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努力建设平安湖北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25•【字号】鄂发[2011]26号•【施行日期】201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11〕26号2011年8月2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精神,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加强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加强社区建设,是服务居民群众、加强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区基层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社区日益成为社会管理的重心、改善民生的依托和维护稳定的根基。
强化社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客观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社区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区和谐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着力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把全省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13]8号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13]8号](https://img.taocdn.com/s3/m/1d032370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895ab73.png)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湖北建设的意见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湖北建设的意见(2013年3月22日鄂发[2013]8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总体部署,现就深化平安湖北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全省更加平安和谐”的目标,确保全省不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重大非法聚集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数量逐年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上升并位居全国前列,为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及构建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社会环境支持,全面建成适应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更高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更高需要的平安湖北,使我省成为全国治安秩序最好、最平安的省份。
二、主要措施(一)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单位、市场)、平安校园(医院、景区)、平安工地、平安铁路(道路)、平安管道(即油气管道)、平安线路(即三电线路)等行业平安创建活动。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边界、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县(市、区)、优秀平安县(市、区)、平安市(州)创建活动。
省委、省政府每年命名表彰一批平安县(市、区)、优秀平安县(市、区)、平安市(州),并予以奖励,坚持实行动态管理。
通过几年努力,实现平安县(市、区)全覆盖,优秀平安县(市、区)、平安市(州)命名率达到85%以上。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按照《XX县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全省、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改善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状况作为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促进全镇经济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条块联动”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排查整治工作以属地为主,部门配合,实行条块联动。
明确划分条块责任,凡属村(居)委会解决的问题,由村(居)委会解决;凡属部门解决的问题,由部门解决。
(二)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从本地实际出发,针对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哪些治安问题,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纠纷。
(三)坚持“标本兼治”原则。
着眼建设,因势利导,疏堵结合,以平安和谐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夯实管理基础,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产生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四)坚持“注重实效”原则。
通过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找准和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最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坚持“责任查究”原则。
对排查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村(居)委会、部门,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究村(居)委会、部门领导责任。
三、工作重点(一)重点地区:城乡结合部,案件高发区,黑恶势力称霸的地方,农村宗族势力作祟的地方,城镇治安混乱商业区,治安复杂的社区、村庄,城乡校园及其周边地区,工业园区,公路、铁路沿线、矿山、企业周边等治安不好的地区。
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鄂办发[2004]6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04]61号)近段时期,涉及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的绑架、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食物中毒、火灾、交通肇事、校舍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较多,给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这些案件和事故的发生,客观上是受社会治安严峻形势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影响,但同时也反映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国办发电〔2004〕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学校的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平安县(市、区)”创建活动,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考评、同奖惩。
要明确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的年度安全控制指标,对校园安全情况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
要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工作经费,帮助解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公安、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决制止和杜绝学校重大治安案件的发生二、以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制,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

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是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
随着我省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员总量的成倍增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任务日益艰巨。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构建“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和谐湖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管理体系,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科学发展(一)加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交通安全管理。
要科学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监控设施,完善高速公路远距离、多点提示告知设施,合理安排勤务,增加巡逻密度,加强管控力度,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时段、路段行车秩序的监管力度,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和交通拥堵,努力做到高速公路少封路、不封路,确保全省道路交通的有序、便捷、安全和畅通,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的路网作用。
(二)实施城市排堵保畅工程。
要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为目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路网结构、机动车流量等特点,不断完善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
大中城市要综合运用交通信号控制、流量检测、交通诱导、公交优先等管理手段,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路口机动车流量的控制,疏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
要加强路口渠化建设,改善路网结构,规范大型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停车场配建标准,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改善城市静态交通秩序。
(三)推进农村道路社会化管理工作。
要完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协调机制,将交通安全纳入县乡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
推广恩施、宜昌等地实行农村道路社会化管理的经验,完善交通事故预防组织,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协管员、安全员等辅助力量的作用。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农村拖拉机、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管理,大力整治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活动,力争全省85%以上的县(市、区)在2010年建成“平安畅通县(市、区)”。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4.11•【字号】鄂办发[2003]21号•【施行日期】2003.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办发[2003]21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2003年4月11日湖北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障“科教兴鄂”战略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境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是指校园及周边辐射200米以内存在的治安问题或可能引起治安问题的场所、设施、秩序、人员等综合环境。
第三条省、市(州)、县(市、区)设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同级综治办、教育、公安、司法、文化、信息、通信管理、建设(城管)、新闻出版、工商、卫生、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教育部门。
各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地方党委、政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司法部关于进⼀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的实施意见⽂号:司发[2004]4号颁布⽇期:2004-04-21执⾏⽇期:2004-04-2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局:为了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发[2001]14号)、《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作的意见》(中办发[2002]26号),以及2003年9⽉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会议精神,结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国司法⾏政系统进⼀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继续做好监狱劳教⼯作,全⼒维护社会稳定1.监狱、劳教场所要依法及时完成收押、收容任务。
积极配合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的“严打”整治⽃争,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新收押罪犯和新收容劳教⼈员能够依法及时⼊监、⼊所。
2.严格安全防范措施。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掌握狱所情动态,制定、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严厉打击狱所内违法犯罪活动,深挖余罪。
严格执⾏安全⽣产责任制和⽣产事故⾏政追究制度,防⽌监所发⽣⽣产安全事故。
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研究探索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
3.积极推进监狱⼯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
根据监狱⼯作规律,以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为载体,探索教育改造的⽅式⽅法,进⼀步提⾼教育改造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4.继续抓好劳教创办特⾊的试点⼯作。
劳教场所要在管理、教育、劳动、场所设施建设等⽅⾯采取措施,努⼒提⾼教育挽救质量,增强劳教⼈员解教后适应社会的能⼒。
5.积极参加全国禁毒⽃争。
加强对涉毒罪犯和戒毒劳教⼈员的管理,切断毒品流⼈渠道,建⽴⽆毒环境。
推⼴“相对封闭、分期管理、综合矫治、后续照管”的劳教戒毒模式,提⾼戒毒效果,降低复吸率,促进“⽆毒社区”建⽴。
湖北省市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湖北省市平安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湖北省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安全挑战。
为了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湖北省市决定制定并实施平安建设方案。
二、总体目标湖北省市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生活和发展空间。
三、重点任务1.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
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的安全管理力度,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2. 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
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提高城市公共安全设施的覆盖率和效能。
4. 推动平安信息化建设。
加强平安信息化技术应用,提高信息化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和效果。
5. 加强社会治安宣传教育。
加大对社会治安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加强平安建设督导检查。
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平安建设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四、保障措施1. 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平安建设工作的资金需求。
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对平安建设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平安建设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3.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对平安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约束力。
4. 加强社会组织参与。
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五、预期效果通过实施平安建设方案,预期将有效提高社会治安水平,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和事件的发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结语湖北省市平安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这一方案,不断完善和提高平安建设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5•【字号】鄂发[2013]9号•【施行日期】2013.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2013〕9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现将《推进富强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创新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文明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幸福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统一简称《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抢抓“黄金十年”发展机遇,大力推进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五个湖北”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湖北行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湖北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指导湖北未来五到十年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具体部署。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施意见》上来,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贯彻好、落实好。
大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两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以“四化”同步发展为抓手,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一元多层次战略,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平安社会创建季度工作总结6篇
平安社会创建季度工作总结6篇篇1尊敬的领导:本报告旨在总结本季度平安社会创建工作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本季度,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平安社会创建的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回顾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平安社会创建工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意识。
本季度,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平安社会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了群众对平安社会创建的认识和参与度。
3. 加强矛盾排查,及时化解矛盾。
我们建立健全了矛盾排查机制,通过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对于排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化解,确保了社会稳定。
4. 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
本季度,我们继续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通过开展安全小区、安全单位、安全校园等创建活动,推动了平安社会创建的深入开展。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确保了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二、存在问题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平安社会创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扎实;二是矛盾排查和化解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三是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群众参与度有待提高。
三、建议和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他们对平安社会创建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和化解机制,确保社会矛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三是加强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 省平安 建设 工作起 步较早 ,措施 实 ,力度 大 ,
取得 了初 步效果 。去年底 ,首 次命 名 了 2 2个平安 县
( 、 区 ) 全 省 社 会 政 治 稳 定 ,治 安 大局 平 稳 . 群 市 。
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六届五 中全
会 研 究制 定 “ 一五 ”规 划 时要 求加 强社 会 治 安综 合 治 十
维普资讯
20 6・ 0 0 l
领 导 专 稿
进步强会安 治 I加社治始 理 努 建 平 湖I 力 设 安 : 匕
口 中共 湖北省委 常委 、政法委 书记 、省综治委 副主任 郑少三
最近 ,省委 、省政府 召开全省社会 治安综合 治理 全平安 建设 的长效机 制 ,确保社会稳定 ,确保人 民群 众安居 乐业 ,为改革发展提 供 良好的治安环境和 法治
秩序 。
一
工作会 议 ,印发 《 于深入 开展 平安 湖 北建设 的意 关 见》 ,要 求进一步加强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 ,深入 开展平
安 湖北建设 ,力争在 “ 十一五”期 间 ,使 全省 8%以 0 上的县 ( 、区 )达到平 安县 ( 市 市、 区 )建设要 求 , 并深入 开展平安 市 ( ) 建活动 。这是 我省 自20 州 创 03 年提 出开展 “ 平安湖 北”创 建 以来 ,就此项工作所作
的 最新 一 次 系统部 署 。
平 安 湖 北 建设 是 一项 “ 民心 工 程 ” ,
是和谐湖北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在 党和 国家工作 大局 中, “ 稳定压倒一切 ” 。党的 十六大把社会秩序 良好、人民安居 乐业作为全 面建设 小
康社 会 的奋 斗 目标之 一 。 党的 十 六届 四 中全会 要 求加 强 和 完善 社会 治安 综合 治理 工作机 制 ,把 抓 稳 定 、保平 安
展平安地 区和平安 单位 建设活动 ,着力解决关 系群 众
切 身利益的 问题 ,排 查化解 矛盾纠纷和 不稳 定 因素 ,
排 查整治治安复杂地 区和 突出治安 问题 ,进 一步夯 实 基层基础 ,全面 落实社会 治安 综合 治理措施 ,建立健
.
军7 Biblioteka 维普资讯 展 平安 建设讲 了重要意见 。省主要 领导为全省各级各
部 门 主要 领 导 和 广 大干 部 群 众起 到 了示 范 作 用 。各 级
的根本途径和治本措施 。省委 八届八 次全会 专 门研 究
部署和谐湖北 建设 ,并通过 了 《关于建设和谐 湖北若
干 问题 的意见 》 ,强调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 .深入 开展 平安湖北建设 ,为构建和谐湖北打下坚实的基础。
众安全 感增 强 ,为改革发展 和人 民群 众安居 乐业创造
了 比较 好 的社 会 环 境 。 当前 和 今 后 一 个 时期 ,全 省 各
理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去年 1 0月 ,中共 中央办公厅 、国务 院办公厅转发 了中央政
级 各部 门要按照 中央和 省委 、省政府 关于平安建设 的 总体部 署要 求 ,用科 学发展观 统领 平安湖北建设 ,在 各级党委政府的 统一领 导下 ,充分发挥政 法综 治部 门
设措施 的落 实。二是 结合 综治工作建立健全 了责任制 度 和工作机制 。省委 、省政府每 年与各市州、省直各
部 门签订 目标管理 责任 书,各级 各部 门层层签订责任
书 ,全 省 上 下 形 成 了 “ 向到 底 、横 向 到 边 ” 的 综 治 纵
工作和平安建设的 责任体 系。在 此基础 上 ,认 真落 实 领导责任 制 、一票 否决权制 等制度 ,建立起把 党政领
各部 门主要 领导 带头亲 自研 究部署 ,亲 自调研 指 导 ,
亲 自协调 督 办重大事项 、解 决重大问题 ,切 实承担保
一
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有 力地推 动综治工作和平安建
今年 省委 常委会 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了 《 关于深入 开展
平安湖北建设意见 》 。这个 《 意见 》是贯彻 落实中央关
的 职 能 作 用 .积 极 组 织 动 员社 会 各 方 面 力量 , 广泛 开
法委 、 中央综治委 《 于深入 开展平安 建设 的意见 》 关 。
近几年 ,中央每年都召开全 国工作会议 ,推动社会治安 综合 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落实。 省委 、省政府根据 中央的部 署要 求 ,在认真分析 我 省建设 和谐 湖北、平安湖北所 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后 认 为 .要 顺利 实施 “ 十一五”规 划,实现湖 北在 中部 率先崛起 的 目标 ,实现建设 小康社会 的宏伟 目标 ,必
领 导 专 稿
须进 一步加强社会治安 综合 治理 ,广泛深入地 开展 多
层 次、多种形式 的平安 建设 活动 .这是 维护社会稳 定
和 治 安 秩 序 、 为 改 革发 展 提 供 一 个 良好 社 会 治 安 环 境
2 0 1 0 6. 0
第一批 平安县 ( 、区 )称号 的县 ( 市 市、 区 )主要领 导颁 奖 ,俞正声 同志就加 强综治 工作、广泛深入地开
于深入 开展 平安建设的意见 、总结 多年来我 省基层平 安建设经验 、推动平安湖北建设的一个重要 文件。 建设平安湖 北是省委 、省政府结合我 省 实际贯彻 落实 中共 中央 、国务 院关于深入 开展 平安建设 、构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部 署 要 求 的 重要 决 策 ,是 全 面 贯
导抓平安建设与其政绩考核 、晋 职晋级 及奖惩直接挂 钩的机制 。三是各级 综治委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各部
彻 落 实科学发展观 、统筹 “ 十一五”期 间经济社会协 调 发展 的重 大举措 ,是 构建和谐湖北的基础 、前提和
重 要 内容 ,是 加 快 湖 北发 展 、促 进 湖 北 成 为 中部 崛 起 重要 战略 支点 的 “ 障 工 程 ” 保 .是切 实 维护 广 大 人 民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