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公及专业软件(正版化)使用的通知

合集下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11•【字号】鲁政办字〔2014〕174号•【施行日期】2015.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4〕17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11日山东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行为,确保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正版软件是指用于满足政府机关办公需求、经开发者合法授权的软件,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

第三条各级政府机关不得购买、安装、使用非正版软件。

鼓励优先购买、安装、使用自主可控正版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软件使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或卸载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本单位工作人员软件配置规范,建立软件安装、卸载审核机制;要加强软件使用日常监管,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对本单位工作人员使用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积极鼓励软件使用人定期自查。

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安全可靠技术手段对本单位工作人员使用软件情况进行监控。

各级政府机关应每年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正版软件安装使用常识专题培训或在线培训,定期发放软件正版化相关宣传材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 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2001年起在政府机关全面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基本实现了中央、省、市(地)三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

为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二、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

各级政府机关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

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

各单位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

其他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切实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

各级政府机关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各单位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监督责任。

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新闻出版(版权)、工商、商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关于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关于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关于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贯彻落实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部署以及《2015年潜江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根据5月27日我市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安排,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与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中下旬组成4个督查组,对38家单位的正版软件安装使用情况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了督办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成效一是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识有了新强化。

近年来,市政府通过开会部署、督办检查、学习培训等方式,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各单位也通过多种途径,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推进软件正版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多数单位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识逐步增强。

二是办公软件正版化工作有了新突破。

我市纳入使用正版软件的政府机关共38个,包括26个政府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单位、8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派出单位;计算机1042台。

经抽查,有90%的单位按要求全部安装了金山WPS专业版。

三是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有了新成效。

多数单位均已成立了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建立了软件正版化工作机制,明确了软件管理监督责任,将软件正版化工作与信息安全检查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结合,并将软件正版化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目标考核内容。

下列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成绩比较突出,予以通报表扬:市交通局新购置16台电脑全部按要求预装了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均有授权标和正版光盘;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移民局、市粮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化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均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并将文件、制度、方案、台账等资料汇编成册。

二、存在问题尽管我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总体向好,但仍然存在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问题:一是少数单位没有严格落实“采购电脑必须预装专业版或是标准版操作系统”的规定。

《潜江市行政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潜财绩〔2013〕142号)明确规定:“采购电脑必须预装专业版或是标准版操作系统”。

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

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

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根据《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府办发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实现我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按期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全区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区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全区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本次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务必在8月底前使全区政府机关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系统、杀毒系统软件全部实现正版化。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本单位正版软件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正版软件使用工作。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现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

政府采购办负责正版软件的集中采购。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会同财政、采购办等部门做好正版软件安装、使用的日常督查工作,并将正版软件工作完成情况向区政府报告。

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1、调查摸底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将《全区各单位计算机正版和盗版软件使用情况统计表》发放给各单位。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全区各单位计算机正版和盗版软件使用情况统计表》要求,将本单位“人员情况、计算机数量、现有计算机正版和盗版软件配置情况”如实填写,并在6月30日之前将《全区各单位计算机正版和盗版软件使用情况统计表》上报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511室,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做好统计并上报到区政府办公室。

2、政府采购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区财政局和采购办要根据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计的全区所需的各类正版软件数,落实所需资金,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3、组织安装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督促中标公司,按照全区各单位当时上报的所需正版软件的品种和数量,到全区各单位进行正版软件的安装,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合中标公司做好正版软件的安装工作,同时清除和销毁所有盗版软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0•【字号】琼府办[2007]136号•【施行日期】2007.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07〕13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自2004年开展地方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以来,各市、县政府和省直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目前省直各单位和海口市、三亚市已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

但全省进展情况很不平衡,除海口市和三亚市外,其他市、县进展缓慢,特别是使用正版软件的调查摸底工作、培训工作,以及购置正版软件的经费没有具体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各市、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软件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改善投资环境的现实需要。

各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从有利于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软件,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

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责任和分工,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明确任务,抓紧落实各市、县政府要以已制定的实施方案为基础,采取有力措施,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自查核实。

自查核实的主要内容为:政府各部门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通用正版软件(主要是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的种类、数量,所使用软件是否具有合法的书面授权文件。

国办发(2010)47号文件

国办发(2010)47号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2001年起在政府机关全面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基本实现了中央、省、市(地)三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

为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各级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对于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自觉使用正版软件。

二、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

各级政府机关要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

新闻出版(版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购买。

各单位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同时安排必要的软件购置资金。

要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将软件作为资产纳入部门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的资产管理。

其他国家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切实落实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规定。

各级政府机关购买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要求,各单位更新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必须使用正版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计算机预装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监督责任。

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软件产品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新闻出版(版权)、工商、商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好软件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3.28•【文号】人办发[2002]28号•【施行日期】2002.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正文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人办发[2002]28号)部机关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要带头保护知识产权,在计算机系统中坚持使用正版软件,坚决抵制和清理盗版软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部机关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我部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工作并正式通过检查验收。

为进一步巩固成果,加强计算机软件正版化管理,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常抓不懈使用正版软件抵制盗版行为既是保护知识产权、适应加入WTO和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政府形象,端正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常抓不懈,不断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把《著作权法》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落到实处。

二、使用正版,杜绝盗版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政府部门必须率先垂范。

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计算机系统中安装使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许可的软件产品。

同时,正版软件要在协议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复制、安装和使用。

禁止将本单位正版软件转借其它单位或个人复制、使用。

凡未按照以上要求,发生侵权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三、纳入资产,严格管理软件既是与计算机配套使用的重要工具,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软件资产管理的通知》(国管财字[2001]215号)要求,正版软件需纳入固定资产,严格管理,建卡、登帐、入册并办理交接手续。

四、协议资料,妥善保管使用许可协议和产品序列号是正版软件合法安装、使用的重要凭证,也是资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必须作为重要档案资料,随设备妥善保管。

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范文

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范文

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范文
公司各部门:
为了保证工作及产品质量,同时保证信息安全,进一步规范公司
员工使用正版软件行为及企业正版化管理工作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软件包括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及专业软件(如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等几类通用软件。

第二条采购部门要按照勤俭节约、确保信息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软件性价比,科学合理制定软件采购年度计划。

第三条公司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应当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对需要购置的软件一并作出购置计划。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软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

个人不得随意在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中安装非正规渠道获取的软件或卸载本机内原有的正版软件。

第五条公司在给各部门及员工配置和维护电脑时,一律禁止安装未经权威机构认定的正式授权的软件,同时对未经授权的软件不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

第六条个人在使用未经正式授权或正式渠道的软件时,须报主管部门确认方可使用,如个人已经安装了未经授权的软件的,应及时卸载。

公司各部门应遵守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正确规范使用软件。

第七条公司定期组织小组进行检查,如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
其部门负责人责令整改,依据公司奖惩制度对使用者给予一定处分,对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使用者个人负担。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某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此通知!
集团**部2019年11月5日
3、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公司员工不得在公司办公电脑中安装、使用未经授权使用软件,严禁在任何场所和PC设备使用公司名义登记未经授权使用软件,并严禁使用在公司工作成果中。对未申报或因个人原因使用未经授权使用软件的情况属个人行为,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公司数据泄露责任由使用者全责承担。
4、对工作确有所需的专业软件,请需求部门内部评审后申报至**部,由**部组织评估和报批采购正版软件。
关于规范办公及专业软件(正版化)使用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
**成立以来,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公司先后重金购置实施了**、**等在内的各类软件系统,统一安装使用了基础办公软件WPS,为提升业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公司鼓励并支持软件正版化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避免因此而带来的侵权及相关法务风险。通知如下:
1、请各部司组织于**日内完成未经授权使用软件的自查工作,若发现有未经授权使用软件的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卸载,**部将安排专人对所有办公电脑进行复查,并提交检查结果及处理建议。
2、请各部司告知和督导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部合作方,一是不得以我司名义登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软件,二是不得向我司提交基于未经授权使用软件的工作成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