

3.如果确实需要开具医疗证明书,医生会进行登记,并向我们收取相应的费用,一般价格在10元至50元不等。

4.医生为我们开具一份医疗证明书。

在证明书上,通常包含我们的个人信息、医生的姓名和专业资质、就诊日期、诊断结果、诊疗情况和签字等信息。

5.完成了医疗证明书的开具过程,我们可以取走证明书离开医院或者诊所了。

开具医疗证明书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明
在开具医疗证明书之前,我们需要向诊所提供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其他符合规定的证件。

2.病例资料
如果需要开具病史证明,则需要准备相关的病例资料。

病例资料可以包括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报告和就诊记录等。

医生会根据病例资料做出诊断,并据此开具证明。

总结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了解到医疗证明书的开具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同时,在开具过程中需要注意选择正规的医院或者诊所,并提供身份证明和病例资料。

开具证明书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价格因所在地区和医院不同更加标准。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尊敬的院长:您好!我是来自***医院的主治医师,经过详细的检查和诊断,我向您所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如下:姓名:×××性别:女年龄:22岁住院号:××××××就诊诊断:右侧成角膜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口腔粘膜炎就诊日期:×××年××月××日初次诊治:×××年××月××日治疗医师:×××门诊次数:2次病情描述:患者由于近视度数增高想行激光手术,去年9月15日在重庆某眼科医院入住接受眼部激光手术。

手术后一直未能完全康复,出现视力模糊、干涩等症状。

症状加重于20XX年1月,来到我院眼科就诊,检查发现患者右侧角膜已经形成角膜瘢痕,且面积较大,泪膜功能损害,导致眼睛干涩难受,产生明显角膜上皮缺损,终诊复查“右侧成角膜炎”;同时因患者干咳、咽喉痛等症状,初步判定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口腔检查发现口腔有糜烂、红肿等炎症,初步判定为“口腔粘膜炎”。

治疗过程:患者于20XX年1月19日在本院行角膜划仿术+挑拨消融术治疗。

在住院期间,给予磺胺甲噁唑口服,吸入雾化和吸入地塞米松进行控制,治疗期间给予适宜的营养支持并加强护理,手术后护理到位,进行各项护理措施,目前已经出院。

结论:经过我们相对完善的检查手段,初步诊断为右侧成角膜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口腔粘膜炎等三病,治疗期间予以规范治疗,恢复良好。

病情尚待继续观察,估计病情有望进一步恢复。

特此证明!医师签名:×××日期:×××年××月××日。

开具医疗证明书管理制度

开具医疗证明书管理制度

开具医疗证明书管理制度医疗证明书是作为司法鉴定、因病退休、工伤、残疾鉴定、保险索赔等重要依据之一的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

医疗证明包括疾病证明(患者门诊诊断书、患者出院诊断书、病情介绍)和死亡证明。

一、医疗证明书必须由本院登记注册的执业医师开具,出具医师对所做出的诊断和处置结果负责。

二、医师必须以科学、严谨、求实、端正的态度,认真开具医疗证明书,其内容必须与病历、诊疗手册记载一致。

三、医疗证明书各项内容须填写清晰、完整,签章不清、未加盖“***人民医院医疗专用章”(死亡证明加盖“***人民医院死亡证明专用章”)的证明书无效。

持章人对医师开具的医疗证明书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四、医师不得开具非本专科疾病的医疗证明书,诊断书仅限于与诊疗相关的意见,不得出具其他内容。

如因证明书开具不当引起纠纷,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医疗证明书时,应由医务部负责组织专家会诊讨论后,慎重出具医疗证明书。

六、凡涉及公、检、法办案和交通管理部门执法需要医疗证明者,须出具相关部门介绍信和其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经医务部同意后,可出具诊断证明。

七、门诊普通患者、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不得超过3天,慢性病患者的病休证明不超过2周,病休超过2周的诊断证明,需科室负责人或门诊部负责人签字,门诊病休原则上不超过1月。

住院患者的病休证明2周以内由主管医师签字盖章生效,2周至1月需本科负责人签字同意,1月以上的病休证明,需报请医务部主任审核。

八、健康查体者,由健康体检科办理体检相关事项,并开具证明。

九、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必须由就诊科室主任签字,经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并盖章。

十、对医师未按规定要求出具医疗证明书产生不良后果的,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医院诊断证明书怎么开

医院诊断证明书怎么开

医院诊断证明书怎么开城步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暂行规定医学疾病诊断证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司法鉴定、因病休息、保险索赔等要以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之一。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严格规范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书,根据我院实际,特对出具医学疾病诊断证明作如下规定:一、医学诊断证明包括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据。

所有医生都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

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师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在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有权出具证明,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的医学证明,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无权出具任何证明。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患者后方可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书应客观、全面,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并与病历中记载的病情和检查结果相符,主要处理意见也应在病历中记载备查。

不得不见病人出具证明,也不得补开证明。

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由经管或经治医师开具,方可盖章。

三、主治医师(包括主治医师)以上资格的医师在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时,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须在二日内盖章,逾期作废。

原则上,急诊开具病休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门诊病休证明书仅供病人单位参考。

不得开具先休后补的证明书。

四、各级医师在门诊病历及出院记录中疾病休息的建议权限为:对门诊病人出具休假证明书,应从严掌握,住院医师可出具一周以内证明,主治医师可出具二周以内证明,二周以上证明由主任级医师签字(对已确诊的癌 1症、骨折及某些传染病,如肝炎等,住院医师可出具一月以内证明),产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开。

五、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

凡涉及司法办案、医疗鉴定及相关内容的证明,如伤情诊断、交通事故医疗鉴定、劳动力鉴定、病退休、保险理赔病情诊断、残疾医疗鉴定、学生免予执行体育等等。

医疗证明书怎么开

医疗证明书怎么开

医疗证明书怎么开医疗证明书是由医生开具的一份证明,用于证明患者出现疾病或伤病的情况。

在许多时候,人们需要一份医疗证明书,例如请病假、办理保险理赔、参加体育赛事等等。

那么,医疗证明书怎么开呢?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1. 需要提供哪些信息在开具医疗证明书之前,需要明确提供哪些信息。

首先,需要提供患者的相关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疾病或伤病的病情描述、就诊时间、就诊地点、就诊医生姓名和职称等等。

另外,如果是请病假,还需要提供请假时间和请假原因。

2. 去哪里开具医疗证明书一般情况下,医疗证明书需要去医院开具。

所以,在需要开具医疗证明书的时候,可以直接到就诊的医院找医生开具。

3. 开具医疗证明书的流程开具医疗证明书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步:步骤一:找到医生在医院找到拥有相应职称的有领导权的医生,向其提出要求。

步骤二:说明情况向该医生说明自己需要一份医疗证明书,告诉医生疾病或伤病的具体情况、需要证明的时间段和其他必要信息,以供医生参考。

步骤三:医生诊断医生会仔细询问患者的病情,根据病情判断患者的健康状况,然后通过相关检查和诊断来制定出一份医疗证明书。

步骤四:医生开具证明书医生根据患者提供的信息和自己的诊断,开具一份医疗证明书。

证明书中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诊断时间、诊断医生和医院名称等重要信息,以便被证明书使用者查阅。

步骤五:领取证明书在医生开具完毕后,患者在医院的相关部门领取医疗证明书。

一般医院都会规定取证时间段以及领取的部门,患者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去缴费并领取证明书。

4. 注意事项在开具医疗证明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注意证明书的准确性医生开具证明书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诊断的,因此患者在提供病情信息的时候需要尽可能详细准确。

否则,开具出来的证明书可能会存在漏洞,导致后续事项无法处理或有可能出现纠纷。

注意开证时间有时候会因为证明中的时间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因此,在开证前需要清楚地了解证明需要证明的时间段,并向医生询问是否能够在这个时间段内开具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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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证明书怎么开【篇一:病情证明书找谁开】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的规定一、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

严禁开人情假条。

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

二、证明盖章时须持挂号证(或小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三、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转载于:病情证明书找谁开)四、计划生育证明(证明男方或女方无生育能力或儿童病残),须持县以上医疗单位转诊单或乡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介绍信,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2人以上签名。

五、健康查体者,由门诊部办公室办理体检手续。

六、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门诊部登记盖章。

住院患者由医务科盖章,年终做好统计工作。

七、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八、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

如有缺药,可与药房仓库联系或用其他药品代替。

九、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

门诊进修医师只允许出具病休证明,其他证明无效。

篇二:病情证明书管理制度病情证明书管理制度病情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作为司法鉴定、保险索赔、休假等重要依据之一。

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病情证明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非经治医师及无处方权医师无权出具。

二、医师开具病情证明书应加强法律意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病人、对医院、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医师签名盖章。

严禁出具虚假证明,否则一经发现查实,医院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病情证明书应分科出具,非本科病情,该科医师无权出具病情证明。

跨专业、跨科开具的病情证明书应视为无效。

四、病情证明书上只能写病情、诊断及与病情诊断相关的医嘱、建议。

我院诊断证明书不涉及职业病的诊断和病人伤残情况、劳动能力(病退)判定。

五、病假证明中建议休息时间应严格掌握,门(急)诊病假证明一般每次不超过四天,慢性病或较严重的外伤确需休息者,每次最长不超过二周。

出院病假证明一般在一个月以内。

期满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医师重新出具。

六、病情证明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存根联,交给患者的第二联须加盖“医疗专用章”方有效。

七、病情证明书和“医疗专用章”由“一站式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各病区和门诊各诊区根据需要至“一站式服务中心”领取病情证明书并将使用完的存根及时上交。

“一站式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必须在医师已填写完毕并签名的前提下方可在病情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空白病情证明书一律不得给予盖章。

服务中心应做好病情证明书领用、加盖“医疗专用章”相关登记工作。

八、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病情证明书,遗失不补。

医师在开具病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九、本制度自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医务部、门诊部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篇三:医院病情证明书管理制度医院病情证明书管理制度病情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作为司法鉴定、保险索赔、休假等重要依据之一。

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病情证明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1、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处方权医师无权出具。

2、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3、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经治医师对所做的诊断负责。

4、开具病假天数为3天(妇产科人工流产及骨科部分病种除外)。

期满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医师重新出具。

5、病情证明书上只能写病情、诊断及与病情诊断相关的医嘱、建议。

我院诊断证明书不涉及职业病的诊断和病人伤残情况、劳动能力(病退)判定。

6、导医台须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异议,可请示门诊部主任或医务科科长决定。

7、导医台应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必须在医师已填写完毕并签名的前提下方可在病情证明书上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空白病情证明书一律不得给予盖章。

导医台做好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相关登记工作。

7、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必须由医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盖章。

本院职工持病假证明书请病假的,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或出院病情证明)、检查报告单及疾病诊断书。

8、凡复印件、复写件均不予盖章。

9、不按上述规定开具疾病证明书或开具虚假病证者,每次发现将给予本人200元罚款;情节严重,导致纠纷者,上报医务科及办公室,给予严惩!10、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病情证明书,遗失不补。

医师在开具病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篇四:病情证明书管理制度病情证明书管理制度病情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是作为司法鉴定、保险索赔、休假等重要依据之一。

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病情证明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非经治医师及无处方权医师无权出具。

二、医师开具病情证明书应加强法律意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病人、对医院、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肃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病情证明书应分科出具,非本科病情,该科医师无权出具病情证明。

跨专业、跨科开具的病情证明书应视为无效。

四、病情证明书上只能写病情、诊断及与病情诊断相关的医嘱、建议。

我院诊断证明书不涉及职业病的诊断和病人伤残情况、劳动能力(病退)判定。

五、病假证明中建议休息时间应严格掌握,门(急)诊病假证明一般每次不超过四天,慢性病或较严重的外伤确需休息者,每次最长不超过二周。

出院病假证明一般在一个月以内。

期满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医师重新出具。

六、病情证明书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存根联,交给患者的第二联须加盖“医疗专用章”方有效。

七、病情证明书和“医疗专用章”由“一站式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各病区和门诊各诊区根据需要至“一站式服务中心”领取病情证明书并将使用完的存根及时上交。

“一站式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必须在医师已填写完毕并签名的前提下方可在病情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空白病情证明书一律不得给予盖章。

服务中心应做好病情证明书领用、加盖“医疗专用章”相关登记工作。

八、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病情证明书,遗失不补。

医师在开具病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篇二: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临床医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

因此,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是一件政策性很强的医疗工作,每一位临床医生均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国家、单位及个人负责的精神,认真、严肃、科学地做好此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疾病诊断书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每位医生都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亲自诊察病人,认真开具疾病诊断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客观的诊断依据。

二、一般诊断证明书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签字,由院收费处盖章后方能生效;特殊疾病证明书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专科医师签字,由医务科盖章后方能生效。

开具诊断书的医生应对所作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三、病休证明的时限:原则上急诊一般不超过三天,门诊不超过一周,慢性病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三个月。

四、诊断证明书的内容应有病历记载,并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相符。

医生不得开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诊断证明书。

五、诊断证明书(病休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且三日内盖章有效【篇三:补开医疗诊断证明书】关于印发《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有关规定》的通知各科室:为保障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一步规范诊断性医学证明的开具、盖章流程,现将平度市人民医院《关于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工作中遵照执行。

医务科门诊部2014年3月20日平度市人民医院关于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有关规定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医学文书,依法出具医学证明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利和责任。

为加强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的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规定如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规定1、临床医师要严格依法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必须由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诊断证明填写齐全,对所出具的诊断证明负有法律责任。

2、特殊诊断证明,如涉及司法、计划生育、伤残等,需要持相关单位介绍信,医师方可按规定出具诊断证明,科主任要审核签名。

3、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严禁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证明文件,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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