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特征
法律特征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某将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王某某,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每月人民币80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一付。
合同签订后,王某某向张某某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
但在租赁期间,王某某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与张某某协商解决未果。
王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某退还已支付的租金及赔偿因其居住在该房屋期间所遭受的损失。
二、法律特征分析1. 合同法律特征(1)合同当事人具有平等性。
在本案中,王某某与张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体现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地位。
(2)合同具有相对性。
合同的权利义务只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在本案中,王某某与张某某的租赁合同只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对其他第三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3)合同具有要式性。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案中,王某某与张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符合要式性要求。
2. 侵权法律特征(1)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在本案中,张某某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租赁条件的房屋,侵犯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
(2)侵权行为具有过错性。
张某某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房屋进行充分检查,确保房屋符合租赁条件。
然而,张某某在签订合同后,未履行检查义务,导致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存在过错。
(3)侵权行为具有损害性。
张某某的侵权行为导致王某某在居住期间遭受了损失,符合侵权行为的损害性特征。
三、法院判决及理由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与张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然而,张某某在签订合同后,未按约定提供符合租赁条件的房屋,侵犯了王某某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张某某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王某某已支付的租金,并赔偿王某某因其居住在该房屋期间所遭受的损失。
法院判决如下:1. 解除王某某与张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民法典》之借款合同范本保证合同范本规定

《民法典》之借款合同范本保证合同范本规定案情简介原告银行与被告公司1、公司2、李、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银行和被告公司1签订借款合同,公司1向原告借款1千万,公司2、张、李作为保证人和原告签订保证合同,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提示本案涉及到《民法典》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相关内容。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的第二分编典型合同中第十二章规定了借款合同,第十三章规定了保证合同。
分析解读一、借款合同概念、特征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本案当事人签订了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特征: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
特定物一旦灭失就无法交付,本案涉及的标的物是人民币,只存在迟延履行可能,不存在无法交付情形。
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
本案贷款人原告把货币交付给借款人被告公司1后,借款人公司1对借款享有所有权,可以占有、使用、处分所得的借款。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案当事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本案当事人签订是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格式。
4、借款合同尤其是金融借款合同通常是有偿合同。
本案借款合同为有偿借款合同,体现在借款人被告公司1到期要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二、借款合同中借贷双方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不得利用优势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偿并计算利息。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1、有权请求偿还本金和利息。
本案原告有权请求公司1偿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
本案原告对案涉借款使用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
本案借款人公司1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原告可以行使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1、提供真实情况。
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

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在人们的生活中,借贷是一种常见的经济活动。
为了规范借贷行为,保障各方的权益,借款合同应运而生。
借款合同是一种单务合同,其特点在于只涉及到单一的借款行为,而不涉及其他额外的服务或商品交换。
本文将探讨借款合同的特点、重要性以及应注意的事项。
首先,借款合同的特点是单一性。
与其他合同相比,借款合同只涉及到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资金的行为,而不涉及其他服务或商品交换。
例如,租赁合同中,一方提供物品租赁服务,另一方提供租赁金额;销售合同中,一方提供商品,另一方支付相应金额。
而借款合同仅涉及到借贷双方之间的资金流转,不牵涉其他方面的交易。
其次,借款合同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旨在明确借贷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约束双方行为。
借款合同中通常明确借款人应支付的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要求,以及出借人的权利和违约责任。
这有助于防止双方在借贷过程中产生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然而,虽然借款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人们在签署借款合同时常常忽略一些细节。
首先,借款人应明确自己的还款责任和能力,合理规划还款计划,避免无法按时偿还导致的违约风险。
其次,出借人应确保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以减少借贷风险。
在签署合同时,双方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完全理解,并在有需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另外,借款合同的有效性也如同其他合同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或收取利息时,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如果合同条款存在明显不合理或不公平之处,被视为违法违规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因此,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签署前双方应仔细审核。
最后,除了法律保护之外,借款合同还需要双方共同的诚信和信任。
借款人应按时履行还款义务,确保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则应保持公平公正,不操纵利率或过度索取借款人的利息。
只有在良好的信任基础上,借款合同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促进正常的经济活动。
一建法规:承揽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考点归纳

四、真题回顾
三、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四、真题回顾
【2020】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辅材,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的催促之下,甲公司和乙公司在未签字盖章之前,乙公司将钢材送到了甲公司的项目现场,甲公司接收并投入工程使用,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买卖合同的状态是()。
A.无效
B.条件成就时生效
C.成立
D.可撤销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知识点三、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借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
三、借款合同的其他约定
1、约定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4倍,法院支持。
2、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借款合同合同的法律特征

借款合同合同的法律特征《说说借款合同那点事儿》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说说借款合同合同的那些个法律特征。
这玩意儿可不简单呐!首先呢,借款合同就像是一个“借条军师”,它明确规定了借多少钱、啥时候还、利息多少等等重要的事儿。
有了它,出借人和借款人心里都有底。
就好比说,你借给朋友一笔钱,要是没个合同,他万一哪天装傻充愣不承认借过,你不就傻眼啦?但有了合同,那就像孙悟空有了金箍棒,心里踏实得很!这借款合同啊,还是个“铁面无私裁判”。
它可不会偏袒谁,对借款人和出借人都有要求呢!借款人得按时还钱,要不然可就等着被法律的小皮鞭抽打吧。
而出借人呢,也不能在合同里乱来,比如写超高的利息啥的,那也是不行滴!所以说啊,它就像是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判,让双方都得规规矩矩的。
再说说,它还是个“时间守护者”。
上面规定的还款时间可不是闹着玩的,到点了就得还钱,晚一天都不行。
你要是敢超时,哼哼,那可就有的你好受啦!就像你和朋友约好几点见面,你要是迟到了,朋友肯定不高兴。
这借款合同的时间规定也是一样的道理。
而且啊,借款合同有个超级厉害的地方,那就是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了字,就像是给这笔借款上了保险一样。
不管发生啥事儿,都能按照合同来解决。
如果借款人耍赖,那好呀,法律会来收拾他。
想象一下,就像有个超级英雄在背后保护着你,是不是感觉特别牛气?我有个朋友就吃过没合同的亏。
他好心借了一笔钱给别人,啥手续都没办,就口头约定了一下。
结果后来那人就不认账了,搞得我朋友那个郁闷啊!他就后悔当初为啥没写个借款合同,也不至于这么被动。
所以呀,大家可长点心吧,借钱的时候别嫌麻烦,该签合同的就签合同。
总之呢,借款合同这玩意儿可不是闹着玩的,它的法律特征就像是一道道保障,让借款的过程变得更加规范、安全、可靠。
大家以后要是遇到借款的事儿,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个有力的武器哦!让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愉快地借钱收钱吧!哈哈!。
二建法规重点——相关合同制度(下)

二建法规重点——相关合同制度(下)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P159▲ 1.借款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2)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有息借款)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预定利息,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P1611.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1)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间;(2)租赁合间是诺成合同;(3)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2.租赁合同的类型:3.出租人的义务:支付出租物、维修租赁物、权利瑕疵担保、物的瑕疵担保、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和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1)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卖不破租赁)(2)出租房屋在出卖之前应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P163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1)出租人身份二重性:出租人同时又是买受人(2)出卖人权利与义务相对人的差异性,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3)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注】三方的权利义务的要点运输合同的法律规定P166一、货运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货运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货运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2)货运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力(3)货运合同是诺成合同(4)货运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承运人的主要权力是:求偿权、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和留置权.2.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运送货物、及时通知提领货物、按指示运输、货物损坏毁灭的赔偿和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3.托运人的主要权利:有条件的拒绝支付运费权和任意变更解除权.4.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支付运费、妥善包装和告知.5.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留置权必须是法定的)(15)6.承运人来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运输费用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运输费用.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三、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与单式联运的区别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P1691.受托人的义务:按指示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物、委托事务报告和转交财产、披露委托人或第三人以及承担赔偿.2.有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可要求委托人赔偿.3.无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可要求受托人赔偿.委托合同的终止:双方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一方有责任的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借款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借款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借款合同是法律上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借款合同作为金融领域中借贷业务的基础,涉及到财产权益的交互流转。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借款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以及其在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
首先,借款合同是一种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它发生在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
借款人是指向出借人借款的个人或机构,而出借人则是指提供资金给借款人的个人或机构。
借款合同是基于法律的合同,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之一是借贷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合法的资格,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是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平衡,保证借贷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平等地位。
其次,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之一是合同的自由原则。
合同双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可以自行协商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包括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
借款合同的自由原则体现了市场经济中的自主选择和自主决策的原则,为交易双方提供了灵活的选择权。
借款合同还具有合法性和安全性的法律特征。
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在合同签署时需要受到公证或合法机构的认证。
这样可以确保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防止合同违约和纠纷的发生。
此外,借款合同还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款合同明确了借款人与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借款人应履行的还款义务和出借人应提供的贷款义务。
通过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借款合同确保了借贷交易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借款合同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为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一种合法的手段。
借款合同可以帮助借款人获得资金,并为出借人提供投资机会。
通过借款合同,资金可以更有效地流通,促进经济发展。
借款合同还可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借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双方遵守合同条款,并按时履行债务。
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诚信守约。
合同的分类和特征

合同的分类和特征
合同的分类和特征
一、合同类型
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和合同目的的不同,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1. 购买合同:指买卖双方约定某些商品或服务及其相关条款的合同。
2. 租赁合同:指出租方将某一物品或设施租给承租方,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关条款的合同。
3. 委托合同:指委托方将某项业务委托给受托方,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关条款的合同。
4. 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借贷人借款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的合同。
5. 劳动合同:指雇主和雇员签订的规定劳动条件、福利待遇等内容的合同。
6. 合作协议:指两个或多个单位、机构或个人针对某项商业活动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特征
每一份合同都应该包含以下特征:
1. 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签订双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等基本信息。
2. 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确定合同双方的身份、权利和义务,规定履行方式和期限,并阐明违约责任。
3.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应当遵守我国的相
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任何限制或禁止法律。
4.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5.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有法律效力。
并且,合同条款应具有可执行性。
6. 其他:除此之外,合同可能还需要包含其他特征,如
合同的解释、仲裁协议等。
三、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份合法、合理的合同,其制订应严格依法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并注重实施可行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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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特征借款合同就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转移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间后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叫做贷款人,接受货币的一方叫做借款人,合同的标的是货币,在我国主要是人民币,当然银行也可以进行外汇贷款。
根据借款合同的定义不难看出,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1这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2合同的标的是金钱货币;3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利息,则此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相反,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不约定利息,则此合同为无偿合同。
借款合同的主要特征1.1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借款合同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用合作社。
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研究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在特殊情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
信贷计划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
借款方必须根据国家批准和信贷计划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须在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
超计划贷款必须严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
外币主要是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使用的。
在外币的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包括计收利息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
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
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借款方在归还贷款时,一般要偿还贷款利息,而利率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计付,当事人双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定的利率,任何人无权变更或修改。
1.2贷款人的权利义务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
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1.3借款人的权利义务1.提供真实情况。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1.4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有: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
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
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借款合同范本借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住所: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
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种类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种类的贷款:1.短期贷款2.中期贷款3.长期贷款第二条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贷款用途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________,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贷款利率与利息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利率: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
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________。
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还款方式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归还期限还款日期还款金额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条贷款展期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________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
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贷款的担保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八条甲方声明与保证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至第9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