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营业款收缴与核对管理规定
门店收付款管理制度

门店收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的收款和付款管理,保障门店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店的收款和付款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店收付款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规范有序、安全高效、权责明确的原则。
第四条门店应建立健全的收款和付款制度、规范的账务核算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门店负责人应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负最终责任。
第六条门店应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门店经营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门店所有。
第二章收款管理第八条门店应制定完善的收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收款流程。
第九条收款凭证应当合法合规,齐全清晰,确保收款真实、有效。
第十条收银员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收款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门店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部门,对收款进行监督检查,提高收款管理的效能。
第十二条门店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机制,对收款流程进行日常审计和不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门店应建立完善的账务核算制度,核对收款凭证与财务资料的一致性,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门店应建立完善的收款登记和备查制度,确保收款凭证的合法安全保存。
第十五条门店应建立完善的收款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内部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三章付款管理第十六条门店应建立完善的付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付款流程。
第十七条门店应设立专门的财务审批部门,对付款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八条门店应建立完善的付款授权体系,设立多级审批制度,确保高额付款经过多级审批。
第十九条门店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资信情况,防止与不良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
第二十条门店应建立完善的付款核对制度,对付款凭证与财务凭证进行核对,确保付款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一条门店应建立完善的付款领款制度,用于指导员工领款的时间、地点和程序,规范领款行为。
营业门收管理制度

营业门收管理制度一、绪论为了规范公司的营业门收管理工作,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和收入稳定增长,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门店的营业门收管理工作,凡涉及门店营业门收的工作均应遵守本制度,确保门店业务能够有序开展。
二、管理目标1. 确保门店的收费标准符合公司政策规定,合理合法。
2. 提高门店的收费效率,确保门店的收入增长。
3. 加强对门店收费流程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发生异常情况。
4. 提升员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三、管理制度1. 收费标准1.1 公司规定的收费标准是门店的基准标准,门店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经过总部批准。
1.2 门店应在明显地方张贴收费标准,确保顾客清楚收费标准。
1.3 门店不得私自提高收费标准,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2. 收费流程2.1 门店应设立专门的收费窗口,细心接待每一位顾客。
2.2 顾客应主动告知需要消费的项目,门店工作人员应核实顾客需求后开始计费。
2.3 收费人员应核实消费项目和金额,确保收费准确无误。
2.4 顾客应配合核对账单,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门店应及时处理,并记录下来。
3. 收款要求3.1 收费人员应戴着工作牌,提供专业礼貌的服务。
3.2 收费人员应及时清点和登记好收款,并将收款信息反馈给门店负责人。
3.3 收费人员应定期向门店负责人提交收款情况报告,确保收款安全。
4. 退款和索赔4.1 顾客如需办理退款或索赔,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2 门店应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申请原因,并移交给相应负责人进行处理。
4.3 门店负责人应及时处理退款和索赔事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5. 绩效考核5.1 门店应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收费人员的绩效进行评定,奖惩并存。
5.2 绩效考核应以工作完成情况、投诉处理、退款索赔处理等方面为评定依据,确保员工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6. 案例处理6.1 对于发生的涉及门店收费的问题和纠纷,门店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避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门店存营业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店存营业款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现金收支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安全与合规。
2.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账实相符。
3. 加强门店存营业款的监督,防止侵占、挪用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门店存营业款管理规定1. 收款(1)门店员工在收取顾客现金付款时,应认真核对金额,确保准确无误。
(2)收款人员应立即将收取的现金上交给店长或指定的财务人员进行妥善保管。
(3)收款人员不得私自留存、挪用、借出门店存营业款。
2. 付款(1)门店在支付各项费用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支付现金时,需经店长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3)门店应定期将支付的现金支出汇总,报送给公司财务部门。
3. 存营业款保管(1)门店应设立专门的存放营业款的保险柜或保险箱,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2)店长或指定的财务人员应每日将收到的现金存入保险柜或保险箱,并做好存款记录。
(3)存营业款保险柜或保险箱的钥匙,应由店长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保管,并定期更换密码。
4. 盘存(1)门店应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存营业款的账实相符。
(2)盘存由店长或指定财务人员组织,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盘存结果。
(3)盘存记录应详细记载存营业款的金额、币种、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四条违规处理1. 门店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2. 门店存营业款发生丢失、短款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调查。
3. 对于涉及门店存营业款的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门店存营业款是门店运营的重要资金,门店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安全与合规。
营业款管理规定

营业款管理规定营业款管理规定为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确保每天营业款准时、足额存入公司指定账号,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华南各连锁门店及财务部门。
一、定义:营业款收缴是指:收银员当班收到的顾客购买商品款(含批发款)、购物卡销售款到该款项存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全过程。
营业款核对是指:门店核对现金收入与系统收入是否一致,财务部门核对营业款是否及时存入银行,并与系统销售数据核对是否一致。
目前公司营业款的收银方式有:现金、银行卡、代币券等。
二、工作职责:驻店财务:负责营业款收缴、保管,在DRP系统解款,到银行办理营业款存款。
(无驻店财务的门店由店经理代理驻店财务职责)店经理:负责营业款收缴监督、保管,负责营业款存行前的存款单据核对及营业款的资金安全。
店防损:监督营业款收缴、整理与存行的全过程。
及时发现违规操作或存在的安全稳;同时,对营业款存行的安全负责,确保公司资产不受侵害。
(无驻店防损的由店经理负责)三、安全管理:小保险柜:放置当天营业款。
由店经理管理F型钥匙,驻店财务管理十字型钥匙;开启营业款保险柜时必须要店经理和驻店财务同时开启。
如遇店经理第二天休息时,店经理须把其所持的钥匙交接给第二天的当班负责人;驻店财务第二天休息时,须把钥匙交接给第二天的当班驻店财务。
并作好相关的钥匙交接登记。
大保险柜:放零钱、会员卡。
由店经理管理F型钥匙,驻店财务管理十字型钥匙;开启保险柜时必须要店经理和驻店财务同时开启。
如遇分店经理第二天休息时,店经理须把其所持的钥匙交接给第二天的当班负责人。
并作好相关的钥匙交接登记。
大保险柜:放收银员钱袋(值班防损员/分店负责人)分店负责人管理一把钥匙,值班防损员管开启收银员钱袋保险柜。
开启保险柜时必须要分店负责人和值班防损员同时开启。
如遇分店负责人第二天休息时,分店负责人须把其所持的钥匙交接给第二天的当班负责人;防损员第二天休息时,须把钥匙交接给第二天的当班防损。
并作好相关的钥匙交接登记。
备注:不设驻店财务的门店,保险柜钥匙必须由店经理与店经理以外的一名员工分开保管。
2024年营业现金收款及备用金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营业现金收款及备用金管理制度为确保公司运营门店营业款及备用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升资金运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营业现金收款管理1. “营业现金收款”是指公司各营运门店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直接收取的现金收入。
2. 各单位应在每日营业结束后,由当班营运负责人与收银员共同对收银日报表中的现金收款金额进行清点。
3. 营业款现金缴存需在次日规定时间前完成,由当班营运负责人或指定人员与收银员共同将前一日营业现金取出清点,随后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备用金管理1. “备用金”是指公司内部各运营单位、职能部门或员工为销售找零、零星开支、零星采购等用途,以现金方式长期借用、定期报销的款项。
2. 备用金额度如下:(1) 各门店收银用于营业找零的备用金额度为____千元。
(2) 各门店用于日常运营零星开支的备用金额度为____千元。
3. 备用金支取手续:(1) 支取备用金需有正当的借款理由,并控制在财务预算范围内。
(2) 支取备用金时,应按照规定填写“暂支单”,并遵循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
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全的借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3) “暂支单”必须由借款人本人填写,并按照规定格式详细记录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及借款金额等信息,不得由他人代写。
请款日期自填写之日起____日内有效。
4. 备用金管理:(1) 门店收银备用金在非营业时间应统一存放于门店保险箱内。
每日营业开始前,收银员与门店经理共同开启保险箱,领取营业找零备用金;营业结束后,与营业现金的清点、存放手续相同,共同清点后存入保险箱。
(2) 营运用备用金由门店店长负责管理,日常存放于门店保险箱内。
门店店长需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及各种报销凭证,并建立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类零星支出、备用金报销及补充情况。
(3) 备用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不得虚构用途套取备用金。
门店收款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收款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门店收款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门店收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收款原则(一)严格遵循现金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资金安全;(二)遵循实时清算原则,确保账目清晰;(三)遵循授权管理原则,确保收款工作合规进行。
第三条收款职责(一)收银员负责日常门店现金收款工作;(二)门店经理负责收银员的培训、考核及收款工作的监督;(三)财务部门负责对门店收款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收款工作合规、规范。
第四条收款流程(一)收银员在收到顾客支付现金时,应立即进行点钞,确认金额无误后,向顾客出具收据;(二)收银员应在每班次结束时,将所收取的现金上缴至门店财务室,由财务室进行统一保管;(三)门店经理应每日对收银员的收款情况进行核对,确保收款金额与销售金额相符;(四)财务部门应每月对门店收款情况进行汇总,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条现金安全管理(一)收银员在收款过程中,应确保现金安全,防止被盗、被抢;(二)门店应配备必要的安保措施,如监控设备、报警系统等;(三)门店经理应定期对收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条异常处理(一)如发现假币、破损币,收银员应立即向门店经理报告,并由门店经理按照规定处理;(二)如发生收款纠纷,收银员应立即向门店经理报告,并由门店经理进行协调处理;(三)如发现收款金额短款,收银员应主动向门店经理报告,并配合门店经理进行调查,如属收银员责任,应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收款凭证管理(一)收银员应妥善保管收款凭证,确保凭证的真实、完整;(二)门店经理应定期对收款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凭证合规;(三)财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收款凭证进行归档管理。
第八条培训与考核(一)门店经理应对收银员进行收款业务培训,确保收银员熟悉收款流程及规范;(二)门店经理应对收银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收银员具备必要的业务能力;(三)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门店经理进行收款业务培训,提高门店经理的管理水平。
门店收款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

门店收款规章制度内容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收款行为,保障门店资金安全,提高门店经营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门店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店收款包括现金、银行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式。
第四条门店工作人员在收款过程中应当遵循"严谨、细致、真实、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门店收款规章制度是门店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门店收款流程第六条门店收款流程如下:(一)顾客消费结账时,由收银员清点账单金额并告知顾客。
(二)顾客选择付款方式并将款项交至收款员。
(三)收款员接受款项后核对金额,确认无误后登记收款信息。
(四)将收款信息录入系统,并开具发票或小票。
(五)将款项存入现金柜或线上支付账户。
(六)及时将该笔款项汇总统计并报告门店主管。
第七条收款员在接受现金支付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认真辨别假币,如发现假币应当立即报告主管。
(二)在收款过程中不得独自离开收银台,如有特殊情况应当交接给其他人员负责。
(三)不得私自留取款项,一律交存至现金柜。
(四)在结账时应当准确找零,如金额有误应当当场更正。
第三章门店账目管理第八条门店账目管理是门店经营的关键环节,需保持清晰、准确、真实。
第九条门店账目管理如下:(一)每日汇总当日收款金额、开具发票或小票,存档备查。
(二)每周核对收支情况,对账无误后备案。
(三)每月归档销售报表、发票、凭证等关键账目。
第十条门店账目管理需做到如下:(一)确保账目记录真实、准确,如有错误应立即更正。
(二)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对重要账目进行备份,确保不会丢失。
第四章处理异常情况第十一条在门店收款过程中如遇以下异常情况,需及时处理:(一)顾客支付方式出现问题,无法完成收款。
(二)顾客退换货或要求退款,需核实后退款金额。
(三)在结账过程中发现少收或多收现象,需及时核对账单。
第十二条处理异常情况的流程如下:(一)确认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
营业款核对制度范文模板

营业款核对制度范文模板一、前言为了确保营业款的安全、准确和及时入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营业款核对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营业网点日常营业款收入的收取、核对、入账及管理等工作。
三、营业款收取1. 营业员在收取营业款时,应严格遵守现金收取规定,确保现金收入的准确无误。
2. 收取的营业款应立即放入保险箱(柜)内,并加锁保管。
钥匙由营业员和另一名工作人员共同保管,分开存放。
3. 营业员应每日将收取的营业款与银行存款单、营业收入报表等进行核对,确保营业款金额的一致性。
四、营业款核对1. 每日营业结束后,营业员应将当日的营业款收入与营业收入报表、银行存款单等进行核对。
2. 核对时,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确保核对工作的公正、客观。
3. 核对内容包括:现金收入、银行卡收入、转账收入等各项营业款收入的金额、笔数及备注信息。
4. 核对无误后,由核对人员共同签署核对报告,并将核对结果报送财务部门。
五、营业款入账1. 财务部门应在核对报告签署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将营业款收入入账。
2. 入账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确保营业款的安全、准确和及时入账。
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营业款入账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营业款入账的准确无误。
六、营业款管理1. 公司应加强对营业款的管理,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营业款的收取、核对、入账等工作。
2. 公司应定期对营业款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 公司应建立健全营业款管理制度,确保营业款的安全、准确和及时入账。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查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处理。
2. 对涉及营业款挪用、侵吞、虚报等违法行为的,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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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营业款收缴及核对管理
第一部分现金收缴管理
一、现金收取:
1、营业员当班工作结束后,整理营业款并按照规定填写“销售缴款单",填写内
容:店名、早晚班、日期、按收款方式在实缴栏上分别填写实际缴款金额(包括大小写金额)、营业员签名.确认无误后将营业款连同“销售缴款单”密封后,交门店缴款员当面核对签收.
2、门店缴款员(或代班)核对营业款与系统销售记录是否一致,如有不符,退回
营业员重新核对.
3、营业员填写“销售缴款单”时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二、现金缴存:
1、每天下午5:00时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此时间前存款的,报财务部门批准)
由门店缴款员(或代班)将前一日未存营业款及当日白班的营业款大钞(面值100元)送存银行指定帐户,如因节假日半天营业款超过2万元的,每天必须存两次,其中上午11:30时前存前一天晚班营业款,下午5:00时前存当天白班营业款;
2、门店缴款员(或代班)存款时,必须提前通知门店经理作好安全准备工作,
并在一或二人的陪同下,到财务部门指定的附近银行存款,且存款金额必须等于各营业员“销售缴款单”上的实缴金额之和,存款过程中相关人员不得中途离开银行。
3、门店缴款员(或代班)存款后,于营业结束前填写“营业款缴存记录表"(见
附表4,此表留存门店备查)交营业厅值班经理签名确认,并将“营业款缴存记录表"发邮件到当地财务部门,财务核算人员每天检查核对,确保每天的的营业款及时存入银行.
4、对每日上门收缴的电信及第三方业务的营业款,按办理相关业务的营业员密
封的缴款直接移交相应的收缴客户.
三、现金核对:
1、每天营业结束后,由门店缴款员(或代班)将每台收银POS机上的“解款表"全
部打印出来,门店缴款员(或代班)打印POS机“解款表”时必须确认POS机数据均已上传;
2、营业员的缴款经门店缴款员(或代班)核对清楚并全部放入保险柜后,门店缴
款员(或代班)才能核对营业员的长短款;
3、门店缴款员(或代班)将“销售缴款单”与“解款表”核对,同时将“解款
表"上的应收金额按收款方式分别填写到“销售缴款单”上的“应缴”栏内,并计算出长短款让营业员签名确认;
4、长短款赔款原则:营业款在2000元(含)以下的,短款不可超过0。
50元,营业
款在2000—5000元(含)的,短款不可超过1。
00元,营业款在5000元以上的,短款不可超过2.00元,超过此范围的由责任人赔偿,长款全部上交公司。
对于长、短款超过10元(含)者,对相关营业员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罚款在2天之内交清;
5、如有长款,归公司所有,如有短款,营业员必须在1天之内补交,保证应缴与
实缴数据一致,营业员短款补交后填写实缴合计;
6、核对完毕,由门店缴款员(或代班)将当天营业员的实收数据按收银方式填
制“营业款缴存记录表"后保存;
四、处罚规定:
1、严禁营业员将营业款带出商场或离开指定位置整理营业款及作“销售缴款
单”,违反规定者罚款20元;
2、营业款存错帐户的,其造成的损失由门店缴款员(或代班)和陪同人员共
同承担,故意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不按规定时间存款的,对门店缴款员(或代班)和防损员营业厅值班经理各
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其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员共同承担;
4、门店缴款员(或代班)到银行存款工作完成前,陪同人员不得无故中途离开
银行,因相关人员中途离开银行造成公司存款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100元的罚款,并有权利追究损失;
5、未按规定及时发送“营业款缴存记录表”邮件的,第一次对门店缴款员(或
代班)口头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20元;
6、对于每个月超范围长、短款次数超过5次的营业员,调离收银工作岗位;
7、在营业款清点过程中发现假钞,由责任营业员全额赔偿;在银行存款过程中
发现的假钞,由门店缴款员(或代班)全额赔偿.
第二部分银行卡操作管理
一、银行卡受理的范围:以各地公司与当地银联签订的《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的范围为准。
二、银行卡操作程序:银行卡操作原则上应按照各个银行的规定、程序办理.银行卡操作的基本步骤:
1、结算:刷银行卡、输入交易金额、持卡人输入个人密码、打印“银联交易凭
单”、顾客签名;注意:信用卡营业员必须核对顾客签名与卡背面的签名是否一致;
2、结账:每天营业结束后,门店缴款员(或代班)打印出“银联结算总计单",如
有各种原因导致结账未成功,应重做直到成功为止.如确实不能打印成功,应向门店缴款员反映,门店缴款员在第二天营业前安排重新打印;
3、取消交易:因交易金额出现差错或顾客当日(当班)退货等情况出现,营业
员在终端上取消该笔交易,但已做完结账的交易不能作取消。
三、银行卡操作注意事项
1、非正常卡处理:
①舞弊卡(假卡):拒收此卡;
②过期卡:拒收此卡;
③余额不足:拒收此卡;
④挂失卡:与银行联系后,按银行要求处理.
2、进账、重复进账、退货的处理:多进账、重复进账、银行卡购物而要求退货
时,由营业员通知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确认多进账、重复进账、退货属实时,由财务人员按照银行退款要求填制“银联客户调账表(POS)”(见附表2),报当地财务主管复核(确认款项已到公司帐户上),经当地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盖章确认,交财务人员到银行办理转账退款手续。
3、银联交易凭单交接:每天营业结束,营业员做完银行卡结账后应将结账金额与
银联交易凭单明细金额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装订与现金一并交门店缴款员(或代班)签收。
四、处罚规定:
1、丢失“银联结算总计单”、“银联交易凭单"而造成不能进账,或进账后退款,
将由丢失票据的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票据丢失责任的追溯期为两年。
2、如“银联结算总计单"金额与系统收银金额不相符,以系统收银金额为准,差
额部分视同营业员长短款处理,长款归公司(或退回持卡人),短款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
第三部分营业款核对
一、现金存入银行核对:
1、门店缴款员(或代班)每天存款后,在每天下班前将门店“营业款缴存记录
表”发邮件到当地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核算人员必须打印出“门店收银日报表”(见附表3),与门店通过邮
件发上来的数据逐一核对,并通过电话查询银行存款情况,确保营业款存入银行,节假日在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
3、财务人员核对完毕,将门店实际存款日期、金额及差异情况填写到“门店收
银日报表”的存款记录栏,报部门负责人审阅;
4、财务核算人员如发现门店未按规定时间将营业款存入银行,必须在第一时间
内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险发生.
二、销售收入核对:
1、每周一营业员将“销售缴款单”、“现金缴款单"、“银联结算总计单”、“营业
员平账报告"与其他业务单据传当地财务部门签收;
2、财务部门核算人员根据门店经营日报与门店上传的相关缴款单据进行核对,
包括现金、银行卡、支票、代金券等;
3、银行卡进账金额核对。
财务核算人员每天必须核对“销售缴款单"上的银行卡
消费金额与实际进账金额,如有差错,必须及时与银行联系,确保消费金额与进账金额一致。
三、处罚规定: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及时核对门店现金存款情况的每次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从严处理。
第四部分其他
1、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2、以前相关办法及规定同时废止;
3、本规定自公司领导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