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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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引起的可以通过直接或者间接接触传播给其他人的疾病。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是传染病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详细介绍。

一、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是针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法规定了传染病的分类、报告和监测、预防和控制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该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包括疫情的监测、传染源的控制、病例的报告和隔离等。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组织协调、信息公开、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该条例,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传染病疫苗管理条例传染病疫苗管理条例是针对传染病疫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制定的法律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传染病疫苗的质量标准、生产许可、流通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该条例,传染病疫苗的生产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要求,并取得生产许可证;传染病疫苗的流通必须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并进行追溯管理。

四、传染病病例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例报告管理办法是针对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制定的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程序、报告内容、报告时限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该办法,医疗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并提供详细的病例信息,以便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五、传染病隔离治疗管理办法传染病隔离治疗管理办法是针对传染病患者的隔离治疗制定的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传染病患者的隔离治疗程序、隔离场所的要求、隔离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该办法,传染病患者必须接受隔离治疗,直到病情稳定或者不具有传染性为止,确保再也不传播疾病给他人。

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传染病疫情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是针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和信息发布制定的管理办法。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引言概述:传染病防治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是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传染病防治的相关内容。

一、法律法规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规定了传染病的监测、报告、隔离、治疗等基本原则和措施。

- 规定了对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疫点等的管理措施。

- 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

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和管理措施。

- 规定了传染病暴发时的调查、隔离、治疗等措施。

- 规定了对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的消毒和防控要求。

1.3 《传染病预防控制法》- 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措施。

- 规定了传染病的传播途径、病原体、易感人群等相关内容。

- 规定了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

二、规章2.1 《传染病预防控制法实施条例》- 规定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

- 规定了传染病的分类、报告、监测、隔离、治疗等具体要求。

- 规定了对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2.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要求。

- 规定了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应急响应职责和协调机制。

- 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评估的具体要求。

2.3 《传染病防治法规》- 规定了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

- 规定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

- 规定了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三、规范3.1 《传染病防治技术规范》- 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

- 规定了传染病疫情的调查、监测、报告和处置程序。

- 规定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中的防护措施和消毒要求。

3.2 《传染病防治管理规范》- 规定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引言概述:传染病是指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途径传播给其他人的疾病,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为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文件。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这些文件的内容和作用。

正文内容:1. 国家级法律法规1.1 传染病防治法该法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报告和处置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1.2 传染病报告和信息管理规定这一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在发现传染病病例时必须及时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以便做出科学决策和有效应对。

1.3 传染病预防控制法该法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隔离、检疫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为传染病的防治提供了操作性的指导。

2.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2.1 市级传染病防治条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针对本地区的传染病特点和防控需求,明确了市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为传染病防治提供了地方性的指导。

2.2 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规定该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包括隔离措施、医护人员的防护措施、病例报告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医疗机构内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3 学校传染病防控规定该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包括学校卫生管理、学生健康监测、传染病报告和处理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学校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3. 行业性规范和标准文件3.1 医疗机构感染控制规范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医疗机构感染控制的各个环节和要求,包括医护人员的手卫生、器械消毒与灭菌、病区管理等方面,为医疗机构的感染控制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

3.2 公共场所传染病预防控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要求,包括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方面,为公共场所的传染病防控提供了标准化的指导。

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一、概述传染病是指由病原体引起的、能够在人群中传播的疾病。

为了防控传染病的传播,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

本文将详细介绍传染病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和要求。

二、国家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1. 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基本法律,于2004年颁布实施。

该法规定了传染病的监测、报告、隔离、治疗等方面的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2. 传染病防治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管理条例是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具体细化和补充,于2005年颁布实施。

该条例规定了传染病的分类、报告制度、隔离措施、病原携带者的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 传染病疫苗管理法传染病疫苗管理法于2005年颁布实施,旨在规范传染病疫苗的研制、生产、销售和使用。

该法规定了疫苗的质量标准、监督管理制度以及疫苗不良反应的报告和处理等内容,保障了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传染病预防控制法传染病预防控制法于2013年颁布实施,旨在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该法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制度、传染病应急管理等内容,提高了传染病的防控能力和应对能力。

三、地方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除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各地方也制定了一些适应本地实际情况的传染病防控法律法规。

1. 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于2013年颁布实施,明确了北京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体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制度等内容,为北京市的传染病防控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上海市传染病防治条例上海市传染病防治条例于2015年颁布实施,对上海市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规范。

该条例规定了传染病的报告、隔离措施、病原携带者的管理等内容,保障了上海市公众的健康安全。

3. 广州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广州市传染病防治条例于2017年颁布实施,旨在加强广州市传染病防治工作。

该条例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传染病的报告制度、传染病应急管理等内容,提高了广州市对传染病的防控能力。

传染病防治法规解读

传染病防治法规解读

传染病防治法规解读在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一直以来都受到高度重视。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让我们了解一下传染病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传染病是指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够在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互相传播的一类疾病。

传染病具有传染性、流行性、季节性、区域性等特点。

根据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速度和危害程度,可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传染病防治法规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预防措施包括加强健康教育、提高人群免疫力、改善环境卫生、加强疫情监测等。

同时,对已发生的传染病疫情,要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扩散。

2. 疫情报告和通报传染病防治法规规定,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应当及时报告。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收集、分析疫情信息,并及时通报。

对疫情隐瞒、谎报、缓报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 控制措施传染病防治法规赋予政府部门在必要时采取控制措施的权力。

这些措施包括隔离治疗患者、限制人员流动、停工、停业、停课等。

在采取控制措施时,政府部门应遵循科学、合理、必要的原则,并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

4. 疫苗和免疫接种传染病防治法规鼓励开展疫苗和免疫接种工作。

政府要加强对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管,确保疫苗质量安全。

公民应按照政府的规定,积极参加免疫接种,提高免疫力。

5. 传染病防治科研和教育传染病防治法规支持传染病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方法。

同时,加强传染病防治教育,提高公众的防治意识和能力。

6. 国际合作与交流传染病防治法规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政府要积极参与全球传染病防治工作,共享防治信息,共同应对传染病威胁。

7. 法律责任传染病防治法规明确了违反法规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传染病法律法规详解

传染病法律法规详解

传染病法律法规详解自古以来,传染病一直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为了有效防控传染病,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确保公众健康和安全。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传染病防控的基本法律,明确了传染病的分类和管理,规定了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病原携带者等各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该法,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传染病是指病死率极高、传播能力极强、易于引起大规模流行的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死率较高、传播能力较强、可能引起较大规模流行的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是指病死率较低、传播能力较弱、局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传染病。

在传染病防控过程中,各级政府有着重要的责任。

地方政府应当根据上级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防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府还需要对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在传染病防控中,医疗机构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制度,加强对传染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隔离工作。

对于疑似或确诊病例,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医疗机构还需要对传染病患者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确保治疗效果。

病原携带者在传染病防控中也有一定的责任。

病原携带者应当自觉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和隔离措施,如实提供有关信息,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同时,病原携带者还需要加强个人防护,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在疫情防控方面,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例如,对于疑似或确诊病例,政府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治疗、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等措施,阻断疫情传播链。

政府还会加强疫情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民正确应对疫情。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

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引言概述:传染病的防治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文件。

这些文件为传染病防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助于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

本文将介绍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文件,并对其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法规1.1 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是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该法规定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和措施,包括传染病的报告、监测、隔离、治疗等方面的内容。

传染病防治法对于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

1.2 传染病防治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是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具体规定了传染病的分类、报告和监测制度、传染病疫苗的研制和使用、传染病的隔离和治疗等方面的内容。

传染病防治条例的出台,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操作指南。

1.3 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除了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条例,还有一些与传染病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卫生法、传染病报告与应急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其他方面,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也起到了重要的法律约束作用。

二、规章2.1 传染病防治规划传染病防治规划是制定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战略和计划,包括传染病防治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内容。

传染病防治规划的制定有助于统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动,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效果。

2.2 传染病防治技术规范传染病防治技术规范是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指南,包括传染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传染病防治技术规范对于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3 传染病防治管理规定传染病防治管理规定是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包括传染病防治机构的职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传染病防治管理规定有助于规范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诊断法规全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诊断法规全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诊断法规全解读在我国,传染病诊断工作是由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的。

为了规范传染病诊断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诊断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其中,甲类传染病是指危害严重,易引起大规模传播,控制难度大的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是指危害严重,易引起大规模传播,但控制难度较小的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是指危害较轻,不易引起大规模传播,控制较为容易的传染病。

在传染病诊断工作中,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诊断标准》。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类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包括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病原学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在实际工作中,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诊断标准》,开展传染病诊断工作。

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应当及时进行诊断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防止传染病的扩散。

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办法》、《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对传染病诊断工作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在我国,传染病诊断工作是由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的。

为了规范传染病诊断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国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诊断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其中,甲类传染病是指危害严重,易引起大规模传播,控制难度大的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是指危害严重,易引起大规模传播,但控制难度较小的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是指危害较轻,不易引起大规模传播,控制较为容易的传染病。

在传染病诊断工作中,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需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诊断标准》。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类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包括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病原学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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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分类
责任报告人应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计生行业标准)及时 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根据不同传染病诊断分 类,分为:
• 疑似病例(20天之内要订证传染病报告卡) • 临床诊断病例 • 确诊病例 • 病原携带者:霍乱、脊髓灰质炎、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
的其他传染病
病例分类
传染病报告病例按起病缓急分为三类 • 报告乙肝、血吸虫、丙肝时分急性、慢性,
填报告卡注意事项
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2016.7.5
法律法规
• 2004年12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2005年10月1日施行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 与技术指南》
• 2016年1月1日施行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5版)
主要内容
• 一 传染病的分类 • 二 传染病疫情报告 • 三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的注意事项 • 四 保障措施 • 五 法律责任 • 六 医疗废物
对“急性”或“慢性”诊断不明确的,可 不填写,按“未分类”录入 • 其它传染病按“未分类”
需要报告病原携带者的传染病病种
霍乱 脊髓灰质炎
( 国家卫计委规定的 其他传染病)
三 传染病报告卡填写的注意事项
•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 年龄: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
血吸虫病例地址填写
• 现住地址:写感染地址。 • 备注:写现在住的地方。
填报告卡注意事项
• 为配合儿童保健管理工作,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人群 分类按以下方式选择: Ⅰ.出生场所为医院时(住院分娩)选择“其它”; Ⅱ.出生在其它场所时(住院分娩之外其它方式分娩) 选择“散居儿童”。 此项分类仅仅为了区分婴儿出生场所,无其它统计学 意义。
病例归属的问题
• 输入性病例的填写规则 –境内常住居民出境旅游、经商等感染,无论在境 内或境外发病,但只要在境内就诊的,病人属于= 本县区或本市其它县区或本省其它地市或其它省 –港澳台或外籍居民,无论在境内或境外发病,但 只要在境内就诊的,病人属于=港澳台或外籍 –上述情况的现住址国标均应填病例发病时实际居 住的地址或便于追踪随访的地址,并且在传报卡 “备注”栏注明输入来源
传染病报告流程
• 医生诊断传染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收卡、审卡——录入国家网络直报系统
• 医生工作站:医生诊断传染病——录入医 院信息系统——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网上 收取报告卡信息——录入或导入国家网络 直报系统
• 节假日的传染病报告运作
传染病报告流程图
HIS等诊 疗业务
可疑传染病患者就诊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性病监测需报告:生殖道沙眼依原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
2 小时内报告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 • 鼠疫 • 霍乱
乙类传染病
• 肺炭疽
• 传染性非典型肺 炎
• 脊髓灰质炎
• 人感染高致病性 禽流感
2 4小时内报告的传染病
• 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 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一、 传染病的分类
甲类: 2种 乙类: 26种 丙类: 11种
甲类传染病
• 鼠疫 • 霍乱
乙类传染病
1、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
炭疽。 2、其他乙类传染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
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 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 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 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2013年11月1日新增),并将 (2009年4月30日新增的)甲型H1N1流感合并到丙类传染病流 行性感冒。
• 注意:从乙、丙类传染病病例更改诊断为 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删除原 报告卡,重新报告。
需要分型报告的病种
• 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 • 病毒性肝炎:甲型、乙、丙型、丁型、
戊型、未分型 • 梅毒: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 • 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 • 肺结核: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
• 联系电话:填写可与患者保持联系的电话号码,以便追踪、 核实和随访。
• 病例属于: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 系。
• 现住地址: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可以是家庭地址,也可 以是寄宿、宾馆或旅店地址,而不一定是户藉所在地 。至 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病例如有一处以上住址时, 应填写患病期间能随访到的住址
务的人员 • 乡村医生 • 个体开业医生
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
• 首诊医生负责制 • 网络直报人员负责录入报告卡信息 • 报告地所在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
审核 • 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
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 卡 • 对补报的传染病报告卡作为初次报告进行 报告和录入
单位,默认为岁。大于等于1个月、不满1周岁的,按 月龄填写,年龄单位选择“月”;不满1个月的只填 写日龄,年龄单位选择“日”。 •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发病时所在工作单位的名称;学 生(托幼儿童)详填发病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 班级名称;干部职员、工人、民工要填写单位及工地 名称。
填报告卡注意事项
按需
临床医生接诊
传染病相关 辅助检查
是否为需 报告传染病

(系统提示)医生 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返修
传染病管理人员 审核报告卡
合格
录入网络直报系统
否 完成
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甲类2种 乙类26种 丙类11种 国家卫计委决定列入甲、乙、丙类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丙类 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广州市规定报告的传染病:肝吸 虫病 恙虫病 水痘) 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
•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 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 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 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 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2008 年5月2日新增)。
二 疫情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 •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为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人 • 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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