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上海商业合同管理制度
龙湖集团销售管理制度

龙湖集团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龙湖集团销售管理行为,提高销售工作效率,确保销售目标的完成,特制定本销售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龙湖集团旗下所有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销售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任务和责任,提高销售绩效,加强团队协作,确保销售目标的完成。
第四条销售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由龙湖集团销售总监负责,销售总监对销售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销售管理制度实施的具体要求由销售总监及销售部门领导制定。
第六条销售部门领导应确保销售人员遵守本制度,促进销售绩效的提高。
第七条销售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销售目标制定、销售任务分配、销售工作流程、销售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销售目标制定和分析第八条每年初,销售总监应结合龙湖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确定销售目标并下达给各销售部门。
第九条销售总监应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源分配情况等因素审慎制定销售目标,确保目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各销售部门领导应根据销售目标,制定销售计划,并将其下达给各销售人员。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认真分析销售目标,制定销售计划,并尽最大努力完成销售任务。
第三章销售任务分配和执行第十二条销售部门领导应根据销售计划,合理分配销售任务,并对销售人员的销售工作进行跟踪和督促。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应按照销售计划和分配的销售任务,积极开展销售工作,不得擅自调整销售计划。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违规销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应定期向销售部门领导报告销售情况,确保销售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销售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第十六条销售工作流程包括客户开发、需求分析、方案设计、洽谈签约、售后服务等环节,销售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销售工作。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应提供优质的销售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和品牌形象。
第十八条销售人员应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和意见,及时反馈给销售部门领导,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龙湖咨询公司管理制度

龙湖咨询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优化运营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运作的基础,所有员工都应遵守并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所有,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度,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全面负责。
第六条公司设立管理层和基层员工两级管理结构。
第七条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技术部、行政部、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类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第九条公司管理层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全面负责,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和各项决策。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运营工作负责,确保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公司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需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合作氛围。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公司设立各种工作流程和规范操作标准,确保工作运行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工作,不得私自修改和变更。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八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以员工的工作业绩为评价标准。
第十九条公司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以明确员工绩效考核的标准和程序。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设立绩效考核小组,对员工绩效进行考核评定。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分明的奖励和惩罚。
第六章培训发展第二十二条公司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立员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水平。
2025年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年版

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年版概述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指特定商业品牌企业与商业经营者经过协商,商定商业特许经营授权的一种经济合同。
上海市是中国的经济中心,并致力于促进商业发展。
在此背景下,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年版的出现,对于提高商业品牌的规范化程度、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范围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年版适用于在上海市境内从事特许经营的主体、品牌方和经营者均应遵守。
合同主要条款一、合同当事方及主体资格本合同当事方分别是品牌方和经营者,并双方确认自己具备主体资格签订本合同。
二、特许经营秘密及知识产权保护品牌方享有特许经营商品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权。
经营者未获得品牌方授权不得擅自使用、转让特许经营秘密或知识产权。
经营者如有违反,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商业特许经营授权范围及限制品牌方向经营者授予在特定区域内使用品牌方商标和商业秘密经营特许商品的权利。
同时,品牌方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设置一定的限制,经营者必须遵守其规定。
四、授权期限和终止合同授权期限、终止条件、终止方式等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双方应在合同生效期内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当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保密义务品牌方和经营者均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并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保密条款,一旦发生泄密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双方如发生违反合同的情形,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严重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效力及解释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解决。
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习惯性应用进行处理。
结语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年版的出现,为商业特许经营提供了规范的经济合同样本,同时也增强了商业品牌的规范化程度和品牌权益保护。
合同中各项条款对于规范特许经营秩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都有重要意义。
上海2024年度商铺租赁合同的附则说明3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上海2024年度商铺租赁合同的附则说明本合同目录一览1. 商铺租赁合同主体1.1 出租方1.2 承租方2. 商铺租赁合同标的2.1 商铺位置2.2 商铺面积2.3 商铺现状3. 租赁期限3.1 租赁开始日期3.2 租赁结束日期3.3 租赁期限总计4. 租金及支付方式4.1 租金金额4.2 租金支付周期4.3 租金支付方式5. 商铺使用及管理5.1 承租方使用范围5.2 承租方经营限制5.3 商铺管理费用6. 维修及保养责任6.1 出租方维修责任6.2 承租方维修责任6.3 共同维修事项7. 保险责任7.1 出租方保险责任7.2 承租方保险责任8. 合同变更及解除8.1 合同变更条件8.2 合同解除条件9. 违约责任9.1 出租方违约责任9.2 承租方违约责任10. 争议解决方式10.1 协商解决10.2 调解解决10.3 诉讼解决11.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续约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终止条件11.3 合同续约条件12. 其他条款12.1 商铺转让12.2 合同附件12.3 法律法规变化13. 签署日期及地点13.1 签署日期13.2 签署地点14. 附件14.1 商铺租赁合同14.2 商铺图片及设施清单14.3 租赁押金支付凭证14.4 其他相关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商铺租赁合同主体1.1 出租方1.2 承租方第二条商铺租赁合同标的2.1 商铺位置商铺位于上海市区路号,商铺的具体位置和编号详见附件一。
2.2 商铺面积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商铺的具体面积和布局详见附件一。
2.3 商铺现状商铺现状为空置状态,内部装修情况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租赁期限3.1 租赁开始日期租赁的开始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3.2 租赁结束日期租赁的结束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3.3 租赁期限总计租赁期限总计为一年。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4.1 租金金额商铺的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龙湖集团最全管理制度汇编

龙湖集团最全管理制度第1章、龙湖集团部门职能设置1.1 集团中心职能设置1.1.1策划中心★市场研究和品牌建设工作(1)整体市场状况研究:供求分析、客户分析、竞争对手分析、政策研究等;(2)牵头公司整体的品牌建设工作。
★项目开发工作(3)负责寻找潜在开发项目机会,协调公司各部门及外部专业公司,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及项目策划方案,参与产品定位。
★营销管理(4)根据公司有关经营发展战略和项目各时期的租售计划,制订年度、季度、月度推广方案,并负责确定项目营销方案的制定与配合实施;(5)根据公司有关推广销售工作的要求,实施各项推广方案及措施;(6)监督项目营销进程,提出营销计划的修改建议,参与审核销售计划。
1.1.2 销售中心★销售管理(1)根据公司有关经营发展战略和项目各时期的计划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2)根据公司有关推广销售工作的要求,配合各项推广方案及措施,推进销售计划;(3)负责案场管理;(4)负责按揭客户、按揭银行管理、汇款跟踪。
★客户服务(5)负责建立客户数据库,配合市场分析以及公司项目总结提供信息;(6)负责潜在客户需求调查,负责调查的筛选、管理和过程监控、成果评估;(7)定期市场调研,为投资和产品开发做参考。
1.1.3 计划财务中心★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工作(1)负责现金银行管理、会计处理、复核报表等工作。
★资金管理(2)抓好各项应收款项的核算的工作,督促经办部门限期清理;(3)监督销售部做好按揭客户、按揭银行管理、汇款跟踪;(4)负责企业信贷工作;(5)派驻收银员完成销售现场收款、会计核算、现金管理和报表、统计分析。
★财务管理(6)预算汇总、编制和分析考核;(7)报表管理:合并报表和财务状况分析、决算、企业基础材料、产权登记;(8)成本管理:合同管理、项目成本费用控制、测算预估、考核分析;(9)配合外部审计检查,组织内部检查,协助完成项目后的财务评估工作;(10) 财务监督职能: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对企业所有的收支行为进行监督。
龙湖合同范本

龙湖合同范本甲方(龙湖公司)与乙方(供应商)之间的合作意向,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采购活动顺利进行。
#### 第二条合同标的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服务:- 产品/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甲方的具体要求,保证质量合格。
#### 第四条交货时间和地点乙方应于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产品/服务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第五条付款方式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产品/服务后,按照以下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预付款比例- 交货后付款比例- 质保金比例及支付时间####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程序甲方有权在产品/服务交付后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如下:- 产品/服务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和质量要求- 验收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等####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第八条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第九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 第十条附加条款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就合同未尽事宜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补充。
####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合同范本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建议双方进行详细审查,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2024年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标准版本(4篇)

2024年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标准版本一、本合同文本系依据《民法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心制定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具有提示性质,旨在供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采用。
二、鉴于商业特许经营领域的高度专业性与法律规范的广泛性,为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持审慎态度,力求合同条款具体、全面且严密。
为彰显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设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合同一经签订并生效,未加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即视为双方共同认可的内容。
对于本示范文本中的选择、填写内容,若双方未作出明确约定,则视为已作删除处理。
三、本合同所称“商业特许经营”,系指通过正式合同形式,特许人将其拥有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权给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则在统一的经营体系下,依据合同约定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特许经营费用。
四、特许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 依法设立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2. 拥有合法权利,可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商号及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3. 具备为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与培训服务的能力;4. 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直营店,且该等店铺已运营一年以上,或由特许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建立;5. 如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则特许人应拥有稳定的、品质可靠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配套服务;6. 享有良好信誉,无利用特许经营方式进行欺诈活动的历史记录。
五、被特许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 依法设立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2. 具备与特许经营业务相匹配的资金、固定经营场所及人员配置。
六、本合同所称“注册商标”,系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核准注册的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及证明商标。
七、本合同所称“专利”,涵盖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注册的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
八、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指的是那些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已被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
龙湖集团合同管理办法集团统一版

龙湖集团合同管理办法1.目的:规范和统一集团内合同起草、会签、审批、签章、执行、变更及档案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龙湖集团本部及各地区公司合同管理。
3.合同及合同变更定义、范围●金额在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事务(不包括行政税费),均应签署合同/协议或其它书面文本。
●合同变更指已签合同的金额及内容等发生变更,并与分供方确认达成一致(未达成一致的定义为预估变更),合同变更可以作为合同付款依据。
4.合同类别及审批权限管理、合同付款权限管理●合同类别及审批权限全集团统一,由集团运营及投资发展部进行管理和维护。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龙湖集团合同类别及合同审批权限管理办法(2009)》、附件2《龙湖集团合同类别及审批权限表(集团统一版)(2009)》。
●合同付款权限由各地区公司自行制定,由各地区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和维护。
5.合同内容规范管理要求5.1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必须反映所属项目和主要事件,禁止直接使用通用性的合同名称。
项目相关合同必须包括“公司发布的项目标准名称+事项”,正确示例“XX项目国土出让合同”。
●成本系统合同名称、附件名称、正文中的名称、及其他OA支持性文件,必须保证名称的一致性和关联性。
5.2 起首部分:●写明合同各方的全称,且必须与公司印章名称保持一致。
●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必须与公司印章名称保持一致,项目类合同的合同主体必须与该项目的开发公司吻合;若一份合同对应多个合同主体,需要说明不同主体对应的标的物及金额,以满足成本分摊和办理承兑的需要;5.3 合同内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牌号、商标、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政策规范;计量单位、计量方法、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责任;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
●合同模板:合同模板是合同的依据文件,内容必须清晰表述标的物(施工、采购、服务等),数量和质量,价款,付款节点和相应的支付条件、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维保服务等主要条款;合同模板目前由地区公司各职能部门按《龙湖集团合同类别及审批权限表(集团统一版)(2009)》的类型进行编制,将来计划由集团运营及投资发展部进行集团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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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上海商业合同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合同全过程管控,规范经营行为、降低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合同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上海商业所有区域及各项目签订的各类合同(含补充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设定双方或多方权利义务的文件。
1.3金额在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事务(不包括行政税费),原则上均应签署合同。
2.合同内容2.1合同范本2.1.1在签订合同时,应优先使用龙湖集团合同范本。
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合同范本的,应事先将合同提交合作律师或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核确认,并在合同审批时对未使用范本的原因及修改部分进行说明。
2.1.2集团各部门强制要求使用的合同范本,合同经办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使用其他合同文本。
2.2合同条款规范2.2.1合同名称2.2.1.1合同名称必须反映所属项目和主要事件,禁止直接使用通用性的合同名称。
项目相关合同必须包括“公司发布的项目标准名称+事项”,正确示例“XX天街办公用品采购合同”。
2.2.1.2合同名称、附件名称、正文中的名称、及其他OA支持性文件,必须保证名称的一致性和关联性。
2.2.2合同主体2.2.2.1合同主体必须写明合同各方的全称,且与公司印章保持一致,项目类合同的合同主体必须与该项目的开发公司吻合。
2.2.2.2若一份合同对应多个合同主体,需要说明不同主体对应的标的物及金额,以满足成本分摊和办理承兑的需要。
2.2.3合同正文2.2.3.1合同标的应有明确描述,详细约定标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或内容、要求、服务标准等事项。
2.2.3.2合同价款应有明确具体的币种及数字,应明确合同价款所包含的产品或服务项目范围,属于暂定合同价款(单价或总价)的,应明确合同价款的确定、调整及结算方式。
2.2.3.3付款方式应约定明确具体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时间,我方主体付款的,应要求合同相对方在我方付款前提供全额合法发票。
2.2.3.4履行期限应约定明确的履行起止时间或确定履行期限的方式。
2.2.3.5应具备合同期限条款,约定明确的有效期限起止日期。
2.2.3.6应具备违约责任条款,根据合同内容针对合同相对方的主要义务设定违约责任,并且约定明确的违约金比例。
2.2.3.7应具备合同解除条款,根据合同内容针对合同相对方违反主要义务的情形设定合同解除权,并且约定合同解除后的违约金比例。
2.2.3.8应具备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以我方主体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作为诉讼管辖地,或约定向前述地点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2.3.9应具备合同签订时间、地点条款,明确约定签订时间及地点。
2.2.3.10合同约定由自然人代表公司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应具体约定该自然人的代理权限或签字权限。
2.2.3.11合同附件内容应明确,与合同正文不存在内容上的冲突。
合同正文应约定正文与附件发生内容冲突时的解释顺序。
2.2.3.12合同订立后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仅针对补充事项作出约定即可,无需全部满足上述合同内容要求。
3.合同审批3.1合同审批流程及岗位职责3.1.1基本流程:起草→会签→校稿→审核→审批→用印→归档/抄送3.1.2起草3.1.2.1合同经办人对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合理性、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和正确性承担主要责任,即第一责任。
合同经办人岗位调整或者离职时,应及时做好工作交接。
3.1.2.2合同经办人在会签过程中不得随意添加合同会签权限以外的人员参与会签。
3.1.2.3若发生多版本情况,应说明版本之间的差异,明确修订的内容。
3.1.2.4当合同经办人不能找到合适的合同类别时,首先应与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确认是该类别未向员工开放使用权限,还是尚未建立适用的合同类别。
若确认属于后者,则承办部门应向财务部反映提出增加合同类别的要求,禁止随意选择合同类别。
3.1.2.5提交合同时应填写合同摘要,应包括:(1)合同的形成方式,依据及背景;(2)合同的主要关键点说明(如特殊的,变化的条款,或提醒对应会签人需重点关注的点);(3)与目标成本合约规划的对比情况。
3.1.3会签3.1.3.1会签人对合同内容提出本部门工作需求和专业意见,承担相关专业责任,负责提供专业标准规范或技术要求条款给合同起草人。
3.1.3.2合同经办人必须逐条明确回复会签人意见、直到意见达成一致(严禁含糊简单地以“OK、同意”等字词接受会签意见、未处理会签意见直接送审批的情况)。
3.1.3.3合同经办人不得随意跳过系统默认的会签人员直接校稿。
3.1.4审核3.1.4.1合同审核人负责对校稿版本的合理性、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全面审核,承担合同签订的第二责任(审核人必须全面检查会签意见并确认合同经办人已经与会签人达成一致意见)。
3.1.5审批3.1.5.1审批人在审核的基础上批准该合同的执行,对签订合同承担决策责任。
4.合同订立4.1合同复核4.1.1合同经办人为合同内容正确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送用印前对合同纸质版与OA审批版进行全面复核,并对纸质版本与OA审批版不一致的失误承担责任。
4.1.2财务部门须对用印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复核,确保与OA系统审批内容一致,复核公司相关用印规定,并加盖“核对无误”的印章。
财务部门对纸质版本与OA审批版不一致的失误承担责任。
4.1.3合同被查出缺件或错误,经办人须及时修改并交回档案室用印。
4.2合同用印4.2.1公章存放于地产档案管理员,所有合同若缺少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字样印章,档案管理员将不予批准用印。
4.2.2签订合同应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
4.2.3合同为多页的,双方须加盖骑缝章。
如与自然人签订合同,应要求自然人逐页签字或在骑缝处签字。
4.2.4合同须装订整齐,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完整清晰,骑缝章范围应覆盖主合同及全部附件。
4.2.5合同用印完毕后,由印章管理员做好领取登记(模板见附件1)。
5.合同存档5.1合同存档文件应包括主合同、补充协议、解除协议或终止协议、合同附件、合同附图、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及经营资质文件、授权委托书、合同登记备案文件及其它按照合同约定属于合同组成部分的资料。
5.2合同解除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如解除通知、EMS特快专递单及回执、挂号信凭证及回执、报纸公告、公证书等等,应当列为合同存档文件。
5.3一般情况下,合同至少一式三份,龙湖保存两份原件。
一份交由上海地产档案室归档;另一份交由上海商业区域财务计划中心归档。
5.4地产档案室与区域财务计划中心分别签收合同原件后才视为归档完成。
合同归档必须在合同审批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各类项目合同经办人还需提交一份复印件至项目行政处存档。
涉及到商务条件需事先抹去。
6.合同履行6.1经办部门应及时跟进合同状态,避免合同长时间处于未履行或履行中的状态。
合同履行发生异常时,应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合作律师或集团法律事务部,征求法律意见后作出相应处理。
7.合同解除7.1单方面或被对方要求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应事先告知所在合作律师或集团法律事务部,并征求法律意见。
7.2合同解除协议审批流程同原合同审批流程。
7.3解除合同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通知应采取当面签收、EMS特快专递、挂号信、报纸公告、公证送达等方式,并保留相应的签收单、回执、报纸、公证书等文件。
8.注意事项8.1合同主体及所有附件、附表、附图须打印完整、装订整齐。
建议双面打印以节省存档空间。
8.2合同用印前经办人须在纸质合同封面右上角打印或用铅笔标注合同编号(补充合同须同时标注主合同编号)。
8.3对于页数超过20页的合同,经办人须在每份合同所有待用印处标注(折角或贴便签),以提高工作效率。
8.4合同总价款/预估总价款大于或等于10万元的,须附最新版廉洁协议(采购/园林公司对内合同、地产与龙湖物业之间合同除外)。
8.5原则上合同必须先审批后执行,禁止“先做后补”。
如遇到非常紧急或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做到按标准流程进行合同审批,必须先执行业务的,须按照集团先做后补特殊审批规定执行。
8.6用印完成的合同如经办人未及时领取,每周五由各部门文员统一领取分发给经办人。
9.违反制度行为的处理9.1凡因越权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9.2各部门自行负责本部门合同人员经办合同的资格审查,对多次出现低级错误的合同经办人,取消其经办合同的资格。
9.3合同经办人未处理会签人意见,或同意会签人意见但未在校稿时未作相应修改,对此情况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
9.4行政部记录合同用印违规问题,定期于PMO会上进行通报,记录结果纳入责任人当期绩效考核参考内容。
9.5合同经办人、会签、审核及批准人员存在其他违反合同管理制度行为的,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程度,公司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10.其他10.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廉洁合作协议书龙湖上海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