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措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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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管理标1

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管理标1

石门揭煤工作面防突管理标准2.1突出煤层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32、33、和34条规定,揭煤前必须布孔探明煤层赋存情况,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及含量。

2.2石门揭开突出煤层时,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其内容及揭煤要求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61、62、63、64条规定执行,并报义煤公司审批。

2.3石门揭煤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经效果检验有效后可用远距离放炮揭穿煤层。

2.4立井揭穿突出煤层时,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61、62、63、64条规定执行,并参照石门揭煤有关规定进行。

1.“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技术措施管理标准“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防突技术措施、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当采掘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要认真执行。

3.1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3.1.1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3条和44条,由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和工作面具体情况,选择1-2个预测指标做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危险性预测指标。

3.1.2各预测指标临界值由总工程师组织防突部门积累资料,摸索研究本公司二1煤层突出的临界值,在此之前,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相应规定执行。

选用超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的预测指标或改变预测指标的临界值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1.3采掘工作面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具体操作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相应规定执行,保证预测孔的数量、布孔位置、孔深等符合规定,预测值准确可靠。

3.1.4防突仪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各部件的完好性,保证仪器的测定精度。

3.1.5防突工必须经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培训部门发给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做到持证上岗。

同时要保证防突工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并做到年审查考核。

3.1.6防突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对防突设施进行验收,配备“防突管理牌板”、“锁标管理牌板”和“统尺管理排版”。

石门揭煤技术安全措施1

石门揭煤技术安全措施1

东风煤矿1575水平集中运输石门揭开13号煤层安全技术措施一、概况<一〉周围开采情况本次揭煤地点为1575水平集中运输石门,揭煤地点标高为+1575m,距地表垂深375m。

揭煤地点上部垂高45m范围内煤层未开采,垂高45m以上为1314工作面采空区;石门以东尚未开采,石门以西为1317回采工作面正在回采中。

我矿属高瓦斯矿井,在开采过程中也未发生过动力现象。

但在运输石门掘进过程中由于受F28、F40逆断层影响(造成煤层重复),从煤层底板预计将穿过203b、203a、203a、203b、4层煤,为防止石门揭煤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危险,确保揭煤施工顺利安全,特制定该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二〉地质及瓦斯情况由于我矿地质条件复杂,从现有地质资料分析,该地段将受F28断层影响,将203a、203b搓断为两盘煤,所以在1575水平集中运输石门掘进过程中将揭露四层煤。

分别为203a下盘, 203b下盘和203a上盘,203b上盘。

煤层自下而上为:203a煤层底板为细粉砂岩,节理发育,有滑面,放炮后容易冒落,煤层真厚2.4m;203b煤层底板为粘土岩,含菱铁矿结核及植物化石碎片,遇水易膨胀,煤层真厚4.6m;203b~203a下盘煤之间有一层真厚为4.5m的夹矸, 203a、203b 上盘煤之间有一层真厚为9.13m的夹矸。

此处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无大的水害威胁,预计在掘进过程中可能会有少量断层水流出,但对该石门掘进影响不大,1575集中运输石门迎头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68/min。

<三〉通风系统及其设施1575集中运输石门有独立的通风系统,该巷道采用正压通风,回风流经13216通风上山-1610回风石门-上段回风井-地面。

且我矿主要通风系统是采用负压通风,在副井口安有两台主要通风机,一台工作,另一台备用。

型号为KZT60014 ,配套电机功率为75KW,静压为:550—2212pa ,全压为:579—2328pa,风量为:2404--1374 m3/min。

精选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精选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二、基本要求
7、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各类专业人员; (2)安全监控系统应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 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 (3)各类安全监控设备、仪器仪表应按规定进行调校、检定或试验。 8、防灭火 防灭火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防灭火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管理制度; (2)按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 (3)按规定建立监测系统,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 (4)按要求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一、通风系统:
完善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应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改变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通风系统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巷道贯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二、基本要求
5、防治突出 突出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有规范的专项设计; (2)突出矿井应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设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配备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专业防突队伍和装备; (3)区域预测结果、区域防突措施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经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 (4)采掘工作面落实区域及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5)防突装备、仪器、仪表的管理、检定符合相关要求。 6、瓦斯抽采 瓦斯抽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按规定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抽采系统; (2)抽采瓦斯安全设施、参数监测符合相关规定; (3)瓦斯抽采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 (4)瓦斯抽采工作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工作面防突措施范文

工作面防突措施范文

工作面防突措施范文首先,通风措施是工作面防突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工作面上,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可以维持矿井内氧气浓度的正常水平,并将瓦斯、煤尘等有害物质排出。

在设计通风系统时,应充分考虑工作面的长度、宽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风机类型和数量,并配置适当的井口、回风巷道等结构,保证矿井内环境的长期稳定。

其次,瓦斯防治是工作面防突措施的重点。

在工作面上产生的瓦斯,如果不能及时排放和洁净,将会成为导致矿山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是十分必要的:1.瓦斯抽放措施:通过在工作面上设置抽放井,将工作面产生的瓦斯抽放到井下或地面,避免瓦斯的积聚和爆炸。

2.安全钻孔:在工作面周围或关键位置设置安全钻孔,用于排放和消灭瓦斯。

安全钻孔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3.采用瓦斯抽放综合措施:如提高工作面的开采率、改进回风巷道等,以增加瓦斯抽放的效果。

此外,煤尘防治也是工作面防突的重要措施。

工作面上产生的煤尘是另一个重要的爆炸和窒息因素。

为了有效防治煤尘,应采取以下措施:1.煤尘湿化措施:通过增加湿度或喷淋水雾的方式,减少煤尘的飞扬和浓度,提高矿井内空气的洁净度。

2.煤尘抑制措施:合理布置和清理工作面上的设备和矿石,减少煤尘的产生和积聚。

3.煤尘收集和处理:设置合适的收尘装置或设备,将工作面上产生的煤尘及时排放和处理,避免煤尘积聚和燃烧。

安全监测也是工作面防突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实时监测,可以及时掌握瓦斯、煤尘等危险因素的浓度和变化趋势,并进行及时预警和处理。

通常采用的安全监测设备有瓦斯和煤尘测量仪、氧气浓度监测仪、温度和湿度检测仪等,这些设备能够实时反馈工作面环境的安全状况,保障矿工的安全。

最后,应急处置是工作面防突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及时而有效的应急处理将对挽救矿工生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时,应急联络部门需与工作面进行实时通信,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确保矿工的安全。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1~58条)解读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1~58条)解读
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相当于本规定中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内容)的提法更科学、更合 理。它把综合防突措施的使用从程序上或时空上,既而在内容上有了区别,强调了防突 措施必须先从区域再到局部的分步实施的要求。
规定煤矿企业和矿井应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
施。从突出发生的自然条件而言,由于各矿井煤层的赋存条件不同,则瓦斯的生成、保 存和运移条件不相同,也就决定了其煤与瓦斯突出的条件不同;从突出发生的人为因素 而论,由于各矿井开采方法、采掘工艺、开采范围、开采深度、抗灾能力的不同,同样 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突出发生的条件和矿井抵抗突出灾害的能力。因而规定有突出矿井 的煤矿企业、突出矿井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规定了区域和局部综合措施的主要内容。
本规定与《煤矿安全规程》一样同属于部门规章,但高于《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相关规范、
标准、规定。并规定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有关防治突出的内容与本规定不 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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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解读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突出煤层,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 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区域防突措施; (三)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四)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四)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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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解读
【解读】 本规定首次提出了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这与以往的“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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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解读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制度
1. 岗前准备:每日开始工作前,工作面负责人应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作面无安全隐患。

2. 通风管理:保证工作面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持足够的氧气供应,并及时清除有毒有害气体。

3. 瓦斯检测:在开采过程中,定期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测,确保瓦斯浓度符合安全标准。

一旦发现瓦斯超标,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紧急措施排除瓦斯。

4. 灭火管理:保持火源与易燃物的安全距离,设置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灭火。

5. 安全通道:设置工作面的安全通道,并保持畅通,方便应急情况下的撤离。

6. 防护设施:工作面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防护鞋、防尘面具等。

7. 交通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闯入工作面,确保工作面的交通秩序。

8. 作业规范:工作面人员应按照相关作业规范进行工作,不得违章操作或使用不合格设备。

9.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突发情况应对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工作面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10.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工作面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以上是采煤工作面防突管理的一些基本制度,具体的管理措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

防突工操作规程

防突工操作规程

防突工操作规程一、概述防突工作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的一系列措施,旨在避免工作人员之间的冲突和事故的发生。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防突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

二、施工人员分工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工作区域,每个区域由专人负责。

2.在施工现场内,不同工种的工作人员应有明确的分工,并及时通报其他工种人员。

三、安全警示标识1.在工作区域的显眼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包括但不限于禁止通行、危险区域等。

2.标识应清晰可见,不得模糊或遮挡。

四、通行道路1.施工现场内应设立专用通行道路,并保持畅通。

2.通行道路应保证宽度符合规定,没有障碍物阻碍通行。

3.通行道路两侧应设立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五、安全防护装备1.每位施工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手套等。

2.在高处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并正确固定。

六、施工装备设施1.施工装备设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使用施工装备设施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并遵守使用说明。

七、施工现场秩序维护1.施工现场内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施工现场内禁止饮酒、吸烟等影响作业安全的行为。

3.施工现场内禁止大声喧哗、谩骂等行为,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

八、施工作业环境管理1.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照明设备,确保施工过程的良好视觉环境。

2.施工现场应有适当的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

九、应急救援预案1.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不同应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2.每位施工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预案,掌握相应的逃生和救援方法。

十、施工人员培训1.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强化防突工作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

十一、安全督导检查1.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安全督导检查应有记录,包括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等。

十二、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防突工操作规程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防突细则[1]

防突细则[1]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贯彻《矿山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简称突出)的各项规定,预防突出的发生,防止人身事故,促进煤炭工业的发展,特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有突出危险的全国煤矿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

煤与瓦斯突出是一种复杂的矿井瓦斯动力现象,到目前为止,对各种地质、开采条件下突出发生的规律还没有完全掌握。

因此,突出矿井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把防治突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各项规定。

第2条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的综合措施。

在采用防治突出措施时,应优先选择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如果不具备采取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的条件时,必须采取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为实现防治突出综合措施,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包括计划、技术、财务、器材供应、监督检查等方面有关防治突出的各种管理制度。

第3条有突出矿井的矿务局局长及突出矿井的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实施。

矿务局、矿的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副局、矿长负责落实所分管的防突工作。

安全监察局长及驻矿安全监察处(站)长负责监督检查。

矿务局、矿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

区、队、班组长对管辖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

突出危害严重的矿务局的科研部门必须把防治突出作为主要内容进行研究。

矿务局应对防突科研经费和人员予以保证。

第4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务局、矿都应设置专门机构,负责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

填写突出卡片、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治突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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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防突工作人员,送煤炭专业部门进行防突知识培训学习,接受 新的知识,为防治工作台开展创造优越的条件。 二、突出危险性预测
㈠、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要求,本矿在采区开拓或准备 时,需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区域预测。 本矿采用综合指标法预测 (1)、在岩石工作面向突出煤层打3个测压钻孔,测定煤层的瓦斯 压力。 (2)、在打测压孔的过程中,每米煤孔采取一个煤样,测定煤的 坚固性系数(f),将两个测压孔所测得坚固性系数最小值加以平均作 为煤层软分层的平均坚固性系数。
5、掘进工作面的所有电器设备每班由电工检查一次,杜绝失爆。
最大钻屑量Smax:
㎏/m
L/m
解吸指标K1值: ml/g.min1/2
危险性
≥6
≥5.4
≥0.4
有突出危险
<6
< 5.4
< 0.4
无突出危险
㈣、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 采煤工作面按防突预测方案进行,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5米布置一个 预测钻孔,孔深6米,直径75㎜,采用WTC防突仪检测突危险性,当确 定为不突出时每次循环应留2米的预测超前距。 2、 当预测为突出危险时,应在采面走向方向布置小眼密集排放孔进行 预排,孔径75㎜,间距为1M一个,孔深6M,,然后在工作面仍按预测 的方法进行效果检验,当确定为不突出时,每次应留2米的预测孔超前 距。当确认为有突出危险时,应减少措施孔的间隙,增加排放瓦斯时 间,且无突出预兆方可在保留2米预测孔距的前提下,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后进行正规循环作业。 三、防突措施 1、 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由宋德坤、冯文宽、任世学同志负责防突措施的开展工作的具体现 场管理,并测定和记录探孔内的钻屑量和K1指标组合值。
由蔡国平同志负责对防突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并收集所有 防突资料。
由宋志林、冯文军等四位同志负责现场防突面的预测孔、检验孔、 措施孔的钻探工作。
由任永华、安全员、瓦检员同志负责防突点的通风、支护、瓦斯安 全监测监控和填写防突牌板,并控制始掘进度,严禁突破安全屏障。
③、预测有突出危险时,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④、实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⑤、用远距离放炮或震动放炮揭开或穿过煤层;
⑥、在巷道与煤层处加强支护; ⑦、穿透煤层进入顶(底)板岩石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在工作面布置5个措施孔,孔径用75㎜扩大钻头,深度为11米,控 制范围前方和巷道轮廓线外5米。 2、 在措施孔打好后8小时或待瓦斯排放无威胁时进行检查,方法是在 每个预测孔和措施孔之间布置检查孔,沿巷道四壁布置5个,孔径 75㎜扩大钻头,深度为10米,用WTC防突仪进行检查,当检测无突 出危险时,可采取保留2米的安全屏障,上好安全措施,防护措施 后,进行揭煤工作。 3、 当检测值有突出危险时,采取震动性放炮揭开煤层:工作面的炮眼 布置与掘进岩巷方式相同,但周边眼间距按0.4—0.5米布置,深度 1.5—2米,炮眼直径42㎜,装药量比正常时工作面掘进时增加 30%,用水炮泥封孔,其长度大于0.6米。放炮前,撤出全矿井下人 员,在通往井下的两个井口设置警戒,放炮母线用煤矿专用“一线 两芯”的铜芯线,用绝缘胶布绑好,切断通往揭煤工作面的风机电 源以外的电源,在井口外专用放炮器启爆,放炮后至少等足30分钟 或待余烟吹散,井下无异常时,佩带自救器和干粉灭火器等进入检 查,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条件才准向机电设备供电。 4、 探眼、预测钻孔布置如图:示: 2、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 在突出危险煤层中掘进平巷时,应采用超前钻孔、松动爆破、前探 支架、水力冲孔等有效的防治突出的措施。 在第一次执行上述措施或无措施超前距时,必须采用浅孔排放或其 它防治突出的措施,在工作面前方形成5m的执行措施安全屏障后,方 可进入正常防突措施施工,确保执行措施的安全。 ①、当预测为突出危险煤层时,采用超前钻孔,地质条件变化剧烈 地带用42㎜的钻孔,一般情况下用75—120㎜的钻孔,上山掘进用300㎜ 的钻孔较为合适,其钻孔超前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大于6米 ②、钻孔应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中,超前钻孔的控制范围仍然控制在 巷道断面轮廓线外2—4米的位置(包括巷道断面内的煤层)。 ③、钻孔数目应根据钻孔的有效排放半径确定,我矿采用5—7个。 ④、开钻前,首先将工作面两帮及迎头用木板背实,同时也有利用 发现突出危险预兆。
(3)、将坚固系数最小的两个煤样混合后,测定煤的瓦斯放散初
速度指标(Δp)。
煤层区域性突出危险性,可按D和K.74)≥0.25。当两括号内数为负数时,
均为突出。
K值=Δp/f。
式中 D—煤层的突出危险期性指标;
K---煤层的突出危险期性指标;
H---开采深度,米
10m 2—4m
1 2
1-巷道 2-钻孔 2、在打眼过程中,用WTC防突仪进行检测每个孔的最大钻屑量 Smax和解吸指标K1值,预测煤层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当测定结果 最大钻屑量Smax值大于或等于6㎏/m,或解吸指标K1值等于或大于 0.4ml/g.min½,说明有突出危险,则采用如后所述之防突措施。反之为 无为突出危险,当预测为无突危险时,每次循环,应留2米的预测超前 距。 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
3、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 当预测为突出危险时,应在采面走向方向布置小眼密集排放孔进行 预排,孔径42㎜,间距为1M一个,孔深6M,,然后在工作面仍按预测 的方法进行效果检验,当确定为不突出时,每次应留2米的预测孔超前 距。当确认为有突出危险时,应减少措施孔的间隙,增加排放瓦斯时 间,且无突出预兆方可在保留2米预测孔距的前提下上安全防护措施后 进行正规循环作业。 四、效果检验: 1、石门揭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本矿石门揭煤措施执行后,采用钻屑指标法检验措施效果.检验孔数 为4个,其中石门中间一个,并位于措施孔之间,其它位于石门上部和两侧. 如检验结果的各项指标都在该煤层突出危险临界值以下,则认为措施有 效;反之,措施无效。
根据巷邦瓦斯抽放钻孔布置的要求布置,其规格为3*2*2米,相邻两个钻 场之间的间距为40米,沿走向布置2个钻孔,孔深40米。
1、预抽煤层瓦斯后,对预抽的效果检验应在煤巷掘进时进行,并 将检验结果上报总工程师审批。
2、抽放钻孔应控制整个预抽区域,并均匀布孔,在未达到预抽的 地方进行作业,必须采取补充的防治突出措施。
P---煤层瓦斯压力;
△P—软分层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标;
f---软分层煤的平均坚固性系数。
本矿无实测数据,参照下表所列临界值,确定区域突出危险性
D和K预测煤层区域突出危险性的临界值如下表
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D
煤层的突出危险性综合指标K
无烟煤
其它煤种
0.25
20
15
注:如果D=(0.0075H∕f-3)(p-0.74)式中两个括号内的计算值都为 负时,则不论D值大小,都为突出威胁区域。
金沙县恒隆煤矿
“四 位 一 体” 综 合 防 突 措 施
2011年2月
金沙县恒隆煤矿
“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我矿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建立以矿长、工程师为组长的防治煤与瓦 斯突出领导小组,配备WTC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参数仪等监测监控安全 仪器仪表。建立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
一、防突工作的组织措施 (一)、成立防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俊波 副组长:田金成、吴元奇 成 员:王建国、蔡国平、宋德坤、冯文宽、任世学、安全员、瓦检员 防突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二)、分工职责如下:
当预测为突出威胁区域时,采用区域防突措施。 ㈡: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 1在石门工作面距煤层最小垂距为3—10米时,至少打两个直径为50 —75㎜的预测钻孔,在其钻进煤层时,用1—3㎜的筛子筛分钻屑,测定 瓦斯解吸指标K1值。 2、预测方法:见煤后用WTC瓦斯参数测定仪进行测定最大钻屑量 Smax值和瓦斯解吸指标K1值,当大于下列表临界值时,该工作面为突出 危险工作面,则采用如后所述之防突措施。反之为不突出危险工作面, 当测定为无危险时,每预测循环应保持2米的预测超前距。 ㈢、煤岩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在煤岩掘进工作面打3个直径75㎜,孔深8—10米的钻孔,钻孔 布置在煤巷的软分层中布置。
1、矿长负责对防治突工作的全面管理,解决防突所需的人力,财 力,物力,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2、矿技术负责人负责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查上报防突方案,编制矿 井瓦斯地质图,提交采掘工作面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审查防突资料, 建立防突档案,摸索矿井防突规律抽查其执行情况。
3、副组长负责防突工作的安排布置,抽查其执行情况,并填写防突 工作面的预测结果和效果检验报告单的申请,交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 准组织防突生产活动。
探眼布置示意图
2、煤巷掘进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1)实施超前钻孔时必须保证有不少于16小时的排放时间,并应 对排放效果进行检验。 (2)措施效果检验方法与预测预报方法相同,钻孔不不于2个,孔 深8—12m,孔径42mm。钻孔应布置在两个措施孔之间,控制巷道轮廓线 外不少于2m。检测孔方式,参数及指标与预测相同。 (3)检验时,指标未超限并未出现其它突出预兆,则留不小于5m 超前距执行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生产。 (4)检验时,若仍具有突出危险,则必须补打排放孔或延长排放 时间,然后再进行措施效果检验,若检验属突出威胁,且未发现其它突 出预兆,则留不少于5m超前距执行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生产。 3、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1)凡具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实施防治突出技术措施16小时 后,才能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2)检孔平行布置于措施孔中间,孔长不少于3m,检验方法和钻 孔法预测相同。 (3)经检验属突出威胁且无其它突出预兆,应留不少于2m的超前 距,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生产。 (4)经检验仍具有突出危险,必须继续实施排放措施和延长排放 瓦斯时间,经检验为突出威胁且无其它突出预兆,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 施组织生产。 4、预抽煤层瓦斯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预抽煤层瓦斯,对预抽瓦斯防治突出效果的检验在煤巷掘进时进行, 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五、安全防护措施 1、通风系统畅通可靠。 2、在掘进工作面的进风侧设置反向风门2道,其厚度不得低于0.8 米,门框厚度大于100㎜,风门厚度大于50㎜,并加5㎜的钢板,两道风 门间的距离大于4M。 3、放炮地点可选择在进风侧的避难硐室内,硐室高度大于2米,每 人按0.5㎡建设,硐室支护完好,且有压风自救系统和自救器扩通往地 面的防爆电话,每人每分钟的供风标准在0.1m³以上。 4、放炮时,由爆破员亲自关闭风门,对墙垛上的风筒位置应设置 隔断逆止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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