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微生物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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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监控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监控标准操作规程

1.0 目的本指导书明确规定了原料,工艺过程,车间环节, 车间环境,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等各方面的微生物监控标准操作方法,以指导相关操作人员按此规程进行工作。

2.0.使用范围本工作指导书适用于原料,工艺过程,车间环节, 车间环境,操作人员的个人卫生等各方面的微生物监控。

3.0.职责质量部微生物检测人员负责此程序的执行,每周/每月将报告发送给主管和经理审阅,主管和经理负责更正行动的制定和执行。

3.0.引用文件3.1.原料规范3.2. WI-8202-S07(13)微生物测试指导书。

3.3. WI- 耐热芽胞菌测试。

3.4. 3M petrifilm Aerobic Count Plates 使用说明。

3.5. 3M petrifilm Coliform Count Plates 使用说明。

3.6. GB 饮用水。

3.7. WI-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4.0. 微生物控制标准操作规程4.1. 原料微生物监控标准操作规程以下列微生物风险较大的原料作为主要监控对象,并按下步骤进行。

4.1.1. 小麦粉的监控4.1.1.1. 在每批小样验收时,IQC应首先核对供应商的COA中理化指标是否符合Spec.,若不符合,即可拒收。

4.1.1.2.若符合,用于微生物测试的样品应优先取用,由微生物分析员先进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试验,必要时,增加芽胞菌的测试,然后由IQC 再进行理化指标分析。

4.1.1.3.若理化和微生物检验结果都符合其Spec.时,可通知供应商供货,若有一项不合要求,则明确不可进货。

4.1.2.调味粉的监控4.1.2.1.在每批调味粉来料验收时,IQC应首先核对供应商的COA是否符合Spec.,如果不符合,即可拒收。

4.1.2.2.若符合,由其负责抽取样品2份,一份进行理化分析,另一份交由微生物分析员进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试验。

在取样时,应优先抽取用于微生物分析的样品,采用无菌采样勺无菌取样袋进行操作。

4.1.2.3. 若理化和微生物检验结果都符合其Spec.时,可以接受,若有一项不合要求,则明确退货。

微生物限度检查仪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仪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仪操作规程一、目的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微生物限度检查仪的使用,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微生物限度检查仪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实验室。

三、设备准备1.检查仪器:确保检查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且已经进行了日常的校准和验证。

2.试剂准备:准备好所需要的试剂和培养基,并按照说明书进行储存和使用。

四、操作流程1.样品准备-将待测样品进行预处理,如稀释、过滤等操作,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按照要求取样品,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并且避免外部污染。

-将样品转移至无菌容器中,避免交叉污染。

2.检测操作-打开检查仪器的电源,确保所有参数显示正常。

-设置检测参数,包括样品体积、培养基类型等。

-在无菌条件下,将样品转移到培养基中,确保样品均匀分布。

-在培养基上绘制分类孔,确保每个样品有足够的空间生长。

-关闭培养皿,确保培养皿与培养基接触紧密,并有利于微生物的生长。

-将培养皿放入检查仪器中,确保培养皿的摆放位置正确。

-启动检查仪器,按照仪器的要求进行检测。

-检测结束后,关闭检查仪器,将培养皿取出并妥善处理。

五、数据分析与记录1.对于生长的微生物,根据标准方法进行鉴定,并记录鉴定结果。

2.对于未生长的微生物,根据标准方法进行计数,并记录计数结果。

3.对于得到的结果,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数据分析,并判断样品是否符合微生物限度要求。

4.将检测结果和分析记录在相关的数据表格或文件中,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

六、设备维护与清洁1.检查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校准、保养和维修。

2.定期清洁检查仪器的内部和外部部件,确保检查仪器的清洁和卫生。

3.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书,进行规定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七、风险控制1.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确保个人和环境安全。

2.如发现异常情况或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定期开展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微生物检测操作规程

微生物检测操作规程

微生物检测操作规程一、引言微生物检测是一个广泛应用于医疗、食品、环境等领域的重要检测方法,通过对样品中微生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可以判断样品的卫生质量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微生物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一套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微生物检测操作规程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二、操作规程1. 样品采集a. 根据检测对象的不同,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

例如,对于食品样品,可以采用无菌容器直接采集;对于空气样品,可以使用空气采样器进行采集。

b. 采集样品时应注意避免外界污染,避免手部接触样品,以免引入外部微生物。

2. 样品处理a. 根据不同检测方法的要求,对样品进行预处理。

例如,对于固体样品,可以进行均质处理或稀释处理;对于液体样品,可以进行滤液处理。

b. 在样品处理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交叉污染,使用无菌操作器具和器皿,确保样品的纯净度。

3. 微生物培养a. 根据检测要求,选取合适的培养基和培养条件。

不同的微生物可能对培养基和培养环境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b. 严格按照培养基配制方法进行操作,确保培养基的质量和纯度。

c. 在培养过程中,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和通气条件,以促进微生物的生长。

4. 微生物检测a. 根据检测要求,选择合适的微生物检测方法。

常用的方法包括菌落计数法、涂布法、过滤法等。

b. 在进行微生物检测前,对检测仪器和试剂进行校准和验证,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c. 严格按照检测方法的步骤进行操作,注意避免交叉污染和误操作。

5. 结果分析a. 对微生物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解读,判断样品的微生物质量。

b. 结果分析过程中,应注意排除干扰因素,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6. 结论和报告a. 根据微生物检测结果,给出结论和评价,判断样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要求。

b. 撰写检测报告时,要求结果准确、清晰,并附上操作过程和结果分析的详细记录。

三、注意事项1. 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操作台面和操作器具的清洁,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以防止交叉污染。

环境微生物和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检测操作规程

环境微生物和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检测操作规程

环境微生物和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检测操作规程一、目的及适用范围为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规范环境微生物和加工过程微生物的监控检测工作,制定本规程。

二、术语和定义1.环境微生物:指在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微生物,包括空气中的微生物、工作表面的微生物等。

2.加工过程微生物:指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微生物,包括原材料中的微生物、生产设备的微生物污染等。

3.监控检测:指对环境微生物和加工过程微生物进行定期的检测,以了解微生物水平,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三、监控检测点的确定1.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确定监控检测点,包括原材料区、生产区、包装区等。

2.按照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监控检测频率和方法。

四、监控检测项目和标准1.环境微生物的监控检测项目包括大肠菌群、真菌、酵母菌等。

标准参考相关法规和企业内部标准。

2.加工过程微生物的监控检测项目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病原菌等。

标准参考相关法规和企业内部标准。

五、监控检测方法1.采样方法(1)环境微生物的采样应根据监控点的特点选择适当方法,可以使用空气采样器、表面拭子等进行采样。

(2)加工过程微生物的采样应根据监控点的特点选择适当方法,可以使用取样袋、消毒棉签等进行采样。

2.检测方法(1)环境微生物的检测可以采用培养法、膜过滤法等方法。

(2)加工过程微生物的检测可以采用菌落计数法、PCR法等方法。

3.检测设备和试剂的选择(1)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检测设备和试剂。

(2)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六、检测记录和报告1.检测记录(1)每次进行监控检测时,应制作检测记录,包括样品编号、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信息。

(2)检测记录应按照相应要求进行保存,便于溯源和查阅。

2.检测报告(1)对于环境微生物的监控检测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员报告,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2)对于加工过程微生物的监控检测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报告,确保及时处理和纠正问题。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

2.范围适用于QC生测室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操作。

3.责任人微生物限度检验员、QC部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依据《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附录5.程序5.1.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定义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5.2.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环境要求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 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5.3.抽样5.3.1.供试品一般按批号随机抽样。

5.3.2.抽样量为一般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

5.3.3.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可疑的样品,应选有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械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凡已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长霉、虫蛀及变质的药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再抽样检验。

5.4.供试品保存5.4.1.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以防供试品中的污染菌因保藏条件而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

5.4.2.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持原有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5.5.检查前的准备5.5.1.用具的洗涤与灭菌5.5.1.1.试管:使用过的试管经消毒后,将培养基倒出,用清洁液洗刷,用水冲洗4-5次,倒立,晾干备用。

灭菌前,用棉塞塞上管口,牛皮纸包紧,扎紧。

5.5.1.2.吸管:使用过的吸管用清洁液浸泡数分钟后,用水冲洗4-5次,晾干,备用。

灭菌前,在吸管上端距0.5cm处塞入约2cm左右的适当疏松棉花,用牛皮纸裹紧。

5.5.1.3.研钵:使用过的研钵用清洁液洗刷后,用水冲洗数次,晾干备用。

环境微生物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环境微生物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环境微生物监测标准操作规程一、监测指征1.感染暴发或感染流行时,环境因素在感染传播中有流行病学意义。

2.监测潜在的危险环境状况,证明有危险的病原体存在或证明危险的病原体已被成功清除。

3.当某项感染控制措施改变时,评估其效果;或者根据规范要求,仪器设备或系统启用时监测。

4.目标性监测的需要。

5.循证医学证据支持。

二、空气监测(沉降法)(一)采样时间: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

(二)采样高度:距地面垂直高度80~150 cm。

(三)采样点设置1.非洁净房间:室内面积≤30 ㎡,在对角线上设里、中、外3点。

里、外两点位置各距墙1 m;室内面积>30 ㎡,设东、西、南、北、中5点。

其中东、西、南、北4点均距墙1 m。

9 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 min后送检培养。

2.洁净房间:清洁房间在空态或静态条件下,根据房间的不同清洁级别进行布点,操作按照GB 50333—2002。

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30 min后送检培养。

(四)采样注意事项1.采样人员做好手部卫生,佩戴口罩、帽子等个人防护装备。

进入清洁房间采样须穿洁服。

2.皿盖打开顺序应先内后外;手臂及头不可越过培养皿上方;行走及放置动作要轻,尽量减少对空气流动状态的影响;皿盖应扣放,以防污染。

3.采样结束后,由外向内合上皿盖。

4.采样完毕的培养皿应在6 h内培养。

(五)实验室检验1.培养皿在37℃培养48 h后,进行菌落计数和致病菌检验。

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的配制按照GB/T 4789.28—2003;菌落计数方法按照GB\T 7918.2—1987;致病菌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按照GB/T 4789.11—2003,沙门菌检验按照CB\T 4789.4—2003,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按照GB/T7918.4—1987,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按照CB\T 7918.5—1987,,2.计算结果:非洁净房间以100 c㎡的平皿在空气中暴露5 min即相当于10 L 空气中的细菌数,计算公式为:细菌数(cfu/m3)=1 000÷(A/100×t×10/5)×N=50 000N/At式中:t——平皿暴露于空气中的时间(min);N—一培养后平皿上的菌落数(cfu/平皿);A——所用平皿的面积(c㎡)。

微生物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微生物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依据:《GMP》与药品生产质量检验的要求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操作规程范围:微生物限度的检查1.简述1.1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指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的检查。

1.2 检查的全过程,均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严防再污染。

2.设备、仪器及用具2.1 设备2.1.1 无菌室2.1.1.1 无菌室要求应采光良好,光照度不低于300勒克斯。

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40~60%。

操作间或净化工作台的洁净空气应保持对环境形成正压、不低于4.9Pa,洁净度不应低于10000级,局部净化度为100级。

2.1.1.2洁净级别及检查方法通常采用尘粒数及沉降菌数测定法。

2.1.1.2.1 浮游菌数测试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293—1996)。

2.1.1.2.2 沉降菌数测定(Ⅱ法)无菌室操作台消毒擦拭处理后,先启动层流净化装置30min,将备妥的营养琼脂平板3个(经30~35℃预培养48h,证明无菌落生长)。

以无菌方式(或经传递箱)移入操作间,置净化台左、中、右各1个,开盖,暴露30min后将盖盖上。

在30~35℃培养箱内倒置培养48h,取出检查。

3个平板生长平均菌落数不超过1个。

2.1.1.3 无菌操作台或净化工作台要定期检测其洁净度,应达到100级。

净化工作台中的高效及中效过滤器应根据检测情况,必要时予以更换处理。

2.1.1.4 消毒处理无菌室应在每次操作前、后均用0.1%苯扎溴铵溶液或其他消毒液擦拭操作台及可能污染的死角。

开动层流净化装置,同时用紫外杀菌灯照射30min。

2.1.2 其他设备净化工作台、恒温培养箱(30~35℃)、生化培养箱(25~28℃),微波炉(或其他适宜加热装置)、恒温水浴、电热干燥箱(250~300℃)、电冰箱、空调、高压蒸汽灭菌器(使用时要进行灭菌效果检查并应定期请有关部门检定)。

2.2 仪器及器皿2.2.1菌落计数器、显微镜(1500X)、电子天平或药物天平(感量0.1g),PH系列比色计。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3篇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3篇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第一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概述1.引言微生物限度检查法(Microbial Limit Test, MLT)是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和化妆品等生物制品产品质量控制检验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的意义在于保证制品中微生物污染的可控性,保障产品的安全有效性。

本篇文章将围绕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标准操作规程,对其概述进行介绍。

2.主要内容2.1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定义微生物限度检查法(Microbial Limit Test, MLT)是指对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和化妆品等生物制品产品中细菌和真菌等微生物数量进行检查的方法和标准。

它是评价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性的重要方法。

2.2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目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目的在于评价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和化妆品等生物制品产品中的微生物数量是否在规定的限度范围内,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同时,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也可为制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2.3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适用范围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适用于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和化妆品等生物制品的质量控制检验。

其中,针对药品类,在我国《药典》中有详细规定。

3.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标准操作规程3.1 样品处理样品处理过程应密闭、无菌且保持无菌状态。

洗手、穿戴无菌工作服及手套等工艺应符合规定,以避免二次污染。

3.2 检验方法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主要分为计数法和筛选法,具体方法可根据制品的特性进行选择使用,并符合规定的国家标准。

对于细菌,常用的检验方法包括菌落计数法、薄膜过滤法等;对于真菌,常用的检验方法包括直接涂片法、薄膜过滤法等。

3.3 限度对于不同的制品,在药品中通常采用菌落计数法,在制品中微生物的限度规定一般标准分别为:细菌总数不超过10^3CFU/g或/mL,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不超过10^2CFU/g或/mL。

3.4 结果判定若检测出的微生物数目符合规定限度,则判定结论为合格;若其中一个指标不符合规定,则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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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微生物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一、监测指征
1.感染暴发或感染流行时,环境因素在感染传播中有流行病学意义。

2.监测潜在的危险环境状况,证明有危险的病原体存在或证明危险的病原体已被成功清除。

3.当某项感染控制措施改变时,评估其效果;或者根据规范要求,仪器设备或系统启用时监测。

4.目标性监测的需要。

5.循证医学证据支持。

二、空气监测(沉降法)
(一)采样时间: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

(二)采样高度:距地面垂直高度80~150 cm。

(三)采样点设置
1.非洁净房间:室内面积≤30 ㎡,在对角线上设里、中、外3点。

里、外两点位置各距墙1 m;室内面积>30 ㎡,设东、西、南、北、中5点。

其中东、西、南、北4点均距墙1 m。

9 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 min后送检培养。

2.洁净房间:清洁房间在空态或静态条件下,根据房间的不同清洁级别进行布点,操作按照GB 50333—2002。

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30 min后送检培养。

(四)采样注意事项
1.采样人员做好手部卫生,佩戴口罩、帽子等个人防护装备。

进入清洁房间采样须穿洁服。

2.皿盖打开顺序应先内后外;手臂及头不可越过培养皿上方;行走及放置动作要轻,尽量减少对空气流动状态的影响;皿盖应扣放,以防污染。

3.采样结束后,由外向内合上皿盖。

4.采样完毕的培养皿应在6 h内培养。

(五)实验室检验
1.培养皿在37℃培养48 h后,进行菌落计数和致病菌检验。

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的配制按照GB/T 4789.28—2003;菌落计数方法按照GB\T 7918.2—1987;致病菌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按照GB/T 4789.11—2003,沙门菌检验按照CB\T 4789.4—2003,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按照GB/T7918.4—1987,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按照CB\T 7918.5—1987,,
2.计算结果:非洁净房间以100 c㎡的平皿在空气中暴露5 min即相当于10 L 空气中的细菌数,计算公式为:
细菌数(cfu/m3)=1 000÷(A/100×t×10/5)×N=50 000N/At
式中:t——平皿暴露于空气中的时间(min);N—一培养后平皿上的菌落数(cfu/平皿);A——所用平皿的面积(c㎡)。

洁净房间直接以“个/(30 min·Φ90)”平皿为单位计算结果。

(六)结果判断:
参照GB 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三、物体表面监测
(一)采样时间:
消毒处理后4 h内。

(二)采样方法
被采样本面积<100 c㎡取全部表面;如采样面积≥100 c㎡,连续采样4个位置(不可有重叠),每个位置采5 cm×5 cm的大小,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板内横竖往返均匀涂擦各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10 ml无菌生理盐水试管内。

不规则的物体表面,用棉拭子直接涂擦,采样面积≥30 c㎡
(三)采样注意事项
1.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 h,若样品保存于4℃,则不得超过24 h。

2.消毒后采样一定要采用中和剂,不同消毒剂所用中和剂不同,可参考2002版《消毒技术规范》。

(四)实验室检验
1.取1 m1倾注培养,平行双份。

37℃培养48 h,进行菌落计数和致病菌检验。

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的配制按照GB/T 4789.28—2003;菌落计数方法按照(3B/T 7918.2—1987;致病菌检验与空气监测相同。

2.计算公式:细菌总数(cfu/c㎡)=(平板菌落数×稀释倍数)/采样面积(c㎡。

)
(五)结果判断:参照GB 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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