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电务段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务段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务段所有施工项目,包括线路、信号、通信、电力等各个专业领域。
第三条电务段施工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四条电务段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电务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2. 制定电务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4.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5. 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电务段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3.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4.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施工前安全措施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内容、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2.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措施等内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3.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施工区域和危险源;4.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施工过程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2. 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网等;3. 施工现场应实行分区管理,明确各区域的安全责任;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5.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用电、防雷等安全管理。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铁路电务工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铁路电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实现铁路电务安全生产零事故;2. 提高铁路电务设备运行可靠性,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3. 提升铁路电务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4.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铁路电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本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 设立铁路电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安全管理(1)定期对铁路电务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2)对设备隐患进行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3)加强对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提高设备安全性能。
2. 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铁路电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3)定期对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进行考核,提高操作水平。
3. 施工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3)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4. 事故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2)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与考核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铁路电务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各单位、各部门要定期对铁路电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将铁路电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铁路电务规则规章制度内容

铁路电务规则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路电务工作,保障列车运行安全和顺利,提高运输效率,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铁路电务工作。
第三条铁路电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铁路部门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第四条铁路电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指令,做到忠于职守,廉洁从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铁路电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电力线路的管理第六条电力线路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电力线路必须按照铁路电务部门的规定进行设计、建设和维护,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二)电力线路的清晰度和可靠性必须得到充分保障,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三)电力线路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新,确保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电力线路的管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定期对电力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三)严格遵守电力线路的开关、断投、联锁等操作规定,确保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电力线路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检查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九条铁路电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线路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三章列车调度的管理第十条列车调度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列车调度必须按照列车运行计划进行安排,确保列车按时到达目的地。
(二)列车调度必须严格执行列车运行计划,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和顺利。
(三)列车调度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列车运行计划,确保列车运行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列车调度的管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列车运行计划,不得擅自作出调整,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和顺利。
(二)做好列车运行的预案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
(三)严格遵守列车调度的相关规定,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一节:基本安全制度和作业纪律
• 电务系统基本规章“红线”。 • 1.在施工、检修、故障处理等各项作业中,违章使 用封连线。 • 2.未按照规定程序,违章拆、改、配线。 • 3.未按照铁路局信号联锁管理办法,简化联锁试验 程序,联锁试验不彻底。 • 4.违反LKJ数据管理规定,错装、漏装LKJ数据。 • 5.未按照规定,违章上道作业。
事故案例
• 2.泸州鸿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教树对派出工人上 岗前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检查不到位。致使工人 在没有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违章进行高空作 业。
事故案例
• 3.项目部对劳务用工审核把关不严,对超龄人员进 行高空作业的现象没有及时制止。安全教育培训不 到位,对工人的培训和岗前教育流于形式,工人缺 乏必要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导致违章 作业现象发生。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第二节:安全风险管理
• 加强风险识别和研讨,围绕管理、设备、人员、环 境四大要素,对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分 层经建立风险控制表,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 安全风险预警制度 • 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 建立闭环动态管理机制 •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铁总运【2015】26号)
2015年3月23日
内容提要
事故案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基础 第三章:作业安全 第四章:施工安全 第五章:网络与数据安全 第六章:人身安全 第七章:故障管理 第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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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 11月25日17时25分,济南局青荣城际(联调联试) D55232次试验列车行至莱阳~海阳北间,因中交二 航局雇佣的农民工在无施工计划、未在车站登记、 未设防护、没有正式职工带班的情况下,违规擅自 打开栅栏门上线补砟作业,造成2名作业人员被撞 死亡。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铁路电务工作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环节,而电务安全规则则是确保电务工作有序开展、杜绝安全事故的关键准则。
首先,电务人员的资质与培训是安全的基石。
从事铁路电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新入职的员工要接受全面的岗前培训,了解铁路电务系统的基本原理、设备操作规范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在职员工也要定期参加复训,及时更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方法,以适应铁路电务不断发展的需求。
在设备维护方面,严格的计划和规范必不可少。
电务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运行可靠。
对于关键设备,如信号机、道岔转辙机等,要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周期、内容和标准。
维护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在维护过程中,要认真填写维护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能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施工安全是铁路电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进行电务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步骤、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施工方案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确保其科学合理、安全可行。
施工过程中,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同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施工不影响铁路的正常运输。
在日常作业中,电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作业纪律。
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
在进行设备检修、故障处理等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作业过程中,要认真执行“三不动”“三不离”原则。
“三不动”即未登记联系好不动、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三不离”即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应急处置能力也是电务人员必备的素质之一。
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铁路行业电务系统安全管理是铁路运输中极为紧要的一环。
随着铁路技术的不断进展和列车运行的日益多而杂,电务系统安全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电务系统安全管理中,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管理是必要的。
针对铁路电务系统安全管理问题,中国铁路总公司订立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电力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多个层面来介绍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定。
二、电力设备的安装1. 设备的选型:在设计和选择设备时,应认真考虑该设备的品牌、技术规格、技术性能、质量水平、供应本领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因素。
确保选购到质量牢靠、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设备。
2. 安装质量:电力设备安装前,应进行符合技术标准的土建工程,并依照设备方案进行安装。
在安装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安装规程和流程,确保安装质量。
3. 质量验收: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质量验收,包括检查设备重要技术指标是否充足要求、设备外观是否乾净美观、安装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等。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设备调试和运行1. 设备调试:设备调试前,应进行各项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的内部结构及连接情况良好,并调试设备的软硬件系统。
在调试过程中,应设置完善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标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运行监控:在设备正常运行阶段,应设置完善的监测系统,随时监控设备的状态、运行情况及异常情况,适时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平稳运行。
四、设备维护和保养1. 保养作业:设备的保养应有实在的保养作业程序和标准。
在保养前,应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运行参数和维护记录等信息,并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清洁。
在保养操作中,应注意操作规程,避开错操作和损坏设备。
2. 维护和修理作业:设备显现故障时,应立刻停止运行,并进行安全隔离。
在维护和修理之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故障分析,并实行科学的维护和修理方法。
维护和修理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问题,避开损害其他设备或人员安全。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意识培育:铁路电务系统工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铁路电务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铁路信号、通信、信息等关键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任务。
为确保铁路电务安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1.1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支撑、制度保障”的原则。
1.2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铁路电务设备安全可靠,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实行企业负责、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机制,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职责。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 铁路电务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电务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2 铁路电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3 铁路电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制度3.1 铁路电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3.2 铁路电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3 铁路电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1 铁路电务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信号设备维护、通信设备维护、信息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操作规程。
4.2 铁路电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职工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4.3 铁路电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职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5.1 铁路电务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2 铁路电务企业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
5.3 铁路电务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铁路电务安全规则
段一级批准,具体审批程序由铁路局规定。 普速铁路下列维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但严禁利用速度160km/h及以上的列车与前一
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其他维修项目必须纳入天窗,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作业。 1.信号部门:光电缆径路检查、室内外设备巡视检查及道岔转换试验等不影响电务设备机械强 度、电气特性的作业。 2.通信部门:在路肩以外进行不影响行车通信业务正常使用的通信设备、线路及附属设施的日 常维修、业务办理和保护试验等作业。
电务施工等 级按规模、 对运输影响 和难易程度 分为Ⅰ、Ⅱ、
Ⅲ级。
Ⅲ级施工 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二节:施工组织
铁路局应严格审查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方案。
电务(通信)段应配备专人对每处施工地点进行监控
设备开通后,应认真组织设备拆旧工作。
中断跨局行车通信业务及需要其他铁路局配合的跨局通信施工,施工总体方案由 施工申请铁路局编制、审核;施工等级由施工申请铁路局、施工配合铁路局和受 施工影响铁路局按照施工等级划分规定分别确定;施工计划由申请铁路局编制并 报总公司运输局审批;施工申请铁路局、施工配合铁路局和受施工影响铁路局应 同时在本铁路局进行施工登销记;施工开始、结束、延点、停止施工等情况,由 施工申请铁路局通信部门与相关铁路局通信部门联系、协调后按规定办理。
➢ 施工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等级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施工前的 准备措施,施工中的单项作业措施、安全卡控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后检查 试验措施以及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等。
第二节:施工组织
➢ 电务施工等级:根据影响范围分为Ⅰ、Ⅱ、Ⅲ级。 ✓ 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 ✓ 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 ✓ Ⅲ级施工由分项止负责人(副)担当或者车间主任(副)担当,影响范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1.引言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是为了确保铁路电务系统运作的安全性,确保乘客和货物的安全运输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文档为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的详细说明,包括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操作指南。
2.电务设备安全管理2.1 设备维护和检修•电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维护和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
2.2 设备故障处理•对于发生的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在维修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大规模的设备故障,应及时进行紧急停电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并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3.电务车辆安全管理3.1 车辆维护和检修•电务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维护和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
3.2 车辆故障处理•对于发生的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在维修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大规模的车辆故障,应及时采取紧急停运和疏散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4.电务作业安全管理4.1 作业计划和准备•电务作业计划应提前进行,包括作业时间、地点和所需人力物力等。
•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准备好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
4.2 作业现场管理•作业现场应进行合理的划分和标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作业现场应随时保持清洁和整齐,避免杂物和障碍物对作业造成干扰。
4.3 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5.应急管理5.1 应急预案编制•完善电务安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应急预案需要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以确保其有效性。
5.2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应急演练应包括实地演练和桌面演练,全面检验各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铁路电务规章
铁路电务规章一、引言铁路电务规章是为了确保铁路电务安全、高效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铁路电务规章的内容和要求,确保铁路电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规章内容1. 电务设备管理1.1 电务设备的分类和管理:根据功能和用途将电务设备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维护和报废等。
1.2 设备维护和保养:规定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1.3 设备故障处理:明确设备故障的报修流程和处理方式,及时解决设备故障,确保电务系统的连续运行。
2. 电务安全管理2.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电务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电务安全的重视和责任意识。
2.2 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定电务安全培训和教育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3 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电务系统的安全运行。
2.4 事故应急处理:规定电务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包括报警、疏散和救援等,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3. 电务作业管理3.1 作业计划和组织:制定电务作业的计划和组织方案,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和安全完成。
3.2 作业人员资质要求:明确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培训计划,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3.3 作业安全措施:规定电务作业的安全措施,包括防护措施、警示标识和通信保障等,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4 作业记录和报告:要求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作业记录和报告,记录作业过程和结果,为后续的分析和改进提供依据。
4. 电务技术规范4.1 设备安装和调试:制定设备安装和调试的技术规范,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调试,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2 路线维护和检修:规定路线维护和检修的技术规范,包括路线巡视、绝缘子清洗和接地装置检修等,确保路线的正常运行。
4.3 信号设备调试和维护:明确信号设备调试和维护的技术要求,包括信号机、道岔和轨道电路等,确保信号设备的准确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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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会签稿)目录附件1 电务行车设备故障登记簿附件2 电务行车一般D类事故统计分析表附件3 行车事故一栏表附件4 信号故障统计表附件5 通信故障统计表附件6 信号故障原因分析表附件7 电务设备、器材质量故障统计表附件8 信号设备雷害统计表前言为规范电务安全管理,保证电务设备运用、检修和施工过程中的行车、人身及设备安全,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电务生产组织的新特点、电务新技术及新设备运用维护需求,总公司运输局在梳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将以往电务专业规章中有关安全的内容进行整合,组织编制了《铁路电务安全管理规则》。
本规则共分七章和八个附件,阐述了铁路电务安全基础管理、作业安全、施工安全、网络与数据管理安全、人身安全、事故及故障管理等电务安全相关要求。
本规则为首次编制颁布,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
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刘朝英、覃燕、马芳。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曹玉、姜锡义、刘国红、郭林、胡正明、周利平、彭煜、夏世峰、闵智慧、黄成浩、马沧海、闫永利、王胜军、王传超。
本规则主要审查人:刘朝英、覃燕、马芳、李文涛、万良元、杨志刚、李萍、袁湘鄂、莫志松、田志春、郑升、李凯、姜永富、赵波、郭桂芳、钟邦旺、李永智、陈伟革、岳春华、张贵勇、蔡红标、陈文汗、李军、盖世伟、董文波、周文江、于海波、唐宏伟、孙志强、张学斌、刘延松、刘川河、蒋立生、崔忠文、亢家豪、夏天水、康智、张金旺。
本规则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保证铁路行车、人身安全及设备运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2条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电务部门和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3条铁路局(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局)所属电务部门和单位应依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全面加强和规范电务安全管理工作。
总公司所属运输企业、单位制定的细则、标准、办法等,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补充。
第4条本规则是总公司电务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和委托总公司及所属运输企业维护的合资铁路、非国家铁路。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制定。
第二章安全基础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5条铁路局电务处、电务(通信)段应健全和明晰各层级、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实行领导负责、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推行安全管理规范化,不断夯实电务安全工作基础,实现电务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第6条坚持安全风险管理,突出管理问题是主要风险源,强化风险意识,实施动态研判和风险预警,强化过程控制,做好应急处置,防范安全风险。
第7条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以“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为目标,通过开展标准化段、标准化科室、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建设等活动,将各项管理标准和作业标准落到实处。
第8条各级领导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保证行车、人身及设备安全。
第9条建立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生产体系,建立健全作业过程自控、互控、他控机制,完善监控手段,强化现场作业控制。
第10条加强维修、施工、故障处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落实安全卡控措施,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增强电务职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第11条发挥电务调度指挥中心的作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设备运用状态,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有效地监督生产任务完成和设备隐患处置,指挥设备故障处理和应急抢险。
第12条电务系统各级干部应定期登乘机车(动车组)进行安全检查,参加天窗维修和电务施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第13条电务部门各单位应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培训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14条新职、转岗、晋升人员必须经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第15条新设备开通使用前,电务(通信)段应组织设计、施工部门和产品供应商,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第二节安全管理职责第16条电务处安全管理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程,结合本局实际组织制定、完善、落实有关规章、标准及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系统实施安全检查和指导,定期考核评价电务(通信)段安全生产情况。
3.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电务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电务设备应急抢修;参与调查处理电务事故,组织电务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对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整治。
4.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研判本系统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严格过程管控。
5.负责电务安全生产调度及信息管理,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分析,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6.负责审核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参加相应等级的施工,加强施工检查指导。
7.向铁路局安委会报告本系统安全工作,落实铁路局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结合部存在的问题。
第17条电务(通信)段安全管理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总公司和铁路局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办法、细化措施,并组织落实。
2.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建立健全段、车间、工区三级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作业控制,严格执行作业纪律和标准,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确保行车、设备和人身安全。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对科室、车间、工区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
4.落实安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安全分析会,研判安全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组织落实。
5.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发挥电务调度指挥中心的作用,实行调度昼夜值班制度,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和设备运用状况,定期进行故障信息统计和安全生产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和制定整改措施。
6.制定应急抢险预案,建立应急抢修组织并定期进行演练,组织指挥事故抢险及故障处理。
7.落实施工安全有关规定,对所承担的施工安全负直接责任,对其他施工单位在管内的施工负监管责任。
8.以规章制度和典型事故案例为重点,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职工作业安全自控、互控、他控能力。
第三节安全管理制度第18条电务处、电务(通信)段应按照总公司、铁路局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第19条电务处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1.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岗位责任制3. 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度4. 施工管理实施细则5. 检查、考核评价办法6. 故障调查分析办法7.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8. 电务设备应急预案第20条电务(通信)段应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1.安全管理规则细化措施2.安全生产责任制3.规章制度管理细化措施4.安委会和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度5.施工管理实施细化措施6.检查、考核评价办法7. 故障调查分析办法8.安全信息管理制度9.电务设备应急预案10.作业指导书第四节检查与考核第21条电务处、电务(通信)段应制定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办法,明确检查考核期限、内容、程序和标准,建立动态与静态相结合、过程与目标相统一、工作绩效与经济利益相挂钩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综合考核,促进设备标准化、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第22条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干部检查安全、质量的量化工作标准执行情况;3.干部添乘检查情况;4.天窗修管理及执行情况;5.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6.事故、设备故障和安全信息管理情况;7.安全例会制度落实情况;8.人身安全管理情况;9.基本规章制度及作业纪律执行情况;10.施工管理及监督检查情况;11.职工安全培训情况。
第23条电务部门各级领导日常检查安全工作量化规定:1.各铁路局电务处长深入段、车间、工区检查工作,每年应不少于1/4工作日;2.段长深入车间、工区检查安全工作,每年应不少于1/3工作日;3.车间主任检查工区安全生产和设备质量的时间应不少于月度工作计划的2/3。
第24条电务(通信)段应制定安全工作检查计划,保证干部每半年对所有车间、工区检查一遍。
第25条电务干部添乘检查规定:电务处、电务(通信)段应制定添乘检查计划,电务处长每季度、段长每月添乘检查不少于一次。
第26条各级综合考核规定:1.总公司每半年对铁路局电务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检查评价并进行通报。
2.铁路局电务处每半年对电务(通信)段安全生产、设备质量和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应纳入铁路局考核。
3.电务(通信)段、车间每月将安全生产、设备质量和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27条电务设备故障考核应体现“科学分析,重在防范,宽严适度”的原则。
第28条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铁路局、电务(通信)段必须严格考核。
第三章作业安全第一节基本安全制度和作业纪律第29条电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三不动”、“三不离”、“三不放过”、“七严禁”、通信电路纪律“十不准”等基本安全制度。
三不动:1.未登记联系好不动;2.对设备性能、状态不清楚不动;3.正在使用中的设备(指已办理好进路或闭塞的设备)不动。
三不离:1.工作完了,不彻底试验良好不离;2.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缺点未修好前不离;3.发现设备有异状时,未查清原因不离。
三不放过: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3.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电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纪律“七严禁”:1.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设备;2.严禁采用封连线或其他手段封连各种信号设备电气接点;3.严禁在轨道电路上拉临时线沟通电路造成死区间,或盲目用提高轨道电路送电端电压的方法处理故障;4.严禁色灯信号机灯光灭灯时,用其他光源代替;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人为沟通道岔假表示;6.严禁未登记要点使用手摇把转换道岔;7.严禁代替行车人员按压按钮、转换道岔、检查进路、办理闭塞和开放信号。
通信电路纪律“十不准”1.不准任意中断电路或业务;2.不准任意加、甩、倒换设备;3.不准任意变更电路;4.不准任意配置、修改数据;5.不准任意切断告警;6.不准借故推迟故障处理时间和隐瞒谎报故障;7.不准泄露用户信息;8.不准泄露系统口令;9.不准在系统上进行与维护无关的操作;10.不准关闭业务联络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