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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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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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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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工作实施(三)
•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 接种单位及时做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 经 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对漏种儿童, 按卫生部、教育 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验工作通知”要求标准补种, 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 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 将补种或补证信息 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做好无证、漏 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年全市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年督导抽查情况: 抽查学校(托糼机构)23所,组织培 训有18所(占78.26%),查验接种证有21所(占 91.30%),调查232名新生,经查验接种证并按要求 登记新生191名,查证率为82.33%。(详见表5)
年督导抽查情况: 调查23所小学(幼稚园)中,有接收 培训有15所,有查验接种证有16所,查证后有得到补 种有12所(详见表6)。鲤城区于年秋季开学前教育 部门与卫生部门一起做好全区63家小学(幼稚园)培 训工作,并在查验接种证过程中联合教育局一起开展 全部小学(幼稚园)督导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小学 (幼稚园)查验接种证工作有序进行。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帮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 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汇报相关 情况。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6页
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 (一)查验对象 • 1.全县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儿童。 •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 • (二)责任区域 • 查验接种证工作严格按辖区管理,分别由各辖区卫生院(小区卫

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一、背景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为加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确保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 加强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儿童身体健康。

3. 提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升工作效率。

三、工作内容1. 宣传培训(1)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入托、入学儿童家长及托幼机构、学校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查验流程、疫苗补种原则及登记报表填写等。

2. 查验实施(1)入托、入学儿童家长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查验。

(2)查验人员对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认真核对,填写查验记录。

(3)对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的儿童,查验人员应告知家长及时补种,并给予接种预约单。

(4)查验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3. 疫苗补种(1)接种单位根据查验结果,制定疫苗补种计划,合理安排疫苗使用。

(2)对需补种的儿童,接种单位应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补种服务。

(3)补种完成后,接种单位应将补种信息及时更新至儿童预防接种证。

4. 工作督导(1)卫生健康部门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定期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对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查验工作质量。

四、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学校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 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计划

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计划

一、工作背景为保障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根据《关于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特制定本工作计划,以加强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儿童及时接种疫苗,降低传染病风险。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2.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预防接种工作。

3. 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工作内容1. 查验范围:全校所有新入托、入学儿童及转托、借读儿童。

2. 查验对象:(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3. 查验内容:(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四、工作步骤1. 宣传发动:通过校园广播、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培训指导:组织校医、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学习预防接种政策、接种流程、查验方法等,提高查验工作水平。

3. 查验登记:严格按照查验内容,对入托、入学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相关信息,确保查验工作全面、准确。

4. 补种提醒:对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及时提醒家长带孩子到指定接种点补种疫苗,确保儿童及时接种疫苗。

5. 结果上报:将查验结果及时上报上级卫生部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查验工作顺利进行。

2. 严格执行查验程序,确保查验工作规范、有序。

3.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预防接种工作。

4.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六、工作保障1. 人员保障:成立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查验工作。

2. 资金保障:按照上级要求,确保查验工作所需经费。

3. 设备保障:配备必要的查验设备,确保查验工作顺利进行。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2)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2)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
确保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件真实有效,增强学校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二、程序
1. 学校在每学年开始前,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并将证明以图片或扫描件等形式上传至学校管理系统。

2. 学校在开学前两周内组织专门的查验工作,核实每个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明。

查验工作由学校卫生保健部门负责。

3. 针对未提供预防接种证明的学生,学校将要求家长补充提供。

同时,学校将协助家长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儿童进行预防接种。

4. 查验结果将在学校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告知家长。

如有发现伪造或虚假的预防接种证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配套措施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学校内环境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学校的健康环境。

2. 要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的预防意识和接种率。

3. 学校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

四、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回访和评估,督促学校落实相关工作。

2. 监督机构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对查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进行通报和处理。

以上是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强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并加强学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共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查验接种证实施方案

查验接种证实施方案

高碑店市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托、入学儿童给予尽早进行补种的机会,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学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一)儿童的分类及要求根据入托、入学时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有无,我市将入托、入学分为四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1、全程接种的儿童:指有预防接种证且接种的疫苗种类和针次均符合免疫程序,不需要接种和补证。

2、未全程接种儿童:指有预防接种证但接种的疫苗种类或针次不全,需要到指定地点补种疫苗;3、未接种儿童:指没有预防接种证也没有接种过疫苗或接种史“不详”的儿童,需要到指定地点补种疫苗和补办预防接种证;4、接种过全部疫苗但无接种证儿童:指确实接种过全部疫苗,但预防接种证丢失的儿童,需要到原接种单位开具证明和补办接种证。

(二)工作程序1、托幼机构在办理新生入托入园手续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各托幼机构在办理儿童入托入园手续时,必须按规定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根据《国家免疫程序》核对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由专人负责将接种信息记录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

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在入托入园前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接种,儿童补证或补接种后凭预防接种证记录由专干人员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登记。

《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由幼托机构保存,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存。

2、初中、小学小学新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前,家长或监护人凭预防接种证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在办理学生入学手续时,必须按规定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对于无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学生,学校应将无证学生的基本信息通知接种单位,并督促其规定的时间内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接种。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儿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我国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印发了《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的具体流程、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1. 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确保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齐全、真实、有效。

2. 加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风险。

3. 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1. 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行政区划,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

2. 部门协作原则: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和学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

3. 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策略,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

4.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

四、工作流程1. 查验单位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了解儿童预防接种情况。

2. 对查验过程中发现需要补种疫苗的儿童,查验单位应及时通知儿童家长,督促家长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3. 接种单位负责为需要补种的儿童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并在预防接种证上做好补种记录。

4. 查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补种情况进行再次查验,确保儿童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

五、责任分工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的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指导、监督接种单位和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2.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开展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将预防接种证查验纳入学校卫生工作考核内容。

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细那么

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细那么
要紧督导考核内容包括: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落实情形;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补种率;补种工作开展情形,免疫效劳质量、补种记录、资料填写质量和上报情形等;补种率调查方式即在每一个托幼机构(小学)随机抽查2个不同年级的班级,查阅该班儿童的补种记录。
九、资料和总结的上报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终止后,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应依照相关要求完整填写相关表格,撰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总结,并逐级汇总、上报。报表数据应与工作总结相应附表一致。
(五)各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协助幼托机构、小学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填写;负责儿童补种、补证工作,并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幼托机构和小学。
接种单位应成立补种记录册,做好补证和疫苗补种记录,并汇总上报“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形汇总表”(附表4);同时汇总对学校的指导情形,填写上报“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宣传、培训和督导情形表”(附表5)。
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判定标准对照表
入托、入学年龄
2周岁
3周岁
4-5周岁
≥6周岁
查验
内容
乙肝疫苗3剂次;
脊灰疫苗3剂次;
百白破疫苗4剂次;
麻疹类疫苗2剂次;
乙脑疫苗2剂次(乙脑灭活疫苗3剂次);
A群流脑2剂次;
乙肝疫苗3剂次;
脊灰疫苗3剂次;
百白破疫苗4剂次;
麻疹类疫苗2剂次;
乙脑疫苗2剂次(乙脑灭活疫苗3剂次);
(二)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增强联系和和谐,做好对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宣传工作,催促指导各类托幼机构、小学认真做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三)托幼机构、小学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做为开学重点工作,成立健全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成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治理,增强日常性催促检查。协助接种单位完成补证和疫苗补种相关工作。

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4篇)

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4篇)

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根据____部、教育部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结合我校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管理,制定我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一《____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____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补种。

检验预防接种证是一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工作,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查验的内容和方法:学校负责承担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每年对入学儿童进行查验,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在儿童办理入学时,必须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

学校应安排专人依据____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及接种程序,检查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填写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上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负责统计分析并逐级上报合格的预防接种证,应具有原始性接种程序,记录准确有疫苗批号,并盖有接种单位公章和每次接种者签名接种证,应记录所有属于国家免疫规划要求集中的各类疫苗,不缺漏项。

工作流程如下:三、补办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1、预防接种记录,完整无缺的接种证查验,登记结束后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2、有接种证但接种项目不全的,应告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原接种单位或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种漏缺疫苗学校对补种的意义要有登记并存档。

3、.无接种证者应到原接种单位查接种卡或原始接种记录,进行补正由各种原因接种证丢失,或确实找不到原始接种证的,须由原接种单位出具接种证明,接种证明,需加公章及接种者签字。

镇卫生防疫站站,对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在查验接种证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下达传染病监控记录,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每年对辖区内所有的小学校,托幼机构的查证工作,至少检查一次。

疾控中心负责对学校的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不定期有针对性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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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里小学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和规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全面落实我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我们学校的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1、全校一年级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普及率达到100%;2、以学校为单位,入学儿童(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建证率、建卡率均达到100%;3、通过入学时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学生)家长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入学儿童补种1、学校入学儿童补种后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2、通过疫苗补种,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巩固免疫屏障,预防相应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保护学生身体健康。

二、工作容与程序(一)预防接种证查验的对象、容及补种原则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由预防接种单位和学校共同负责。

1、查验对象。

每年入学的所有新生;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的学生,也应在转入前查验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儿童报名后预防接种证的初步查验,学校负责入学后的再次查验。

2、查验疫苗种类。

包括我省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围的所有疫苗,目前主要包括皮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epB)、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和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含麻疹成份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JEV)、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enA)、A+C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MenAC)、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或以上相应疫苗的替代疫苗。

3、补种原则。

对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入学儿童,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规定补种原则进行补种。

为加强我省消除麻疹工作,根据消除麻疹项目要求,2013年对新入学(小学、初中)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补种一律使用麻腮风联合疫苗,但按常规免疫程序尚未接种第3剂的6周岁儿童应常规接种麻腮疫苗。

(二)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程序为确保漏种儿童入托(学)前能够及时得到疫苗补种,减少传播疾病的风险,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应关口前移,具体工作程序为:1、学校发放接种证查验通知。

学校应在每年新入学儿童、中途转学儿童(包括外籍借托、借读儿童)报名时,及时向儿童或家长发放《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附件1),明确告知家长及时带儿童和预防接种证,前往原承担儿童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初步查验及补种手续。

预防接种证补办工作由原来承担儿童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

对于14岁及以下无接种证者,各接种单位应核实儿童有关情况、查明接种记录后,如实为儿童补证(加盖公章);15岁及以上儿童不再补证。

2、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接种证初步查验与首次补种。

原承担儿童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细致地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记录,根据儿童年龄判断入托、入学儿童是否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完成全程接种。

对入托、入学儿童已完成全程接种者,要在预防接种证末页“查验接种证记录”处盖上“完成全程接种”印章,并做好查验人和查验日期等相应记录。

此外,6岁及以上入学儿童在完成所有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后,预防接种单位同时要出具《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附件2,以下简称《接种完成证明》),并加盖公章,由儿童监护人保存,在儿童入学时交学校查验存档;未完成全程接种的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单位在初步查验时应告知儿童及监护人需要补种的疫苗及剂次,及时安排预约和补种,尽可能在儿童入学前完成补种。

3、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接种证再次查验。

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中小学校在办理新生入校手续时,查看其《接种完成证明》原件,并纳入学生健康档案保存管理。

对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儿童,要查验其《预防接种证》。

学校要将查验的接种信息转录至《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附件3表1)中。

对需补种疫苗的儿童应填写《省入托、入学儿童补种疫苗通知单》(附件4),交给儿童监护人并告知其尽快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应填写《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情况一览表》(附件3表2)中“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部分,于1周报至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

4、预防接种单位开展再次疫苗补种。

再次疫苗补种工作由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负责。

补种对象为查验接种证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

具体流程为:①学校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应积极与学校加强联系,尽量争取在儿童开学前或开学后不久完成疫苗补种。

②预防接种单位在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将接种情况分别登记于儿童预防接种证、《省儿童预防接种登记本簿》和《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情况一览表》(附件3表2)的剩余栏目中。

同时,对已完成全程接种的入托儿童,要在预防接种证末页“查验接种证记录”处盖上“完成全程接种”印章。

6岁及以上入学儿童在完成全程接种后,预防接种单位要出具《接种完成证明》,由学生交学校存档。

③预防接种单位应于每年10月底前将填写完整的《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情况一览表》复印件送有关托幼机构(学校),原件留存待查。

④预防接种单位应将儿童疫苗补种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情况汇总表1》(附件3表3),报县级疾控机构;县级和市级疾控机构逐级汇总后填写《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情况汇总表2》(附件3表4),于每年的11月10日前逐级报至省疾控中心。

5、学校对于未按时补种的儿童(学生)要督促其尽快补种疫苗。

对完成接种的儿童要复查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完成证明》,争取每个新入托(学)儿童均能完成全程接种。

6、学校、预防接种单位要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资料整理和总结,分别逐级报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

三、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保证儿童及时有效接种疫苗,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生,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对维护托幼机构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加强协作,成立专门领导和工作组织,切实抓好查验、补证、补种等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确保漏种儿童入学前能够及时得到疫苗补种,进一步提高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减少传播疾病的风险。

(二)明确职责分工,扎实开展工作。

各级疾控机构负责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宣传,对辖区儿童补证、疫苗补种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对接种单位的补证和疫苗补种情况进行检查;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儿童接种证的初次查验、补证和疫苗补种的具体实施,对补种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报告;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具体实施,派员参加业务培训,做好相关宣传,及时通知和督促无证和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各单位要按照以上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加强协调,狠抓落实,切实推动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培训督导,确保工作质量。

要加强对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项检查,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核查、接种率评估等方式,全面评价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的落实情况。

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各地应采取一定形式予以表彰;对未达到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应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莱西市日庄镇院里小学2013.9附件1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通知单(正面)尊敬的家长(监护人):首先,热烈欢迎您的孩子到我校(园)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儿童入托(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便给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机会,进而保护您孩子的身体健康。

请您尽早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接种证初步查验手续。

若儿童未完成全程接种,请根据接种单位预约,按时带孩子到接种单位补种相应疫苗;若儿童已完成全程接种,接种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并在儿童入园(开学)时上交学校存档。

具体流程如下:(反面)入托、入学适龄儿童至少完成以下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才为完成全程接种,若未完成,则需补种至相应剂次。

附件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经查验,兹有同学(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要求完成以下疫苗的接种:*含麻疹类疫苗需在横线上填写接种疫苗具体类型:MR:麻风疫苗,MM:麻腮疫苗,MMR:麻腮风疫苗,MV:麻疹疫苗。

预防接种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3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用表表1 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托幼机构(学校)名称: ( 盖章) 年级及班级:备注:①如已接种,请在相应疫苗处打“√”,未接种打“×”。

②*减毒活疫苗仅填写第1、3列。

③**如需补种,请在相应位置处打√”,否则打“×”。

查验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 . .表2 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托幼机构(学校)名称: ( 盖章) 入托(入学)儿童总数:查验儿童数:预防接种门诊名称:(盖章)备注:[1]由托幼机构/学校填写,在相应疫苗处写需补种的针次。

[2]由预防接种门诊填写,作为补种时的现场登记使用,在相应疫苗处按照“月/日/年”形式填写补种日期;一种疫苗需补种多针次,在同一格分行填写。

[3]本表仅用于登记需补种儿童。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 . .表3 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汇总表(1)(预防接种单位用)预防接种门诊名称:(盖章)辖区托幼机构/学校总数:所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 . .. .. . . . 表4 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汇总表(2)(县级及以上汇总通用)单位名称:(盖章)请选择: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院校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备注:分别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大中专院校统计上报。

附件4省入托、入学儿童疫苗补种通知单尊敬的家长(监护人):我校在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发现,您的孩子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全程接种,请您带孩子到学校所在地附近的接种单位补种,补种完成后请保存好自己的《预防接种证》及补种记录。

所有补种程序完成后,请将补种记录、《预防接种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及时交给我校查验,以便将相关信息存入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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